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考核目的:
调动各级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持续改进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
职责:
1、各级管理者:负责拟订下属人员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负责对下属人员的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系数和绩效工资,指导下属人员改进工作绩效。
2、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考核总体办法,组织、指导和监控各部门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审核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汇总绩效工资。
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2、考核与绩效工资及工资调整等挂钩原则;
3、辅导改进原则。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持续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绩效,完成经营管理目标。每次考核期间和考核后,主管应及时向被考核者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帮助其改进绩效。
考核内容:
1、关键绩效指标、主要岗位职责和专项目标任务。具体根据被考核者岗位工作性质和量化程度,设定每类考核权重。量化程度高的岗位,以关键绩效指标为主,岗位职责和专项目标任务考核为辅。另外,月度(周)工作计划(报告),作为扣分项目列入每月考核。
2、关键业绩指标和专项目标任务的'设定根据层层分解的原则,自上而下设定。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经考核双方协商确定。
考核标准:
5分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的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要求,得到来自客户或上司的高度评价或表扬。通常都是很主动自觉地去完成,根本无需催促。
4分工作绩效达到或超过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的表现: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达到或超出规定的标准,能主动自觉地去完成,无需催促。被服务的对象是满意的。
3分正常可接受,工作绩效经常维持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的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要求,基本没有投诉现象,基本能主动自觉地开展各项工作,属于基本满意。
2分需改进,工作绩效未达到本职位常规要求,通常的表现:时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有投诉现象(但不严重),经常需要他人的催促才能完成任务,属于不太满意。
1-0分不良,工作绩效显著低于常规本职位正常工作标准的要求,通常的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常常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有投诉发生,属于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