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高二作文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喜欢高二作文

时间:2021-03-25 20:26:44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喜欢高二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高二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喜欢高二作文

喜欢高二作文1

  每个人生活在这人世间一定有些什么喜欢的物件或者人。换种方式可心说这种情感普遍存在,但喜欢其实是一种很特殊的感情,凌驾于欣赏之上却屈居于钟爱之下,是一种夹心饼干里夹心层的味道。有人常常想把爱与喜欢加以对等,照我看来,实际上往往不相等。

  就拿喜欢一个物件来说吧。你去逛书店的时候偶尔翻阅到了一本书,你顿时觉得它很对你味道,一股脑作气地就买下了它。你回家不断的翻阅,看完之后就把它丢在一边。热乎劲过了之后,有一天你整理自己买的书时,发现了它,可能怎么看却怎么也不喜欢了。所以说,喜欢有时候是出于一时的欣赏或者要某个时间段对上了胃口,可能随时间的冲刷会愈发地淡了。而爱是一种持久而浓烈的情感,比如老人们的相依为伴,中年夫妻的坚守互助等等。是一种细水长流在时光的打磨下愈发呈现饱满质地的感情。有时候一时的喜欢也可能上升为伤害。比如我新买了一条毛巾,出于喜欢我不喜欢让它不洁净,于是使劲地揉搓它,反而因为搓洗而变得暗淡不明亮。而爱可能不同,你不会使那么大的劲让它失去光泽,你反而会小小心心地爱护它。

  喜欢一件东西往往有一时的快感,而爱是一种已经进入心里的感情。可是,有时候喜欢也会上升为爱。比如你喜欢一个人,在某个路口见到他时你会脸红心跳,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他的背影你会欢喜跃动。时间长了,你见到他的次数多了,逐渐有一种依赖和不可或缺的感情。你开始从喜欢他的优点到包容他种种不好的习惯。所以说喜欢在长时间的重复或者温习下,会可能上升为爱。在你知晓他的缺点后仍旧喜欢不退缩的,会可能上升为爱。所以说爱是一种包容,喜欢往往可能是迷恋于某一侧的逆光美。

  虽然说每个人都有“喜欢”这种感情,可莫用它来变成你伤害别人的利器。年轻人总喜欢用一句“我喜欢啊!”来当作自己特立独行的挡箭牌,可这样子你会伤害了你爱的人。小女生小男孩有时候年少懵懂,向自己一时心动的人表白,被狠狠拒绝后热辣辣的痛,变成了一种伤害。

  人所以应当在适当的时候选择放弃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有的不一定是合适自己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喜欢也好,爱也罢,切莫让原本美好的情感用来灼伤自己。

喜欢高二作文2

  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姑娘,只要手里有一本书,我就废寝忘食。因为沉浸在书世界里,我闹了不少笑话。

  一次,妈妈正在做美味的红烧肉,我正坐在桌子边看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突然,电话响了,妈妈急忙去接电话,但又怕肉会烧焦,于是她吩咐我去看好肉,几分钟后翻动一次。我拿着书,一边看,一边点头答应了。谁知,我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心随着故事情节起伏不定,我一会儿泪落如珠,一会儿欣喜若狂。我站在锅前忘了自我,忘了置身何处。突然,一股刺鼻的气味,直钻向我的鼻子。那气味使我不得不放下书本,回到现实。一看,天啊!因为看书太入迷了,好几分钟没有翻动肉,所以,锅里的红烧肉变成了“黑炭”。妈妈赶来了,看到一锅的“黑炭”哭笑不得。我暗自责怪自己忘乎所以,可惜了美味的红烧肉。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太喜欢看书了,所以我写作文得心应手。每看完一本书,我就会认真地积累书中的好词好句。很快,我的积累本上竟有了一大笔“财富”。闲暇时,我便认真地翻看这笔“财富”,不知不觉中,我记下了积累本上的它们。我想:我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变成了富有的人了,这都是书本馈赠给我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带来的乐趣无穷,我以后要继续努力读书,至死方休!

  书本不仅是良师,还是益友;书本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是道理;书本不仅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还是通往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本,是一块宿营地,能安置你的灵魂;书本,是一片汪洋,能任你航行;书本是一座山峰,能随你攀登。我非常喜欢书,我爱读书。

喜欢高二作文3

  我喜欢略带忧伤的沉默

  我喜欢时光徜徉的舞步

  我喜欢安宁静谧的姿态

  我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光里

  静静整理

  无处安放的记忆

  我喜欢在湿润的空气里

  凝重地呼吸

  我喜欢在长满青草的台阶上

  数着天上一片片的云

  我喜欢晨曦里晶莹的露珠

  化作片刻的凝视

  我喜欢枝头上点点绯红

  化作随风的郁香

  我喜欢午后的一米阳光

  化作缓缓在指尖振翅的蝴蝶

  我喜欢候鸟掠过的距离

  拥有无法企及的遥远

  我喜欢果子由青变红

  把芬芳掩藏到清风的背影里

  我喜欢漫长无际的夜晚

  看星星缠绕成河

  我喜欢我所熟悉的风景

  我稀罕我所走过的足迹

喜欢高二作文4

  微微泛黄的纸张,书中夹着一片稍有一些碎裂的枫叶书签,当指尖轻轻摩挲于纸页之间,敏感碰触着字里行间的那份感情。哦,我喜欢,我喜欢深夜,一张桌,一盏灯,一本老书,一个世界。

  坐在草地上,听着远方的风铃叮当作响,以为是古老含蓄的语言,它的蔓生细碎的言语传入我耳畔,便知晓是孩子无忧的欢乐,想起了童年,自己的童年,别人的童年,一步一步,心底涌出了所有的回忆。哦,我喜欢,我喜欢追忆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在我生命中走过的痕迹。

  远远地站在原地,看着路旁不敢迈步的小孩儿,他抬头冲我笑,叉开五根小小的手指向我飞吻,我咧嘴笑了。哦,我喜欢,我喜欢孩子,我喜欢孩子脸上镶嵌的那两颗不问世事的珍珠宝石,纯净清澈,容不得半点污秽。

  空空荡荡的大厅,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硬木椅上,带着一颗虔诚的心,在做着祷告,祈祷世间的人们永福。哦,我喜欢,我喜欢这种感觉,世界突然静的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笑我哭,只有我一人知晓。

  喜欢的东西一直在变,可是,没有改变的却愈加喜欢。我一直都喜欢旧旧的感觉,喜欢背后有故事的东西,于是,我喜欢上了格子布,喜欢上了安妮宝贝,喜欢上了没有奶泡的黑咖啡,喜欢上了木制风铃……

  我喜欢上了我所有的喜欢。

  我想,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小妖,多愁善感。用心写着具有妖气的文字,还有,还有好多关于我的,关于我身边人的故事。

喜欢高二作文5

  20xx年的夏天,我去楼下的图书馆买了一本由美国摩西奶奶写的《人生只有一次,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本书点燃我的暑假,100岁的摩西奶奶,用她毕生的经历,向读者传递做自己喜欢的事,与喜欢的人在一起,上帝会高兴地为你打开成功之门。我们总是拥有许多的期待和理想,奈何岁月匆匆;我们总是渴望将生活赋予的每一件事做好,可是总有不尽人意;我们总是渴望被理解和支持,可是人生道路上少不了质疑和指责。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或许诠释这个道理,又或许我们不够强大,面对心中遥遥无期的理想,面对本就昙花一现的生命,我们卑微了,胆怯了,没有敢于拼搏的勇气,不知不觉中放弃了心中那份执着。我记得《火蓝刀锋》中的'有位老班长曾说过,如果你想要拥有你从未有过东西,那就必须做你从未做过的事情。失败便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没有付出过,又怎知不会成功呢。就像摩西奶奶说的,梦想从未离你远去,你失去的只是找回梦想的勇气。不论时光流转,岁月的流淌,梦想一直在你的心中,只是缺少一把开启的钥匙,全心全意将自己的人生之路走好,不为成果,只为初心。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不可逆转,何不趁着风华正茂的时期把自己的理想付出实践。找一个你爱的人,爱你的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什么时候开启梦想的大门都不算太晚,正如晚年才开始绘画的摩西奶奶一样,梦想从不分年龄,只分早晚。人生只有一次,不要让自己匆匆荒废了毕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喜欢高二作文6

  总习惯性的扭头往后门看,后门对着楼道,经常会出现你的身影,或许吧。

  那天走过一个身形与你胜似的男孩。在门口一顿,就连发型都十足的相似。我甚至要多看几眼。就像花千骨要找个替身,把墨冰仙当成白子画一样,我多喜欢出现一个与你一模一样的男神在我的面前,让我看个够,喜欢个够。

  看吧,我并不是多么真正喜欢你。我钟情的,只不过是你给我的奇妙感觉。

  秋叶纷落,孑然一身。遥望远方,雾蒙蒙的,永远是一片空茫。我想,找你,去你的方向寻你的身影,让你也不再孤单。可是我突然觉得很虚伪,我明知道这番话不过是一时冲动,想着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然而一向理智的我决不允许自己做这种为了一个男人而放弃自我的傻事,至少潜意识里,我是这样以为。

  你有你的路要走,我也有我的路要走。

  从一开始,从一动心,我就理性地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谁也不是最后的依赖。

  就好像,有些路,只能自己一个人走。

  突然喜欢上一个人逛街的感觉。有时间和空间充足的保证,不必去想方向,只随心而行,观望一切赏心悦目的美好。从前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无所适从,老是感觉所有行人的目光都停在自己身上,一举一动都被别人紧紧监视着,整个人都不自然。可是那次从同学家回来,同学的妈妈很温柔,笑的好看,她热情的对待,让我看到这个世界上全是美好。尽管只是错觉。经过义乌,逛了逛,那时走路都带着自信。

喜欢高二作文7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经历了太多,每个人都看得清晰能难受,这些虽然都不该说的那么真切,可是女人们之间的战争,根本就不是和颜悦色可以形容的,但是他们曾经的心态,也是如此显而易见。

  也许,你也会经常看到,那些你自认为不喜欢的故事,那些交集,那些欢声笑语,突然都来不到你的世界。即便是命运如此悲伤,他们还是愿意欢喜地对待这个世界,也许从一开始,这就是一种魅力。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记得你的恩情,我想,这个世界就变得太美好了。

  所以才会觉得,那么不可以想象。

  每个人都需要通过自己的内心世界,找到一种自己符合的心态,通过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够看得真切,每个人都需要和她们在一起交流沟通,才能够突然走到最后,而这一切,似乎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作为一种代价。

  他们曾经认识,曾经相见。

  可是,那些关于点赞的事情,你从来都不喜欢,也不会在乎,那么又为何一开始就给了他们希望呢?

喜欢高二作文8

  轻轻的在心里喜欢一个人,好久好久了,多少个黑夜里,轻轻的在心里思念着!诉说着:在每个晚自习中,多少次用笔勾画出她的名字。一种淡淡的清香在字迹中散开来,正是这一股幽香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你却烙在了我的心里,让我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一股清香,于是!在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对你的眷恋。一股无法自拔的爱恋,喜欢一个人;在夜深的时候,就会有那般千丝万缕般的思念。

  喜欢一个人;在下雨天,总是有那么一个人在身旁为你撑伞。推开窗那一刻,看见黄昏的美、也看见了你的身影,你犹如那一道道璀璨而不浮华的黄昏。因为你的纯美,所以多想一直为你着迷,为你停留,当夜空划下那一颗流星时,又让我看见了你最闪亮的笑容,这时!又让我情不自尽钟情于你。此时!多想有那么一份勇气告诉你!告诉你我的想法!告诉全世界,你是我心里的唯一。

喜欢高二作文9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要说人才最多的是哪个时代?恐怕所有人都会想起那短暂却又精彩、辉煌的三国。乱世出英雄!三国时代的英雄豪杰多得数都数不过来。而其中我最喜欢又最敬佩的,便是蜀汉名臣——诸葛亮。

  说实话,三国之中最不喜欢的便是蜀国。“刘皇叔”靠着坑蒙拐骗占来的地盘建立了国家,我更喜欢曹操那样靠着“真本事”打天下的人。但就在这让我讨厌的蜀国之中,却有一个三国之中无人能比的大政治家,诸葛亮。诸葛亮从小就是一个天才,能力不下于管仲、乐毅。他一直想辅佐一位明主成就霸业,只是怀才不遇,直到刘备三顾茅庐。那时他才20多岁(在现代也就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却能将天下形势看得清楚透彻并制定出老总的路线,足可见其天赋。

  我一直不明白,这个诸葛亮为什么不主动去投奔曹操或孙权?其实这便是他聪明和伟大之处——如果他投奔了那些强大的势力,谋士如云的主公们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而这位“德才兼备”的刘皇叔处于困境,自己的帮助一定会像久旱之后的甘露得到重视。于是,他开始自己精彩的人生。

  接下来他的事迹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用兵如神重创敌军、赤壁一战大获全胜、帮助刘备夺取荆州……可以说,每一场的胜利都有他的功劳。

  刘备当初被数十万曹军追得到处逃跑的时候,他没有离开;兄弟诸葛瑾三番五次劝他投奔孙权时,他没有动摇;前方茫茫大军气势汹汹涌来时,他没有畏惧……舌战群儒、草船借箭、巧借东风……面对所有困难,他只是轻摇羽扇,谈笑间便将其解决。这便是天才的能力和品质。他选择跟着刘备,便永远跟着刘备,不论这位主公是强大还是弱小。这份执着,恐怕在现在这个追求利益的时代已经很难找到了。于是,他用青春换来了蜀国的崛起。十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年轻俊杰逐渐老去,但诸葛亮的心却并未老!刘备去世之后,诸葛亮依然对蜀汉、对无能的刘禅忠心耿耿,励精图治,要“匡扶汉室”。先是七擒孟获,用仁慈和宽容平定了南蛮;然后六次北伐,从未断绝过伐魏的心,即便是每次北伐都无功而返,他仍然不放弃。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有着一个汉臣的赤胆忠心!

  可是,也正是他的淡泊、认真、勤奋、细心让一生料事如神的他败给司马懿。他再有文韬武略,老弱的身体也会被繁杂的军务拖垮。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当然知道这一点。于是,在五丈原的一个雨夜,诸葛亮随着那坠落的明星带着遗憾走了。

  他的离世让苍天都为之怆然涕下。司马懿赢了,但他在精神上真的赢了吗?诸葛亮对昏庸无能的从未动过取代的念头,倡导节俭、淡泊名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司马懿做到了吗?同是帅才,两人的智慧相差无几,可品质和秉性却截然不同。这便是后人更喜欢、赞美诸葛亮而非甚至比诸葛亮更聪明的司马懿的原因。

  诸葛亮的为人的确让人叹服,不愧为千百年来人们所赞美的蜀汉第一功臣,他的优秀品质是华夏子孙的典范。我敬仰他!

【喜欢高二作文】相关文章:

喜欢高二作文05-22

高二写人作文:他_高二作文09-29

高二记事作文04-03

夏天高二作文03-07

感受高二作文02-22

变通高二作文02-17

教育高二作文02-17

低头高二作文02-16

大漠高二作文02-16

桃花高二作文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