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后悔散文
他叫乐乐。她叫欢欢。
他们在大学里认识。一起读书,一起毕业,一起找工作。他的老家在四川,父母都是斗字不识的农民。她是上海人,父母是受过高教的企业家,家境好,眼光高。他们反对她和他在一起。女儿是公主,怎么可以屈就跟他,还这么远。欢欢是个倔强的女孩,在她眼里,爱情就是一切,如果没有爱情,活着还有什么价值,给你再多,也无法生存。
大学毕业的他,没预想中有一份好工作,每月一千多点的工资。在上海,除了吃饱,只够和女朋友吃顿饭看场电影的能力。想起大学里,俩人漫步在校园的大梧桐树下,风吹起大片的树叶在肩上滑落。他们一起在社会上做义工,一起赶早看日出。每当太阳徐徐地升起,她总是说,你看,今天的太阳真美。
八月沿海多台风。和很多女孩子一样,欢欢最怕下雨时打雷。这时,他会用双手捂住她的耳朵,然后轻轻地对她说,不怕,我永远都会在身边保护你。这时的欢欢总是依在他的怀抱里,听着那强劲而有力的心跳,崛着嘴巴做各种可爱的鬼脸。他们对未来憧憬着向往。他说,毕业了,我一定让你做我的妻子。她笑。
欢欢毕业后一直被父母拴着。他们坚决反对她和乐乐之间的来往。她很不安。然后在一次大吵后,她从家里跑了出来,发誓再也不回去。她找到他,俩人在外租了间房子,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日子虽然苦点,却很满足,因为这才是属于自己真正想要的家。
每天,她都做着所有主妇都要做的事情。早上很早起来准备早餐,她不能让男人空着肚子上班。然后逛街找工作。午后,到书店找些烹饪书看看。她觉得,女人什么都可以依赖,惟有做饭不可以。男人在外忙碌一天,回家能吃到自己亲手做的热饭,应该是给他最好的安慰。
黄昏的时候。她去就近的超市买东西,准备晚饭。大概走20分钟的路程,会经过红绿灯,书报亭,医院,花店,幼稚园...。还能看到很美的樱花,那满地洒落的粉白色花瓣,踩上去会有清脆的碎裂声。她记得,大学里也有樱花。当樱花开得最烂的时候,她会拉着他的手来到树下。风一吹,满树花瓣像蝴蝶一样随风起舞,好象在给他们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想到这,就忍不住窃笑。
超市很快就到。走完这条樱花大道,左转20米,就是超市的入口。她心里嘀咕,为什么每次来都这么挤。她推了购物车,往里面放鲜奶,排骨,苹果,面包,丝瓜...还有他最爱吃的翅根和卤鸭舌。顺便再买了盘脱俗的文竹。拎着两大塑料袋沉重的东西,叫了出租车。
放上一首周杰伦的《青花瓷》。古典,优美。欢欢打开随身携带的MP3。她是个害怕寂寞的人,在厨房工作也一样。对照从书店带回的菜谱,按照上面的顺序细心地操作。她知道他大概六点左右就会到家,所以必须在他回来之前就做好一切。她不希望他回来她还在忙碌。
炖了好久的汤在扑扑地往上推着盖子。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扭小了火,把刚买的文竹摆上窗台,宽宽的大窗台,有她养的近10种绿色植物,芦荟,仙人掌,含羞草,茉莉,吊兰...都是寻常的花草。每天这个时候她都会站在这里,拿起喷壶给花浇水,如果天气好的话,还能欣赏天边绚烂的晚霞,红的发紫的颜色,拖着他长长的身影从公寓大门外走进。想起他磁性的声音和熟悉的味道,她脸上露出了沉寂一天的笑容。
两个星期后。她找到了工作。第一天上班,他故意把闹钟拨快了一小时。清早,他拿着DV拍着她熟睡的姿势。她黑黑的头发凌散在枕头上,脸蛋微红,嘴巴咕噜咕噜不知在嘟哝什么,像一个毫无防备的婴儿,轻轻地蠕动,流出的口水湿了大片的枕巾。他小心地摇着她的身体。他说,懒虫,要迟到了。她睁开眼睛,用水搓着还没散去的睡意。她说,几点了。他说,你自己看吧。她惊叫。她说,怎么会这样,八点了你也不叫我。看她惊慌失措的样子,他偷偷地笑。他说,傻瓜,我把闹钟多拨了一小时,现在还早呢。她擂起拳头重重地打在他的胸。她说,你怎么这么坏。
星期天,他们决定要早早起床。虽然上班后流失了很多睡眠。凌晨五点,拖着半梦半醒的身体,他们来到黄浦江。江面上飘散着淡淡的雾气,有隆隆叫的采沙船缓慢驶过,他伸手搂过她的肩,要她靠在自己身上补觉。
江雾消散,天空渐白。第一缕阳光透过东方明珠塔射在她的脸上,抹去她身上所有的困意和疲惫。她像鱼儿般从他怀里挣脱,挥舞着双臂欣喜地跳跃。她说,乐,你看,太阳好美。
在这一瞬间,他真想把时间所有的承诺都给她。她给他的感动,无影无形。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只要有她,就已足够。他说,宝贝,我爱你。她说,我也爱你。他上前轻轻吻着她的额头。
转眼三个月过去。他也从一名普通职员升为部门主管。这天早晨,他吃过她准备的早餐。出门的时候,他感觉头有点晕,就差点没站稳。她在背后喊他。他也不知有没听到,昏昏沉沉地下了楼。她心里低低地嘀咕,有这么急吗。
在出租车上,他努力地回想。她好象是跟他说,叫他晚上早点回家,庆祝他升职。想起晚上她不知会有什么惊喜,他微微地笑。
来到公司楼下,发觉人还是不舒服。也许是没休息好吧,他心想。公司在38楼,在这上班的人很多,走过一条长长的过道就是电梯。他低着头缓慢地在过道里走,公司的小王给他打招呼,他头也没抬。等电梯的人很多,他使劲地往里面挤,虽然人很不舒服,还有点透不过气。出电梯的时候,只觉两眼模糊,他努力用手搀着墙艰难移动,没走几步,脑袋一沉,还是摔了出去。
醒来已经躺在医院。身边放着水果和鲜花。欢欢坐在床边,拉着他的手,眼睛红肿,脸上挂有未干的泪痕。见他醒来,鼻子一酸。她说,醒了,你终于醒了。他抬手给她擦去泪水。他说,傻瓜,我不是好好的吗。她说,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没事的。
他叫她把病房的窗帘打开。外面一片漆黑,寂静的星空悬挂着几滴星火,有一盏很亮,一闪一闪,像是在偷看他们。他说,医生说我这是怎么了。她支支吾吾,说不出一个字。他说,是不是很严重。她说,不..不会,是你太累了,休息两天就没事。
他看着她的眼睛。他说,欢欢,你不许对我撒谎,告诉我实话。
她避开他那犀利的眼睛,低头看手摆弄着衣角,泪水不自觉地涌了出来。她说,他们说...他们说是白血病。
他坚决不再住院。不管她怎么求他。
她请假在家照顾他。他说,你明天还是去上班吧,我已经好多了。她沉默。
第二天,她很早起床。洗衣服,炖排骨,烧上饭。忙好一切,她来到他的床前,把一杯牛奶和荷包蛋放在床边,吻了他的脸。她说,我去上班了,中午自己把菜热热。
他决定出去走走。在家躺了这么久,脸色变得苍白。
南京路是上海最繁华热闹的一条街。他打车来到这里,看着人头耸动,店铺层叠。感觉一切是这么近,又如此远。也许是该放弃的时候了。他游荡在陌生的人流中。路过老凤祥金店门口,他迟疑。
一枚普通的铂金戒指。放在手心,明亮,简单。
它的背部打造的还算精巧。生动的花纹,伴随左右两圈波浪型水线,戒指内侧刻有老凤祥字样,还有铂金PT950标志。他知道她喜欢什么,简单,流畅,雅致和超俗。
很多时候,一枚戒指就预示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它所包含的寓意太多,虽然精巧,却很少有人会轻易付出。他不知道这一刻还应不应该给她。
3天后。他跟公司辞了职。简简单单,他踏上了回家的路。他没敢告诉她。
好久没回家了,不知父母能否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火车上,他想起她一大早叮叮当当地在忙碌,他窝在床上,一动没动,直到她走到床前,把早餐放在他身边,他才偷偷地看了她,她的脸色因睡眠不足而显得暗黄,眉心紧锁。从他出事她再也没笑过。他很心疼。
等她上班后,他找出指和笔。他想他应该有很多话要说。
走时,他没留下一个字。有太多想说的,他知道这一辈子都写不完。他把戒指压在纸上,他知道她明白。
火车在粗旷的田野上飞快地狂奔。经过高山,河流,隧道,村庄,城镇...,那一闪而过的记忆,这一刻,显得倍感珍贵。他想起小时候看动画片,每个情节都努力把它咀嚼在脑中,他好想火车没有终点,如果它能永远地奔跑,那就是一部永不会剧终的风景。
看风景的心情。除了思念,并不孤单。他坐的是省际慢车,连厕所过道都站满了人。有的打牌,聊天,睡觉,磕瓜子,看报纸...,谁也不认识谁,当然谁也不会注意,这里还有一个因他们的存在而感到安慰的人。虽然他们并没做什么。
欢欢下班回家。首先看到的就是他摆在客厅茶几的戒指,还有一张白纸。她知道他不想连累自己。这个傻瓜,她在心底低低地咒骂。眼泪滴在白纸上,迅速地化开,她像一个受了很大委屈的维尼小熊,这一刻,只懂用泪水来诉求。
一个星期后。她向公司请了假,掺着忐忑的心情踏上西进的路程。她想,她一定会找到他。
在四川老家,她看到了面容消瘦的他。他家住的还是那种简陋的泥土房,跟都市的高楼相比,感觉更多的是渺小和弱不禁风。进门的时候,有一股刺鼻的草药味迎面扑来。他看到她很惊讶,他知道她是个倔强的女人,没想到她会这么执著。他说,你不该来的。她说,你并不了解我,你以为你走了,我会放弃,会忘记你,或者感激你的伟大。你错了,我会恨你一辈子。他沉默。
她说,我们回上海吧。我会想办法把你的病治好。
他笑。他说,你觉得可以吗?我每天都在喝父亲采的草药,明知道没用,还是想给他们一份安慰。欺骗,我不想再给你。
山里的景色比城里活多了,到处都是生命的.渴望。她说。
乐乐家的后面是一座小山,她坚持每天陪他一起看日出。他说,你知道现在我担心的是什么?她说,什么?他说,回来的这几天,我每天一个人站在这山顶,不管的呆多久,都只能看到一片空白。她转过头来看着他,看到他眼睛里透露出深邃的空洞,她的心忍不住地颤抖。他接着说,就因为少了你。
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敞开双臂紧紧地抱住他,越抽越紧。早起的阳光照在脸上,有毛茸茸的感觉,像抚摸在一件进口的貂绒大衣上,心里暖暖的。她说,乐,我喜欢这里,我不走了。他的手顺着她的头发慢慢地滑落,看到她的嘴唇被风吹的干裂,像一株处在暴风雨中摇摇欲坠的花朵,美丽,柔弱。她不属于这里。他说,你还是回上海吧,那里有你的工作,亲人,朋友。她说,我是不会回去的,除非你跟我一起走。他们的泪水紧紧地交织在一起。
时光飞逝。终于,他病得连床都下不了。看着他一天天地消瘦,连张口吃饭的力气都没,身体骨瘦如柴。她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无法替他分担,眼睁睁看着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为了让她离开自己,他拒绝喝药,不再和她说话。他知道她每晚都在哭,泪流过后,给他的还是彩虹色的微笑。他心里自责,矛盾,痛苦,他不想看到她在失去他时的痛苦,他爱她,深入灵魂的爱。
早晨的阳光还没睁眼。她来到他的床前,今天他看去很特别,眼睛亮亮的,给人一种健康的错觉。他说,你扶我去后山走走,晒晒太阳。她说,太阳还没出来,等你身体好点了,我再陪你去。他用手努力地撑起身子。他说,你看,我很好,如果再躺下去,都不记得太阳是圆还是扁了。她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他还是这么幽默。
低矮的小山,留下他很多的足迹。她裹紧着他身上的大衣,她知道他怕冷。他说,小时候我经常在这山上掏鸟蛋,逮野兔,抓松鼠...,那时家里还有只大黄狗,一天到晚跟着我,就像我们现在一样。每次我和它都玩的污漆抹黑,摔得鼻青脸肿,回家老妈骂我,老爸就骂大黄狗,你说好不好笑。
她终于看到了他眼里的笑容,仿佛已回到了过去。一只野兔从脚边飞奔而过,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他说,等我身体好了,就逮野兔你吃。她感到心底的抽搐。她说,会有机会的,一定会。
山顶的青石板经风雨的打磨,变得光滑,剔透,上面闪烁着晶莹的露珠。他说,你说我们俩谁更幸福。她说,当然是我。他说,不对,是我。他顿了顿接着说,幸福有很多种,但对于一个拥有真爱的人来说,我病了,有你在身边照顾着我,我走了,扔下你一人独自承受世间最狠的痛苦。你说,谁更幸福,难道不是我吗?
她沉默。她不懂爱情的沧桑和哲学,她只知道遇见了他,她学会了怎么去哭。
她说,乐,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他轻轻地点了点头。她说,在黑龙江省,有一个地方叫扎龙,这里生活着一种美丽的动物,叫丹顶鹤。这一年有对年轻的丹顶鹤,它们第一次做了父母,有了两个孩子,夫妻俩很开心,兴奋,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它们教会了小鹤怎么觅食和飞翔。转眼秋天快来临,很多侯鸟都南迁过冬,它们也带着孩子准备南飞。可不幸的是,这时有只小鹤不小心撞在高压线上,折断了翅膀,着急的母鹤赶紧停下,试图引导小鹤重新飞向蓝天,可却都已失败告终,眼看秋天越离越近,舍不得孩子的夫妻只能每天守在小鹤身边,轮流照顾它。终于,秋天来了又走,冬天也到了,河水结冰,天气寒冷,它们再也找不到食物,冻得瑟瑟发抖。当人们发现它们的时候,小鹤躺在雪地早已僵硬,母鹤耷拉着脑袋立在风中,也已经死去,人们上前抱起她,发现她的身体很轻很轻,她已经耗尽身上所有的血液和养分。
获救的雄鹤经人们的精心照料,逐渐恢复了体力。当他被重新放归自然的时候,人们发现他每天都在妻子和孩子遇难的上空徘徊,嘶鸣。黄昏时,会看到他独自站在风中茫然的身影,苍白,无力。虽然他的一生还很长很长,但他只会孤独终老,直至死去。
阳光带着生命的味道,照在脸上,那是一种奢求。她说,乐,你看,太阳真美。她的手抚摸着他消瘦的脸,任由光线蒸发着珍珠色的泪水,她知道他已经睡着。
她掏出裤袋里的戒指戴在手上,看它在阳光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她想告诉他,不管他在哪里,她都会永远守护在他的身旁,陪他走完阳光下的风景。
天空的蝴蝶在忽上忽下前后追逐嬉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她拾起苍白的脸,闭起眼睛,伸出手用皮肤去感受生命的芳香。
坚定,守侯,纯洁,唯一,是大自然的承诺。也是她们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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