2015关于三农的调研报告

2015关于三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2  编辑:cgf 手机版

   篇1: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与“三农”资金供需矛盾,剖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及原因,探索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有效途径,近期,县金融办牵头,组织人民银行、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县辖涉农金融机构,深入乡镇、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发现,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潜力巨大,但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金融支持的方式方法、额度力度、效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一、我县“三农”融资需求分析

  我县是农业生产大县,常年农业产值占地区总产值的30%以上。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为发展方向,按照“县级抓龙头、乡镇抓专合、村级抓大户”的思路,在稳定传统粮棉油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高效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异军突起,农产品购销和深加工发展迅速,有效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促进了农民增收。

  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三农”资金瓶颈也日益突出,据各农业主管部门统计,我县“三农”发展的融资需求量较大,在支农项目上,主要集中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科技应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五个方面。在支持主体上,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类:即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粮棉油购销深加工企业,短期需资较大,按每个龙头企业平均融资500 万元左右计算,共需融资近2亿元;二是农村专合组织,目前大批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基础设施、农田改造、设备(农机)购置、流动资金等方面急需投入,按每个合作社每年融资30万元计算,共需资金近2亿元;三是水产养殖业,全县10亩以上水面的养殖户约2800户,按户平最低需资4万元计算,共需资金1.12亿元,另还有近1200户主养黄颡鱼、黄鳝等名特品种的农户需要贷款1.2亿元,两项合计需2.32亿元;四是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土地租赁、改造、农机购置等需资金3.3亿元。以上四项合计就需资金9.62亿元,而实际上,除涉农企业和水产养殖户贷款满足率较高(达70%)外,种养大户满足率仅为30%,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贷款几近空白。

  二、金融支持“三农”现状

  近年来,我县县辖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机构,如农行、农合行、邮储行、农发行、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都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和经营重点,积极克服体制机制和客观环境的负面影响,稳步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支撑作用。总体呈现五个特点:

  (一)支农体系逐步健全,但扎堆县城。近年来,在上级相关政策的指引下,我县从三个方面加强了金融支农体系建设:一是改革强化已有银行机构的支农功能,如:农行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农信社改制成农合行,邮政储蓄银行调整信贷支持方向;二是引入或组建以服务“三农”为主导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如引入湖北银行(原荆州市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三是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先后设立了宏泰、众和、万祥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都在1亿元以上。截止去年底,全县已有工、农、中、建、农发行、农合行、邮储行、湖北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9家银行机构、82个银行网点,另有1家外资贷款公司花旗信贷、3家小额贷款公司、18家保险公司、1家民营担保公司,初步建立起了针对“三农”的专业化、多样化并存的金融服务体系。不过,功能齐全的金融机构大都聚集在县城,如3家小额贷款公司都在县城内办公,只有县农行、农合行、邮储行乡镇网点较多,但网点服务功能和审贷权有限。

  (二)金融服务方式多样,但应用偏低。我县金融机构除对“三农”发展给予贷款支持外,还提供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普及、支付结算、银行卡助农取款、人民币反假和残损币兑换等服务。在支付结算上,目前在各乡镇共设转账电话2678部、ATM机106台、POS机693部;在银行卡助农取款上,农行采取整村推进策略,共发行惠农卡100多万张,农合行福卡也达到了全覆盖,各种惠农补贴、农村养老保险和外出农民工资金汇划已实现了一卡通;在人民币管理上,加强了反假币知识宣传,开展了残损币鉴定,推行了属地兑换,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朋友。2013年,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一家商业银行主办、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参与、职能部门协调支持、乡镇村组配合”的工作模式,共建设村级惠农服务联系点327个,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有牌子、有专人、有宣传资料、有验钞机、有转账电话,并依托惠农服务点开展小额取现、转账汇款、小额零辅币调剂、人民币反假、金融知识宣传等银行基础金融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惠农服务点的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三)涉农贷款逐年递增,但比例失衡。据统计,县辖农行、农合行、邮储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4家机构近3年来涉农贷款呈逐年增长态势(见图一),涉农贷款占比也逐年提高。2011年涉农贷款余额18.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58.67%;2012年占比为62.15%;2013年涉农贷款余额上升到28.94亿元,占比达65.09%,全年涉农贷款累放额达到33亿元,占全部累放额的60%。

  从贷款投向分布来看,主要侧重于农业企业,传统小额信用农贷份额明显减少。涉农企业的贷款占全部涉农贷款的比例逐年增加,2011年为73%,2012年为77%,2013年为80.5%。与此相反,对农业生产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额农贷)的支持额度及占比则逐年减少,其中,对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贷款占比几近于零,对普通农户的小额贷款由2011年的22.58%下降到了2013年的12.3%,两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

  (四)贷款期限日趋灵活,但利率偏高。从贷款期限上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均能根据“三农”主体的生产、经营周期,灵活确定贷款期限,主要有三个月、半年、九个月、一年和一年以上,最长期限达十年,一年期贷款居主导地位,占60%左右。近三年来,贷款期限逐步延长,2011年一年期贷款占比(占涉农贷款总量)为65%,一年以上的占13%,2013年一年期贷款占比下降到58%,而一年以上的贷款占比则增加到21%,一年以下的贷款基本没有变化。

  在贷款利率上,各行均遵循风险定价原则,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水平、综合回报率等因素后确定利率的浮动范围,与央行基准利率相比,银行机构最高上浮比例控制在2倍以内,小额贷款公司在4倍以内。目前一年期银行机构涉农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在8%左右,农村种养大户和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在9%-10%之间,实际贷款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60%。

  (五)信贷产品日渐丰富,但管理滞后。近几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上以引进、借鉴、推广为主,适当自主创新,支农信贷产品日渐丰富,如涉农企业供应链融资、速贷通、融货达、助保贷等,农户贷款有欣农贷(牲猪、蛋鸡、葡萄、水产等)、好乐贷、定存贷、多享贷、富民贷、助业贷、“金梧桐”创业贷款等信贷产品。今年县农行主推集约担保贷款,中银富登针对新农村建设创新推出了“宜居贷”(单户最高额度2万至10万元,期限3至10年)。在担保方式上,一是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龙头企业担保、自然人担保、联保);二是抵押 (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滩涂养殖权、存货);三是质押(存单、国债、保单、理财产品)。还款方式主要有:利随本清(主要运用于农户小额贷款)、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息和等本递减还款方式。在贷款审批上,各行积极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农户贷款一般在3-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涉农企业类客户在10个工作日至1个月内办理完毕。但是我们也发现,各金融机构在贷款营销与管理上创新不足,没有针对基层网点和从业人员少的实际,出台严谨高效的前期审贷方法和贷后管理措施,还是沿用以前的“五包”(包放、包管、包收、包赔、包利)管理责任制,涉农不良贷款由2011年的3428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7267万元,两年内增长112%,进一步加剧了信贷人员对“三农”的慎贷、惧(或拒)贷和惜贷心理。

  三、金融支持“三农”的阻滞因素

  面对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现状,从政府、金融机构和“三农”三个层面追根溯源,发现存在“五不五难”现象:

  (一)基本条件不达标,信贷融资准入难。银行机构对“三农”客户的审核标准为:个人客户的人品及信用记录、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种养面积、产量、产值、基础设施投入等)、生产经营时长、连续利润状况(一般3年盈利)及潜力,法人类客户还要考察是否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完整的财务制度、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0%、现金流、还款来源等。而新型农业经济组织由于起步晚,很难达到银行贷款标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一是组织架构不规范,普遍存在组织架构流于形式、规模小、制度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晰、一人掌控情况;二是业务经营不规范,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联接机制尚未建立;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四是避险机制不规范,未计提公积、公益、风险“三金”,抵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遭遇风险损失的几率大,很难达到银行贷款的准入条件,故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只占很小的比例。

  (二)金融产品不适配,信贷供求对接难。主要表现为五个不适配:一是小额农贷不适配。小额农贷最高额度为5万元,一般农户因耕作面积小,加上国家惠农补贴,基本能够自给自足,很少需要贷款。部分农户因子女上学、建房、第三产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又不符合农户小额贷款准入要求。农村经营大户由于承包经营规模大,小额信用贷款资金难以满足。二是抵、质押方式不适配。在形式上农村虽有五权(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滩涂养殖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抵押,但由于缺少产权登记交易平台,实际无法流转变现,形同信用贷款。三是贷款期限不适配。金融机构纯农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从表面上看农业生产一年一茬或一年几茬有其固定的生产周期,但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农产品不可能即收获即进入市场出售,从而造成不能按期还款,对个人信用及银行收益带来负面效应。四是还款方式不适配。对一些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还贷模式,而种植、养殖业与加工企业有所不同,不是每月都能产生现金流,无法按月付息。五是贷后监管不适配。现行的贷后管理方式难以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不能动态掌握贷户情况,易产生信贷风险。受此影响,银行信贷很难与“三农”实现有效对接。

  (三)银农沟通不紧密,信贷主体甄别难。从金融机构来看,一方面总是以“支持者”自居,视“三农”为“被支持者”,未以支持“三农”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为己任,很少主动了解他们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对金融基础知识和自身信贷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普及不够,未对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等潜在的信贷主体进行定向指导培植,未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对其经营情况知之甚少,无法对其风险进行审核甄别。从农业主体来看,如果不缺资金,一般很少与银行联系,加之缺少必要的财务收支报表,银行很难象审查企业那样来审查农业主体的资信状况。一个高高在上、不愿俯下身子,一个固步自封、害怕麻烦,这种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致使银行与农户心存隔阂,缺乏信任,渐行渐远。这些问题直接损害了银农关系,既影响银行的放贷信心,也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信用环境不优越,信贷风险防范难。农业贷款风险来自四个方面,即自然风险--天灾(农产品欠收),农民健康风险--伤病,产品市场风险--价格,农户道德风险--信用。信用风险表现为:一是农村诚信意识不强。现阶段,农村信用观念养成主要靠一个地方的民风自然形成,有的地方民风纯朴,则诚信意识强,有的地方崇尚个人收益,为达眼前利益无所不用其极,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农村市场缺乏诚信教育制度和信用培养评价机制,农村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宣传仍停留在面上,不深入、不系统,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未开展信用培育,未建立信用评级档案。三是农户对个人信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有借款资格的农户出于人情,隐瞒借款用途为他人用款立据(即冒名贷款),一旦出现风险不能归还,一方面使自己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被银行列入贷款黑名单,另一方面影响到金融机构支农热情,加剧了“惧贷、惜贷”心理。以县农合行为例,2013年该行不良贷款为6794万元,其中“三农”不良贷款占到81%,农户贷款成了风险形成的重灾区,某镇营业网点因“三农”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连续换了3任负责人,撤换人员专职负责贷款清收,严重挫伤了信贷人员支农扶农的积极性,也影响了该行的经营战略。

  (五)分担机制不健全,信贷资产保全难。农业及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天生具有弱质性,一旦遇到经营风险,银行信贷资产难以保全。一是自有资产少,抵押不足,加之未建立农村抵贷资产流转、交易平台,抵押品变现难度大,银行债权难落实;二是区域担保公司缺乏,银行贷款难以通过担保公司来抵偿;三是农村保险市场缺位,不能分担银行资金风险;四是政府补偿力度不够,正向激励政策落实不够。由于地方财政资金不够宽裕,不能实现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鉴此,金融支持“三农”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代价。

  四、金融支持“三农”的对策建议

  (一)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资本积累和信息沟通。合作社应严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社务管理的民主决策。建立成员账户制度,明晰成员在合作社中的经济权益。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会计账簿,确保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生产资料与产品交易、盈余分配等产权资料记录准确无误。建立资本补充机制,每年从可分配盈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防范机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要注重扩大生产规模,广泛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稳步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此外,各农业经济主体还应注重提升在银行的信用,尤其是在不缺钱时建立信誉,注重信用记录、积累担保条件,主动和银行建立长期密切业务关系,提早进行融资准备,让银行了解自己。

  (二)银行应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主动与“三农”对接。辖内金融机构应针对农业的生产特点,根据不同的生产组织模式,实行不同形式的信用合作,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一是推广土地流转等多种经营权质押信贷产品。二是对龙头企业带动型可推广“公司+合作社+社员”的信贷模式,提供企业为社员担保、订单质押和仓单质押等组合贷款。三是对专业大户和科技人员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推广以大户和带头人为核心的联保贷款和组合担保贷款。同时根据农时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每年在“三农”资金需求高峰时,深入涉农企业、基层乡镇、村组、农户了解信贷需求,宣传信贷产品,主动为“三农”发展排忧解难。

  (三)政府应主导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保全银行信贷资产。一是发展农村综合保险业务,加大对个体农民和新型农业经济组织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保险机构的营销机制,加强对农村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农村保险机构对农业生产的覆盖程度,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二是研究建立“三农”担保专项基金或者由地方财政、龙头企业等共同出资建立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三农”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出台对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政策,在用电、用水、用地、绿色通道、人才支持等方面,尽快落实扶持优惠政策,促进我县农业快速发展,不断壮大基础实力。四是可由政府出面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因灾造成贷款损失的金融机构给予补偿。

  (四)全社会应共同整治金融生态,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一方面加强农村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宣传,将农村诚信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倡导“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户对个人信用认知水平,努力培育农村信用文化。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特别是“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定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各类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对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业经济主体,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的信用激励政策,使广大农民切身体验到“诚信”二字所蕴含的价值,让“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农村信贷环境逐步改善。

  (五)建立完善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平台,提升农村资产价值。比如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三资”交易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抵押,建立农用土地评估、登记、抵押管理机构和配套措施,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工作,规范操作行为;建立农村房屋、宅基地、林权、水面滩涂养殖权等登记交易平台,在市场上实现流转,激活农村资产,提高农村资产市场化程度,提升农村资产价值,满足“三农”发展的贷款需求。

  篇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现代化松江的大局,在全区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松江浦南地区的“三农”工作情况,基本反映了全区“三农”工作的现状。按照年初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调研小组在20**年第三季度就松江浦南地区的“三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情况报告。

  一、松江浦南地区的基本情况和“三农”工作的现状

  松江浦南地区包含松江区叶榭镇、泖港镇、新浜镇、石湖荡镇,土地面积218.24平方公里,约占全区面积的36.09%;耕地面积15.19万亩,占全区59.2%;户籍人口14.24万,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6.25%;农业户籍人口8.44万,占全区农业人口的69.5%;20**年上半年浦南农业总产值4.45亿元,占全区农业总产值的62.5%。

  近年来,在区委区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松江浦南地区结合区域特点,做好黄浦江上游水源的保护工作和松江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落实支农措施,促进农民增收,把浦南基本建成了松江地区粮食、蔬菜、水产、花卉、瓜果的重要生产基地。五厍农业示范区被认定为全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新浜镇成为上海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九个试点镇之一。

  1、加强农业专业化建设,培养新型农民开始起步

  松江浦南地区现已建成设施粮田8.45万亩、设施菜田1.05万亩,分别占全区9.68万亩设施粮田和1.56万亩设施菜田的87.3%和67.3%。已流转土地12.3万亩,占农户承包地面积13.14万亩的93.6%。已培育100亩以上粮食家庭农场453户,经营面积6.71万亩,分别占全区家庭农场597户,经营面积9.05万亩的75.9%和74.1%。已有合作社63家(全区111家),经营面积10.61万亩,占浦南地区耕地面积的69.8%。农业15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13.62万亩(全区20.8万亩),占浦南耕地面积89.7%。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建立植保服务体系。加强现代农业的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浦江农资连锁超市和农邦农机合作社为农服务深度。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五个农业服务信息平台,浦南地区建成村级信息服务站53个(全区90个)。大力开展专业农民培训、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创业农民培训,先后开设了粮食、蔬菜、花卉等29个培训项目。已有89名、294名“专业农民”(全区167名、800名)分别获得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中级证书。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培育品牌化农产品

  推进绿色家园建设,农田防护林建设7万亩(控制面积)占浦南耕地46.1%,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双减行动,鼓励施用有机肥。种植业耕地全部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松林茹塘、曙光种养结合基地已成功实现种养循环生产。

  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控信息平台,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完善上市前检测检疫、整治监管制度,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并做到100%强制免疫,确保了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可靠。强化农业品牌化建设,浦南地区已有近20只农产品分别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形成了“云间大自然”、“家绿”等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绿色、有机品牌。

  3、拓展农民增收渠道,逐步提高农民保障

  大力推进非农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民的社会保障建设。农村8.46万劳动力(全区19.66万人)中非农就业达到7.48万人(全区17.75万人)占88.4%,直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减少到5289人(全区1.25万人)。近年来,农民人均年收入以10%以上的速度持续递增,20**年人均年收入7782元(全区9382元),20**年达到8603元(全区1036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4984元、财产性219元、经营性2330元、转移性1070元。

  累计解决农村镇保人口4.05万人,占全区解决农村镇保人口17.23万人的23.5%。农村养老保险投保率99.4%,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老年农民最低养老金已提高到200元/月。建立了合作医疗补助、大病统筹和困难群众大病救助三条保障线,大病报销限额提高到6万元。

  4、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区财政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增加到5000万元,使浦南各村可支配财力达到80万元以上,对全区农业投入和农村河道、道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超过5个多亿,重点推进浦南农村路、桥、河道等设施建设,近三年累计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60座(全区470座),完成村级河道疏浚454.1公里(全区1133公里),完成了浦南地区所有渡口改造任务,农村道路、供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改观。

  推进自然村落改造,20**年完成浦南地区2045户农户、20个自然村落的综合整治,通过“村落绿化、墙壁白化、道路硬化、河道净化、环境洁化、路灯亮化”建设,形成了水清岸绿、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农村新气象,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近三年累计完成了33个中心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区63个)、26个村卫生室改建(全区101个)和14个村级综合文体活动室改造(全区68个),实现有线电视全覆盖,推进村级连锁超市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乡村医生社会保障。购置流动体检服务车,下社区、进农村开展医疗健康检查服务。建成了一批文化广场、活动中心、健身点等文体公共设施,丰富了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5、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发展休闲旅游产业

  通过近几年对黄浦江上游水源的保护工作,建成了上海地区独有的沿黄浦江两侧40多公里近2万亩的水源涵养林,森林覆盖率已达13.5%,形成城市的“绿肺”,对于改善城市空气和环境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与已建成的番茄农庄、格林葡萄园、云间大自然基地等近20个农业旅游景点,成为浦南田园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接待游客12多万人次,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850个,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当前松江浦南地区在“三农”工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尚有差距,政策聚焦不够

  “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认识不到位和职责不明确的情况。如,有些部门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农业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也有的认为,上海地区的农业在工农业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小,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相对较小,从而对“三农”工作的关注度和工作力度相对减弱。在调研中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反映,对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明确的,但在具体工作操作上,存在方向和职责不明、措施不力的状况,对新农村建设缺乏完整、正确的认识,各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由于认识尚不到位、职责尚不明确,造成政策难以聚焦,市政府20**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将支农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加大对为全市作出贡献的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纯农业地区和远郊地区的扶持力度”至今尚未兑现和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和途径还未真正形成。

  2、镇、村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发展后劲和财力支撑

  从统计的情况看,截止20**年底,浦南地区的镇级财政收入为58081.41万元,占松江11个镇级财政收入210110.62万元的27.64%。全区115个村中,村可支配收入在80万元以下的有15个,全部集中在泖港镇。浦南地区处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和松江基本农田的保护区,使浦南经济发展受到许多限制,存在“一产只能种、二产不能动、三产空对空” 的现状。目前,镇级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私营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加强税源培育和财政收入,随着税收政策属地化的推进,对镇级经济和财政收入带来较大的压力,且各镇为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向银行借贷投入了大量资金,因宏观调控政策实行而停止开发,各镇背负归还资金、利息的沉重负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镇、村的刚性财政支出也随之增加。在调研中,部分基层村干部反映,村级年支出一般费用在150万元左右。20**年度松江区对教育、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区财政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增加,使浦南各村可支配财力达到80万元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减轻了镇、村支出压力,但这只是一定条件下的“输血”机制,“造血”机制仍然没有形成,缺乏长久之策。经济发展缓慢,对浦南地区农民的就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造成严重影响。近几年来,浦南地区逐步形成了独特的田园风光为休闲观光的产业,并将黄浦江上游水源涵养林等资源进行开发,还为今后浦江溯源的旅游开发创造了空间。但是,现行严格的土地政策又限制了农业生态休闲产业的发展。

  3、农民生活保障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矛盾仍然突出

  从纵向比较,近年来浦南农民人均年收入以10%以上的速度持续递增,20**年浦南农民人均年收入7782元(全区9382元),20**年达到8604元,但与全区农民人均年收入10367元以及浦北农民人均年收入14630元的横向比较,还是存在较大差距的。根据20**年度统计,全区11个镇中最低的新浜镇农民人均年收入7580元,与全区最高的九亭镇农民人均年收入14792元相比,将近差一半,主要差距在非经营性收入上。在调研座谈中了解到,今年承包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扣除农资、土地流转费、劳动力成本等费用,加上政府各类补贴400余元每亩和收购粮价有上涨等因素,实际每亩纯收入400余元。如果没有政府各类补贴,那么种粮大户几乎是没有收入的。此外,浦南地区累计解决农村镇保人口4.05万人,占全区解决农村镇保人口的比例仍然较低,浦南老年农民最低养老金虽提高到每月200元,但要求提高镇保比例和农保基数的呼声仍然很高,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予以保障。浦南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根据统计,截止20**年底,浦南地区享受最底生活保障的人数为2727人,占全区115个村享受最底生活保障的人数的70.78%。

  4、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设施配套缺位

  长期以来,浦南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相对较少,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近几年来,坚持以镇为主,积极推进#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gkstk.com end#经济薄弱村道路危桥改造,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逐步提高了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但在污水处理、河道整治和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扎实措施,加以改进。在推广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后,农业配套设施建设还有欠缺,大量稻谷收割后,没有相应的晒场和仓库,遇到连续下雨天气,这将使家庭农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5、现代农业基础不稳定,农业生产后继乏人

  目前浦南地区通过土地流转,基本实现了规模化经营生产。但由于土地的流转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致使种植大户在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上存在顾虑,随着政府对种粮补贴增加和农业丰收、农民增收,一些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希望自己种粮或增加土地流转费用,在平衡两者利益之间存在较大难度,农业规模经营也缺乏稳定的制度保证。根据座谈反映,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绝大多数是年龄在50岁以上的农民,因农业生产周期长、收益低、劳动量大、风险高,年轻农民对农业生产缺乏兴趣和热情,农业生产后继乏人。

  三、推进松江浦南地区“三农”工作的建议

  1、切实提高认识,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从松江实际情况看,农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但是,“三农”问题至今仍是推进松江全面发展的一大问题。农民最穷、农业最弱、农村最苦的局面在松江浦南地区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农业发展专业化程度不高,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耕田大量减少,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区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任务艰巨。因此,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采取扎实措施,真抓实干,推进区域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好形势。

  2、整合优势资源,明确长远发展规划目标

  浦南的土地面积和人口,均占松江区的三分之一左右。浦南地区水净、土净、气净,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松江地区粮食、疏菜、水产、花卉、瓜果的重要生产基地,生产的粮食作物、蔬菜、生猪、家禽、淡水鱼等,分别占全区总量的49.41%至68.16%,造林面积占全区的47.85%,这些基本物品承载着松江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还具有上海地区独有的黄浦江上游水资源涵养林的资源优势。如何发挥这些优势,需要通盘考虑,加强整合,使这些资源效应更具有特色。根据松江新城建设的经验,首先应加强对浦南地区高起点的整体规划,做到规划在先。应站在全市“三农”工作和生态建设的高度,由区政府牵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浦南地区共同参与,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在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基础上,制定出松江浦南地区黄浦江两岸整体开发的2020年远景规划,以及浦南地区“三农”发展长远规划,并建立相关的区级领导机构,加强对浦南地区开发建设的领导。远景规划涵盖组织领导、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开发步骤、功能定位、集镇建设、产业发展、资金来源、职能分工等内容。通过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浦南地区黄浦江两岸整体开发和“三农”发展的宏观指导,避免在今后的发展中出现重复投资、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的现象,避免浦南地区的“三农”工作各自为政、重心不一的现象,力求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明显、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时,有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规划,可以使全体人民统一认识,凝聚人心,按照明确的奋斗目标努力。

  3、加强政策聚焦,完善“三农”发展制度性保障

  浦南地区由于是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和松江基本农田保护的区域,在二、三产业发展上受到政策和条件的限制,只能以发展农业为主。在现有农副产品的价格总体水平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如何确保浦南农民到2020年人均纯收入比20**年翻一翻的目标,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政策聚焦,尽快建立和完善保障“三农”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一是在水资源保护上,要尽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将支农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使扶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纯农业地区和远郊地区的政策及早落实。二是针对浦南的基本农田保护面广量大的特点,出台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奖励办法,如在全区范围内合理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反馈给基本农田保护的区域,使“水资源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保护者有谁来保护”的呼声得到回应,让守望水资源和基本农田的广大农民得到应得的经济补偿。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的机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支持粮食生产,加大对产粮大户的财政奖励,不断提高对粮食生产的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培育新品种和运用新技术。建立相关基金,进一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和保护农产品品牌。

  4、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着力解决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发展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针对浦南地区的特殊现状,市、区在产业安排上要向浦南地区倾斜,将一些符合浦南地区开发的项目首先落户在浦南,通过产业带动浦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政策上对这些项目、产业和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使浦南地区的一二三产业更加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要充分利用黄浦江水资源、涵养林、农村田园风光等资源,加快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开发。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开发,培育农产品的品牌,形成有影响力的产业和产品系列,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营造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农场在粮食收割和销售中遇到的问题。

  要建立确保土地承包方和经营方两者利益的机制,使规模农业健康发展有坚实的基础。探索老年农民退休政策,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60岁以上的农民,在每人每月200元基础上提高农保基数,并逐步使农保与镇保相衔接,让农民真正共享改革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尝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平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承包经营权,使土地相对集中,确保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要在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变和确保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宅基地的平移置换,对部分已有多处住房的农民,鼓励其将一些破旧的农民住宅和宅基地,通过赎买等方式转让出来,进行土地复垦,盘活存量的土地资源,既有利于土地资源整合,又有利于加强有特色的集镇和自然村落建设,优化农民居住环境。

  5、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切实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加强对农村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预算支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村庄治理,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进一步推进创建“绿色家园”行动。

  结合浦南地区的实际,当前在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同时,尤其要注重不断提高浦南地区的教育卫生文化的质量,方便农民就近享受高质量的教育卫生文化,同时减轻因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给城区公共资源带来的压力。要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选派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污水纳管建设,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6、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主力军,是“三农”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新农村建设需要科技和人才的支撑,需要有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加强对专业农民的科技普及和技能培训,对非专业农民则在就业观念上加以教育引导,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适应能力,使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教育、得到全面发展。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在人才培育上,尤其是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军人才的培养,形成一个人才辈出的氛围,使新农村建设有足够的人才储备。要充分发挥松江大学城的优势,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的能力,鼓励大学生到农村第一线工作,并给予一定的待遇和保障。

  要在新农村建设中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建议,集中民智,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农民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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