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务管理自查报告

2015年财务管理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8  编辑:cgf 手机版

   篇1:

  根据《XX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市审计局开展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篇2:

  为了加强我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宜黄县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校委会,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县成立了巴青县中小学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下:

  组长:魏长征巴青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次仁德措巴青县教体局副局长

  蒋云科巴青县财政局局长

  魏木次仁监察局局长

  成员:王玉芳巴青县教体局会计

  汪小梅巴青县教体局会计

  中学、各小学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各校均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工作职责上墙。由专人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和固定财产登记制度,县教体局、财政局经常下各校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确保各校制度落到实处。

  三、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各校均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设有会计和出纳。我局并定期组织各校财会人员,参加财务培训。

  四、财务管理规范情况

  (一)、我县教育系统收费情况

  1、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全县13所中小学免除学杂费政策都已得到全面落实,所有学校均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2、全面实施农牧区学生义务教学阶段“两免”“三包”政策,并得到彻底落实。

  3、在义务教学阶段,全县13所学校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及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

  4、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总之,在我县教育系统收费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二)、“三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各学校严格按照“三包”经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彻执行。

  2、严格专款专用原则,不能挪作他用。

  3、“三包”经费的落实情况必须有本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每月进行校务公开,每学期必须进行政务公开。

  4、要求和中、小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5、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把“三包”经费用在实处让学生吃好、穿好。

  6、各学校使用“三包”经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防止经费流失。

  全县中小学,做到了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严格落到了实处。

  (三)、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1、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晰。

  2、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3、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4、各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

  五、建议

  1、目前我县各校财务人员均为兼职,希望上级单位,能给我县各校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2、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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