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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在美国教英语》有感
《我在美国教英语》我读过比较好的一本书,从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教学理念。欧美教育认为,当老师讲得非常完整、完美、无懈可击时,就把学生探索的过程取代了,而取代了探索的过程,就无异于取消了学习能力的获得。“儿子啊,你上课别说话,别做小动作,你得好好听!不好好听,你怎么能学会呢?”所有的家长都这样说。可是西方教育认为:学生上课就是要说话,要动手,要又说又动,说做并用。我深信,在一个开放的世界,如果不了解世界正在发生什么,你即使身在中国,也不可能真正认识中国。我们是在辛辛苦苦、认认真真地制造大量厌学的学生,大量在高难度的压力下,自信心起不来的学生。”
假如孩子已处在“负螺旋状态”,请立刻停止对孩子的批评、挖苦和苛责,否则无异于迫害!否则不论你多么爱孩子,都换不来孩子的“觉悟”,因为你自己就在误区。“成功感”更是孩子自身的体验,没人能代替他体验,但可以为他创造条件去获得成功的体验。总拿高标准去要求他,他达不到就没有成功感可言。你降低难度,他达到了,成功的体验就在他身心产生。不要说低难度没用,请记住新西兰五年级那个“蛋糕题”并没有妨碍他们成为世界一流的学生。
美国教育逐渐汇聚到这样一些关键性认识上:最有效的学习应该强调知识之间的关联,强调不同学科的知识之间存在一个必须加以认识的整体。那就要打破分科模式,开展综合课程教学。并认识到,由此去获得学识,重要的不是获得某个回答正确的答案,而是要去经历一个探索和发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即探究的过程。指学生通过亲身参与类似科学探讨、研究问题的方式进行学习,由此获得良好的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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