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作文
昨天看一个法制电视节目。说的是一位母亲把儿子告上法庭,为的是讨要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费的事。
老母亲七十多岁,白发苍苍,膝下有四个儿子,被告的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大儿子在法官的劝说下,很快答应把托欠的赡养费补上。那个二儿子,说了很久,怎么都不同意。理由其一,母亲的财产我没拿到,凭什么得的时候没我份,拿钱就找上我?理由其二:母亲拿我们的钱,自己不舍得用,全贴给了三弟和四弟!我宁可把母亲接到自家,养老送终,也不愿意出这每月一百元的冤枉钱!
原来老母亲的三儿子年到四十,刚成的家,小儿子三十多岁,到现在也还是单身。怜贫济弱之心,便是平常的人,也是有的'。何况一个母亲?老母亲看三儿子四儿子可怜,平常或偏心一点,接兼一个两个,想来也是有的。
咋一听那二儿子的话,似也是有道理的。他愿意把母亲接到自家,养老送终,可见并不是完全没有孝心,只是不愿意把钱白白送给那两个早已成年,早该自食其力的弟弟!
可是回头一想,赡养老母亲,是一个儿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个母亲,有权力选择接受儿子赡养自己的方式,也有权自由支配自己所得到的赡养 费。且不说老母亲是把钱给自己的亲兄弟,哪怕她把这点钱捐给慈善机构,那也她的自己喜好。作儿子的,只需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
那个二儿子,却不明白这一点。任法官, 母亲怎么说,他只一句话:“给钱我不愿意,如果把母亲接到自己家养老就可以!”那一场庭审,是在一块农田里进行的,到后来僵持不下,天就下起雨来。可能天也听着动情落泪了吧,想想一位老母亲,十月怀胎,含辛茹苦,把儿子们一个一个拉扯大,到老了,却要为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费,和亲儿子对薄法庭!
到后来 ,因下雨,庭审转移到了居民的家里。那一位不屑的儿子,甚至因一语不和,和自家的兄弟动起手来。老母亲到此时,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悲痛,在众人面前嚎啕大哭,让旁观者无不动容。
我看到此时也是百感交集。记起以前看过的一个孝心故事:长大在城里买房成家的儿子,为了尽孝心,把年老的父母接到自己家享福。可是在乡下生活习惯了的父母却很不适应。再之与城里的儿媳各种生活习惯的不同,反而过得郁郁寡欢。后来父母回到乡下的家,有邻里唠嗑,种种菜,喝喝茶,反而过得更开心。后来儿子才忽然领悟到:孝心不是按自己的意愿让父母吃好穿好,而是儿女依照父母自己的意愿开心的活着。
是啊,人只有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才会觉得开心。普通人是如此,老人家更是如此。 孝顺孝顺,只有顺从父母的意愿,才是真正的孝。又有多少儿女,真正领悟了这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