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必修一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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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必修一作文

时间:2021-10-27 10:09:27 高一 我要投稿

高一必修一作文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一必修一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一必修一作文10篇

高一必修一作文1

  在参加军训以前,我对军训始终是保有一种恐惧和厌恶的心理的。因为以前听哥哥姐姐们说过:军训时度一日如度一年,并且身体接受者钢铁般的折磨,教官更是如“极度冰点”一样残酷。可经过这短短三天的军训体验,使我对它有了新的认识。我认为,这次军训虽说是苦,但其中的的道理真是耐人寻味:军训是对我们人生一次的洗礼,是对我们的一次磨练,更是对自我的一次挑战!对于以前从没有进行大型锻炼的我,

  这次军训可是让我疲惫不堪,身体每天都在”超负荷“,但我也从中获得了不小的收益。比如:平时走路我总是驼背,但通过这几天的军训,我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从此走路挺胸抬头;再有就是我平时很少锻炼,军训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还是我对运动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多以我决定每天早睡早起,锻炼身体,为大学更艰苦的军训生活做准备!

  其二,和我关系好的或是非常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知难而退,总想打退堂鼓的胆小鬼。但是通过这次军训对我的锻炼,我克服了这个弱点:记得第一天军训时,我们练习的是站立,也就是站军姿。因为是阴天,所以上午几乎没吃什么苦。可是到了下午,天空上出现了“太阳当空照”的情景,再加上上午的训练,我的神有些吃不消:脚底下钻心的疼痛使我摇摇晃晃的站着,头部的水汽足够能形成一场比八月中旬还猛烈的的“特大强降雨了”。但看看同样深受磨难的“战友”们,我便对我的退缩产生了质疑:同样是学生,同样的年龄,他们都行,我为什么就不行?想到这,我便有了坚持下去的决心,决心一定要站好高中的第一班岗,一定要圆满完成这“高中第一课”!

  在学校的操场上,有我们的汗水,有我们的欢笑,更培养了我们今后在高中生活所要用到的那种吃苦的精神.军训结束了,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真正的挑战警钟此时已响彻心中!

高一必修一作文2

  为期六天的军训,似乎过得很快,刚见到教官的模样,转眼又与他们挥手告别;似乎过得漫长,在烈日下站军姿,一分一秒,任凭泪水横流,强忍身体上的酸痒。细细回味,这一趟,是酸是甜?反复思索,难以评判。我想因为它是丰富的充实的,是饱满的似有灵魂的,是生动的立体的,有苦有甜,难以用一个字来把它简简单单地概括了。

  军训是高中生活所面临的第一道挑战,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锻炼了我们的体格,增强了我们的魄力。它让我们快速从暑假里懒懒散散的生活状态中跨出来,去投入到一种规律的充实的紧凑的生活中。它是一块磨刀石,将我们这些刀磨得快,又发亮,来让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面对高中三年可能会遇到的一个个巨石,去劈碎它并使它成为未来道路上的垫脚石。

  军训是使我们同学之间快速相知相识的一条捷径。在军营里,我们一同挥洒汗水,为了荣誉把宿舍收拾的干干净净,把口号喊亮喊响。它还用拔河比赛把我们都凝聚到了一起,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班级。

  就像崔万志说的那样,这些都是人生中最好的安排。当我们度过困难与挑战,回首望去,它所能给你的回忆多半是好的,它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与更明朗的未来。军训只是未来会面对的困难的小小缩影而已,军训带去的只是身体上的疲累,而未来的困难却可能会带与你精神上的打击与对自己的不自信。军训有苦有甜,军训的苦与未来的困难相比不算什么,

  但它带与我们的后味中的甜却对我们弥足重要,它能助我们减少甚至是避免未来困难的苦。军训带予了我面对生活中其他困难的冲劲与斗志,教予了我勇敢去拼的精神,给予了我们更多的爱国情怀与报效祖国的决心。俗话说的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军训中,我们吃苦耐劳,在高中这片地上耕耘,挥洒汗水,那么我们就会在未来的日子里收获这笔财富。

  通过军训,我们已不再害怕未来所会遇到的挑战与困难,因为我们相信只要熬过去一个坎儿,它就能给你带去一笔巨大的财富;

  通过军训,我们将怀着斗志与冲劲去翱翔天际,搏击苍穹;

  通过军训,我想尽管记忆会模糊,会消散,但军训所带给我们的品质与收获永不磨灭!

高一必修一作文3

  夫书者,古今思辨之载也,读者明子目,咀其意而得于心也。而生无所息,惟在读书耳。

  读可要览胜景以怡吾颜也。珠帘画栋,彩槛雕栏,共秋水长天,齐落雁孤鹜,滕王阁也;朝歌夜弦,檐牙廊腰,妆镜开而荧明星,梳晓鬟而绕绿云,阿房宫也;云清水澹,峰高霞明,深林栗可惊层颠,岩泉殷可吟飞龙,天姥山野。或显通都大邑,或隐荒遐僻陋,然闻名遐迩于今世者,盖因诗文耳。夫事世变迁,不过沧海桑田,而所谓千秋繁华,万世昌盛亦即弹指芳华。且夫胜地不常,盛筵难再,若所望于世人之所铭记,恐胜景难存,倘使人各录其所见,书其所感于卷册,则地壳因诗文耳显,未及之人亦能见胜景以怡颜。

  读可以晓其事以悦吾心也。高山流水何等欣悦,兰亭梓泽何等畅意。苏武牧羊,雪屡餐于北海;荆轲刺秦,歌悲吟于易水又是何等凛然之节;秦桧佞深仅存跪罪之像,羊工德大徒留堕泪之碑。周而复始者,四季也,而世事更迭千百年无所同也,何以托侥幸于其循环?所赖时人述其事,见诸于笔端,今人乃不至于失之如交臂。是谓人欲悦其心,必求之于方事,得之于阅读间。

  读可以会达意以畅吾思也。文,意之至。当其感于所遇,思辗转于心而难以寓于言。以其意之所至,笔之所至也,时所以为文,而机缘巧合,得读其文者,可有感于斯文而所谓思接千载者,其思皆仅得于心邪?亦若是得异思于文矣。是以感太白之狂傲于“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得庄周之逍遥于“乘天地之正面御六气之辩,以游于无穷者”;知令伯之深情于“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方明己之所思所念何狭呼!而读者通予心,畅予思,于是胸间滞涩一去,顿觉朗朗可存日月。

  夫秦无三世之繁昌,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怒其民。何以怒之,焚书坑儒是为一罪。而清以思想陈腐闭塞而亡,盖因八股取士之途已尽矣。以是可知读书定国之存亡兴衰,而非仅限于怡颜,悦心,畅思之乐也。

  勰云:观千剑而后识器。

  吾言:览万卷而后知乐。

  何以为乐?状流水不腐,户枢不蠧,常读书而心自新,有以乐也。

高一必修一作文4

  我搬到这远离城中心的地方,是的,没有喧嚣,心情不错,整理桌上的书,偶尔看到小学时买的作文书,心感怀念,翻开看,赫然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

  ——《酒窝》。

  父亲在客厅叫我,说让我去外面找一个收废品的人,把家里的废品清理掉。我答应,随手合上这本作文书便准备出门了。

  这是临近郊区的地方,路人很少,对面是大排档,这边是公园。我便沿着路一边熟悉周围的环境一边找收废品的人。不一会儿,听到一个老人吆喝着收废品,我上前跟他谈了几句他便答应去我家收。

  一路上,我们是三个人:我、老人还有他的孙子。或许是互不相识,也或许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路上我们都默不作声。天空昏昏沉沉,似乎孕育着一场大雨,老人拉着他孙子的手,一路走着。

  到家了,父亲早已经将废品整理好了,他便于老人谈起价钱,于是我走进房间,准备洗个澡然后去学校上课,这时外面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父亲则把老人与他的孙子留了下来,老人一再推迟不过,便也只好在我家与父亲闲聊起来。

  原来,他孙子的父母离异,都不管孩子,他只好靠收费品来维持他与孙子组成的无力又不堪风雨的“家”。父亲问:“你孙子都这么大了,不上学怎么办啊?”老人:“没办法呀,我只有收废品的这点收入,能让我们也俩吃上饱饭就不错了。”父亲无奈的叹气:“他父母难道忍心不管吗?”“他们啊,他们也要生活,都说养不活自己,怎么养小孩,把孩子丢给我这衣服老骨头呀!”……

  我穿好衣物,准备走时,才发现手表不见了,虽说手表丢了也不足以着急,可把握好时间对一个中学生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啊!不经意间,老人的口袋闪过一下,这是金属物质才发现发出的光,我不由的怀疑起这个老人。我不是瞧不起这样的人,而是我当时实在很急,才会这么想。那时,着急的我竟然硬着头皮走过去跟老人说:“把手表还给我。”老人没说话,一脸困惑。我指了下他的口袋,老人拿出来,竟然是一把金属小勺子。我顿时无地自容。父亲随即责备我,并说:“早上手表不走了,是我拿去修了。”老人竟是微笑着说:“没事,没事。”看到她的笑容,我惭愧不已。

  《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有看,但我从老人的脸上找到了最好的诠释。

高一必修一作文5

  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觉得他说的没错。

  每个人在出生时,大家就习惯性地去用他的家境来定义他的人生,因此,多少人为此便原地不动,甚至直接被击垮,又有多少人享受着荣华,止步不前?诚然,被定义的生活一点也不闪光,倒不如摒弃表面上的一切,靠自己来开启全新的人生。

  然而,这并没有那么容易,许多人,在选择时,或许会遇到些阻碍。因此,便丧失信心,消磨斗志,活在当下。

  巴金曾说:“我同许多人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是啊,巴金不平凡,他拿起笔,记录下了他经历的,度过的那些充满黑暗有斗志昂扬的日子,他没有被生活的种种击垮,而是笔直地坐在书桌前,用坚强的意志征服了生活。

  刘翔应该在众人心中已经是传奇人物了。对于他来说,跑步、跨栏、操场便是他的生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训练,换来了无数至高无上的荣耀,可生活并没有一直宠幸于他,严重的伤痛使他再也没有机会重上他无比热爱的战场。可这又何妨,他没有给生活机会,而是自己选择了生活,没有止步不前,而是重新选择,就这样成功的、坚定的征服了自己的世界。

  文学界的巴金,体育界的刘翔,不管提起谁,都使人会心一笑,赞叹不绝,而他们和我们一样,也经历过绝望,也沉浸在失落中,可他们又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有着比我们更高尚的心境,和更明确的生活方向,他们面对生活时,甚至没有给予生活打垮他们的机会,而是积极地征服了生活。

  “我们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励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间。”

  总而言之,这一切,都脱离不开选择和生活,生活确实不易,但要看我们怎么对待,不要让世界选择我们,而是主动去选择世界。

  希望每一个在努力拼搏的日子里被生活羁绊的人们每天都告诉自己:“我还年轻,我还要生活,我要去征服生活。”

高一必修一作文6

  在一个月前,我参加了人生中第一个军训,这几天火热的军训生活,让我既兴奋又疲惫,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到了军训基地我才意识到军训的“可怕”。基地在非常美丽的乡下,这种天然的美是城市了看不到的,蔚蓝的天上不时飘来几片洁白的云朵儿,变换各种的形状任由人们想象。教官几乎每一句话都在提醒着我们:军训是来吃苦的,我们要坚强的度过这七天,努力!坚持下去!!

  第一天是不适应的,一天下来我们连一步也不想走了,倒到床上就睡!时间总是过的好快一转眼就天亮了我们又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向训练场地,当时我就想:放弃算了,在家里我哪受过这罪啊!可是我不想让新同学看不起我啊,他们都在坚持呢!我又怎能放弃呢?就这样在我的纠结中又度过一天,随着渐渐的适应我发现军训其实也不是很累,反倒很有趣!

  剩下的几天很快就过去了,军训的确是辛苦的,在炎炎烈日下,我们踢正步、排方队,在激昂的训练场上我们欢呼、呐喊。就是这样一段生活,使每个人在摸爬滚打中慢慢成长;就是这样一段经历,使我们在汗水中变得坚强。军训生活培养了我们的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

  在队列中教官非常强调纪律,每当有人在队伍中不打报告便随意乱动时,都会受到教官严厉的批评和惩罚,以增强我们的集体观念。整齐的队列增强了我们的集体观念,要求我们时刻要想到集体,不能只是考虑自己。军训也培养了我的身体素质。一开始训练,只要站上10分钟的军姿,就会感觉体力不支。现在即使站上20分钟,还是做到站如松。可见,军训对于我们身体素质的培养多么明显。

  虽然军训有点儿苦、有点儿累,但通过这次军训我体会到,人生充满艰辛,生活充满坎坷,做任何事都要有毅力,也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军训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七天,和人生相比,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她留下的绿色诗韵,她将永远是人生中最亮丽的风景,成为一段永远难忘的美丽记忆,永远,永远……

高一必修一作文7

  何为“淡泊”?就是能置个人得失于度外,视名利如粪土,心态平和,操守清廉。

  居里夫人获得第一次诺贝尔奖之后,专心研究,终于又荣获了第二次诺贝尔奖。有一天,一位朋友来她家做客,看见其小女儿正在玩英国皇家学会刚刚颁发给她的一枚金质奖章,大惊道:“居里夫人,现在能得到一枚英国皇家学会的奖章是极高的荣誉,你怎么能给孩子玩呢?”居里夫人笑了笑说:“我是想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永远守着它,否则就将一事无成。”居里夫人对待荣誉的这种态度,成为后人学习的楷模。

  钱钟书先生学贯中西,著有《谈艺录》、《管锥编》、《围城》等巨著,享有“博学鸿儒”、“文化昆仑”之美誉。一位美籍华人新闻记者要采访他,被拒之门外。他把《写在人生边上》一书重印的稿费全部捐献给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电视剧《围城》的稿费全捐给了国家;国外有许多地方要重金聘他,皆被婉言拒绝。他对一位年轻人说:“名利地位都不要去追逐,年轻人需要的是充实思想。”钱钟书惜时如金、甘于寂寞、淡泊自守、不求闻达,视名利如浮云,表现了一个知识分子高尚的精神品格。

  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副主席、两院院士王选声名显赫,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不久前,他在《光明日报》上撰文提醒大家:“不要迷信院士,自己已年过六旬,而在计算机等高新领域,很难有60岁的权威……一个真正有才能的科学家,哪有时间去频频上电视。经常上电视说明我的科学生涯快要结束了,只能在电视上露露面了。”王选的这番话,是要冲淡人们对他的敬仰。科学家的这种科学态度,反而让人们从内心里更加崇拜他。

  然而,也应当看到,今天的社会是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充溢着各式各样炫人耳目的名利诱惑,要做到淡泊名利确实不容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否像他们一样淡泊名利而显得自己清高一点呢?

高一必修一作文8

  八天的军训生活是令我难忘的,因为我怀念我们的教官,怀念军训中的酸甜苦辣,怀念那艰辛而又快乐的一切。

  回忆起八天的军训,我又想起了我们的王教官。他是一位认真、严格的教官,每当命令我们做一个动作时,他都会耐心地为我们指正,直到我们把动作做得到为、整齐为止。每当我们做错了一个动作,他都要求我们打“报告”。王教官同样是一位幽默的教官,他经常在烈日炎炎下做出一些有意思的动作,常常搞得我们哈哈大笑,王教官的幽默是我们军训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的幽默让我们忘记了往日的艰苦训练,鼓励我们继续坚持下去,度过八天的军训生活。

  军训是苦的`。在王教官严厉的训斥下,我们顶着烈日。一遍遍地重复着教官命令我们作的动作,汗水顺着脸颊划过,浸湿了我们橄榄绿色的衣服,脚后跟因长时间的站立而感到酸痛。但我们不叫苦不叫累,严格的训练让我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坚强。

  军训又是甜的。因为我从中尝到了苦尽甘来的滋味。从嘹亮的口号声中,我体会到了团结的欢乐;从整齐的军歌中,我体会到了奋进的快乐,当我们队列从凌乱到整齐而有节奏,在会操表演中取得了优秀成绩、赢得了教官的掌声时,我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看着几天来努力与汗水换来的成果,每个人的心里都是甜甜的。

  回忆八天的军训,我又想起了我们的班主任,她每天都站在烈日炎炎下陪着我们,每当有同学因体力不支而晕倒时,她都会把他扶到树阴下,给他倒水喝。有时我们感到累而想要放弃的时候,班主任还会鼓励我们,告诉我们“坚持下去就是胜利!”这句话一直鼓励着我们,让我们在困难面前变得更加坚强,让我们顺利地度过了八天的军训。

  回忆八天的军训,它让我们学到了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只要不断努力就能取得成功的道理,它磨练了我的意志,增强了我的自信心。

  难忘军训,难忘那橄榄绿!

高一必修一作文9

  蝴蝶只有经过了脱蛹的疼痛,才能飞向天空,雄鹰只有在折断翅膀之后,才能成为天空的主宰,钢铁只有在经历过高温的历练之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小孩儿想让蝴蝶顺利破蛹,用剪刀剪开了蛹壳,可是这只蝴蝶身体臃肿,翅膀干瘪,再也飞不起来了。因为它没有经历过痛苦挣扎,没有体会过破蛹的疼痛,没有经历过历练,所以它只能等死。

  人所经历的一生就像蝴蝶破蛹的过程,不可能是顺利的,不可能是容易的,更不可能是舒坦的,在一生中,必定要经历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磨练,无数次的打击,才能拥有“强劲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人的每个阶段都会经历不同的挫折,作为学生的我们,给我们带来痛苦的必定是学习中的问题,考试的失败,而给我们带来的胜利的是高考之后的金榜题名。

  从小学到现在,我们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的考试,我们伤心过,沮丧过,高兴过。考试能让我们走上顶峰,也让我们坠入低谷。当我们坠入低谷的时候,就是我们经历痛苦的过程,就像蝴蝶破蛹一样。如果我们奋发图强,不气馁,靠我们自己,一步一步往上爬,总能爬上顶峰。如果每次都需要别人帮助我们,做我们的拐杖,那么即使我们爬上了顶峰,也没有战胜困难的能力,很快就又会跌入低谷,再也爬不起来,成绩再也不会有提高的可能,就像那只蝴蝶,再也飞不起来了。学习中进进退退是很正常的,每一次的退步就是我们历练自己的一次机会,如果没有了这些退步,我们也许享受不到进步的喜悦。磨难经历的多了,总有一天成功会向你走来。

  爱迪生在发明灯泡的过程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才找到适合做灯丝的材料,他的每一项发明都要经历失败,但他从不靠别人,从不放弃,才会是真正的发明大王。

  想要飞得更高,就要经历磨难,想要成功就要不怕经历挫折,要做一只破蛹之蝶。挫折是我们一生中必定会经历的,是我们一生的必修课。

高一必修一作文10

  我矗立在大殿内,透过满目威严的朱红,看向外面的天空。流云将不安拖远,又隐入金色的宫墙外。

  蒙嘉向秦王上奏时,我隐约听到了一些。荆轲,我完全没有听说过,倒是嬴政满意的点了点头,并宣他进来。层层呼唤传出殿外,我努力挺直身子眺望着,终于看到了他。不过一介书生。我这么想。他身后还跟了一个畏手畏脚的少年。也是,这大殿肃穆庄重,又岂是一个蛮夷之人可涉足的?不屑之余,我又转念一想,这荆轲倒是有几分胆色,如此从容气度,怕不是常人可比。不出我所料的,那个少年还未入殿就已经吓瘫在地。荆轲恭敬的请命,秦王欣然应允,而不安却如附骨之疽,密密麻麻啃食着我的心。

  一声惊叫,将我从这层冷汗中剥离。图穷,匕现。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秦王虽在情急之中扯断了袖子脱身,但我仍担心的想要向前。我愣住了——我究竟是在担心秦王的安危还是担心荆轲刺杀的不得手?

  秦王已经绕着我逃了好几圈。大殿之上不得携带兵器,而侍卫又在宫墙之外,大臣们也都束手无策。就在这时,我看到荆轲几近成功,他仍面色不改。唯有细细分辨才能看见他眸子中的滔天怒火。此时的他已不再是一个书生或谋士,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他所背负的一切东西。那既不是荣耀也不是华贵,而是天下苍生穷苦与不甘的命运集合体。仅此一息,我有种明白荆轲的感觉了。

  但变故也陡然发生,侍医夏无且扔出的药囊将荆轲击倒在地,而秦王也跑到了我的面前。我的心紧紧揪成一团,我看着他奋力一掷,而刀子擦过风钉在我身上。

  我没有痛意,连秦王怎么拔出剑也没看清。我的世界里只剩下荆轲一人,看他被秦王斩伤跌在我脚旁,看他最后说出张狂的话,蔑视秦王,看他被侍卫刺死,鲜血溅在我的脸上,我不知所措。

  嬴政因惊吓过度回内殿休息了,侍卫们将荆轲的尸体清理出去,大臣们蜂拥出宫,唯恐避之不及。大殿中好像只剩下了我和碎了一地的诺言。

  流云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殿外的一抹赤色霞光,红得像荆轲的血。我隐约听到了遥远的东方有凄怆的徵声,像是为荆轲送葬的入殡曲。

  我有些后悔,没有早些认识荆轲这个人。他的大无畏与冷静,他的缜密与从容都令我心动。只可惜,这世上,本就少有他这样的人,孤注一掷,不负苍生。

  别了,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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