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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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事作文

时间:2023-04-21 08:54:55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我与故事作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与故事作文

我与故事作文1

  书,是一匹神奇的坐骑,带我们去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是一颗炽热的火种,温暖我们的心灵,照亮我们的灵魂;书,是一个不开口的.老师,让我们得到做人处事的道理,从而成长……我从书中也得到了许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在我幼年时期,我的爸爸妈妈便会在晚上睡觉时给我讲一个小童话。而当爸爸妈妈在讲故事的时,我便会想着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因此,我不管是在读书还是听他人讲故事时,我都会带着对结局的无限遐想继续读下去。

  后来,当我学会了识字,我便开始拿起一本本书阅读起来,虽说有一些字我并不认识,比如“狼”读成了“良”,“肚”读成了“土”等等,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读书的喜爱。等到我再大了些,我便开始看起《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情节,一个个人物令我不能自已,沉浸其中……

  我与书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本课外练习题时,出现了一道和课外阅读有关的题目,它要求我们写出一首骊歌。这真是一道难题啊!一开始,我愁眉苦脸,不知道这道题目应该如何填写。突然,我脑中灵光一闪,想起来我曾经在林海音的著作《城南旧事》中读到过一首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于是,我茅塞顿开,把这道难题解开了。

  你看,平时多读书所积累的知识,总会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还记得我刚开始学习游泳时,一直不能将手脚搭配协调,还老是会呛水,我始终学不会,都想要放弃了,忽然想起了“磨杵成针”的故事。故事中的老奶奶都能坚持不懈,将一根铁杵磨成绣花针,那我难道不能坚持下去,学会游泳吗?想到这里,我咬了咬牙,坚持了下来。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地学会了游泳。这不正是一个小故事带给我的巨大力量吗?

  你看,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能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在生活中活学活用;让我们博学多才,懂得许多做人处事的道理;能帮助我们写作,让我们的语言更加优美;还能让我们从中感到快乐,让我们修生养性……

  所以,我相信我会一直读下去,读更多的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与故事作文2

  我与书生来有缘。缘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我与书的故事,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我的父母。他们一直认为博览群书十分重要,将来一定会收益无穷的。三岁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的。可是妈妈要上班,不在家的时间很长。渐渐地,我不满足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我要自己听故事。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的mp3光盘,我学会了自己操作DVD机。从此我就整天守在DVD机旁边,双手托着小脑袋,聚精会神地听故事。皮皮的故事总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我非常羡慕她力大无穷,自由自在,还有一个在海岛上当国王的酷炫老爸。渐渐地,我开始拿起被我冷落一旁的书,学着与这些神秘的方形符号交朋友。就这样,《长袜子皮皮》不但成为我的启蒙读物,也成了我的识字教材。到最后,我几乎能把这本书的内容倒背如流。

  我十分享受读书时惬意的感觉。我认为世上最舒服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阳光柔和的下午,坐在一张靠背椅上,端一杯热茶,舒舒服服地看书。我读过很多书,并且渐渐觉得我与书融为一体了。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感受到了主人公钢铁一般的'意志;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位叼着烟斗、不计名利的侦探缜密的推理让我深深折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被作者父亲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

  妈妈在大大的书架里给我腾了一个只属于我的阅读空间,还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铁书架,这两个书架很快就被我的书填满了。爸爸喜欢给我买世界名著和历史书,妈妈喜欢给我买传奇和科普书,还有一些故事书。所以我的阅读面十分广泛。妈妈每次在网上给我买书,都是按“箱”作为单位的。五年级的时候,家里的书架开始超载,妈妈又给我购置了一个木制书柜,可这书柜实在是小了点,用到现在也基本处于超载状态。竖的书放满了,顶上再塞横着放的书,最上一层还摞起更多的书。每个到我家的亲戚朋友都会竖起大拇指,夸我是个爱读书的人。

  古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相信我与书的缘分没有止境。

我与故事作文3

  “汪,汪,汪……”不知谁家的狗,没邦绳套,在我脚下乱吠,我大吃一惊,却又发现他丝毫没有伤害我的意思,这让我想起了我与贝贝的往事……

  贝贝是一只狮毛犬,全身都是大卷大卷的毛,特别是头发,长得遮住眼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异常光彩,与身体很搭配得当。多少次我为帮他将眼睛亮相(剪头发)而至今却不能。贝贝是06年来我家的08年就失踪了。

  他与我相处了两年,感情非常密切,他是我在菜市场赎回来的,来我家时,他不吃不喝,但经过了半天时间,他便于我好上了,天天与我吃饭,与我入睡,在我的床边,有一个小箩筐,上面铺着软软的小碎布,特别致雅,是我特地为贝贝做的。贝贝在里面可享福呢!每天,贝贝都会在外面玩一圈,才会回来。我也满不在乎,因为这是贝贝的家常便饭,我也不阻止,多走走对任何动物和人都绝不是坏事。可是,意外却因此发生。

  次日清晨,贝贝又溜回去了,本来中午他会主动回来的,可我等呀等,始终等不到贝贝回来。于是,我们全家动员起来,你分东,我分西,可是却总找不到,连续几天,都不见贝贝的身影,这回我急了,本来还想找,可一直无头绪,世界天涯海角这么大,找一只狗便等同于大海捞针。那几天,我什么都吃不下,老海里尽是以前与贝贝相处的背景,那是多么有趣呀!现在,贝贝不见了,就像少了一个人,却多了一份冷清,渐渐的,我适应了没有被倍的.日子,我衷心的祝福他能找到一户好人家,扮演另一个角色,忘掉我,忘掉曾经,忘掉痛苦,开始新的生活,听好新主人的吩咐……

  “走,走,走”一阵刺耳的声音打破了我的回忆,那只狗和它的主人远远离去,他们的背影与夕阳搭配得很协调。我很想对那只狗的主人说:不要让自己的最爱离去时才心痛,也许在与他相处的日子很平淡,但是,当失去时,你会觉得世界更冷清更无趣,因为平凡的东西总是在失去时变得宝贵。

我与故事作文4

  我的兔子小白

  我小时候身体不是很好,又对很多东西过敏,就比如动物的毛发。因为这我们家只养过一次宠物。那是只小白兔,所以我给起了一个通俗好记的名字小白,小白可能是第一次看到宠物店外的世界,显得十分好奇,左看看,右看看。当它成为我家中一员后,它的活泼和调皮更加显露无遗,我在家里玩耍时它总是跟在我的`身后,甚至有时会差点踩到它,吓得我赶快把它抱在怀里仔细检查,生怕在它那雪白的毛发上会多几点红色,可这时他总是喜欢用两条有力的脚丫乱蹬,愤怒的将脑袋转向一边,但过了几分钟它又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活蹦乱跳起来。正因为它活泼的性格我们都很喜欢它,而我们最喜欢的娱乐方式就是给小白喂食,而有一次喂食便发生了意外,我在给小白喂食时手没有及时缩回来,于是就被它两颗小牙咬出了两个血洞,不得不去医院打狂犬预苗。在这之后我对小白有了一些戒备之心。

  虽然被它咬了,但是宠物终归是宠物,我依然还是很喜欢小白的,对小白也很有感情,动物一般特别喜欢晒太阳,我也经常将小白放在阳台上晒太阳。有一次早晨我将它放在阳台上晒太阳,本来打算我出一会儿之后把它拿进屋里,可是因为一些事,我们回来晚了,可怜的小白在阳台上被晒死了,大家既悲伤又疑惑,疑惑为什么我只出去了一上午它会被晒死,后来我们查阅资料才知道了兔子不适宜长时间生活在太阳光直射的地方。因为我们对兔子习性的不了解和疏忽使它失去了生命。对我来说小白可能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可是它却失去了唯一的生命。想着想着,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大人们坐在沙发上一边摇头,一边叹气,空气中充斥着悲伤的气息,仿佛失去了家中的一员。

  小白对于我来说其实还是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姥爷给我的生日礼物,姥爷三年前去世了,这是他送给我的最后一个生日礼物,所以我对小白的死特别悲伤和愧疚,希望姥爷不会怪我,我也会努力学习,希望姥爷在天堂看到我的成长和进步,能欣慰一些。

我与故事作文5

  在城市,我们不会太在意天气的变化,除了极端恶劣的情形,基本不会给我们学习和生活带来什么特别影响。可是在农村,我深刻地体会到天气对人们的重要。

  早上,忙碌的外婆见天高云淡,一幅晴空万里的画卷,于是组织大家都忙活起来。最首要的是将从地里收回来并已经脱粒的玉米粒,搬去晒场摊晒,外公和外婆将巨大的竹编晒垫一个个搬到了屋外,整齐排列在晒场,我和弟弟负责将晒垫的绳索解开,并铺好所有晒垫。

  当晒垫准备就绪,年迈的外公把沉重的玉米粒一担一担艰难地挑到晒场,推倒箩筐,玉米粒哗啦啦地全部堆在晒垫上,金黄金黄的。外婆忧虑地说:“咱们这山里的天气多变,容易下阵雨,要是不能及时将玉米晒干,这种湿热的'天气玉米容易发霉,到那时,所有的辛苦都白费了。”

  “外婆,这天气不是挺好的吗?今天不会下雨了,我看今天一天就能晒干。”我乐观地说道。虽然如此,但我还是不希望外婆和外公的辛苦白费,于是和我弟弟仔细地将玉米粒均匀拔开,好让玉米粒充分暴晒,尽快晒透,这样就可以早点将玉米收进仓库,外婆就可以少担心了。

  大概忙活了一个小时,才将所有玉米晒好,我想外公外婆真是辛苦啊,要不是正好我和弟弟暑假能帮忙,那他们为了晒玉米,不是需要更长时间,会更辛苦吗?

  可是并没过多久,也许没比摊晒玉米花的时间长多少吧,在外面玩的弟弟,突然跑进屋里,大声地呼叫外公外婆:“我听见打雷了,是不是要下雨了!”纳尼?不会是真的吧!听到弟弟的呼喊声,我简直都不敢相信,快速跑到屋外,只见头顶一片乌云,还真是马上就要下雨了。全家紧急总动员,外公、外婆、弟弟和我,手忙脚乱地将玉米粒耙成堆,用小铲将它们重新装回箩筐,二外公也来帮忙把玉米挑回屋内。我们全部人都满头大汗,就像收拾战场一样,快速而又紧张地忙碌着,最后还要将晒垫重新卷起系好,再逐个搬回屋内。

  刚忙完这些,大雨就下了起来,在放下紧张心情的同时,我不惊感叹,天气对于农家来说真是非常重要,晒个玉米都不容易啊!这不净折腾大家吗?

我与故事作文6

  书,是知识的源泉,也是我认识世界的窗口。一本好书可以成就一个人,看过更多的书就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从小我就爱书,尤其是叙述性的,从书中了解不一样的世界,从书中学习为人处世的'道理。

  我与书的相遇相知相交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故事,有一个是我到现在想起来仍觉得好笑。那是初二的一个平常的上学时光,同学借了一本《幻城》给我看,我想着到了晚上写完作业用它来打发时间正好。回到家我写完作业就迫不及待打开来看,一页一页有一页,我终于忍不住了,眼泪哗啦啦的流,鼻涕也止不住,但是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我,一边抽着纸巾,一边迅速将它翻完,结果眼睛变得红彤彤的,格外的不舒服。直到睡觉前我还在想着,想了又想,又忍不住翻看起来,结果还是没有控制住情绪,稀里哗啦的哭。可能是擤鼻涕的声音引起了妈妈的注意,过来对我说:“你是感冒了吗?我去楼下弄点开水,你吃点感冒药睡一觉起来就好了。”我无法言语,总不能说是看书看哭了,这也太没面子了吧,但是我没病为什么要吃感冒药,只能含糊过去,我刚刚做了个噩梦,对做了个噩梦,给哭醒了,妈妈哭笑不得,说:“你好好睡吧。”

  第二天和同学还书时说起这件事,还安慰我说她看时也一样哭了,没关系。这能一样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的泪点居然这么低好吧,第一次就算了,看第二次的时候又哭了,简直掉面子。为了补偿我的“精神损失”,我想她又多借了几本书来看,是不是特别的机智。

  我看书入迷,沉醉其中,同学都知道我爱看书了,不时还取笑我,但是我毫不在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就是一个“小书虫”。要知道看书还给我带来了朋友,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讨论故事情节,揣摩作者的思想,分享书中的好词好句,共同进步,也提高了我的欣赏水平,写作水平。

我与故事作文7

  大约是初二的时候,我们才玩熟,之前虽然认识,但并未关系如此密切,后来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共同语言比较多的原因吧,我总是喜欢找她诉苦,渐渐的,这成为了我的习惯。

  我喜欢叫她大呲花,这个称呼,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第一时间想到的本来是神奇宝贝中的大嘴花,可我硬是把名字记错了,以为是大呲花。后来上百度查查发现,原来这个词是形容很活泼的那种女孩子,想着和她性格也是很像,就这样叫下去吧,实则并没有什么侮辱性的意味。后来,玩的亲密的,加上是同性,称呼亲密些也无妨,于是我想到了叠词,我开始叫她花花,我觉得这样叫她很可爱,显得我们玩的很好。

  我总是在想诉苦的时候想起她,于是总是喜欢在半夜滴滴她,她也总是半夜不睡,熬着夜,不知道在做什么。我这个人,总是有着许许多多的烦恼,于是乎,我的废话也是很多,我喜欢一言不合就一直说下去,说着说着,自己心里委屈,负面情绪就会忍不住爆发。可爱的花花呢,则总是选择安慰我,在我身边。我总是喜欢在学校捏她的脸,很可爱,软软的,像是棉花糖般柔软。她的性格,我该如何描述了呢,很好,非常好,好的离谱,似乎是没脾气?那不可能的。有什么人是没脾气的?花花呢,是从来没有对我发过火反正,我也不清楚她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说起来还有些小好奇了呢。

  我很喜欢她,当然,是对于朋友的喜欢,纯洁的友谊,加上因为是同性的缘故,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抱抱她,这么可爱的'女孩子,简直是人间至宝,没人珍惜的话,那就是我的了。也喜欢揉揉她的头发,很心安,没有由来的心安,很奇怪。

  记得某次一起去漫展,当时那天有些冷,我穿裙子,更是冻的不行。但我记得,她抱着羽绒服,让我把手放里面取暖,我记得清清楚楚,手上的温度是没有增加多少,心里确实是暖暖的呢。从那以后,我倒是经常关注起了这个女孩子。想着,似乎是个很让人可以信赖的人呢。

  现在也可以算是认识了很久了吧,在经历了大风大雨之后,幸好她还在我身边,哪怕是风雨欲来山满楼,我也至少,有了个依靠了吧。这样真好,我感叹道。

  花花,认识你可真好呢,我们呀,来日方长。

我与故事作文8

  尖嘴鹦鹉

  在我奶奶家,有一只尖嘴的鹦鹉,不仅嘴锐利无比,而且还会学人说话。

  “小心点,它会啄人呢!”每次打开鸟笼时,奶奶总是这样说。而鹦鹉也毫不示弱地学上一句:“会啄人呢!”听得刚要给鸟换食的我一颤,把小盆一放,闪电般的把手抽了回来。我开始上下打量这个威风凛凛的“小斗士”:一个像火一般红的小脑袋,一身艳丽的亮黄色茸毛,软乎乎的像一件毛衣。当然,还有,还有一双红黄相间的“机翼”在左右“呼啦呼啦”地扇着,活像一架火力全开的战斗机。

  有一次,又是日常的`“手速试验”,我把装小米的小盆一放,把手一抽,把鸟笼一关,果然,和平时一样:平安无事。但当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倾斜的快要倒了的小盆时,我不淡定了。可能是因为事态紧急,可能是因为我没被鹦鹉啄过,我扳开笼门伸手“唰”地一下把小盆接住了。“呼—”我舒了一口长气,幸好没倒。可那鹦鹉呢?它凶狠地注视着那只侵入它领域的手,在它看来,这只手也许只是一只大胆的爬虫。不等我抽回,那似镰刀般的尖嘴立刻在手上啄了一下。疼痛像火似的蔓延到整个手掌,没等第二下,我迅速把手抽回,“啪”地一声把笼门紧闭上。就此,我与这只鸟结下了仇。

  当天晚上,是月食之日,伸手不见五指。巧就巧在,我之前还怒气难消,就在这一晚,怒气转换为敬佩。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奶奶在睡前还在为我擦药,精神良好,一边还轻声细语地跟我说:“你别恨那只鹦鹉,它可灵了,平时你们不在家,都是它陪着我,屋里有啥动静它都知道,警醒着呢。”到了大半夜时,奶奶心脏病突发,想大叫,喊不出声,想下地,动不了。在这进退两难时,只能小声地“哎哟—哎哟喂”,这时,鹦鹉可帮大忙了,像个扩音器,大声叫着“哎哟!哎呦喂!”这大半夜的差点吓死个人。这人是想不醒都难,爸爸惊魂未定地走到卧室,一看奶奶,立马就明白了。也正好附近有个急诊,不敢耽误,马上送过去了。

  还好抢救及时,奶奶还健在。回想起来,我跟鹦鹉虽有点仇,有点恨它,但这次多亏鹦鹉救了奶奶的命,我对它由怨恨变成了感激。生活中也是这样,也许你不经意间的某个动作,就影响深远。

我与故事作文9

  我家屋旁有几根桔子树。

  每当冬去春来,阳光温柔的撒在大地上,桔子树叶间便孕育了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儿时的我总喜欢踮着脚着头从叶间窥视他们的丰姿。当花开时,我便围着树转,什么时候会有桔子吃呢?渐渐地,我对它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它的花为何这么小?一定是花小决定果实不大!我也同样问自己,我为何长不大呢?

  当不满变为疑问时,我读书了,学校离家不远,透过玻璃,依然可以瞧见桔子树,秋天依然可以望桔止馋。但疑问依然是疑问。

  我试问爸爸:“爸,桔子为何这么小?柚子可比它大多了!是因为柚子花大于桔子花吗?”爸爸笑了笑,对我说:“那可不一定哦!你长大了就会知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对桔子的关注,我的注意力渐渐从想像中转移。我把目光转向了爸爸的天地―――我们家的大书房,那里放着许多的书。我幼小的心灵膨胀着好奇,我开始一点点的走进它们。从《十万个为什么》开始,我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畅快淋漓,我知道了许多。

  儿时那令我不解的桔子,也得到了剖析。花的大小不能决定果实的大小,果实的大小取决于外界环境的因素,像充足的阳光和水份,适宜的温度……还有内在条件,这包括遗传和发育。

  许多不懂的'问题,我都通过看书来解决,就像彩虹的形成。幼时无知的我总愿意把它想像成神话,那是仙女们要过的桥,后来,我知道,雨后的天空有许多小水珠,它们就像一个三棱镜,通过阳光对它的折射,就形成了雨后的彩虹。

  只是,我依然模糊,我为何长不大呢?

  进入初中后,我读书的习惯依旧没变,同学们有不懂的问题也喜欢请教我,我也乐意从书中寻找答案。

  我明白了许多疑问,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现想,这一切都归功于桔子,它激发了我的兴趣,引起了我的好奇,促进了我对书的喜爱,让我明白了许多。从小到大,成长的道路上,有许多这样的桔子……

我与故事作文10

  我非常爱看书,我与书发生过很多故事。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我相信,因为我有这样的故事。

  书让我如痴如醉,忘记回家的时间。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选了一本叫《红瓦黑瓦》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看了四个小时,妈妈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轻声地说:“小书虫,该回家了!”我当然舍不得放下书,“如果把它买回家,就能天天看了!”我心想。便抱着书,朝妈妈挥挥手,笑着问:“妈妈,我可以买这本书吗?”妈妈的脸“晴转多云”,对我说:“你上个星期买了两本书,还没看完,看完了再来买吧!”

  “看完了!”我抢说:“我想买这本书!”我哭闹着要买。妈妈极不情愿地买下了书。因为她总认为买这么多书,我没有仔细看完,常常抽查我,要我把书里的故事讲出来给她听,证明我真正看了这些书。我真服了我老妈。

  《红瓦黑瓦》这本书故事十分生动,场景、人物、动作、表情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常常拿出来看一看。这本书还真给我派上了用场。

  有一次,写作文,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写什么,忽然想到了那本《红瓦黑瓦》中有类似的文章,于是,我高兴地走向书柜,拿出《红瓦黑瓦》,找到那篇类似的文章,我看了一会儿,打开了思路,得到了启示,还运用了书中的好词,我很快就把作文写完了,还得了班上的最高等第“优6星”呢!

  读书常常使我与众不同,积累了很多知识,而且实践证明,多读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知道阅读的好处,所以常常要妈妈带我去图书馆,让自己知识更丰富。妈妈也同意了,对我说:“只要是我喜欢的好书,都可以买回家。”我听了,暗暗窃喜!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我心灵的好友。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故事作文11

  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是秦始皇的故事;著《卡城名蛙》,编《镀金时代》是马克吐温的故事;抵抗金融危机,拯救美国经济是伯南克的故事;抗雪灾,减震灾是中国民众自强不息的故事。

  众说纷纭,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人类文明史上最浓墨重彩的画卷,故事滋养着我们,教化着我们,启迪着我们。于是,我与故事难分难舍,我在故事的照耀下成长,并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

  6岁,灰姑娘的故事教我善良。

  幼小的.你很早就失去了母亲,你在继母的暴虐下艰难的生活,但这不妨碍你始终拥有一如最初的善良。两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夺走了你的新衣,让你的脸上沾满灰尘,但依旧无法改变你向往美好的心。王子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你的美好归宿让我无数次地喜极而泣。

  12岁,鲁宾逊的故事教我思考生命。

  刚刚过完成人节的你,遭遇了无人会遇的绝境,在荒无一人的海岛上,你一无所有,但这并不能阻止你生命的延续。没有房子,你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你摘野果,打猎;你还学会了驯养山羊,种谷子,种葡萄,做桌椅,制陶器,修水利。。。28年之后,你凭借你的勇敢和智慧得以重返文明社会。如果用沧海来比喻的的才情,你的人生一定波澜转阔;如果用巍峨的高山来比喻你的勇敢,你的人生绝对高耸入云。

  15岁,袁隆平的故事教我学以致用。

  已过古稀之年的你常常奔波在田间地头,因为你心系祖国和人民。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充足的食物供应是一个大难题,正是由于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所以,这个国家的粮食安全才得以保证。你的奉献不光是给了中国,也是给了全世界和全人类。

  啊,故事,从精卫填海到首阳遗孤,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矢志不渝;从掩耳盗铃到一叶障目,是你提醒我不要愚昧无知;从张冠李戴到风马牛不相及,是你告诉我要明辨是非......

  如今,18岁的我已经不知听过了多少故事。听故事,读故事,我思考我感动,我在思考和感动中成长。

  故事教我自信,教我善良,教我勇敢,教我坚强。

  我知道,我也在用笔,用心,用行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今天的祖国日渐强大,对于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我会用我的青春来书写最美最好的故事,来奉献给我的祖国和亲人。

我与故事作文12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收养了一条流浪狗,我给它取名“可可”,这个家伙既忠实又机灵可爱。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可有时也会让我手忙脚乱。

  它穿着一身黑得发亮的衣裳,摸上去手感特别好。两个像大黑宝石似的眼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小巧的鼻子,两只耳朵只要周围有一点动静它都能知道,厉害吧!它那又细又长的尾巴整天在身后摇来摇去很有趣,这正好诠释了它“可可”的名字,我和可可之间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情。

  早晨,我会带它去晨练,我们两个赛跑,它只要听见我说:“可可,跑”就散开四肢,一路狂奔,害得我每次都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一天,不知何处蹿出来一条野狗,一个劲儿地冲我叫,吓得我直往后退,而此时“可可”也跑了过来,虽然野狗的体型比它大得多,但它毫不惧怕,还是勇敢地冲了上去把野狗给吓退了。

  一天,我和爸爸妈妈正在吃晚饭,可能是香喷喷的气味把正在玩皮球的'它给吸引了过来,我把肉骨头放在地上,它一看到,眼睛就发亮,看来还真得饿了,等它吃完一半肉骨头时,我突然对它吼了一声,它吓得愣住了,一动也不动,过了好一阵子,才转过身来,我心想:看你要耍什么把戏!不料,它竟对我做了一个拜年的动作,然后还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似乎在说:“主人,饶命啊!我是一个无知的笨蛋,无意间冲撞了您,请您慈悲为怀吧!”看着它那滑稽可爱的模样,我不忍心再捉弄它了,赶紧再给它一些香肠让它美美地吃了个饱。

  还有一次我正在练毛笔字,“可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忽然它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它又找到了玩耍的新目标:放在地上的一瓶墨水。只见它快速地跑过去,一边绕着瓶子转来转去,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瓶子,似乎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呢?它非常好奇地用前爪碰了碰瓶子,墨汁瓶向前移动了一点。“可可”觉得特别好玩,就扑了上去。这下好了,只听见“砰”地一声,瓶子翻了,墨汁倒了一地,我一看傻眼了,拿起扫把要打它,它也觉得大事不妙,夹着尾巴跑开了,害得我收拾了半天。

  我和“可可”的故事不止这些,不过,听了这些故事,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小狗“可可”呢?

我与故事作文13

  你在我的心里,没有嘴,没有眼,没有腿,也没有心,但是你会说、会笑、会流泪、会悲伤,你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你教会我真诚做人、认真做事,你在我心里根深蒂固。从此,我与你的故事不再平平淡淡,不再轰轰烈烈,而是充实精彩。

  我与你生命源头的故事

  你从远古时代到如今的辉煌,整整经历了五千年。这五千年,你从炎黄战蚩尤开始,我便成了炎黄子孙;你从秦统一天下到东西两汉,我把你写成了《史记》;你又来了盛世隋唐,我为你开辟了丝绸之路;你被列国侵略,又是我,把你从他们身边夺回。我为了你,性命都不要了,我的生命,如果没有你,便再也没有意义。你生命的源头是那无法忘记,永远提醒着我的——历史。

  我与你生命精华的故事

  你最早的一部诗歌是《诗经》,我读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想到了你就是我生命的伊人。你望着沧海咏叹出“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壮志诗句,我也像你一样,拥有了大海般宽阔的胸襟。你渴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忘我境界,我读着便“心远地自偏”了,陶醉其中。你也想拥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爱情,而我的爱情也就变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你生命的精华是那言简意明、凝练精准的——诗歌。

  我与你生命延续的故事

  你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让我明白了你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你的讴歌母爱的著作《繁星·春水》,让我懂得了母爱是至高无上、无私伟大的爱。你那丰富的幻想构成了《海底两万里》,让我体验到了深不见底的大海竟是如此奇妙、梦幻的海底世界。更不必说那孙悟空的神通广大,鲁智僧的憨直豪侠,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林黛玉的才情与眼泪……你生命的延续是那欢笑与泪水、科幻与现实结合成的——名著。

  我喜欢你生命的源头、生命的精华、生命的延续,我也喜欢你的`每个生动的细节。我与你的故事,是最美好的回忆和最向往的生活。你,不是我的导师却胜似导师;你,不是我的恋人却酷似我的热恋;你就是我生命中不可的或缺——我最爱的书籍。

我与故事作文14

  随着我年龄的不断增大,书也慢慢变成了我童年必不可少的东西,有时书能让我心情舒畅,有时读书会让我忘记烦恼,现在,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我和书的故意吧!

  刚上幼儿园时,我就显露出了爱看书的特性,每天中午回家,我来不及喝水,一进门迅速跑到了书房,拿一本书看,因为那时我还没学几个字,所以,我只能看懂《幼儿画报》等简单易懂的连环画,虽然是这样,我还是喜欢抱着厚厚的《安徒生童话》似懂非懂的`看,尽管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常常把“陈”读成“东”,把“新”读作“斤”,因为,我只学过那些字的一半,可是我还是根据上下文,根据书上的图,一知半解地读完了这本《安徒生童话》。

  当我让小学时,更是和书无比亲近,当时简单的连环画已满足不了我对书的渴求,于是,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新华书店、三味书城去闻那熟悉的书香,去看我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感受里面每个好看的故事。每当看见好看的书,我就会不顾一切地买下它,哪怕用光了我全部的钱。

  现在,我读起书来更是如痴如醉,我喜欢手指着那些文字,看它们在指尖慢慢流过,我喜欢看那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我喜欢看书中的图,好像我也身临其境。现在我早已不看故事书,我喜欢看精彩的《西游记》,充满离奇的《海底二万里》,以及命运无常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反反复复阅读它们,我试图想被故事中的情绪所感染,我做到了,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常常会泪流满面,我报怨上天,为什么故事主人公的命运那样坎坷?

  慢慢地,我学会了选择,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不看无趣的《穿越》,看了《随你问》,就不看《漫画》。

  现在,我总结出了一个心得: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想要进步,就要努力读书。

  我一定会做到的!

我与故事作文15

  “咚咚!”我正在整理我的书柜,突然从书柜里掉出来了一个手电筒。看见了这个手电筒,我想到了我与书的故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凉风吹得人浑身发颤。门铃响了,妈妈拿着一本书,拎着一个大袋子走了进来。我回头一看,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妈妈手里的书。我非常好奇,冲上去问妈妈:“要我帮忙吗?”

  妈妈微笑着说:“帮我拎一下袋子,还有,这本是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我两眼直放光地看着书的名字,竟然是我最喜欢的《吃狼奶的羊》,我立马回答妈妈,像火箭一样冲进房间。我反复地看了看书的封面。又摸了摸。呀!这感觉可真不一样,我美滋滋地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那可是比和氏璧还珍贵的物品。我立马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已经看得非常入迷了,我觉得都吃饱了,看来书是人类的营养品,真不假!可是不吃饭也不行呀,在妈妈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不知是不是想读书而爆发了我的小宇宙,吃饭、洗澡、写作业都像闪电般的速度做完了,我觉得这是另一个我。重新坐在我的.椅子上看书时,椅子都还是热的。

  准备要睡觉了,可是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我,叫我继续看书。于是,我就开始想办法。不能开灯看书的,万一被妈妈发现了,这又该怎么办?终于,我想说最好的办法,我先把手电筒和书放在被窝里,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等过了妈妈这关,我从我身子下面拿出手电筒和书,应该是我的被子没盖严实,手电筒的光露出来,被妈妈给发现了,妈妈走进来,把灯打开,我竟丝毫没有察觉到,妈妈把我的被子掀开,我才知道,唉,我被抓个正着,就这样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

  看来做什么事都不能过分,读书也是如此,虽说它是上等营养品,倘若不加节制,终究也会酿出祸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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