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的作文合集(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五年级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五年级的作文 篇1
万物都有爱的权利与被爱的渴求,当然也有爱的选择。
一只远行的飞鸟忧伤了,因为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水中的游鱼。
于是,静静的淡水河畔,飞鸟悄悄地对水中的`鱼儿说:“你知道吗?我爱你啊,因为你有一种忧郁的美,整条河都是你多愁善感的眼泪。”
鱼儿感动了。
“那你肯跟我走吗,远离世俗的羁绊,到有欢乐的地方。”飞鸟真诚的问。
“我愿意。”鱼儿不加思索的答道。
“可你离不开水啊,你忘记了吗?”鱼儿身旁的水草轻轻地说,“你还是和我在一起吧,我起码可以伴着你游来游去。”
“可我不喜欢你,我想飞……”
静静的湖水掀起一片忧郁的涟漪。不知是飞鸟远行的足迹,水草的轻叹,还是鱼儿透明的眼泪?
一个喜欢漂泊的人可以留恋足迹踏过处的风景,但不能改变命运中悲哀的部分。我们的选择往往影响着自己的生活;或许,爱情也是如此。
人生往往很无奈,我们有时选择了错误,有时难以选择,而有时可能没有选择。
我很喜欢做一只飞鸟,因为它有足够的自由,可以拥有翱翔天际的翅膀,俯瞰人世间的一切---即便这里面没有感动天地的爱情。自由有时就是一种幸福。可飞鸟偏偏爱上了鱼,爱上了围困生命的束缚;于是,爱就变成了哀伤。
一只忧伤的飞鸟走了,或许是去寻找它梦想里的远方,悲鸣过的空气里只留下了一片忧伤的羽,还有鱼的眼泪。
五年级的作文 篇2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也让游子心底思绪的阵阵涟漪,轻轻地荡漾开来。
一
海南的春,起初竟如秋一般怅然,没有“沾衣欲湿杏花雨"的俏丽,只是"细雨湿衣看不见”的悄无声息,也给人一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莫名伤感。一连几天交织不清的缠绵细雨,使得空气变得潮湿起来,打湿了发梢,沾湿了眉睫。扑面,嗅得一鼻的冷清与落寞,刹那间,这个季节的回忆也变得湿漉漉的。
春真的来了吗?为何不见那漫山遍野的姹紫嫣红,却只见清晨道路两旁娇羞的落花?兴许是昨儿的东风晚来急,不小心弄碎了这些花骨朵未绽的梦罢。没有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华丽屏障,只留得些许零落的怜惜,踟蹰在那渐行渐远的雨巷,轻吟着深深浅浅的诗行,泼墨了属于这个季节的惆怅。
二
海南的风,拂动着春的薄衫,在人间奔跑。风很大,像顽皮的孩童,嬉闹着任性地拨乱压在耳际的.发。风起风落间,却少了那彼此起伏间沉默的童话。我仰望着窗外那一方透明的浅蓝,心想着儿时的我们应早就迫不及待地在空中挂满一只只色彩斑斓的风筝了吧。
“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此时,起风了,带走了心里的念想,不再见光着脚丫子野孩子一般的我们满山的打闹,也不见小小的梦想随纸扎风筝一起高飞时的欣喜。或许,我们真的长大了,不能再重复儿时的游戏与欢乐。而手中,紧握着思念这根长长的线的一端,久久不愿放开。
三
海南的春,随着温度的升高,热情也膨胀炽烈起来。涌现在眼帘的,依然是大片大片的绿,像一年四季不曾变换的戎装,只有颜色深浅的变调。而在我记忆里居住的春天,应是多彩与热闹的。
刚返校时,在急驶的车窗外,掠过一抹抹浅黄的烟笼,便突然意识到家乡的旷野间也应开满了一垄垄金黄的油菜花。
我是爱慕春这艳丽的裙袂的,也爱薄春淡淡的暮色里掩映的成片的油菜花,也会赤溜溜地钻进丛间不见踪影。逐蜂扑蝶、捉迷藏,便成了最惬意的事。现在,我却不能回去,在醉心一会与春酣畅淋漓的共舞,也无法再留恋一次春的娇媚与芬香。家乡的春,刻成了心头最美的风景线,反复浮现。
四
海南的春,也有千姿百态、妖娆的一面,可我只寻得一丛丛正绽得分外热烈的花,却找不见玲珑而素雅的蒲公英。在他乡的土地上,提及蒲公英总是陌生的,但也不能阻挡我心绪的飞扬。
有人说,蒲公英本是一株无名的野草,他的种子随风漂泊、扎根、生长、绽放,最后又随风四处寻家。于是,蒲公英这个诗意的名字便是春送给她的嫁妆。我一直追逐着蒲公英一样的梦想,渴望去远行。现在,春赠与我的嫁妆叫做思念,思念那方扎根的土壤。
“独自莫凭栏,春意阑珊”,海南春的夜晚安静地呼吸着。月光在竹影间流转徘徊,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便和着风的轻吟,让远方深切的思念汩汩流淌。
五年级的作文 篇3
大家好,我是史上最大的海洋生物,一说到这儿,你应该能猜出来了吧?鲸鱼么?不!准确的说,应该是鲸。
以前,海洋里开了一场鱼类大比拼,我的太太太太太太太爷爷想去参加,结果被门卫大虾兵给拦住了,于是我的太太太太太太太爷爷就问:为什么不让我进去呀,我可是鱼类!大虾兵说:不,你不是鱼类,你只是长得像鱼而已。不可能,我是生在海里长在海里的,也有鱼鳍和尾巴,凭什么说我不是鱼类?我的太太太太太太太爷爷说。那就让我来给你解释吧,在很远的古代,你的祖先和牛羊的祖先一样,生活在陆地上。后来,环境发生了变化,你的'祖先生活在靠近陆地的浅海里。又经过了很长很长的年代,你的祖先的前肢和尾巴渐渐变成了鳍,后肢完全退化了。整个身子成了鱼的样子,适应了海洋的生活。所以,你并不是鱼类,而是哺乳动物,而且你并没有鱼鳞,还是胎生的,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你不是鱼类了大虾兵说,还有什么不信的吗?而且你没有鱼鳞、是胎生的,还是喝奶长大的!
我的太太太太太太太爷爷听到大虾兵这么说,于是便灰溜溜地走了,从此,我们就一直流传下来。
五年级的作文 篇4
我有许多朋友,她们的个性和精神品质都不相同,有的大大咧咧,但却坚持不懈;有的说话时细声细气,但却关心他人;有的喜怒无常,但却关心集体。她们独特的个性和精神品质让我知道了她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独一无二朋友。
有一天风和日丽,我在家里认认真真地写作业。没一会儿,我就做完了许多题,可是一道很难的数学思考题把我难住了,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突然想起了比我大一个年级的朋友柳京晨。
我拿着作业去找柳京晨,她一见到我,就奇怪地问找我有事吗?我想问你一道题。我指了指作业说。我们一起走到了她的书桌前,她看了一眼题,就说这道题按照我这个年级的思路来想的话,应该不难,这样吧,先给你讲讲。然后她拿出一支铅笔,一边详细地为我讲题,一边在题上圈圈画画,还在上面做上了标注,使我更加理解了这道题的意思。可是,她的解题方法中还包涵着一些我不懂的知识。她讲完了,问我明白了吗?我摇摇头说:算了吧,有些知识我们没学过,等回学校的'时候老师讲吧。听了我的话,柳京晨的笑脸立刻变成了一副老师对待学生的严肃神情:不行!题还没有讲明白,怎么能打退堂鼓呢?现在半途而废以后做什么事都半途而废!接着,她又给我讲了那些我不明白的知识,直到我彻彻底底地明白,她才松了一口气。
我的朋友柳京晨就是一个有耐心,坚持不懈,对事情认真负责的人。
五年级的作文 篇5
对于家园,我的理解就是,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得到温暖、在这里懂得亲情与友情、在这里生活。
对于家园,我起初认为只是自己的家,但后来才懂得是我土生土长的省、市、区、或村。每个人对家园的印象都是未知的,是要需要以后的认知的'。
对于家园,我真实的家园是美好的,是温暖的,但是,在这美好和温暖中也有喜怒哀乐与悲伤,因为我即将要放假,即将要与在一起成长的同学们和老师们离别,这一切只能看缘分了。
暑假,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而对我却是恐惧的,暑假就如同梦魔,在两个月中思念与想,越是想念就陷得越深,就算离别,在心中也始终是永远铭记的。
在那最后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写着日记,一天4、5篇,因为我想用书写来记录与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星期。
其实我应该感恩,因为我读过一首小诗,那首诗使我深受启发:《凡事感激》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态;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感激欺骗*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感激蔑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独立。凡事感激,学会感激,感激一切使你成长的人!也许是因为这次分别,更加磨练了我的心智,使我以后分别会减少一次痛苦。铭记致——三、一班的所有同学I love you!(我爱你们!)
五年级的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典型的00后组合——tfboys。
让我依次介绍一下他们吧!
他有着可爱的小虎牙,他就是王俊凯。他一米七八,18岁,处女座,生日在九月二十一。出生在重庆,粉丝名:小螃蟹。节目有,《超少年密码》《我们的少年时代》《tfboys偶像手记》等等。
他有着薄荷般的嗓音,他就是王源。他一米七四,17岁,摩羯座,生日十一月八日。也出生在重庆,粉丝名,小汤圆。节目有,《我们的少年时代》《tfboys观察日记》等等。
他有着甜甜的酒窝,他就是易烊千玺。他一米七六,17岁,射手座,生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出生在湖南,粉丝名千纸鹤。节目有,《我们的少年时代》《超少年密码》等等。
TFBOYS在20xx年出道,第一首歌是爱出发。
我喜欢TFBOYS倔强的精神,努力的精神,王源从小是学唱歌长大的,不擅长舞蹈,为了不拖后腿就拼命地练习。他们刚出道的时候有许多黑粉,但他们越努力黑粉就越少,他们用那一张张漂亮的成绩单来证明他们不是从小不学好,在舞台上用那酷酷的舞蹈让黑粉越来越少。易烊千玺又要练习唱歌跳舞,又要照顾弟弟,有时候又要录节目,真的非常辛苦。王源是个开心果,每时每刻都要都大家快乐。在舞台上那些热烈的`掌声,掩盖着他们背后的辛苦。
也许我只是一个小透明,却永远爱着tfboys。
这就是我的偶像——TFBOYS,许多人的偶像——TFBOYS!
五年级的作文 篇7
在普罗米修斯犯下大错之后,我把他锁在了大高加索山的最高峰上。他犯下的大错是——未经我允许给了人类火!
我之所以不给人类火是因为:他们太贪心了!
我曾经给予人类一个家族火源,但他们有了火之后到一个地方就“三光“。第一光杀光,第二光抢光,第三光烧光。杀光就是有了火能炼铁了,有了铁能做兵器了,伤害了许许多多可怜的人和可爱的小动物,还把森林砍掉了。”三光“其二抢光就是用铁做武器四处抢东西。第三烧光就是有了火到处烧树林,花草。我一怒之下用雷电杀了那群人并且决定不给他们火。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怕他们有了火之后经济迅速发展,他们都是贪得无厌的,日后必定像前人那样污染地球,也许会污染宇宙。如若我宇宙之王都不重视,必有大灾。
于是,我颁布了一个法令:除神以外,别的生物都不得有火。这是第一神法几千年无人违抗。可是那个不知轻重的小毛孩却把火偷给了人类,宇宙之王我不能放过他,我囚禁了他。
可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一年又一年,一个又一个世纪,小鸟还是每天飞来给普罗米修斯遮阳,告诉他远方的知识。太阳神的神驭手老赫利俄斯还给了他珍贵的同情和微笑,海洋中的仙女还给他唱我最爱听的——俄狄浦斯,我真是羡慕、嫉妒、恨!
这几天好事断断续续,可坏事一连串,想起来就心麻麻的太难受了。昨日我的母亲对我说:"我以宇宙之母的名义命令你放了普罗米修斯!”“他违反了宇宙第一法令,不可饶过,母亲切勿为他求情了,“我反驳到。母亲沉思良久后,平静的说:”他给人类火也是为了给人造福,你就放过他吧!“我沉默了。
今天上早朝的时候,太阳神阿波罗与众神都来向我求情,老赫利也来了。他们说:”主神啊,请您放了普罗米修斯吧,他已被困几千年了。“我怒上心头反问到:“为什么要放了他,他违反了第一神法是死罪。念你们为他求情我没让侍从威力和暴力杀他,而今你等又来让我放了他,是否太过分,你们退下吧。”诸神走后,我陷入沉思。
又六个世纪过去了,我见到人类常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仰望着他,对我大声呼叫,恳求我放了普罗米修斯,我的心渐渐动摇了。
有一天,一个弱小的人海格力斯来到了高加索,他不顾我的雷电霹雳更不怕吓人的雨雪风暴爬上大山,在峭壁上杀死我的.爱鹰。爱鹰一死,我心如刀绞,我的神令实现了。天地之间一声巨响,雪崩出现了,他死了,海格力斯死了!为什么?他是为什么?明知神鹰一死,山上雪崩但他仍用生命来争取普罗米修斯的自由!这一切是为什么呀!难道我真的错了吗?于是,我把海格力斯的灵魂招到了天上让他做了友爱之神”友情“
由于这件事,我让我的侍从”仁慈“和”善良“放了普罗米修斯。一刹那间,天地之间欢呼声一片!我心里感到了温暖,难道我真的错了吗?也许错了,但现在应该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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