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三年级的作文汇总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年级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三年级的作文 篇1
这是一个好玩、有趣的游戏。
我们刚开始还不懂老师要让我们干什么。
第一声口令:“脱下外套。”我们迅速地脱下外套,我已经知道老师要让我们比谁穿衣服的速度快。可是,又一声严肃郑重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把右手放到口袋里!”我非常奇怪。“我来倒计时,大家用左手把外套穿上,右手不能动。”“啊!不会吧!”我心里抖动了一下,右手不动,左手把外套穿上,太震惊了!
“开始!”老师一声回应在教室里。
我一边急忙穿衣服,又看了看其他同学是用什么方法。有的同学在试探把右手拿出来,稍微帮个忙;有的竟然用嘴来咬住衣服,左手再穿上。哎,我拼命地拉,可是这衣服很不听话,这时,已经有位同学穿好了,只用了三分钟,有好几次我准备放弃,可又看到别人在努力,我又有了决心。
“苏婷月,加油吧!”刘小丫在一旁对我说。
“呵呵,一起努力吧!”我也很客气地说。
“停!”老师又发起了一声口令。
我心里虽有些失落,但我知道那些残疾人又是多么痛苦,又是多么难受。我们其实是幸福的,我们是健康的,是快乐的,至少我们还有希望,有生命。
我们应该多给残疾人一些温暖和关怀。在做事时也要多动脑,可能做不到最好,但尽自己的努力!
三年级的作文 篇2
今天,正在上高中的表姐到我家来做客。
一瞧见她,我惊讶不已。几个月不见,她竞然成了大胖子。又大又圆的眼睛,现在变成了两条细细的“月牙儿”,下巴上多了一层厚厚的赘肉,细巧瓜子脸变成了肥嘟嘟的大圆脸,都分不清哪里是脖子哪里是脸。腰身宽宽的,肚子鼓鼓的,两条腿又粗又长。今年刚满十六岁的表姐,个头和体重已经远远超过了我的妈妈。
每当吃饭的时候,表姐总是显得异常兴奋,吃起饭来那么津津有味,好像在品尝山珍海味似的。只见她挪动着肥胖的身子,“扑通”一声坐在椅子上,眼睛一下子盯住盘子里几块肥大的鸡腿,抓起一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两腮不停地抖动着。一眨眼工夫,一盘鸡腿被她一扫而光。随后她又瞄准其它美食,又是一顿大吃特吃。我看得目瞪口呆,好大的胃口呀!
表姐还在不停地吃着,我忍不住对她说:“姐姐,你太胖了应该减肥了!”谁知,表姐乐呵呵地说:“我这不是胖,这是健美,懂嘛你!”
唉,我这贪吃的表姐,不过我喜欢她。
三年级的作文 篇3
今天早上,我到花园去玩。我正玩的高兴,突然发现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生长着一株紫丁香。
紫丁香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呢?我估计紫丁香的花瓣是紫的,所以开头是一个“紫”字。紫丁香的花很小,像小丁快一样小,所以中间是“丁”。紫丁香的花很香,所以最后一个字是“香”。三个字合起来就是“紫丁香”
我看到了那株紫丁香,也闻到了那股甜滋滋的香味。我想:紫丁香的花这么香,那它茎里面的汁液的味道会怎么样呢?甜的?苦的?为了验证我的想法,我折了一小段枝叶,放入嘴中。哇!又苦又涩!紫丁香为了给世界造出香甜的花香,竟把苦味全留给自己了,连一点甜味也没有了。我又想起自己以前同学向我借东西,我没借。和紫丁香比起来,我显得太小气了。
紫丁香虽然没有玫瑰那么艳丽,没有杜鹃那样娇嫩,但紫丁香有它自己独特的风格,它大方,把自己美丽的花香奉献给人类,不像我那么小气,它在那个角落静静的为地球增添一份绿色,为人类制造氧气。我从紫丁香身上得到了启示∶要大方,不要小气;虽然朴素,但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世界,为大自然增添一丝光彩。
三年级的作文 篇4
我曾经养过兔子,一共喂养了两只,一只肥肥的,一只圆圆的,像个皮球。
兔毛的颜色很好看,肥兔兔的颜色是白色的,眼睛是粉红色的;圆兔兔的颜色是褐色的,眼睛是黑色的。兔毛软绵绵的,摸上去很舒服。
兔子喜欢吃青菜和胡萝卜。我每次都喂它们吃青菜,它们也喜欢吃青菜。
有一次,我妈妈把兔兔们放出来后,晚上竟然忘了把兔兔们收回笼子,一夜之间,我妈妈种的辣椒都不见了,叶子也不见了,只剩下枝干。妈妈告诉我,是兔兔吃掉的。我很纳闷:兔兔把辣椒吃了,不辣吗?
我每次逗兔兔玩都是摸它们的耳朵或者揉揉背,兔兔可听话啦!我还会用狗尾草挠兔兔,它们就跑掉了。
我平时仔细观察兔兔的生活习性,发现兔兔喜欢在阴凉处休息,喜欢在阳光下蹦蹦跳跳。它们在草丛里休息的时候,我就会去逗它们睡着。
这就是我家喂养的兔兔:喜欢吃青菜,喜欢在草丛里睡觉,喜欢蹦蹦跳跳。兔兔很活跃,我喜欢我家的兔兔。
三年级的作文 篇5
“吱!吱!吱!”蛐蛐在草丛里不停地叫着。“嘘――”我对解欣祥打了个手势,让他不要出声,然后我迅速出击捉到了一只。
再捉一只就可以斗蛐蛐了,我高兴地想。
夏天,广场的树林里、草坪上蛐蛐可真多,到处都是!我和解欣祥没事的时候喜欢到广场捉蛐蛐。这次刚到这儿就捉到了一只。
这时,又有一只较大的蛐蛐掠过我的身旁蹦到了草丛中。我赶紧把刚才捉到的那只放到了解欣祥手里,然后悄悄地向刚才那只大蛐蛐走去。我慢慢向它靠近,然后猛地扑
上去,把它捉住了。
现在已有两只蛐蛐了,我拿出随身带来的一只妈妈不用的旧碗,把它们放到碗里。
没想到它们在一起竟是那样水火不相容,一见面就想打架,一只使出了“太极拳”,另一只使出了“飞腿”。几个回合下来,它们只打了个平手。
我们看得正高兴呢,它俩却“嗖!”地一下从碗里跳了出去,飞入草丛中不见了。
这一天,我俩玩得真高兴!
三年级的作文 篇6
有一天下午,我去楼下广场玩,玩了一会,碰到了连博。“王亦博,我们去捉知了猴吧?”连博问我,“好呀!”我高兴地说。
说去就去,我们带着手电筒和装满盐水的饮料瓶、骑着自行车,来到小区旁边的果园里。一进果园,我们就打开手电筒,开始寻找起知了猴来,借着手电筒的光,我看见一只知了猴从地下爬了上来,我赶紧用手电筒照着它,知了猴吓得一动不动停在树干上,这下,便乖乖地成了我的“俘虏”。
没过多久,我和连博就捉了有一百多只,连博高兴地说:“等我妈明天把它们炒熟了,我请你来我家吃哦!”
第二天,连博一大早就在楼下喊我,我赶紧跑到他家,一进门,我就看见餐桌上有一大盘炒好的、香喷喷的知了猴,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只扔进嘴里嚼起来,连博也学我的样,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只听见“咔嚓、咔嚓!”不一会儿,一大盘“知了猴”就被我们“消灭”光啦,知了猴真好吃啊!
三年级的作文 篇7
清早,走出家门。到处都浓雾迷漫,一片苍茫。
走在小路上,脚下的小路,路边的花草、大树,远处的汽车、房屋,若隐若现,一片朦胧。什么也看不清,只能听到断断续续的脚步声和大树上鸟儿悠长的歌声,和一些远处公路边上人家的鸡叫的声音。只有行人走近了,才能看到他的样子,鸟儿在浓雾笼罩的田野上穿梭,只有它在你头顶上你才能看到它,一瞬间,又消失在雾中了。
在雾中站一会儿,睫毛上,头发上都粘满了小水珠,衣服也都湿透了,地上的小草,花朵上都是露水,就好象一颗颗宝石。
天空上,也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只有太阳那圆形的影子,颜色及其的淡,不仔细看就发现不了。这时,仿佛在缥缈的仙境中。
雾渐渐的散了,所有的事物都变得清晰了,脚下的小路,路边的花草树木,远处的房屋,汽车,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阳光也变的温暖了许多,一切又清晰了许多,从仙境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人们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
三年级的作文 篇8
期待了许久的篮球赛终于来临了,我那颗雀跃的心直向篮球场飞奔。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篮球大赛,只是我们班与兄弟班的一场友谊赛。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很失望,这样一场篮球赛,有什么好期许的,如果是校队的话,那还差不多!
我知道他们的球技没有校队那么精湛,更不用说和NBA的相比了,但我依旧充满期待,我期待的并非他们打球时的酷姿,也非他们过人的俊貌,更不是他们比赛的结果;我期待的,是那颗球,那颗在他们手中不断移动的篮球。全场中,我的眼睛只追随着那颗球,以及偶尔从眼角闪过的那一抹身影。球与他的身影,便是我的视线在全场的追逐。
其实,在我未踏入高中生活门槛前,我并不喜欢篮球。在我看来,打篮球的人,是很粗鲁的,一激动,脏话连篇,输了球,也还是脏话连篇,所以我不喜欢篮球,因为我以为是篮球,才让他们出口成“脏”的。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个原因,我害怕看到血,更怕闻到血的腥味。血,让我有种窒息的.感觉,而在球场上,一抢球,一不小心,很快就有人受伤,擦破皮是小事,可骨折呢?我不明白当一个最爱篮球的人,因打篮球而受伤,听见医生告诉他,也许,你这辈子再也无法打球的时候,他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也许那一刻他会恨篮球,是篮球让他失去了双腿,可是,敏感时期一过,他还是会因为无法打球而感到空虚,还是会时时刻刻地想念自己在球场的风姿。他,还是无法真正地痛恨篮球,即使那是让他失去双腿的罪魁祸首,所以,我不喜欢篮球,因为我以为是篮球,让充满朝气的少年变得颓废。
是他,那个不时出现在球场的身影,让我喜欢上了篮球,甚至可以说,我爱上了篮球;让我知道,其实篮球很吸引人,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把篮球当作自己生命的全部。我开始把篮球当作我最爱的书,细细地咀嚼,品味其中的甘甜。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对篮球的讨厌转变为对篮球的爱,只是在初次看见他打球的身影的那一刻,便深深地着迷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篮球灵动的生命的气息,看到了人与篮球完美的结合,从那一刻起,我再也无法对篮球视而不见。我的身影,我的脚步,开始在篮球场上漫游,直到球场再也无法忽视我,直到把自己的痕迹深深地烙印在球场上。
对篮球的爱,让我有种让心灵重生的念头。以前,总是不断地在雨帘里读着李清照的词,陆游的诗,学着体味他们那无奈的心境,学着体会社会的冷暖无情,尝试着咀嚼他们对爱情,对国事的种种感受,也许是有所感触吧,让我变得有些忧郁,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倒有了几分历史的沧桑味道。而篮球,让我看到,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精彩,青春可以如此挥洒,生活可以如此的不平凡。也许是到了我走向新生活的时候了,也许,篮球就是我的守护神给我的一种指点:我该换种生活方式,该换种生活态度了。而他,也许就是我的守护神,也许是我的守护神派来指点我的人,谁也说不清,但我知道是他的出现,让我的心灵得以重生!
重生后的生活,显得惬意多了,也让人得以松口气,肩上的担子也明显轻了。书,不再是我唯一的最爱了,虽然我还是那样地喜欢阅读。篮球与书并进,成了我的最爱之一。每当我心情郁闷时,我不再对着书发呆了,我会跑到有篮球的地方,当一名忠实的观众,看着别人挥洒青春的汗水,看着别人打球时那一脸满足的表情,仿佛篮球就是上帝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心在篮球的感染下,开始升温,剧烈地跳动着,跟随着篮球一弹一投有节奏的韵律畅游在篮球的国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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