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容轻易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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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容轻易亵渎

时间:2009-10-22 初一 我要投稿

生命不容轻易亵渎

每每提到“生命”两字,总觉得沉甸甸的。尽管在常人眼中,“生命”不及生物学里描述的那样具象,是人意识中一个平常的概念,可是当你环顾周围,见到草木葱郁的繁荣景象,尽显生命的光辉,你也会禁不住一声感叹:生命是美丽的,生命是崇高的。

正因为生命的可贵,因而轻生的人是可耻的,又是可悲的。他们忘记了母亲十月怀胎的艰辛,忘却了一切社会责任,忘却了他们留给亲友的.痛苦,忘却了曾经拥有的欢乐。一切的一切,都因生命的结束而就此终止了。几星期前,我们小区就有一位妇女因一些琐事带来的不悦而纵身一跃,命丧黄泉。别人说她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母爱和关怀。她经商赚钱买的房子还未装修,怎么可以那样轻易地放弃生命的权利呢?“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语)虽然也有无数英烈因革命而死,可是我们说他们是崇高的,因为他们换来了万人的生,那才是生命的价值,不枉此生,这样的死才可谓之“重于泰山”。尼?奥斯特洛夫斯基说:“只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这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这是耻辱。”轻生的人无不为自己活着,这不正是一种耻辱吗?

几乎所有有作为的人都会说,人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当你放眼宇宙,回望岁月长河,一定会感到人的生命是那样渺小,就如夜空里划过的流星,转瞬即逝,但是,既然我们被赋予了生的权利,为何不好好地把握,去创造生命的辉煌和奇迹呢?!

你是否还记得欧?亨利的《最后的一片叶子》?被病魔纠缠的女孩已经绝望了,可是经历了风吹雨打却依然挺立在枝头的常春藤叶给了她无限的希望。虽然这是老画家画上去的,可它恰恰换回了一个女孩的生命。

切莫轻易地亵渎生命,没有生命,理想是飘渺的,生活是虚无的,一切都不复存在,惟有尊重生命,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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