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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17个
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已经发生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欢迎大家分享。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
巴漫天的雪花在小城上空飘荡,他快速从宝马车里走下,推开下属递来的雨伞,径直走进电视台。
摄像机前,他理了理西装,然后缓缓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我认识了小芙。当时我只身来此闯荡,不料所有的钱都被偷光了,只好沿街乞讨。没有人可怜我,直到碰见小芙。她家开了一间小吃部,她瞒着父母偷偷塞给我两个包子。”
说到这儿,他的眼睛有点儿湿润,主持人递来块毛巾,示意他不要激动。
“我四处寻找工作,不惜从最廉价的搬运工做起。小芙每天都会给我送点儿吃的,带些书给我看,还会悄悄地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我心里很不安,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因为觉得我厚道、能吃苦、有上进心。我说我很穷,她说穷不怕,只要有追求,迟早会有出息的。我们渐渐相爱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投地,然后风风光光地娶她。记得有一次,我和小芙逛街,我用微薄的工资为她买了一块玉,小羊形状的,她属羊。虽然是块假玉,但小芙却像宝贝一样珍藏着……”
“后来呢?”主持人问。
“后来,我跟随工程队去了南方。我不知道给她写了多少封信,却从没得到过回音,我们就此失去了联系。”
“那您这次上节目是为什么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早就结婚生子,我也结过一次婚,又离了。虽说现在身边不缺美女,但我永远忘不掉像雪一样美丽、圣洁的小芙。我现在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我很想报答她,让她生活得更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她再续前缘。”
低矮的平房中,一个男孩儿对母亲说:“妈妈,这个老板说的怎么很像你呀?你叫小芙,也有一块小羊的玉,外公以前就是开小吃部的。”
“别胡说。”中年妇女喝止男孩儿,“类似情况的'人多了。”男孩生气地换了台,她的思绪却禁不住飘回十几年前那个离别的夜晚。
“你真的要走吗?”
“是的。老板说,公司在南方接了个大工程,他会提拔我当项目经理。”
“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等我赚到钱,一定回来娶你。我走后,会常给你写信的。”
此后几年,她一封信也没有收到。她想他可能是沉醉在都市的霓虹里,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成了父母的眼中钉,终于抵不过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劝导,嫁给了邻街一个修自行车的。她不爱他,但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来,一晃就是10年。不久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她被裁员,一家三口全靠丈夫修自行车的收入维持生计。
正想着,丈夫背着重重的工具箱回来了,她赶紧起身为他掸去身上的积雪。
“今天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丈夫扫了一眼电视。
“饭热在锅里呢,你赶快洗洗手吃饭吧。”她转身进厨房端菜。
那天晚上,她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但十五年前那个浑身肌肉、一口白牙、充满阳光的小伙子却总跳跃在眼前。后来她知道,他给她的信全被父亲截留了。父母不愿女儿跟一个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男人继续来往,他们希望女儿能有个稳定的归宿。
“唉!”她轻轻叹了口气。丈夫的鼾声越来越均匀,她替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苍老憔悴的面庞,不禁感叹:这些年,这个男人风里来雨里去,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虽然他没什么大本事,却安分守己地做人,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和孩子。她忽然为自己之前的某些思绪感到羞愧,决心明早一觉起来,把今天的一切都当作一场梦抹去。
第二天,丈夫上班,儿子上学,她一个人在家翻看报纸,仔细搜寻每一条有用的招聘信息。突然,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台摄像机迎面而来。“有个男孩儿打电话说,她的妈妈叫小芙,我们到居委会查问了您的具体情况,原来您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电视台的主持人说。她心里怨恨儿子的不懂事,但事已至此,她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的初恋情人现在身家数千万,他千方百计地寻找你,希望能再次见到你。”主持人说。
“我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小芙了,我已经有了家庭,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淡淡地回应。
“如果你不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也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说完,主持人掏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他委托我转交给你。”
“谢谢他的好意,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不需要谁的帮助。假如我接受了他的钱,很容易伤了我丈夫的心。他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和谐、很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她果断地拒绝。
“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怀念那段纯真的恋情吗?难道他在你心中真的没留下一丝痕迹吗?”
沉默了良久,她终于微笑着说:“他现在很出色,我祝愿他早日找到新的伴侣。我曾经爱过他,爱他的勤奋执着,爱他的志向远大,如今看来,我没有看错人。因为种种原因,我们错过了,心中难免会有遗憾,但毕竟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非要问我现在的态度和心情,我只有一句话:我只为曾经爱过他而骄傲!”
采访结束时,她请求主持人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删除刚刚拍摄下来的画面。主持人答应了,示意摄像师回去处理好。
送完客人,她又继续翻看招聘信息。她很清楚,如果早一天找到工作,就能早一天减轻丈夫的负担。但她却不知道,此时主持人那边正在发生着什么。
主持人把支票还给“摄像师”、“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原来,他装扮成了摄像师。
他摘下帽子和口罩,说:“不,我反而释然了。她对我的拒绝,说明了她是一个不贪慕金钱、有责任感、珍惜感情的人,我很高兴我没爱错人。”
“那你现在对她还……”
“我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2
最初,她只是他千万个读者中的一个。他在英国,而她在美国。
擅长写爱情的他一直没有结婚;而她,有着自己不完满的家庭。她的丈夫外遇不断,后来,他居然爱上了她的表妹,不得已,他们离了婚。她带着两个孩子,从美国来到英国。就这样,他成了她可以倚靠的朋友。
这一年,他55岁,她38岁。
他们之间有许多密切的往来,但却不关涉爱情。
后来,她在英国的签证到期了,摆在她面前的将是离境,而留下的唯一办法就是与一位英国公民结婚。他决定帮助她,给她一份名分上的婚姻。就这样,两个彼此存有一定好感的人被命运安排成了名义上的夫妻。他们谁都没有料到,他们的关系还能往前走一步。
推动他们关系往前走一步的,是一只骇人的手。
一天晚上,她不留神儿在家里摔了一跤,双脚骨折了。送到医院检查,竟查出了癌症,且是晚期。他震惊了。突然意识到,苛刻的上帝,要以倒计时的方式计算这件珍贵礼物留存在他手中的时间了。
这是她处境最为悲惨的时候——背井离乡,经济拮据,又身染重疾。她有一张躺在病床上的照片,白发斑斑,双目无神,容颜憔悴。就是在这样的时候,他爱上了她,深深地爱上了她。这位写了太多爱情传奇的作家、学者,终于有机缘幸福地将自身放进了一个真实的爱情传奇当中。
他们的婚礼是在医院举行的。新娘躺在床上,新郎坐在床沿。
婚后,他们“如一对二十岁多的蜜月中的爱侣”,缠绵缱绻,携手送走了一千个美丽的晨昏。
病魔再次向她袭来。她含泪含笑地走了。
他被孤单地撇在人世间。在那些泣血的午夜,他拿起笔,真实地记录下了丧妻后的大悲大恸。
那是一本写给她看的书,也是一本写给他自己看的书。那本书,被台湾一位灵慧的译者译成了中文,书名就叫《卿卿如晤》。
他说,她离去的事实,像天空一样笼罩一切。他是那样地绝望。他不敢去他们常去的啤酒屋小坐,也不敢去他们常去的小树林散步。但他又强迫自己非去不可。他用自己爱的触须,碰触遍了他们相爱时的丝丝缕缕、点点滴滴。太多不期然的时刻,他的老泪“夺眶而出”。
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无限悲痛中度过残生了。但是,没有。他如实地告诉她,也告诉世界,在那苦痛持续了十多天之后,他像一个被锯掉了腿的病人,在安上“义肢”之后,居然拄着拐杖开始学习走路了!
他为自己心理状态的好转羞愧不已,“觉得有义务要尽量珍惜、酝酿、延续自己的哀伤”。但是,他又坚定地告诉她说,他不要那样的虚荣。他要带着“女儿兼母亲,学生兼老师,臣民兼君王”的爱妻的那颗心,遵循生活的秩序,从容地活下去。
真相,惨苦的真相,不由分说地撕碎了我们煞费苦心的美丽构想,把我们不愿接受的一个丑陋结局当作礼物,猝不及防地塞进我们怀里。我们甩不掉它。我们所能做的.,就是隐忍地揣了它,凭靠那被我们诅咒了一万遍的“义肢”,步步见血地赶路。
感谢他——伟大的C.S.路易斯!他为人间书写了一段最洁净无瑕的爱情;更可贵的是,他勇敢地剖开自己的心,告诉乔伊,也告诉世人,他是普通的“亲人亡故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生活之水不会因岸柳的枯黄而停止流淌,日子照样还得过下去。
所以,他在书的结尾处引用她的临终遗言,意味深长地说:“我已经与神和好。”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3
故事,从2004年的一个垃圾桶说起。
那个时候,我们读高三,班级里有一个喜欢立在垃圾桶旁大快朵颐的男生,叫苏杨。他不管吃什么都喜欢挨着垃圾桶,吃零食、嗑瓜子,或者吃盒饭。
每个经过的同学都会对着他的虎背熊腰来一掌,问他:“你怎么又在垃圾桶旁边吃饭?”
他抬起头,推一下眼镜:“嘿嘿……”
问他话的同学已经走远了,他的傻笑还没结束。
我们曾一度担心,或许总有一天苏杨会被同学们的巴掌拍出内伤,可是直到高考结束,紧接着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苏杨一直都是健康成长,没有内伤,连一口血也没被拍出来。
说起来我和苏杨算是有缘有分,大概初二还是初三的时候,苏杨转到我所在的班级。那时候我成绩好,虽然他的成绩也不赖,但在我眼里,苏杨顶多就算一个头脑还不错的男生。
而且这个男生喜欢披着女同学的衣服躺在课桌上睡觉,远远地望去,还以为是衣服的主人长着一个宽大而壮硕的背。
后来苏杨长期借同一个女同学的绿色绸面外套来披着,班主任老师以为衣服是他的,告诫他:“苏杨,你不要再穿这种发亮的外套了,像个小痞子。”
全班哄堂大笑,苏杨也“嘿嘿嘿”跟着一起傻笑。
苏杨把外套还给女同学的时候,衣服虽然没被撑破,但缝线处的缝儿明显变得很大。女同学涨红了脸,说:“苏杨,衣服被你穿坏了。”
苏杨拿过衣服来,说:“嘿嘿,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一个贱笑把他痞子的称号给坐实了。
为人还算正直的苏杨贴着他小痞子的标签走了很远,直到升高中的时候,许多同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以后就辍学回家了,还有一些去了其他的高中读书。
我们俩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班级不算大,但人多,我和苏杨隔着好几排桌子,十几号人。有的时候苏杨来跟我说话,由于桌子和桌子间隔特别近,身材魁梧的苏杨只能斜着身子走。
我说:“苏杨,你该减肥了。”
苏杨又傻笑,问:“今天数学老师留的作业你听清了吗?”
升入高中以后,苏杨好像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对学习很用心的人,杀我个措手不及。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摸底考试,这次考试结束后,用一个比较牛的句子来形容,就是整个高一都要大洗牌了,谁分到理科班,谁分到文科班,谁分到尖子班,谁留在普通班,答案统统揭晓。
苏杨曾经跟我说:“你们女同学,肯定到高中就会学习不好了。”
我问他:“为什么?”
苏杨说:“因为你们有一大堆的事情要操心,比如今天是不是长胖了,今天头发是不是梳歪了,衣服是不是不流行了……”
我没回答他,照着他的后背狠狠拍了一巴掌。
我没有像苏杨说的那样关心那么一大堆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像苏杨说的——成绩下滑到了谷底。
摸底考试以后,答案揭晓。苏杨被分到了文科尖子班,我在普通班留守。分班的那天,苏杨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一个纸箱里。我抬头看着他,他就要搬着那个破纸箱子去一个我望尘莫及的地方了。
苏杨过来跟我告别,我鼻子一酸,差一点流下眼泪。
苏杨好像也很伤感,说:“我终于要离开这里了,实在受不了……这个教室的密度了,走路都要像螃蟹一样横着走。”
就像苏杨说的那样,文尖班是一个有普通班三分之二大小的教室,但是普通班八十人,尖子班只有二十人。
我说:“你再吃胖点儿也不用横着走路了。”
我和苏杨分别一年后,后来我也考进了尖子班,也同样把属于我的东西放到了一个箱子里,也没和谁告别,没有和我的普通班告别,也没和我的普通同学告别。
因为我不知道我离开这里证明的是什么,是我更接近梦想了?还是我与“普通”有什么不同。
什么都证明不了。我只是像苏杨一样,去了一个空间更宽阔的教室。
如此而已。
我到高三文尖班的时候,苏杨已经是那个喜欢在垃圾桶旁吃盒饭的学习委员兼数学课代表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在垃圾桶旁边吃东西啊?”
苏杨说:“因为方便扔,省事儿。”
我又问他:“就是懒呗?”
苏杨摇摇头,扔给我一堆和学习无关的书:省事儿就等于省时间啊,省出来的时间我就看看世界,否则我都不知道我懂得太少了。
我把书揽在怀里:“这些,就是世界?”
苏杨很认真地点点头:“嗯,现在它们对我来说,就是世界。”
后来苏杨因为“他的世界”被罚站了好几次。每当自习课上他偷着看课外书的时候几乎都会被抓到,然后被自习老师赶出教室,训斥他不务正业。
因为苏杨实在太笨了,别人偷看课外书都是一只眼睛看,留出另外一只眼睛来观察老师。苏杨不是,他本来身材高大坐前排就引人注目,看课外书的时候还把书毫无顾忌地摊在桌子上,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嘿嘿傻笑。
据说苏杨从高二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班里比他成绩还要好的小贝。小贝是我们班的团支书,个子高,人长得漂亮,多少男同学爬上梯子够也够不着。
我告诉苏杨:“你但凡长得好看一点儿,再爬俩梯子,或许就能够着小贝了。”
苏杨第一次表示认同我,紧张地问:“长相是没办法了。你说我怎么才能变得好看点儿?”
我给苏杨出了很多大招,比如割双眼皮儿、去医院治青春痘,或者换个不那么老气的发型。
苏杨将信将疑,问我:“能行吗?”
我说:“能行。”
苏杨听了我的主意,决定攒钱。苏杨每天的零用钱是五块钱,吃一份盒饭三块,买两份报纸是一块,再吃根冰混,就没钱了。
如此下来,苏杨攒了一个星期也没攒够换发型的钱,他告诉我:“我还是用魅力吧!”
在我的印象里,魅力是跟苏杨毫无关系的一种东西。除了会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来解一道看起来无解的数学题以外,苏杨好像跟一个长着青春痘的冬瓜没什么区别。
即便如此,苏杨还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段,跟小贝的.关系越走越近。
苏杨追女孩子的方式很特别。除了送参考书、送零食以外,每次他抱着一堆来自黄冈的数学测试题,都最后一个才发给小贝。
他说:“小贝,让你全班最后一个感受到痛苦。”
小贝也特别温柔,告诉苏杨:“嗯,但是真正考试的时候我想第一个痛苦。”
自从苏杨和小贝好上以后,垃圾桶旁边就多了一个吃零食的女孩,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一边聊天一边讨论数学题或者语文题或者英语题。从此,再也没有人趁着苏杨吃东西的时候,狠拍一掌他的虎背熊腰。
后来他们成功登上了班级里“最惹人讨厌的同学”的排行榜。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备战高考的痛苦里殊死搏斗的时候,苏杨和小贝两个人,轻轻松松就把考试题目背完了。
班主任立在讲台上,威严地训斥我们:“你们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还谈什么高考,谈什么实现梦想,谈什么实现自我价值!”
小贝站在苏杨旁边:“苏杨背不完是不行的哦,是要被小贝打手心的哦!”
这区别怎么这么大呢?
我们很少看见苏杨和小贝私底下接触,更见不到他们约会。早自习之前,他们已经坐在课桌前互背考题了。晚间休息的空当,他们也在垃圾桶前吃盒饭,偶尔聊几句我听不懂的天文或是地理,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后来苏杨告诉我,他和小贝也是约会的。
在学校的旁边,有一片庄家地。偶尔,苏杨会带着小贝去那里谈谈未来,谈谈人生。小贝踩在田垅上,苏杨在下面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并排向前走。
小贝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苏杨说:“因为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子啊。那你呢?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单单喜欢我?”
小贝回答他:“喜欢我的人很多,只有你一个人敢向我表白啊。”
苏杨因为这句话,对人生质疑了很久。他问我:“你说小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是不是不喜欢我,只是欣赏我的勇敢。”
我点点头,说:“嗯,应该是。”
他说:“我还是去割双眼皮儿吧,你能借我点钱吗?”
苏杨翻了翻我比脸还干净的钱包,又还给我,说:“算了,我还是用魅力吧。”
2005年的夏天,我们在被高考活活扒了几层皮以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向它宣战。这一次考试,有人胜利了,有人失败了,有人落荒而逃。
苏杨看着将近七百分的分数向我抱怨:“唉,考砸了,只能报人大了。”
然后他问了我的分数,低头思考:“嗯,离你想报的学校……才差一百多分嘛!”
我照着他后背狠狠拍上一巴掌,他嘿嘿笑起来。
那一年,苏杨去了人大读金融,小贝去了清华读新闻,而我,和他们也差不多嘛,去了长沙理工读英语。
苏杨到大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苏杨研究路线这件事儿,已经研究了一个假期。人大到清华,就一条直线,四公里,骑自行车半小时。
有的时候小贝也去人大找苏杨,坐697路车,听几首音乐就到了。
过了一年以后,苏杨才感觉到,有的时候千万公里也不是距离,而有的时候,四公里也是距离。
后来说到大一的生活,苏杨说,感觉整个一年的时间都在骑自行车,然后自行车被偷,再买一辆自行车。
一年的时间,自行车被偷了三四辆。苏杨买车的花费也直线上升,从二手的到新车,从一百二到一千二。
因为丢车这件事,小贝和苏杨吵过很多次。苏杨总是把车扔在路边,就跑到小贝经常在的图书馆去找她。
小贝埋怨他:“你又把车扔路边,万一丢了怎么办?”
苏杨擦着汗,说:“不会。”
小贝带着苏杨去找车,果然车又丢了。
小贝说:“以后你再骑自行车来找我,我就不见你。”
苏杨最后一次骑自行车去小贝的学校找她,看见小贝和一个男孩子有说有笑,并肩走在校园的路上。
那天天气很好,小贝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恰巧,她身边的男孩子也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苏杨在后面看他们,觉得真的……很相配。
苏杨停下车,按了车铃。小贝回过头,男孩也回过头。
小贝问他:“你怎么来了?”
苏杨盯着男孩说:“我就是想你了。”
男孩一笑,回头跟小贝说:“贝,我先去图书馆,帮你占座。”
小贝冲着男孩一笑,点燃了苏杨心里的火。
苏杨老早就知道这个男孩的存在。小贝跟他说过,有个男孩子,每天帮她在图书馆占座,每天帮她准备毛巾和矿泉水。她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这个人是你。”
苏杨的回忆回到在高三某一天的晚自习后,他和小贝牵着手走在一条小田垅上,他告诉小贝:“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然后小贝告诉他:“我也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
那一次苏杨和小贝吵了一次激烈而漫长的架。激烈到苏杨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小贝为什么掩面哭泣,漫长到……他再也没有牵到小贝温暖而纤弱的手。
吵架的第二天,小贝给苏杨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和好,好不好?
苏杨回忆起白衬衫男孩,阳光又明朗。于是他倔强地别过头,把手机卡拿出来,掰断,扔出宿舍。
后来苏杨冷静下来,坐着公交车去清华找小贝。
苏杨说:“小贝,你看今儿我没骑车来。我以后再也不骑车了。我们和好吧?”
小贝有些冷漠,哭了很久,眼睛还没消肿,她说:“我要去图书馆了。”
小贝转身离开,向着苏杨相反的方向走去。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嗒好听的声音,像是一双手拍在苏杨宽厚的背上。
那一刻,他回到一年前的高三时代——他和小贝立在垃圾桶旁边吃盒饭,一边吃一边背题,偶尔抽出一分钟来谈谈恋爱。然后经过的同学不再有人狠狠地拍他。不再有人。
之后的一年,我们看到小贝在网上晒出了和新任男朋友的合影,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问苏杨:“你被前任了?”
苏杨嘿嘿对我傻笑。
苏杨说,他最后一次去清华园,是和小贝分开后的第一年,小贝生日那天。苏杨带了蛋糕和鲜花去小贝宿舍楼下。
我问苏杨:“见到小贝了吗?”
苏杨说:“见到了,还有那个男生。他同样捧着一束鲜花,又小又丑,跟在小贝身后。”
我问:“然后呢?”
苏杨说:“小贝的生日是3月,那个男生只穿了白衬衫。我忽然觉得我好失败,不管这是讨好还是爱,我都做不到。”
苏杨告诉我他头一回像个逃兵,把自己藏起来。看着小贝进了宿舍,才出来把花和蛋糕放在了垃圾桶上面。
在小贝的宿舍楼下,苏杨给小贝发了一条短信:生日快乐。
小贝回复他:谢谢你的鲜花和蛋糕。虽然以后不能给你爱情了,可我曾经给了你青春啊,那么美那么美的青春。
接下来的几年,小贝生日那一天,苏杨都会给小贝发一条信息:生日快乐。
小贝每次都回复:谢谢。
2009年毕业以后,苏杨选择了去苏州。他也会从周围的同学中得到一些关于小贝的消息,比如,她毕了业以后成功保研,比如她过得还不错,比如……她要来上海工作了。
一座离苏杨很近的城市。
有那么一瞬间,苏杨恍惚觉得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么近的距离,他蹬着自行车,延着中关村大街蹬半个小时就到了。
他蹬得满头大汗,她递过来一瓶水。他喝水喝得“咕咚、咕咚”响,她的笑声“咯咯、咯咯”。
2014年,苏杨出差由青岛转机,在机场里碰到一个熟人。
苏杨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嘿!小贝。”
小贝回过头,小小地吃了一惊:“嘿!”
苏杨指指手机:“今天……生日快乐。终于有机会当面跟你说了。”
小贝涨红了脸,微笑着,说:“谢谢。我要结婚了。”
苏杨一愣,说:“是吗……”
然后他张开双臂,问小贝:“可以吗?”
小贝笑笑,张开双臂迎过来。
两个曾经的……拥抱在一起。
苏杨说:要幸福啊,我的青春。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4
高二,面临文理分班,跟我铁的哥们大多数选择了理科,而我毅然选择了文科,刚开学那段日子,我是孤独的,孤独得就像一匹找不着北的野狼。沉默寡言的我常常一个人落寞地盯着课本,企图从死板的文字里面寻找一丝慰藉。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着朴树演唱的歌曲《火车开往冬天》。悲伤的曲子,沙哑的腔调,含混不清的歌词,一下子朝我涌过来。在暗淡无光的日子里,我自诩为"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青春的轨道上,我梦想着,有一列绿皮火车载着自己。然后,火车尽头遇见一位丁香一般的女孩。车厢里,有一位女孩系着粉红丝巾款款地向我走来,最后我将女孩揽入怀里,一起走下火车,走向美好。越是孤独,这种不着边际的想法越强烈地占据我的内心。黑夜,我像波涛一样翻滚着,飘荡在无际的海崖上。
我记得《火车开往冬天》的`歌词是这样的:明天是个没有爱情的小镇/我会默默地捡起我的冬天/疲惫的火车/素不相识的人群/哪里是我曾放牧的田野。爱情,对于幼小的我太遥远,太奢侈了。出身贫寒的我,穿着永远那么暗淡,瘦小的身躯总抬不起高贵的头颅。那时,我是自卑的,只有成绩可以带来些许安慰。关于爱情,只出现在一闪而过的幻想里,我从不敢奢求一场高贵的爱情降临在穷孩子身上。
我继续听着朴树哀伤的歌曲,仿佛自己就是那列破烂不堪的火车,开往没有爱情的小镇。没想到有一天,梦中的女孩静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娇媚地喊着我的名字。一点点开始,撕碎了我旷日持久的哀伤,我义无反顾地踏上没有结果的幻想之旅。
犹记得那天晚上,美丽的团支书莎丽娇滴滴地走到我身旁,出其不意地问:"你就是薛臣艺吗?"我应了一声,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出于自卑,出于害羞吧,我不敢望向莎丽,低着头胡乱地在作业本上练字。可是,莎丽的呼吸离我那么近,身为班花的女生那么美,那么聪明,还有一副好听的嗓子。女生的嘴唇,就像两片纯净的柠檬,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5
马上就是大学毕业三十周年了,国内的同学们在准备6月18日举行毕业庆祝活动。据说这是最后一次官方举办的活动了。非常嫉妒他们,也祝福他们。自己因时机不适和生计的无奈而任性,实属憾事。
在"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的曰子,曾挤出片短的时光,见到了离别二十年的同窗们。白驹过隙,而今又迈步了十年。
夜深人静,淡淡的威土忌加冰轻轻的静静地直下心田,微感凉意。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有些怅然若失而伤感起来,勾起了当年的一段记忆。
1980年代的大学生,如果曾经对文学或诗歌略有爱好的话,在你的记忆中或许有个叫顾城的人。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流行过朦胧诗。顾城就是这个朦胧诗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在于他的诗和文学成就。而是他的爱情故事。当时知道他1979年7月,在上海至北京的火车上与漂亮姑娘谢烨相识,并堕入爱河。与谢烨的相识开启了他人生的新篇章。自己上大学每年都要坐火车从广州至沈阳,当时车程含北京中转要40个小时左右。青春那棵噪动的心一直期待着也有他那样的艳遇。四年过后,揣着象征铁饭碗的毕业证书,在南下的列车里,蓦然回首才深深体会到诗人的伟大,和自己对爱情的懵懂无知。他是自己青春时期对爱情向望的偶像。
那是在出国前留下对他的最后的美好记忆。
当年来到日本留学,国内的信息不象现在那样在网上随时都能看到。很多信息是通过有个叫《留学生新闻》的报刊而来。留学期间生计和学业让自己无暇顾及别人,自然包括顾城。1993年10月的某一天,在学校课间大家传阅该报时,得知顾城在新西兰某个小岛杀妻自杀。心灵深处顿感休克。久久沉浸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的不可思议的海洋里,偶像的逝去,对我自己的震撼似乎在这个时刻自己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失落?
后来在别的文章里知悉他也同我一样赶上了出国潮,去洋插队了。他到新西兰后,为了追求他的.自由王国,顾城和谢烨去了激流岛。这时候有个叫英儿的也加入了他们的生活,也是介入他们的感情世界。顾城和英儿在一起之后,被英儿吸引。谢烨意识到危机便带顾城去了德国,期间英儿跟着另一男人结了婚。据说这婚姻,完全为了绿卡。顾城特别痛苦。顾城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叫《英儿》。
同时得到二个女人的爱的时间并不长。二个被爱过的女人都离去时的痛苦,顾城却没法接受。加上诗人完全无法自己生活,有时连买盐的钱都没有,靠在同岛生活的姐姐救济。生活的贫困和感情的受伤,谢烨决定抛夫去子离去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顾城死后,关于他杀妻并自杀的原因有很多种解读。香港拍过一部电影,叫做《顾城别恋》,因为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毕竟局限在某个年龄段,故反响一般,知道的人不多。我对英儿沒有过多的记忆,后来偶尔在纪念顾城的文章里听到过她点滴的消息。知她在2014年初病逝于悉尼。她是我们姐姐辈的年龄,属英年早逝了。尽管生前她极力表示不要对号入座顾城的《英儿》,但已化为彩蝶的她,在苍穹茫茫的那边与谁双双起舞,又与何人相依相伴?不再是这个世界的话题了。
男人在这个竞争的世界里,靠崇拜,靠精神是无法替代三餐的油盐酱醋的,它们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能穿肠而过实体物质。能把崇拜或精神的东西变成实物或金钱,那是不是你我想像中那么容易和简单。
伟人的爱情也和常人一样,激情四射后,终究还是要回到平静。继续滋润Ta,需要一块肥沃的土壤,那里要有精神的养分和物质的肥料。再次深深地体会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的最基本的生存道理。
岁月蹉跎,当事人都已经作古。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爱与恨也都成了历史的尘埃。但那的确是我青春时代的一段美好记忆,多少年过去了,自以为已经忘记,却又时而想起。Ta经过岁月的轮回,早已沉淀于心。
东莞的初夏,晚上没有月亮,清澈的夜空星光点点。酒精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大脑里犹如在演奏着一首美好与遗憾交错的旋律。内心深处伴随着一丝丝的伤感。
虽然青春不能万岁,且我已迈向迟暮,却怎么也忘却不了昔日的人和事。此文为纪念大学毕业三十年而感。献给"五世修得同窗读"的兄弟姐妹们,也献给虽互不曾相识却留在记忆深处的同时代的人们。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6
真要写这个故事,倒有些不知如何下笔了,想来情感可以随时的随着某个事物喷发,而文字却需要一个揣摩的过程吧,或许我也只是,想在某一个秋日的午后,祭奠一下,那段搁浅了的青春。
我有点不记得我是十六岁遇见苏周,还是十七岁了。滴溜着眼睛算,应当是十七岁之前我遇见苏周,十七岁之后我喜欢苏周吧。写到这儿,竟有点想笑,我用的是“喜欢”一词而非“爱”,想来成熟了几许,爱字再不敢轻率地定义。
苏周是我见过的最不懂风情亦最不懂浪漫的男生,很高,长得很老实,行为也憨厚,严肃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墩实又有点可爱,不懂讨女孩子欢喜,亦不懂幽默。十几岁的学生年代,苏周是班长,做事永远一丝不苟。这一点特征也延伸到了生活上,爱干净,白色的校服永远白白的,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往身上一套便成了脏脏的抹布。
在其他男孩子们满球场呼啸奔跑的时候,苏周静静的在座位上看书,读北岛,读菜根谭,甚至读厚黑学,我之所以看过某些书,是因为他看过。在其他男孩子们歪歪斜斜靠在走廊上看女孩聊天的时候,他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地做作业亦或是不声不响地睡觉,并不因为满教室的喧闹而浮躁。他总是显得那么气定神闲不慌不忙,以至于十六七岁的我欣赏得不得了。
年少的我大抵是喜欢成熟的男生的,苏周看起来就很成熟。是的,在同龄男孩儿中,不是最帅,但是最有气质,在我看来,颇儒雅,颇温良,颇书生。
而我,在他人看来应当是那种大大咧咧吵吵闹闹、会大声笑大声哭的女孩吧,人缘不错,成绩一般,喜欢小说,喜欢嬉闹,热爱舞蹈,讨厌虚伪,文艺的底子,汉子的行为,有人喜欢亦有人不喜欢。而在第一次见到苏周的时候,就显现出了我的不矜持的一面,往后的某一段时期内,我常庆幸没有给他留下太差太差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苏周,是在高二。
高二分文理,我和苏周分在了同一个班,由原来的互不相识到日日相处在同一处教室,算缘分么,算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缘分,有些人的人生可以相交,甚至可以重合,便已是莫大的缘了。回想起那时候,还是有点尴尬的,我和同学开学占了一个看起来很好很干净的课桌,有事出去了一小会儿,后来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男生坐在那个我们占据的桌子上面和人聊天。那时候我是个颇霸道的女生,嗯,是“那时候”,见到便很是不爽,走过去直接说,嘿,这个桌子是我先的哦!哪知我的不客气,却换来了一个谦卑而憨厚的道歉。这倒让我有些愧疚,以至于今后再未以如此的语气面对一个素不相识之人过。
原以为不过是过眼云烟,谁知,谁知这个短暂的楔子之后,我就和这个说话谦卑的男孩子扯出了那么多的事情呢?
我猜全中国一定有很多校园恋情,都是由同桌转化过来的,这个看看那些小清新电影和各类言情小说便知。没有意外的,我和苏周的恋爱,也是从同桌开始的。
那时候因为某些原因,阴差阳错,便和苏周班长坐在一起了,至今记得,是在教室的中央的最后排。便是在那一段时间,交流交往得比较多吧,便相互有了好感。当然,那时候的喜欢,谁知道是爱还是什么呢?当时觉得是爱情,现在觉得是年少无知,错把喜欢当作爱了。如我这般粗糙的人,也是真真切切的觉得,我欢喜了,便是我喜欢了。
我说我粗糙,却也并不是调侃。而是最开始我是不知道我的曾经的同桌——苏周同学喜欢我的。大抵是他和跟我同一个宿舍的朋友说过,这个朋友便告知了我,而那个时候,我还颇懵懂吧,至少不明晰。
人便是这样,不知道这个情愫之前,大大咧咧毫无形象,知道之后,便突然之间地,扭扭捏捏起来,也总是不那么自然了。由此我便知晓,有时候爱情,是会改变一个人的,至少是表面上,它让一个人失去了原本的真,也失去了原本的自然,从此变得患得患失备受束缚,可是你愿意,你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值得。属于小女子的娇嗔与柔弱,便是在这样的爱情河流里滋生了出来。
所以后来我恋爱了。如你所见,早恋。
恋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事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恋爱的时候,短信qq发得频繁,文字书信也来往紧密,常常是夜里缩在被子里发信息,一个人对着屏幕傻乐,或许那时候的心里是无比快乐的吧,只是如今若是突然回忆起来,却总是不可能将后来的事情分开来想的,掺杂了别的情绪,便也感受不到更多的快乐了。还未到高三的重要时期,没有父母的威压,没有老师的紧逼,压力更是丝毫也无,每日里想的事情,便是他如何如何,我如何如何。想想我如今的心态,总是于压力崩塌而来之时,便叹息着,那时候的我,怎么就那么不识愁滋味呢,单纯美好,真好。可惜我是没有时光机的,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美好的状态。
那时候的我,很爱写日记,暗暗的情愫,小小的懊恼,得意与开心,烦恼与悲伤,亦或是诸多无病呻吟的小诗小句子,都诉诸于笔下,印刻在纸张里。而苏周也曾说:看你白日里疯疯闹闹,晚间却喜欢默默躲在角落写文字,便觉得,很被吸引。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自苏周的口中说出来,我便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懂我。毕竟很多朋友,要么只关注我的活泼的一面,要么只注意到我的安静的一面,而从未有人告诉我说,我喜欢你的白天和晚间不一样的状态的样子,从未。
我很喜欢那时候的苏周,也很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喜欢晚自习之后两个人共一把伞漫步在路上,喜欢他高高大大的身躯,喜欢他温良的书生气质,喜欢······太多太多。或许勇于将喜欢说出口,是我这几年来没有变化的`一个特点,如今我也时常会大方的说,我喜欢谁谁谁。
度过了那么一段热情似火如胶似漆的时光,剩下来的,便是冷淡和不和谐了,是不是每段感情都是如此的规律呢。也会矫情地唱,“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最真”。
那是我最不愿意回顾的日子。高考之前。
每个想考上一个好大学的高考生,在那段时间里,应该都不太好受吧。苏周的压力比我大。我的父母虽说希望我考好,却也未给我施太大的压,大抵是我平时的成绩总不算是前列,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个心理准备,因而也并没有对我抱多大希望,自然于我,也就没有什么压力了。可是苏周不同,他的母亲似乎对他的期望甚高,为了让他有个好环境,不惜放弃工作来陪读。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当初那么亲密了,只是淡淡的交往着,既不断离,也不进一步发展。
为什么说我不愿意回顾呢?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感觉,我的友情和爱情,似乎都出了故障。一方面最好的朋友不满我的忽略而双方相互冷淡,另一方面我和苏周的交往,也逐渐出现了问题。实际上有那么一部分美好的恋情,大抵都发生在初期,而随着交往的加深,对对方的了解加深,也就没有了当初那么浓烈的猎奇心了,只是依靠着最开始的那些激情,勉强维系了这一段不是很稳固的感情。我和苏周就是这样的。或许是那个年纪的我们,还不是一本翻不完的书吧,一眼看得透彻。
而让我产生了不适感的原因,是苏周的母亲。
我这个人吧,虽然总是那么不愿意拘于规矩,也从来不是班主任喜欢的乖乖女的类型,但是偏偏我很自负,自负于那一丁点儿的被他人称赞出来的才气,以及颇好的人缘和人品,因此也从来潜意识的认为自己也是好学生的那一类。苏周的母亲是一直都知道我和苏周在交往的事情的,我的父母却从来都不知晓,由于颇严厉的家教和对后果的惧怕,我也便是从来不敢露出一点端倪。高考前夕,苏周的几次模拟考的成绩都不佳,我在这当儿里,接到了苏周母亲的电话。
第一次的时候电话里苏周的母亲并没有说很难听的话,也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只委婉的说了很多,我至今仍记得那么几句颇有水平的话,苏周的母亲说,你们这个年纪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还是青涩的果子,不能摘,亦多是带着苦味,到了大学,你们的视野开阔了,那个时候产生的痛苦,远比现在多。后来说着说着,便又说,她并不是反对我们交往,只是觉得,到了大学再认真谈恋爱,才是好的,目前应当好好学些什么的。我记得我在电话这头悄悄的哭,没有和别人的家长说过话,也愣愣的不知如何应答,那时候真的有一种心碎了一地的感觉。也第一次觉得,原来早恋的代价,是如此之大么。
可是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觉得,恋爱胜过一切。而苏周显然态度是没有我这么坚决的,他当时是动摇的,也很听他母亲的话。自然,分手二字也一直悬在嘴上,只是尚未说出来。
过了不久,苏周母亲再次打电话过来。这次却不复之前的和蔼,大抵是没收到成效,她也生气了吧。我在宿舍的卫生间接起电话,对方语气很生硬,几乎是把他儿子的成绩没有起效的责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最后威胁我说,要反映给老师和我的父母。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已然泣不成声。我并不知道,会是这样一个情况。那个时候感觉很受伤,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责任就全部在我了,同时也是真的很害怕被我父母知道。
说与朋友听,朋友亦是怜惜,同时也是认为,可能最受影响的其实是作为女生的我。哭了几场,也终究是无法可想,也只能,是顺其自然,各自努力。只是那个时候还心存幻想,认为我们大学的时候,有的是时间来补偿。
高考结束那天,我哭的稀里哗啦,不是因为不舍,而是因为,这样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不在乎我考的怎么样,只是心疼我自己都变成了什么样。那时候的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我认识的自己。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的成绩在意料之中,苏周则考的颇不错。填志愿的时候,我问苏周填什么学校,他说,不会走远,就在长沙念。于是我在这厢大笔一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所有的志愿都填在了长沙,几乎是未考虑别的因素,只是在长沙的院校中随意挑了几所符合我成绩的,而父母也是欣喜于我没有走远。
可是后来填完志愿之后,苏周告诉我,他被别的城市的一所学校录取了。以第一志愿录取。
我几乎忘记了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是怎样的了,年少啊,很快便将之定义为背叛和欺骗了。
或许最后应当定义为是我被甩了吧。
我太重情,亦是太过相信一生一世的誓言,那些华丽丽的刻骨铭心的承诺与誓言,不知抚慰我多少次。以为好吧,即便不在同一个城市,好在相隔也不远,还是可以维系吧。只是这恰恰是一个最好的理由,分手的理由。然后,风轻云淡的分离。
后来,后来就上大学了。由最开始的不舍,到后来的遗忘,实际上也没多长时间。以至于后来有一天晚上苏周联系我,说了一句,对我,他心怀愧疚。我回复,以后不要说这个了,我那时候是年纪小,不懂事,亦不懂得如何看清一个人。
其实又有什么看清不看清呢?只是如言情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对白一般,负气而伤感。
我想,这句话可能给他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吧。可是这就是我,那个真实的,未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说出来的话,也是大实话。
如今再回顾,也确实是这样。那个年纪里,疯狂信仰的爱情之光,在如今的我看来,多多少少带着懵懂的成分,喜欢是确实喜欢,可是爱不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或许是忘记了,或许是真不知道。在那个早恋风气十足的时期里,应当也有着顺应潮流的一个思想在里头吧,亦或是因为太普遍,所以没有危机感。也是对爱情这个东西太过相信,以为一个诺言,便是一辈子的承诺,却忘了,人是会变的,诺言也从来不是永远保质的。不喜欢的时候,有更值得追逐的东西的时候,诺言就成了负累,成了不喜欢的累赘,所以会千方百计的摆脱。而我,大抵也算是诺言碎裂之后的一个不太惨烈的牺牲品吧。
再回想起苏周,那个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男孩,亦是没有了当初的小小悸动,尤同回忆别的生命里的过客一般,清清淡淡,或许好奇,却再也提不起兴致。
我一点也不感谢这段单纯的恋情,或许我因为它而成熟了很多,或许我学到了很多,可是我不感谢,因为我受到的伤害,不值得我去感谢。只是我也不怨恨,也不遗憾,也不后悔。
若有缘再见苏周,我一定会淡淡的微笑着打招呼:哈喽,你好,我是落微。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7
十八岁的时候,她像小偷一样,偷偷地看着坐在前排的他,笔在纸上无意识地胡乱划着他的名字。“看什么?”他突然转过头来,她痴迷的眼神被逮个正着,“干嘛看得眼睛发亮啊!是不是暗恋我呀?”被抓到偷看已经够丢脸的了,居然还被他猜中心事……瞬间,那火辣辣的感觉,从她的耳根蔓延到脸上来,“要你管!”尽管她的心跳乱了频率,但嘴上还在奋力地反击。仿佛看见他眼中的失望一闪而过,竟没逮到。
十九岁的`时候,她开始把自己的浓浓情思付诸文字,在校园BBS上贴出来,立刻引来跟帖无数。众人七嘴八舌的评论,她只一笑置之,唯有一个人的跟帖能直抵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慢慢也熟悉起来,可以讲讲心事。那个人鼓励她直接告诉他,至少让他知道她的爱存在。她犹豫,他那么优秀,她怕被拒绝。那个人急了,不试怎么知道呢?她突然觉得很恼怒,自己已经够乱了,还要被一个陌生人来说教。换一个名字,不再联系那个多嘴的人。
二十岁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暗恋的生活。每天早晨站在教学楼窗口看他匆匆赶去教室,每天中午和他在网上聊天,当然是匿名的。每天下午去操场上看他踢球,她觉得挺满足,可是毕业以后呢?不久后,他的身边居然出现了一个女孩,这是三年来不曾有的,她以为自己会默默在心里祝福他,可不行,她感觉自己的心痛到不能呼吸……
大雨滂沱的日子,她走出家门,撑开伞,那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蓝色单车,缓缓停在她面前,“我载你。”他笑嘻嘻地招呼,脸上有阳光般的笑容。她站在门口,傻愣愣地望着他,全然不知道该怎么样移动脚步。“你……”“你……”两人很有默契地同时开口。“呃,今晚我想请你吃饭。”他说。“那你女朋友怎么办?”半晌,她终于试探着说出憋了很久一直想知道的那个谜。“就在眼前呀!”他红着脸说。她一阵眩晕。
“我一直在等你醒悟过来,我甚至鼓励你。可你始终不肯试一下。我只想最后测试一下你的反应,谁知道你居然完全无动于衷!笨!”他眨眨眼睛。
他的话在她的心中瞬间引爆,淹没了她思考的方向。她深吸了一口气,抡起拳头捶在他的肩上,嗔怒道:“去死吧你!”脸上却一直不住地绽放着灿烂的微笑。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8
不要说再见,就这样的你走吧!我不要你看见,我眼角的泪花。
明知道自己很爱你,却没有勇气去争取,眼睁睁的看着你跟她离开,离开我的视线,让你的背影在我的眼里开始模糊……
不知道说分手的时候,为什么我变得那么的有勇气。解释的话语你甚至都还没说出口,我就觉得,已经够了……我不想再看见,你充满愧疚的神情……就让你走吧!
站在花园的角落,我们牵着手,最后一次,让你拉我的手了,以后,不会再有机会了吧!你的身旁,终究会有另一个她,代替我,好好爱你的……
你说,你要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或许,再也不会回来。问我会不会偶尔的时候,把你想起,从很深的记忆底里挖出来,晒晒太阳。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荡着秋千,任风吹打在我的脸上,风干我眼角,忍不住落下的泪……
我甚至都没有挽留你,虽然我的心,是那么的痛,我真的舍不得你走,但你想要的答案,我说不出口,我不想勉强什么,如果你真的不属于我,那我就放你飞吧!因为我爱你吖!
姐姐说,爱一个人,就是要爱他的全部,包括他所有好的和不好的,统统都要爱,都要接受和喜欢。当然,不能让自己的爱成为他的负担,如果真的爱他,就让他去追寻,他想要的幸福吧!
我想,姐姐说得很对。所以,你离开,我没有阻挡。甚至,我不想听,不愿意去听那些,或许已经在你的心底酝酿了千万次的理由,我只希望,你不要跟我说再见,真的,不要说再见……
离别的车站,我们都没有说话。车子停靠后,你突然把我拉进怀里紧紧的拥抱着说,你只要我一句挽留,你就愿意为我留下。
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微微笑着,仰起脸掂起我的`脚尖,最后一次吧,我深深的吻上你的嘴唇。第一次,我那么主动,但以后,真的没有机会了!在眼泪滑落脸颊之前,我已经把你推开,阳光底下转身把你的身影紧紧的刻在脑海里,不想遗忘,我爱的你的模样……
机场,我躲在角落,看着你拖着行李箱,久久不肯进去,在等谁呢?是等我吗?手机的铃声响了,是你,我没有接,不敢接,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怕自己会突然跑过去,自私的把你留下,我不能!真的不能!
短信的铃声又响了,是你的短信,你说你不想走,如果我愿意给你一个电话,你就为我留下了……我无声的躲在那个角落哭泣,我不知道,这一别,我们再相聚又要等到何年何月……
不敢送你,我拼命的仰制着自己的感情……我怕我会哭,看着你走远的背影,我真的怕自己会哭……为什么,说分手的时候,那么充满勇气的我,却不能接受你离开的事实呢?
因为我爱你,所以,千万不要说再见,我不想看你走远……答应我,好好的在那个我所未知的城市里,好好的起飞,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幸福……这样,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懂吗?
放弃你,我真的很难过……所以,我们不要道别,不要说再见……或许,我们不会,真的不会再见了吧!但是我永远忘记不了,那些属于我们的,甜蜜的回忆。
我的日记里,记载着,记载着在很远的从前,有一个男孩敲开过我的心扉,为我带来过阳光和快乐,也记载着有一个男孩用他的真诚深深的爱过我……可是祥,这份爱的幸福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只能属于,我们拥有的那些回忆……
带着这份回忆,离开我,离开这个城市吧!希望你能过得开心,过得幸福。或许,风说得对,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时间的错,我们在错误的时间,碰上了对的人而已了吧!
我们本不该相爱,却恰巧在冥冥中碰上,相爱,却是有缘无份……既然这样,那就不要说再见,因为,我们不会再相见了吧!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9
莫怨草木俱枯荣
只叹流年太匆匆
人去楼空惜昨日
风花雪月梦一场
——题记
青春,曾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随着它的逝去,我们也变得成熟了。有时我们会叹息走过得青春和那美好的岁月,既然无法补偿,请好好的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轻叩回忆之门,思绪如万马奔腾,久久难以平静;
灯火阑珊处,总有哪一道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掬一捧岁月,总有不知名的时光在指尖了无声息的流逝;
梦里寻她千百度,只为那曾经的一眸一笑。
你,是记忆中挥之不去的那段青春。
初恋:是一部黑白电影,没有色彩是,没有声音,只有那支离破碎的回忆;
遗忘:是唯一的结局,没有轰轰烈烈,没有生离死别,只有那刻骨铭心的痛。
沉浸在回忆里,寂寞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得温暖起来。想追忆过去,又不忍想起,害怕那些欢愉的回忆,成为今天孤独的见证。
此刻,只想反复听一支歌,看同一景物,想同一个问题。默默的写着文字,抚慰伤痕,然后让它们静静的躺在记事本里,等待着永久的封尘……
照片:微微泛着黄,他在讲述着你的快乐与伤悲,讲述着你的欢颜与哭泣;
时间:记录着彼此的过往,它不曾为你我停留,只留下那永久的'温存·……
信手翻开相册,那时的你脆弱而又羞涩,一身镂空的白衣,一双红艳的皮鞋,藕臂若隐若现,犹如天女下凡般。时而百花丛中仰卧,露出无忧无虑的笑容;时而如鸟雀般立于支杆,流露出些许的天真。彰显着你那动人的身材和醉人的容颜。只是你那迷人的双眼,有些许的泪痕欲散落。哎!懵懂的青春,不知为何,伊人潸然泪下,难忘的岁月,我有为何牵肠挂肚……
仰望星空,夜空最亮的那颗星,你是否记得与我同行的那道身影,请指引我前行的道路,别让我迷失在黑夜里,越过空间,再次拥抱那温暖而又熟悉的怀抱……
总以为那时的烦恼无穷无尽,年少的臂膀无法将它拖起,而如今,隔着时光的玻璃看去,才知道,只是青春,就足矣值得我们珍惜。因为那里有我们的心动,有我们的梦想,有我们的无知……而那些细小的烦恼,不过像血管一样,游走在青春的肌肤之上。
时常在想,青春被我丢在哪里了,它是不是像融化的雪糕,滴落在炙热的柏油路上,还没来的及擦拭,只剩下淡淡的印痕;是不是像零食一样,在电影院里的黑暗中,不知不觉的被我消耗尽贻;是不是像穿旧了的衣服,因为它不够潮流而被弃之一旁?
其实,青春并没有走远,它一路悄无声息的跟着我,不离不弃的,走过一程又一程。只是在不知不觉中青春已被自己走过了而已……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0
他与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当他把画稿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与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与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与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与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1
沧桑的石子路,和路旁的老杨树,揉进零碎的记忆,仿如陈旧的老照片,泛着灰黄的光影。此刻,当我再一次来到,你家门前…
还记得那一年,我们十五六岁,相遇在初中的校园。当你娇美容颜,闯入我痴痴的视线,我相信,那就是一见钟情。我开始留意你的身影,多少次在我眼前穿行。你假装看不见我,或者就那样默默地走过。
你有一朵花的名字,红梅,可是你说你更喜欢玫瑰,那是你的生日前,第一次和我认真地交谈。我要把你约出校园,你说如果我能送你一束玫瑰花的话,或许你只是随口说说,可我当真了。你微笑着走过我身边,却刺痛了我的眼。我是来自农村,穷人家的孩子,你是爱慕虚荣,美丽的公主?
我知道班上有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于是我偷了他的钱,趁着他午睡的时候,我以为没有人会看见。几十元钱,对与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笔巨款。我买了一束玫瑰花,里面装着我表达真心的卡片,我把它放在你的床前,那阵花香,我似乎至今仍能闻得见。可在回来的路上,他们抓住了我,站在我面前的,是校长和那个有钱孩子的父母,我低着头,正如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在那个孩子父母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把我送到了派出所里,钱,再一次伤了我的尊严!
我蹲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尽管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看我,可我还是很吃惊。你是哭过?还是你一直都在笑我?至少此时你是面带笑容的,你的笑,让我很窝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也许是出于同情,我说你走吧,别再来了,我很好。
我很快就出来了,可我没有再回学校,我也没脸再回那个死气沉沉的地方,我更不能再这样站在你身旁。我知道我们很快都会离开这个地方,你快毕业了,而我,也有我远行的前方。我要努力成长,做个有钱人,不再让你看到,我贫穷的模样!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将带上一束玫瑰花,再一次站到你身边,我将微笑着把那束花扔到你面前,将它踩碎!
临行前,悄悄来到你家门前,偷看了一眼,你冷漠的脸,能不能告诉我,你把微笑,给了谁,也包括我吗?你不知道,许多年,那都是潜藏在我记忆里最深刻的画面。
我走了,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努力工作,苦和累,都显得那么渺小,我想尽办法赚钱,无论别人骂我是骗子,白痴,神经质,都无所谓了。在我心中,我早已不是一个孩子,是你,让我成长,也是你,给了我力量。
当我再次来到你家门前的时候,你在哪个城市,过着怎样的日子,身旁有没有你的王子,还能不能想起,我这个傻小子!
我敲着门,那布满铁绣的门,也布满了灰尘。良久,一个颤颤萎萎的老太太开了门,我说了我是谁,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说了我找谁,可她竟也不知道我找的`是谁!我才知道,我的失落,除了你,无人能给。
想找到你,并不是很难,要知道,我现在是个有钱人了,可是,却再也看不到你微笑的脸庞。我只能来到,你的灵魂居住的地方,在你坟前,我很悲伤,可没落下一滴泪来,或许我也是微笑着的吧,但在这一刻,我心中的那束玫瑰,却已凋零了我十年的青春和一段我最真挚的感情!
如果我还有灵魂,我是愿意让他陪在你身边的,可是没有,他早就挥散在我零落的记忆里了。
你曾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了,我不知道,可在你的坟前,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破旧铁盒。打开它,里面是包裹了多少层塑料袋的一张卡片,那是我曾送你玫瑰时留下的。或许你知道我一定会再找到你,还是你也一直,放不下我?
你为什么会死,没有等我,是为了逃避我,还是为了寻找我,亦或者早已记不得还有一个我。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2
十六岁的年纪,总会充满梦想和冒险精神。夏朵朵也一样,不过,在认识佟晓飞之前,她的“冒险”最多在语文课上肆无忌惮地睡觉,或是在物理课上做超时空转换的神游。直到佟晓飞成为她的同桌,才更新了她的“冒险”版本。
为了躲避功课,躲避大人的责骂,佟晓飞说,要不咱们走吧。没有习题,没有课文,佟晓飞和夏朵朵,坐上开往苏州的火车。
夏朵朵喜欢苏州,两个小时的路程,刚好迎上潮湿的雨。站在破旧的小旅馆前,满地泥泞,佟晓飞故作老成的讨价还价。
见他们都是孩子,房东小老太开价30元给了他们两个单间。所谓的单人间,就是用木板分出的格子间,除了一张窄小的床,几乎没有转身的余地。
木板的墙壁传出“笃、笃”的声音,佟晓飞说:“你那边还行吗?我这里好小啊。”声音没有遮拦地响在耳边,反到让夏朵朵有些安心。
佟晓飞有讲不完的冷笑话,在穿越了1463公里之后,仍然层出不穷,填进悠长空白的时间。夏朵朵第一次知道,原来时间可以这样长!没有做不完的习题、背不完的`单词,更没有父母的唠叨和老师刻板的脸。之后,他们又到了北京,游遍了大小景点。
他们到达大连正值三月,清晨还是冷的,阴郁的天边缘泛着一点细弱的白。突然,天空翻起隐隐的雷声,大雨顷刻落了下来。佟晓飞拉着夏朵朵躲进一家店面的红色雨棚,雨一直不停地下着,店面却翻开了营业的牌子。
“怎么淋成这样还站在外面,快进来吧!”说话的是个中年阿姨。店里很暖,是家小小的裁缝店,滚热的炉火上,熨着香气四溢的汤锅。他的儿子刚睡醒,惺忪又好奇地看着夏朵朵和佟晓飞。阿姨翻出几件衣服,让他们换上,随后给他们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你们家大人呢?自己跑出去来玩啊?”
看着他们支支吾吾地不说话,阿姨也就不问了。她一边洗熨着衣服,一年催促着儿子起床洗漱,昨天古诗背了没有……夏朵朵一直低着头吃面,原来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唠叨,这是不是一种爱呢?
跟中年阿姨告别后,他们来到广场。迎面的阳光有些淡,夏朵朵第一次觉得鸽子在大朵的喷泉下走动,竟然那么动人。佟晓飞在一旁的石墩跳上跳下,薄薄的侧影沉在阳光里,微皱的衬衫仿佛说他们出门已久。夏朵朵抬起头,轻轻地说:我们回家吧!”
这个跨越了2251公里的“私奔”,其实只是场青春的叛逆。或许,真的有许多不可言状的委屈,又或是真的有太多不可避让的重压,但十六岁的羽翼,总要经过酸楚与疼痛的淬炼才会足够坚强。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3
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高中时代,在午休时间或晚自修前,总能听见学校的广播响起。广播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主播,我莫名地喜欢上那个男声。后来得知,那男声的主人,叫林小城。
为何会喜欢他,是因为他声音很糯,他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夹杂的青春气息,还是他选配的歌曲正中下怀?我想过很多次,却仍旧说不清为什么。
就像青春期的一场恋慕,只要觉得喜欢,就悄然放在心底,不去追问缘由。以致当其他同学挑剔林小城播音时的絮叨,或者说他声音难听,我总会莫名生气,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神,抑或是,冲上前同他们争吵。
而他们往往用几句话,就让斗志昂扬的我瞬间蔫了下去。那句话是:“你不服气吗?你知不知道他的缺点和你的雀斑一样多?”
在他们得意的笑声里,我常会飞奔回座位,将头深深埋下去,陷入沉默。是的,我有很多雀斑,并常常像那样被其他同学揶揄。那时的我,已经越来越自卑和孤单。
所以我经常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也一个人看书写信,在僻静的角落跟自己对话谈心。
而那些时间里,我总能邂逅林小城。他一如既往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他心之海洋的每一朵似浪花的故事,说着他的感悟,偶尔还有生活的点滴。而我也是在入迷的倾听中,获得心灵的抚慰,还有深深浅浅的感受。
就是那些充满青春和成长的酸涩甜美,让我深深地迷恋和依赖。时间一久,我想探看林小城“庐山真面目”的愿望也发酵得越来越强烈。
但想到自己长满雀斑的脸,我还是在主动去见他之前退缩了,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在校广播站播音室的门口,偷看他播音的场景。
他戴着大大的耳机,右手不时操作设备,左手则翻阅着提纲或材料,只是他最多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面前的话筒上。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低沉,富有感染力。
播音时的林小城很专注,也极具吸引力,我看着他,觉得一切那么美好。他就是用这种方式,让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园。蓦然听见他跟全校师生说再见,我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拔腿准备逃走,他却飞快跑出来:“嗨,你等一下!”
原来,他早发现我了。我极力掩饰着心中惊慌,回头冲他微笑。他也笑起来,我便看见了他像夜晚繁星一样稠密的青春痘。
和他并肩走在葱郁的校园里,我总是刻意低着头,唯恐他多看一眼我密密麻麻的雀斑,而他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昂着头与我说笑,全然不顾他蓬勃的青春痘……
第二天的广播里,林小城聊了雀斑和青春痘等影响“面子”的问题。最后,他说了句十分温暖的话:“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那句话,让我长久以来的自卑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也让我明白了他在校园里意气风发的自信从何而来。只是我根本没有想到,林小城竟然会约我去他的播音室。
我坐在一旁,安静看他播音。他布满青春痘的侧脸因为专注,而愈加美好动人。他张合的双唇轻轻动着,却也充满了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某种情绪。
播完音后,林小城顺手拉开手边的抽屉,让我看听众写给他的信。各种风格不同的笔迹,写着他们对他的恋慕和喜欢,而他笑着解释:“其实,骂我的同学也不少,只不过,这些美好的鼓励,就足以让我觉得温暖和幸福了。”
而我,同样渴望被其他同学认可。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同林小城一样,用声音,给那些成长中的心灵带去滋润和呵护?当我试探着问林小城,他竟爽快答应了我!
我的播音生涯在林小城的悉心指导下,开始了。渐渐地,我也开始被一小撮同学喜欢。到后来,对播音的喜欢更甚,以至于填报高考志愿,我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广播播音系。
毕业后,班上同学告诉我,林小城当时是暗恋我,才肯让我加入广播站,而我却笑而不语。我承认,那些年里,我恋慕过他,他也给过我悸动,让那段青春变得无比美好。当然,他也用他的热心,教会了我如何悦纳自己,并勇敢去改变糟糕的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林小城,没有忘记他曾长满青春痘却无比熟悉的脸。若能再遇见,我想对他说:“林小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让我有幸,找到更完美的自己。”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4
每个人的中学时代都有个关于前桌女孩的梦。我的中学时代,只有过一个前桌,一个温文尔雅的女孩儿。与其说是巧合,我更愿意相信是命运的`安排,几次排座位,她都坐在我前面。
中学时代的懵懂爱情可能真的与美丑无关:她的肩很宽,背很直,两腿很浑圆,没有飘飘长发,也没有盛世容颜……她就这么吸引着我。座位上,我能闻到她的发香;瞳孔里,聚焦出的都是她的身影……她的一颦一笑都让我如痴如醉。
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我想,我的心思她大概明白;而我的那句“我爱你”,却永远憋在心怀。所有的相思和回忆,都凝结在了毕业时的一张双人合照上。至此,便再也没了交集……
深夜婉转,梦回当年,我会说出那句“我爱你”么?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5
爱像一阵风
吹完它就走
这样的节奏
谁都无可奈何
……
当周杰伦的《龙卷风》唱响大街小巷时,我经历了来的最快的也走的最快爱情:大学,深夜,操场,男的丰神俊朗,女的貌美如花。就这样,他们漫步在大学的.操场上,走过树影,走过月光……
女孩儿开心的讲述着自己的过往和家乡,男孩儿心里装着笔记本上刚上手的游戏……
没错,男孩儿就是我。说起来,入学也不算久,相识的日子自然也就不长,女孩儿约我晚饭后操场漫步。
女孩儿买了很多零食,提着大包小包偎依在我身旁。我们在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从华灯初上到零食都吃光。
因为挂念游戏升级,吃完零食我就对女孩儿说:回吧,再晚宿舍要锁门了。我把女孩儿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匆匆一瞥,她目光里透露的意味深长?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6
有没有过一个女孩,你站在她窗外为她唱歌?
很多人有过类似经历,对喜欢的女孩唱情歌。当在大学时遇到喜欢的女孩,我做了当时看来最勇敢的事。
没有正式的相识,完全是意料之外的'巧合。当一次又一次在公开课上看到她,她的一切就印在了我的脑海。同学们的起哄给了我热血上头的勇气。众目睽睽下,我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她的寝室在五楼,无数次我在楼下徘徊,看着窗帘上身影,用短信述说情怀,情深处,还会轻唱情歌。
她从没拒绝,也从未接受。毕业时,我帮她拿着行李箱,一起坐上了公交车。我把她送上火车,看着她离开……那是我们唯一的独处。
毕业多年,我知道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电话簿里也一直保存着她的号码,却再也没有联系。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17
玩游戏的人或多或少有过奔现的经历。对于同一款游戏玩八年的骨灰级玩家来说,更是不可避免。
我的奔现经历是幸运的,它不是幸福的开端,也不是噩梦的起源,却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爱,不是占有。
一趟K117的列车,49个小时的行程,从北京到南充,一路无座,我们相见了,像久违多年的老友。
白天她去上班,我就在她的小房子里等她。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看日落月升,一起尝市井繁华。短短一周,我们像过了一生。晚上,我们就睡在一张被子下,坦诚相待却从未越矩。
分开的`前夜,我们都哭了,相拥在被子里一夜无眠。天还是亮了,起床前她哭着说:要不你要了我吧。
我无言……
她帮我整理好了行装,最后一次为我抚平衣角。上车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的泪流满面。
十年过去了,对于当时的举动,我从未后悔。我想,她应该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了吧?如果再见面,我只想问一句:你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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