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作文(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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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时间:2022-07-18 14:13:09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通用27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没错我很喜欢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通用27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3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4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5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

  ——题记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还喜欢钢琴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炎炎夏日。“错了错了,D大调,哆咪瑞……”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没一边是对准的。”几个小时的练习,手腕酸胀,指尖疼痛;黑白的琴键旁,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就是弹不好,我能怎么办?胸腔积郁起怒意,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故意通过错音宣泄着内心的不满。

  “要是实在没心思练,就别考了。”老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琴声戛然而止。不考了么?

  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喜欢钢琴?”“很喜欢。”“坚持吗?”“坚持。”

  首先是练手型,手腕悬空,手掌拱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必须是半小时,因为力度不够,手背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大张大开,撕裂的感觉日日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总是酸胀不已……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再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夜深了,老师早已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夜晚的凉风吹淡了心中的躁郁,闭上双眼,回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回望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放弃吗?我问我自己。摇摇头,我重新翻开琴谱,手指轻触琴键,重新练习那复杂又单调的乐曲,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我始终铭记,那个温暖的秋日,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没错,我喜欢,很喜欢!在向往和喜悦中,我弹响钢琴,继续演奏那萦绕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6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海底深万里,不知所域。”

  命运的罗盘很奇妙,转啊转的,无论你逃去哪里,注定将我们捆在一起。但你温柔的话语似乎还在我耳边重复着那句不爱,可是我爱啊,这就注定了我一定会一生追逐着你的脚步,从未停歇。

  我记得刚刚认识的时候,你对我还是十分温柔,当我“不小心”说出那句隐藏在心里的话时,你的脸色乍变,从此,温柔不复。

  可是我不能放弃啊,因为我不能违背我的内心。所以,我就只能一直不停不停,不停不停地想要抓住你那艘不属于我这个港湾的四处漂泊的小船。可能是因为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吧。

  终于,你也许是烦了我,也许是可怜我,我们在一起了。可是事实上人在一起并不代表心在一起,每次聊天都是以我开头以我结尾,每次想让你多说一句话你也是不耐烦,可是你对其他的女生却是格外的好。爱也分人,可我终究不是你的那个良人。

  我知道,以可怜为基础的爱情终究不会久远。渐渐的你连我的消息都懒得回,早上我一句早安晚上我一句晚安,就这样获得了你的两个嗯。可是你晚上的嗯似乎回的特别快呢,你肯定在想“这个人终于可以闭嘴了。

  我终于可以安心打游戏了。”我知道,你不爱我。

  最后,我们分手了。导火线是你又借口家里有事结果去打游戏,我之前的一忍再忍终于在这一刻爆发,说了很多很多,可也抵不过你的一句“我本来也就不爱你啊我们分手吧”的伤害来的大。我的目的不在于分手我闹脾气只是想让你哄哄我,哄哄,一次就好。

  现在我把当时赌气删的你的联系方式都添加回来了,我不是故意的,可是我就是把关于你的信息牢记于心里,不曾忘记。

  每天看着你的动态,和你的情绪一起喜怒哀乐,没办法,我就是贱,我就是忘记不了你。但是我现在似乎有一点改变,因为我想看你幸福,而不是和我在一起的幸福。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喜欢你与你无关”既然不能忘却初心,那么,就一直守护着你吧,默默的,就好。

  如果哪一天你发现你的生活里少了我的影子,不必惊讶,那证明着我已经放下,放下对你的妄想,开始了我的新生活。因为我还有爱我的人在我的身后,我该回头看看了,不想死守你这棵参天大树,抚摸着我的小树苗,足矣。

  可是现在的我不能放弃,再做最后一把努力,因为“我还是很喜欢你,如鲸向海,如鸟投林。”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7

  “你还喜欢小军鼓吗?最近完全不在状态,怎么回事?”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询问着我。那充满艺术气息的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方老师。

  教室里的一块大镜子用兴奋的眼神看着地上已经收好的鼓包和镜子里的我,好像也在对我的表现而惊讶。那一刻的我,沉默良久,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只有默默听着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声。

  回想起来,学习小军鼓已经五年了,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而停下吗?每周的课也时常会缺席,自己也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他吗?放弃了,我将来会后悔吗?

  与打击乐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幼儿园大班,妈妈带我听了一场音乐会,之前我一直以为打击音乐会非常杂闹,全程会是一波接一波的重复旋律,但现场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这场音乐会的一切都充满了神奇与欢乐,通过这场音乐会,我了解到了打击乐的美妙。音乐会后,我萌生出了一个想法——学习打击乐。

  回去后,妈妈问:“你真的想学吗,学打击乐可是很辛苦的。”

  “没错,我很喜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事实确实是苦的,初学时毫无趣味,开始先从单手练习,确实做好每个动作后再练另一手,这些索然无味的练习显然没有增加我的兴趣,反而减少了,正当我彷徨时,我想起了儿时看的一本书《是谁嗯嗯在我头上》,故事中,有人嗯嗯在了小鼹鼠头上,它为了寻求真象,通过坚持不懈的询问,找出了“真凶”,我也该学习他那坚持的精神,于是苦闷中这本书中的精神时时鼓励着我,使我得以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没错,正是因为小鼹鼠的话教会了我一个道理——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正是这个这精神让我没有放弃,只要坚持不懈,那终将有收获。最终,他也找到了真凶,我要学习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当遇到一些非常复杂而又非常动听的旋律时,总想马上弹奏出来,就这样,我时常独自在角落里不断练习,寻求老师指点,不断坚持,我终于掌握了这一美妙旋律的正确手法,就像小鼹鼠那样,不断寻找真相的那股劲,是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时时鼓励看我,让我没有放弃,最终坚持了下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8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练球多年,难道就因为辛苦的训练而放弃了吗?难道就因为炎热的天气而就此放弃吗?如果就此结束,心,会疼吗?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没错,我很喜欢。”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9

  这种树,我自小就爱她们,痴迷她们。每一次去拜会,我还尝试把她们了解。

  殊不知,我愈来愈清晰地了解,自身是多么的不知天高地厚。那几十年几百年的积累哪就是我能随便了解的?

  她们又高又大,也是有茂密的绿荫,但她们粗大的枝条上拥有密密匝匝的手指头宽的皱褶,皱纹上,还不经意地覆着很薄的浅绿色的绿苔。也有的,早就被蛀空,空留着一具衰老的身躯,清冷地立着。

  一直以来,我还很敬仰她们一手遮天的气魄,及其承重近百年历史时间而岿然不动的稳重质量。她们年复一年地往前走完全一致的路,却一点不心烦,只轻视群体的人来人往,涤心近百年来生活中的一切悲喜。

  这一次,在暮色苍茫中,我被深深触动了,由于这些灰黑色的好似剪影图片一样的树们。在深蓝色的也有一线光亮的天慕环境下,她们的丰腴又透着点间隙的树干,她们的刚劲有力的枝条,只留有轮廊。但便是这夕阳余晖后衬着黑影的轮廊,惊现出一份热血沸腾的苍桑。如同夜色中的世纪老人,一个稳稳地的身影。

  这苍桑,必然是她们一切质量的根基。终究,她们俯览了近百年的瞬息万变,经历了硝烟弥漫又耐住了孤独。如今,她们一脸的严肃认真,默不作声,只犹自回味无穷一个世纪的文明行为。大家说,沒有皱褶的奶奶是吓人的,那麼我觉得,没什么厚重感的老樹大约也会令人胆战心惊的。

  这苍桑,又并不是她们时时刻刻都想要显露出去的。她们只在如期而至的傍晚将近百年感叹发泄。就算这时,她们也是恬静的雅致的,由于她们只叹给可以用心体会她们的人听,由于仅有这些人,拥有与她们同样的心情,我觉得。

  殊不知,一个身影、一份苍桑、一声感叹,哪儿仅仅这种树才具备的呢?难道说历史时间只给了树一双客观性而冷酷的双眼?

  要不,是置身喧闹中的我的一场梦?

  这一场梦,自身出世至今一直持续着。梦中有古都故友,有不计其数年的文化在低声细语,也有一些或浓或淡的身影坦然而沉稳地耸立着

  怪不得我一直执着地迷恋着这种树,期盼着她们的心情。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0

  今天吃饭的时候,先生问我什么时候去打球,我说三点半。谈起时间来,真的有很多无奈,计划好的事情,总有一些客观的原因,让你无奈地改变原来的计划。想到这,我检讨似的地说:“昨天都耽搁了,今天必须去!人家教练都批评我了,说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应该是三天打渔两天上网!”先生接了我的话。

  我瞪了他一眼,意思不要让他继续说我的坏话!我的确很喜欢网络,但是还没有达到因为网络而耽误该做的事情的程度!网络只是我闲散时候游弋的地方而已!

  先生原本看到了我有些嗔怒,却根本没有停止话题的意思,饶有趣味地继续说:“一心打渔人不会比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打的鱼多!”我瞪大了眼睛,“因为上网知道哪里的鱼多,就总能找到鱼多的地方,而一直坚持的人,鱼儿都打光了,还死守,会有什么收获呢?”

  呵呵,大家听了哈哈大笑,原来他的意思在此啊!

  带着笑声,先生带我出了家门,一会儿就来到了球馆。

  球馆里的人依旧很多!大家依旧陶醉在小球所带来的快乐中。

  我和教练准备好球和球拍后,练习就开始了!我连着打了几个球,应对自如,自己感觉不错!可是教练却连连摇头,说我的动作不标准,不定型,一会这样,一会那样!我很虚心地听他讲解,努力地去做!但是我仍然能感觉到教练地无奈!结果,我越是紧张,越想打好,就越打不好!竟然一连几个球都没有打过网,自己都有点沮丧了!

  我正勉强鼓起勇气,准备调整自己!却听教练说:“让王教练给你手把手吧!”我还愣在哪里,不明其意。那个王教练已经过来了,站在我后边,把着我的手教了起来,我呢,似乎木偶一样任由她动着我的手臂!真的不好意思,我想这也许是最高级的教导方法了,就像愚笨的孩子,不会写字,老师要手把手地教导一样吧!我忽然特别地脸红!

  不过,王教练的木偶操作结束后,我的确有了很好的感觉!这个办法也许史人家常用的办法吧!呵呵,如此安慰自己,心里舒坦了很多!

  一个小时结束后,一个人走出球馆!感觉从没有过的压抑,禁不住长长的舒了几口气,心里依然沉沉的!悄声告诉自己:明天不再晒网了,不管鱼儿多不多,都要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1

  你知道吗?我原本以为我会忘了你,就像忘记一阵风一样,悄无声息。可为什么我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心就会很疼很疼。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真正喜欢一个人,对你的喜欢,始于颜值,增于才华。习惯沉默的我为了引起你的注意,变得大大咧咧,狂放不羁。我竟也会为了见你一面,紧张很久,打扮很久,我竟也会因为和你说了几句话,脸红很久,窃喜很久。

  但是我真的没有勇气,对你说我喜欢你。只能偷偷的看着你笑,看着你从我身边离开。我是不是真的太懦弱了,我明明离你很近,却不敢和你说话,甚至连一声最简单的问候都不敢启齿。

  其实,我很想问问你,你对我到底是什么感觉,既然不喜欢,为什么我们偶遇时你会笑的那么开心,既然喜欢,你为什么又不肯多看我一眼。难道你和我一样,都是羞涩的人,还是你根本不喜欢我,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或者自作多情?如果你不喜欢我,请不要给我留下一点希望,好吗?

  我是一个沉迷学习的人,自从遇见你,便天天魂不守舍。我本以为我会有足够的理智去面对你可是对不起,我做不到,我抛弃了我的自尊和要强,只是为了赢得你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片刻。先生,你是有多大的魅力啊,我怎么会那么喜欢你。

  讲真的,我有几分与你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只在上学路上遇到过两次,但依旧很合得来。我很懊悔,是不是当初我和你在多几次偶遇,你就会喜欢我,我们就会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你觉得呢?

  他们都说,我是个有严格原则的人,可为什么一遇见你,我所谓的严格都灰飞烟灭了?他们都说我是个善良乐观的人,为什么为了你,我会情不自禁的多愁善感?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人这么努力,对一个人如此痴情,可是,我又能怎么办,我忘不了你,你是我心底里善良这的那颗星星啊。

  我真的有些恨我自己,为什么在最需要努力的日子里偏偏对你一见钟情。我甚至有些自私的希望你从未出现在我的青春里,这样,或许我会好受些吧。

  我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喜欢你,你的南墙和心墙我都撞了,可满是伤痕。我不怪你,毕竟我喜欢你,都没有告诉过你,要怪就怪我自己,太傻,太天真,太分不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其实,写完了这些,我还是很喜欢你,如果有一天,再见,我们还都是一个人的话,我想我应该会告诉你,我年少时喜欢过的少年,是你。

  最谢谢你的,是你赠我一场空欢喜。告诉我,不要轻易在不合适的年纪轻易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会忘了你,因为现在,我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我要对得起所有爱我的人,对得起自己的努力和青春。

  所以,再见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2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3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4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5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6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7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8

  我也不知道我们大概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了。只是依稀记得,你对我很重要。以前是,现在也是。

  可能大多数人都觉得只是网友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但是我想告诉他们,只是网友,却真的也有很多重要的人。比如你。我写不出很优美的文字,想对你说的都是最纯粹的语言。我很期待,期待我们的相遇。

  2019年,我们的关系不知怎么,慢慢冷了。但是你真的一直在我心里。突然有一天,你向我提出绝交。我愣了。然后我答应了。"有原因吗""有""是不是因为她""嗯"几段很简单的对话,我看出了你对她的排斥。你觉得是她让我们的关系变冷了,我也没去解释。一次偶然,我想打电话给阿甜姐。因为没有备注的原因,我迟疑着打了一个号码过去。那边没有接。我也不能确定那是不是阿甜姐的号码。那时候我退网。偶尔回宝典看了一次。稀稀落落的,没什么人找我。你给我发了私信。"电话短信怎么回事?""打错了?"她很久没有跟我说过话了。虽然只是这样的话。"嗯。打错了。""我们和好好吗"因为网络的原因,看不出来,我这句话是真的带着点乞求。我真的很想念你。你答应和好了。我们的关系和好如初。

  几个月前的事了。好像是暑假吧。暑假还一起和雨衣易六怼人来着。她初三了。比我大两岁。我知道初三会很繁忙,便很少打扰她,有时候给她打电话也是关机。直到前几天。那天我上宝典。她知道我回来了。然后那天她心情也很不好,私信给我发了一大堆。由于时间问题,我是隔天才看到的。"你觉得我怎么样""我觉得你超级超级好我超级超级喜欢。"

  我叫她桐桐。

  也只有我叫她桐桐。我希望余生我还能叫你。"桐桐。"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9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0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初三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1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2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3

  冬天,是一个白雪皑皑的季节,大雪覆盖在每一个角落里,显得格外漂亮。

  冬天里,我们可以到北方观雪,享受雪的乐趣,见到那么漂亮的雪景,我们不禁会高歌一曲。

  冬天非常寒冷,在家里可以舒适地吃着火锅。冬天虽然冷,就算穿够了衣服也是感觉到很寒,手心冰冰的。而地上的冰则像儿童一样的天真,给人乐趣,与人们摔跤、滑冰。

  冬伯伯在冬天里照顾着许多冬眠了的动物,它们感到冬天非常体贴、温暖。

  冬天,是那么的静。寒冷使爱跳爱叫的小河失去了潺潺的流水声,使奔腾的江河静寂下来,使无边无际的大海平静下去,让它们休息一下。

  冬天是个美丽的季节,美丽的似血杜鹃、鲜红艳丽的茶花、不怕严寒大雪的梅花、还有名贵的牡丹花,这些漂亮的花引人入胜,让人们驱走了寒气。

  冬天,又是快乐无穷的季节。许多孩子都喜欢在冰上滑冰、嬉戏、打雪仗、堆雪人……孩子的笑声是天真的,是无邪的,是纯洁的!他们的笑声,使冬天不再静寂,不再孤单。因为他们的笑声,好似天使一样,而雪花就是他们邀请来的使者。下雪了,可以到林子里去玩了。

  清早时分,连接两片林子的小桥都变成了架在银河上的银桥了。天空仿佛像一只白天鹅,那片片雪花像白天鹅的洁白银羽,好一幅天鹅戏羽图哇!

  中午时分,整个树林就是一面银光镜反射着点点阳光,把森林照得无比闪亮。配着羽毛雪仿佛是天女散花,无比美丽。羽毛雪铺在地上变成了白狼毛地毯,比云朵还雪白。

  啊,冬天的森林多美啊!

  我很喜欢冬天,很热爱冬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4

  当秋风萧瑟,拂过我的脸颊,眼前便荡漾起你捏我脸颊时嘴角露出的皎洁笑容。

  从上小学起,每当我蹦跳着回到家中,耳畔总是传来一阵阵父母对于你的哀叹、愤怒。我有心无心地听着,也算是对于你的叛逆史有了了解。这样日复一日,自然我的心中早已对你这个几年未见的亲哥哥,好印象全无,甚至有些陌生。

  可是突然有一天,父母将你接到了这个家,我站在一旁默默地望着你,笨重油腻的发型,瘦高的身体,更显得你萎靡不振。看着看着,你忽然露牙齿对我温柔的笑。我有些发愣,但很快地,我换上一副轻蔑的神情和你对视,接着我又迅速地别开脸走了,心里却有几分不知名的酸楚蔓延开来。

  那天吃过晚饭后,我在家中寻找你的身影。父亲不耐烦地说:“那家伙在外面呢,你干嘛还想和他一样不务正业?”我胆怯地摇了摇头,急忙跑到外面,看到你正坐在长椅上,借着路边淡黄的灯光,抱着高三的英语书苦读。我悄悄地坐在你身边,你轻声地问:“妹妹,是不是也讨厌现在的哥哥?”我低下头玩弄着衣角说道:“你还记得在老家那会儿吗?那时候你学习可好了,而且每周末都会在书包的第二层袋子里,装满满的零食带给我,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电脑、手机,也没有钱,可我们依然活的很快乐。”你沉默了,继而抓起我的手:“那哥哥答应你,不会让妹妹失望!”我盯着你明亮又深沉的眼睛,终于露出了笑容。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你很快离开了车水马龙的城市,为了那一晚的承诺,你不会让我失望,你会在那个小县城里继续奋斗,我好像又看到了曾经的你,我喜欢的那个你。

  即使那句“我不讨厌你,我其实很喜欢你”没有向你说出口,但你已经明白了,我也明白了,哥哥又回来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5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初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6

  我偶尔会在外公的嘴里听到你的名字,但真的,我不喜欢你,因为你离我那么遥远,远到我根本听不懂你的言语。

  与你初遇是在那年暑假,母亲让我去见你。风轻轻地滑过,你的长发微微有些凌乱。你微红的眸子里,藏着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绪。那时的你正经历着人生最大的一场磨难!那天,你的眉间挂着一丝苦笑,你翻开你的文章指给我看,其中有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我盯着你的眼眸,你笑了,很温和,又很坚定,仿佛在说,对,这就是我的志向!

  与你分别后,我翻开了母亲送我的那本书。虽然我依旧不喜欢你,但我不得不为了应付差事,背诵着你的文字!

  我慢慢地看着、读着,你的身影又缓缓出现在我的眼前。你站在汨罗江边,你的发带在风中散开,如瀑布一般的青丝在身后飞舞,我不太能看清你的脸,我大声喊了一句:你在干什么?你并未理我,我看见晶莹的泪水从你的脸颊上滑过。这江上的风越来越大,我已经完全看不清你的脸了。忽然,你纵身一跃,跃入滚滚江水中,成了汨罗江里的一缕孤魂。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任泪水飘落。风拂过我的耳边,轻声诉说着你坎坷悲壮的一生!

  我仿佛听见了远处兵械交战的声音,听见秦军破门而入的呐喊声,听见战场上那悠远的号角声,听见楚王宫中那使人迷醉的乐声和歌声我发现,我舍不得你,我发现,我原来也很喜欢你。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我轻轻诵着你的《离骚》,回忆起你的点点滴滴;我翻开《国殇》,体会你的豪情悲壮;我翻开《九歌》,品味你的一字一句。

  原来,我也很喜欢你,屈原屈大夫!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7

  我喜欢读书,是那种骨子里的喜欢。

  每天我都会挤出两三个小时读书,一读起来整个人都如痴如醉的,有时就连吃饭、睡觉也顾不上了。读到高兴的地方,我会哈哈大笑、手舞足蹈;读到难过的地方我会伤心流泪甚至痛哭不已;读到深奥的地方我会紧锁眉头、认真思考……每次妈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回答一个字:“书。”现在我书架上的藏书已经有五百多本了。妈妈常常开玩笑地称我为“书痴”。

  我读一本书通常要读三遍:第一遍略读,一目十行,了解书的大概意思;第二遍细读,细细品味书中的美好;第三遍精读,不但要深深体会作者的用意,还要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这样,三遍下来我已经从书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有时为了“温故而知新”,我还会把以前读过的书重新再读一遍。因为再读的时候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所以读书并不是单纯看看就可以的,走马观花似的读书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一定要做到全身心投入才可以的。

  你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理由只有一个:读书使我快乐。每每沉浸在书海,我都感觉全身心地放松,因为脑子里那一个个问号都可以在书中找到答案。书可以带我穿越时空,了解历史的厚重、探索未来的发展;书可以带我遨游大千世界,领略宇宙的神秘、赞叹万物的神奇。读书的我就像沐浴在阳光下的向日葵、畅游在水里的小鱼、翱翔在蓝天的飞鸟,一切都是那么舒服、自然。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只有书才能让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获取知识的力量!

  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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