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50字(精选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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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时间:2024-08-23 01:07:51 偲颖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50字(精选26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5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

  我读了许许多多好书,让我受益最深的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书中描写的动物也通人性,拥有令我们感动的不离不弃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是一只血统优秀的猎狗,但因为长得丑,被视为灾星,在断奶后被扔进山里。在山里,迪克吃劲苦头,天天与豺狼虎豹打交道,被咬得遍体鳞伤,于是它想再次投奔人类于人,当都因为长得丑被赶来出来。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气愤:怎么能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心灵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

  幸运的是,就在这时,小主人把它收养了。这时,我很高兴,因为迪克终于找到家了。小主人身世悲惨,因为父母离异,所以把眼睛哭瞎了。在家里,他被爱喝酒的父亲给打,继母也不让他吃好吃的,读到这,我的心很沉重,不仅为他感到同情。

  在种种原因的逼迫下,在地质员的帮助下,小主人和迪克来到小主人亲生母亲的老家,可却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与小主人拉琴当乞丐。迪克为了主人能吃上饭,宁愿挨打。我读到这里,我觉得迪克真是忠心耿耿。最后小主人终于找到母亲,母亲却另有家室,母亲隐瞒了此事,帮助主人成名,吃饱喝足,迪克却因长相丑陋众不能与主人见面,主人成名之后,并不忘记迪克,放弃金钱地位,与迪克进行永远的流浪。我读到这里,我觉得主人真是不忘情谊。

  我的感受是不管人畜都不能只看外表,而是应该看心灵。所有人都不能因为自己获得利益,而忘记与自己风雨同舟的朋友,如果没有朋友,你就没有今天的辉煌。

  我的体会是我们不应该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不然在你困难的时候,没有人会帮你,只有做一个诚实守信,知恩图报的人才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迪克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朋友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小主人,成名之后也记得与自己患难与共的朋友,宁可自己放弃金钱地位,也要帮助朋友的精神。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

  爱,是黑暗中的一盏导航灯,照出光明;爱,是干旱中的一滴露珠,滋润心田;爱,是在你迷失方向时的那一丝光亮,带你走出绝境。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有着一段深深的爱。——题记

  一个静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合上书后,阿炯和迪克深深的感情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法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狗出生就长得非常难看,受到大家的厌恶。这只小狗便流浪山林,成为一只野狗。一次,它巧遇了小盲人阿炯,成为了它的导盲犬。它的小主人给它起了个名字“迪克”。于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患难之中见真心。在迪克和主人的相处中,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迪克对主人无声的爱。为了救小主人,迪克不惜大义灭亲;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叼着搪瓷缸去沿街乞讨;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去做练武少年的靶子,被打得头昏眼花……最后,它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小主人一起流浪,一起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在阿炯身上我们也感受到了,它对迪克的感情。当阿炯随着演出不断取得成功,日子是一天好过一天,还被经理接回了自己家里住。但他最终放弃稳定的生活和有成就的事业,打破牢笼救出迪克,并再度和迪克一道浪迹天涯。我相信是人与狗之间那种生死相依的深厚感情,促使他坚定走向流浪的生活。

  看了《导盲犬迪克》,让我深深感受到动物是有感情的,甚至不逊色于人类。自古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过去有个农夫,常在地里下夹子。一天,农夫在收夹子时发现夹到一只黄鼠狼,当他拿起一看却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下这身“皮装”逃掉了。农夫估计这没了皮的黄鼠狼,一身血淋林的,肯定死在附近什么地方,捡来还可以吃。沿着血迹寻去,在一个山麓的洞口,血迹消失了,农夫朝洞里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洞内四只才诞生不久的小黄鼠狼,正趴在没了皮的黄鼠狼的腹下吮奶。从此,这位老农再也不下夹子捕兽了。

  我深深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动物之最,智商最高,情商最浓,较之黄鼠狼、狗等之类的动物,人类不知要强上几百上千倍,但相比迪克和阿炳的情感,人类则是显得那么地冷漠,和它们这种催人泪下的感情相比,实在不得不深思,甚至惭愧和汗颜。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3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4

  我叫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是我长的不可爱,所以,我的主人抛弃了我。我过着其他宠物狗羡慕嫉妒的无拘无束的野狗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我早已受够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老酒鬼的徒弟,他们师徒俩都是瞎子,我帮助了他,而他收留了我,我成为了他的导盲犬,迪克这个名字就是他给我取的。

  没过多久,阿炯失业了,我带着他逃到了昆明,想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他阿妈的时间里,阿炯只能卖艺乞讨,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留在家。终于,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他一夜成名,拥有了第一场演出。可却因为我长得太丑而被毁了。因此,我被另一只狗替代,并被关了起来。然而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那位好心的阿姨竟是阿炯的阿妈,于是阿炯伤心欲绝,带着我,开始了流浪……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只导盲犬的自述,下面让我的一位人类朋友和你们聊聊吧。

  当今社会,人们学会了以貌取人,更会以貌取狗,大批大批的人去宠物店里花重金买那些乖巧可爱的宠物狗,而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却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为什么啊?凭什么啊,难道只是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我一般都会去买些吃的给它们,我家现在养的狗狗就是流浪狗出身,可我依旧很爱它,它打理过后也很漂亮。是谁教我们以貌取人的?相貌不好,不代表内心阴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好,就否定他(她),要看他(她)的内心,心灵美,才叫美。

  不要以貌取人了,去看看他的内心是否阳光,是否纯真,然后再判断别人的人品,内在美,才是真的美。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5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瞎子,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赌注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6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7

  啊,迪克!你真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很难堪。迪克,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主人扔进了森林,让你自己去想办法。迪克,你以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差一点冻死,好多次饿死!你的人生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抚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你想找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有多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瞎子。迪克,当你的主人的钢琴演奏事业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助,但几乎失去了生命!迪克,当你的`主人要去豆腐宫找她的祖母时,你带着已经有了自己骨肉的洪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洪娜试图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你忠诚的狗的性格。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一个穿绿衣服的阿姨时,你做了一个乞讨的手势,向他的主人要钱。迪克,你主人生病了,你无视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当主人找到奶奶,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你忍着极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那时候,你的内心是多么痛苦啊!迪克,你忍受着不公正和折磨,没有人能想象你有多痛苦。遭受肉体、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会杀死你!但你忍受它只是为了见你的主人。

  迪克,我钦佩你,我钦佩你的毅力,我钦佩你的忠诚!你在找你的师父,你在看你的师父,你流了多少血,你受了多少苦!迪克,你总是一只丑陋的狗,但你是一只比其他任何狗都好的狗!想到你为了给我师父治病赚钱被打,我就有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非常好的狗。你不用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8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条外貌丑陋的小狗迪克的故事。它从小就因为长得太丑陋而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个新主人,结果大家都因为它的丑陋外貌不接受它,最后迪克被善良的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迪克当起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他的继母对阿炯也不好。阿炯靠在茶馆里拉琴维持生计,结果茶馆老板买了台新的录音机后,阿炯就失去了这个赚钱的机会。迪克看到主人这么伤心,就把茶馆老板的录音机撞倒了,闯祸后阿炯只有带着迪克和红娜去昆明找自己的亲生妈妈。当他们在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时,红娜想趁迪克不在的时候咬死阿炯,结果被迪克发现了,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还帮助昆明地质勘探队找回了矿物,在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阿炯也找到了豆腐营。阿炯和迪克以乞讨为生,阿炯生病后被好心的绿衣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了。迪克为了赚钱给小主人治病,在公园里给人当武术陪练,差点丢了性命。阿炯病好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这首曲子被宋经理发现,阿炯也因为这首曲子而成名,后来宋经理把迪克关起来让一头白狮狗代替迪克在大家面前表演,迪克虽然很难过,但是为了小主人只有忍着委屈。当阿炯知道这个绿衣阿姨其实就是自己的妈妈时,因为迪克的遭遇,阿炯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故事感动了。我觉得人们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人内心可能并不丑陋,就像迪克一样,它虽然长得丑陋,但它对主人很忠诚,它爱自己的小主人,愿意为了小主人牺牲自己,阿炯对迪克也付出了自己的爱。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9

  这个星期五,带着一种五谷杂粮的心情读完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迪克,一只对主人绝对忠诚的丑猎狗,人们对它是一万个不喜欢,还说它是魔鬼投的胎。只要阿炳不爱它,可能是因为它的眼睛看不见,也可能是你的忠诚感动了他,,除了阿妈,你成了他最信任的“人”,阿炯本来在茶楼里拉琴,但现在他失业了,他带着迪克逃离了佛海镇,去昆明寻找他的阿妈,,但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但没多久,他就被一个酷似阿妈的阿姨收养了。阿姨带他非常好,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直到阿炯一曲成名,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明星,后来阿炯选择了离开,这是因为他在无意之中得知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阿妈后,忍着巨大的心灵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可以以貌取人,狗也一样。有句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可为什么迪克长得丑就会遭到遗弃呢?在它刚到阿炯家的时候,每顿只有些稀饭,住在鸡窝下面,常常有鸡屎掉下来,可是它一句都没有抱怨,相反,它对主人的忠诚就像一棵大树,根早已深深的扎进土里,不管怎样,绝不会有半点动摇。在老家,流浪狗很多,但因为狗贩子的抓、卖、杀,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流浪狗了。还有一件令人心碎的事:有一只狗,以前它很可爱,经常有人喂东西给它吃,它总是对别人摇尾巴表示感谢,眼里充满了感激。有一次,一个狗贩子打断了它的腿,可它逃了出来。但从那以后,它再也不向人摇尾巴了,看见人眼里再也没有感激了,有人靠近它还会遭到它攻击,嗓子里呼呼的.声音像是对人的诅咒,这一切都源于狗贩子!每当我看见小狗,我都会拿些好吃的给它们吃。因为我似乎能懂它们的心思一样。

  我想再次告诉你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和内心不一定相同啊!看一个人,最总要的是他的内心,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0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主要讲了一个叫阿炯的小青年,受到了继母和爸爸的轻视、虐待,他的导盲犬迪克还不小心闯下了大祸,被处以死刑。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去找在昆明的妈妈。途中,一行人帮助了他们。来到昆明,一次次受到侮辱后,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了他,使他以优美的自创二胡曲成为明星。途中迪克遇到敌人——抢它饭碗吃的敌人,于是迪克大闹舞台,又被处以死刑。在一次偶然、居心叵测的对话中,阿炯才知道好心的阿姨就是他寻找的妈妈。他无法接受现实,便又开始了流浪生涯。

  读到最后,我忍不住要赞美作者优美的写法。好像我就身临其境,只能一点一点看到阿炯和迪克受欺负,而无法拔刀相助;只能在心中不停地为他担心、害怕,无法见义勇为;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憎恨那些坏人,无法急公好义。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阿炯与他的爱犬迪克受到的挫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吃完上顿愁下顿。即使成了明星,也会有众多争风吃醋的暗战在等着他。猎犬后裔迪克,为了帮助它的小主人,它不惜一切代价。为了给主人赞医药费,它甘愿成为拳击少年和练武人的活靶子;为了救小主人,它宁可把自己其实是豺的.妻子咬死;为了让小主人生活,它用了很多时间来锻炼自己乞讨的本领……只可惜现实残酷的,阿炯虽然已饱经沧桑,却也接受不了“昨天还是阿姨,今天就成妈妈”的现实。况且迪克也将成为“狗肉汤”。阿炯离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与他生死共难的朋友迪克。

  在一人一狗的镜子下,真正反映出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豪无遮盖地直接表现出真正的丑陋与美丽。虽然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2

  暑假刚开始,老师就推荐给我们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叫《导盲犬迪克》,我看到后非常的高兴,因为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写的非常的生动而且贴近现实,我喜欢他写的小说,我马上就让妈妈给我买了。

  两天后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个盲孩收留了一条狗,这条狗本身是非常优秀的,但是因为长的丑而被大家嫌弃。盲孩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迪克。过了没多久迪克交了一个“女朋友”,它的名字叫红娜。有一天迪克去寻食的时候,红娜就扑向盲孩,想把盲孩咬死,这时迪克回来了,它毫不犹豫的把红娜给咬死了。后来盲孩带着迪克到一个小镇上去找妈妈,但偶一次次错过了妈妈。后来他们一起加入了马戏团,这时才知道一直对自己那么好的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但是妈妈迫于无奈不能认自己。在马戏团里盲孩和迪克经历了种种磨难,比如盲孩生病的时候迪克把自己当活靶让人家打就是为了帮助盲孩,又比如迪克被团长关起来的时候盲孩想方设法的把它救出来。最后迪克和盲孩又一起过上了流浪的生活。

  迪克这种为主人殊死拼搏的精神另我感动,世界上每一个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有亲情的,迪克就是一个小榜样,不要瞧不起动物,它们有时心底都是很善良的.。当初盲孩收留了被人嫌弃的狗,这条狗就一直非常忠诚的跟着他。有好几次要不是迪克小主人早就死了,第一,迪克的“女朋友”扑向小主人时,它毫不犹豫地杀了“女朋友”。虽然是很不舍但为了主人也只能舍弃。第二,当小主人在流浪时生病了,迪克舍生为主人赚钱,拼命地替小主人寻找治病人。当然盲孩对迪克也是不离不弃。

  这是一本关于人和狗感情和狗的忠实可靠相结合的书,它对人狗感情的细节部分描写的惟妙惟肖,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就不一一说了,希望大家也能拿来细细的品尝一番。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3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4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著名动物学家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盲孩和丑狗,故事切合实际,借物讽人,让我有一种发自肺腑的感慨。

  这部书写于19世纪90年代,里面的主人公阿烔因父母离异,有不忍自己的狗迪克被捉到在阿烔拜师学艺后重上茶馆,拉胡卖艺,却被骆老板“劝退”,迪克打抱不平,咬伤骆老板却招来警察,后又流落丽江街头,终于寻到母亲却又遭人犬分离,阿烔年级虽小,却已看透了人们,救出迪克,流浪天涯。这个故事却将人物的性格描绘的栩栩如生,仿佛是一个真的现代故事,将作者的思想感情挥洒得淋漓尽致。

  在这个故事中,迪克虽然担任一条狗的角色,但是我认为最有感情的头脑的,也不过是迪克罢了。在关键时刻中如何保护主人,并智与群狗周旋;有情有义,无论如何不抛弃自己的主人,我甚至觉得迪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虐待阿烔的继母、只认财的米线店老板、没有同情心的女医生……整个故事甚至就以狗的角度来写过人类。

  而现在,人类却没有了以前的质朴,取而代之的是对动物的歧视与屠杀,他们不把动物当作朋友,大肆捕杀珍稀动物,却仍不知悔改,比起故事中有情有义、对主人忠贞不渝的迪克,我们人类扪心自问,应感自愧不如,却不思反省,又一味屠杀我们地球上的朋友,今日的人类已失去了昔日的友善、纯朴和人性,变成了“魔”。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给人的启示却是巨大的。的.确,在那个文革的时代有很多的罪恶和错误,那是畸形时代所产下的苦果,但是在今天,科技日新月异,“文闲”时代的我们,难道不应该深省自己吗?血、罪恶充斥了人们的双手,地球上动物也同人类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情义的,但我们为什么要虐待自己的朋友?何来的“和谐共处”一说呢?若没有了其他的动物、植物,我们人类又从何谈起呢?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5

  合上书页,一只独耳、毛发脏乱的大黑狗带着失明、可怜的主人走向太阳升起的地方的场景在我的脑海中回荡。这个场景出自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大黑狗和一个失明男孩子之间的故事。男孩子名叫阿炯,在十三岁时,父母离婚了,母亲离开他去了昆明,他跟着父亲生活。有一次阿炯发高烧,由于父亲不重视没有及时将他送医,最终导致了阿炯失明。父母离婚一年后,父亲就给阿炯找了继母,他们生下孩子后,父亲便把阿炯送到了钱老瞎家中学习二胡,靠卖艺为生。几年后,钱老瞎死了,剩下阿炯孤零零一个人。阿炯困难无助的时候,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一只长相丑陋,被主人和父母嫌弃的大黑狗迪克。在迪克的陪伴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去到昆明找到了生母,但是生母也已经有了新家庭,并没有认阿炯。心灰意冷的阿炯带着迪克离开了,他们决定靠自己的力量走遍世界。

  阿炯和迪克在流浪路上遇到了各种困难与危险,但是他们相依为命,勇敢地面对生活。迪克为了保护阿炯,咬死了自己已经怀孕的爱妻,甚至为了筹钱给阿炯看病,不惜跑到公园去给人当练武的活靶子。阿炯也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放弃了自己登上舞台后的锦绣前程,带着迪克离开了歌舞团,去远方寻找希望。

  我很幸运,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位“好伙伴”——我的.表姐。有一次暑假,老师通知还有一周就要钢琴考级了,由于平时疏于练习,我听到消息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赶紧向表姐求助。表姐是个弹钢琴高手,收到我的求助后二话不说放弃了旅游计划,来到我家帮我纠正练习中的各种错误,每天都陪我练习到很晚。经过表姐的一周“集训”,我顺利地通过了考级。

  友谊是十分珍贵的,友谊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我们要向书中的主人公学习,学习他们互相帮助,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精神。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6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抗议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习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7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被迪克和主人阿炳之间真挚的感情深深感动着,感动于他们不为自己着想,只为对方着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迪克是一只丑得出奇的猎犬,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亲人、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太丑,主人把它丢弃在了森林里,让它自生自灭。但是,我却慢慢地喜欢上了它,因为它的顽强勇敢。前不久,在报纸上我看到,离我家不远的小区里,有一个上中学的大姐姐因为学业压力大而跳楼。我想,她的'身边一定有许多关心她的人,当她遇到困难的时候,她应该寻求帮助,而不是自暴自弃。迪克遭遇到这么大的打击都能顽强地生活下去,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迪克一直在寻找能够接纳它、关心它、爱护它的主人。在一次又一次不放弃的努力过后,它终于找到了可以接纳它的小主人——瞎子阿炯。当他们遇到困难时,能想尽办法解决。骆老板买来一台录音机,让阿炯失去了工作。迪克见主人很伤心,闯进店里“大闹天宫”,把整个店面都弄坏了,使得他们被警察、继母、阿爸责骂,阿炯为了不让警察把迪克抓走,就带着迪克背井离乡,来到昆明找阿妈。

  我还喜欢它的忠诚。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在去找阿妈的路上,迪克发现它的妻子想要咬死主人时,它虽然很舍不得伤害妻子,但还是忍痛割爱。来到昆明,剧院的宋经理发现了阿炯的才艺,让阿炯登上了舞台,阿炯因为自创的曲子而一举成名,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而破坏整场演出。因此,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顶替迪克,并把真的迪克关在了笼子里。有一次,阿炯无意中得知,那位一直关心照顾他的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妈妈。阿炯忍受着心里的痛苦救出迪克,带着迪克继续流浪去了……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8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狗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他们又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19

  自从沈石溪爷爷来我们学校开了一场见面会,我就对他和动物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个暑假,他笔下栩栩如生的动物世界带给我太多的感动和感悟。《导盲犬迪克》就是其中的一本。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因为长相奇丑无比,而被主人无情地扔进森林,成了一只野狗。与豺群打交道,吃森林里的野果,好不容易才长成了一只成年狗。当它看到大黄狗被主人抱在怀里的时候,它多么想有一个自己的主人。可是因为迪克长得太难看,没有人肯要它,除了看不见外表的`盲人阿炯。当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主人阿炯一心想要见到自己的阿妈,与迪克一起,穿越森林,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昆明。因为身无分文,只能靠乞讨为生。一位绿衣少女路过,看到他,就像自己曾经的儿子,就停下来与他聊天;阿炯也闻到了熟悉的阿妈的味道,那位绿衣少女让他管自己叫阿姨。在一个寒冬,阿炯生了一场病,被绿衣少女带回了家,从诸多细节证实绿衣少女就是自己的阿妈。绿衣少女的老公老宋是一个戏剧场的总经理,老宋在下班回来听见了阿炯的二胡声如此美妙,就叫他到戏剧场演出。在一次表演中,迪克看见了主人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以为阿炯嫌弃它,不要它了,就一口咬死了白狗。戏剧场的人把它关进笼子,锁了起来。当阿炯知道了真相,便把它救出来,离开了心心念念的阿妈,不离不弃地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很多人说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外貌和心灵有时不一定一致。但我觉得更震撼我心灵的是: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能让阿炯与迪克之间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迪克可以奋不顾身地给练武人当活靶子,可以拼了命地去撞坏茶馆的录音机;阿炯可以离开自己的阿妈带着迪克浪迹天涯。是爱,是陪伴产生的浓浓的爱!对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活中的灯塔,照亮他生活的道路;对迪克来说,阿炯就是它可以依偎的主人,给它母爱般的温暖。阿炯与迪克彼此间产生了深深的爱,这种爱源于陪伴,对狗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0

  暑假,别人送了我一本书,书名叫《导盲犬迪克》。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迪克的猎狗。因为它一生下来就长得非常丑陋,所以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片原始森林里。当它看见别的狗享受着主人亲昵的抚摸时非常羡慕。它想找一个对它好的主人,可是处处碰壁。别人都因为它长得丑而嫌弃它。但是它没有放弃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它的主人。这人名叫阿炯,是个瞎子,迪克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导盲之路。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之间真挚的感情。虽然迪克长得很丑,别人都嫌弃它,但它有一颗时刻为主人着想的心。当主人失去工作的时候,迪克蹿向茶馆“大闹天宫”;当主人生病没钱买药时,它去公园杂耍乞讨,又去充当拳击的靶子,让别人都打得站不起来;当红娜要袭击主人时,迪克为了救主人,忍痛咬死了怀着自己果肉的`红娜,拯救了主人。

  迪克,我想对你说:"你真的是一条非常棒的狗!”别人嫌弃你,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有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服输的精神,最主要的你有着一颗最忠诚的心。虽然你的外表不美,但是你却有着一颗非常美丽的心,心里美那才是真的美。

  这是一本鼓舞激励的书,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相信会带给你不少收获。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1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2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3

  希望,如同夜晚的一盏明灯,令你心中对生活充满勇气,从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而《导盲犬迪克》中的主人公阿炯正是因为心中有希望,一个个奇迹在他身上发生。

  故事是这样的,阿炯妈妈在他五岁时离开阿炯回到了豆腐营,阿炯一直哭,眼睛都哭瞎了,他爸爸让他受了很多很多委屈,阿炯希望妈妈能回到身边,后来他认识了迪克,他们穿越死林,风餐露宿,偶然遇到了一个阿姨,这个阿姨竟然就是阿炯的妈妈。

  首先,我认为不论你身在何处,处境如何,都应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阿炯,他在眼瞎了之后并没有因此对生活不满,反而坚强面对生活,穿过了死林,学会了一手好琴,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我曾看到过这种奇迹,著名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史蒂芬·霍金2018年逝世,享年76岁。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霍金早在21岁时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这种病在当时是一种不治之症,医生也断言:霍金活不过24岁,可霍金根本不相信,他希望能继续深造物理学,时时刻刻都会对自己说一声:你可以的。就这样,他跃过了那条“死亡之线”,但他只有右手三指能动,他用中指打字,一场演讲要准备一个月,可这并不影响他对科学的追求,提出了黑洞和霍金辐射理论,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不论遭遇任何打击和失败,都应该怀揣一份希望,它能让你在生活中不迷茫、不气馁、更坚强。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4

  这个暑假,我品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心中感慨万分,狗与人之间的情谊竟如此深厚。

  故事的开始,迪克出生了,它是血统纯正的猎狗,却因为生得奇丑无比而被主人丢弃。经过几番曲折后遇见了小主人阿炯,被这个善良的'盲童阿炯所收留,成了导盲犬。迪克和小主人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缪菁,但当阿炯得知真相后,他又下定决心与迪克再次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便是人与狗之间发生的传奇故事。众所周知,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故事中的导盲犬迪克也更加深入地诠释了“忠诚”二字。迪克在遇到危险时并没有丢下小主人阿炯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拦路的狗群,为了保护小主人阿炯,迪克忍痛杀死了有着豺本性的妻子红娜;为了筹钱给小主人阿炯看病,它甘愿被揍得遍体鳞伤……迪克对于盲童阿炯来说,也十分重要,它是阿炯的眼睛,亦或是亲人。

  因为迪克丑陋,人们几乎都厌恶它,但阿炯却不在乎,他保护它,给予它爱和温暖,这也是为什么故事结尾阿炯选择救下已被判死刑的迪克再次踏上流浪之路的原因。

  一人一狗,虽没有美丽的外貌,却都拥有美好的心灵。阿炯和迪克的相遇,让双方都有了心灵上的依靠。这一人一狗,都是彼此的救赎。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5

  有一位盲人少年——阿炯,他从小就被母亲抛弃,他的继母让他去向一位盲人学胡琴,可他懂了盲人一生最重要的秘密、学会了拉胡琴,他的师傅便自杀了。他有一只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被曾众“人”嫌弃的`丑狗,它希望有一个主人,它只是帮阿炯帮捡起了导盲棍、冲他低落地叫了几声而已,阿炯就收养了它,可他的继母不同意,在父亲的说服下他的继母也同意了,可后来迪克惹了大祸,要他们一家赔偿1000元,父亲打他,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阿炯决定和迪克去找他亲妈——缪菁。

  他们和迪克的爱妻——红娜,在路上他们都很饿,红娜差点把阿炯吃了,但迪克结束了她的生命和他们孩子的生命。后来他们遇见了一些人,他们的东西丢了,迪克找了回来,那些人带他们去了他母亲的所在地——昆明,阿炯在街头拉胡琴,他母亲认出了他,让他每天能吃上饭,直到他生病,不能再继续拉胡琴赚钱,需要迪克来帮忙赚钱,迪克愿意被人打,只要赚到钱。

  他母亲知道了,就让他住在他母亲和他的继父的家,但他不知道那位阿姨是他母亲,后来他继父知道了他胡艺非凡,就让他成为了他们社团演员,上台表演,表演需要迪克,迪克没演好,被他继父关了起来,后来在他两个团友的把戏下,他知道了自己母亲的身份,一夜未睡,带着迪克走向了自由的空间。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26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此外他还写过《第七条猎狗》,《猎狐》等,多次选入语文教材。

  一条猎狗被原主人遗弃后遇了一个叫阿炯的小瞎子,给它取名为迪克。

  阿炯在茶馆拉二胡,拉了多年被辞职了,迪克很生气,去报仇,咬了店主人闯下了大祸,在这之前迪克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母狗,它们互相爱上了,很快红娜便有了身孕。先说迪克闯下了祸,公安局要当场处死迪克,他们只有被迫逃走,迪克本想去和红娜告别,但红娜我但跟着他们,阿炯也就同意了他们走到死林,迪克寻找食物。但谁知红娜不安好心。迪克一走,她就向阿炯发出攻击,阿炯大声呼救,迪克马上跑来救阿炯。

  迪克在自己的.妻子和小主人之间选择了小主人,最后不得已把红娜杀了,阿炯知道它们的长系不一般的就把红娜埋葬了。

  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它写出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爱。写出了迪克的忠诚。它既然当了阿炯的导盲犬,就要一心一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不惜一切代价,在自己的亲生骨肉、妻子和小主人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保护小主人,这要有多大的勇气!

  它能为了小主人不受委屈,为小主人报仇,差点受到了杀身之祸。阿炯也被它感动到了,尽管自己受到了皮肉之苦,也要让迪克逃出去。

  这就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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