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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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二十六

时间:2017-07-05 10:59:59 唐会要 我要投稿

唐会要卷二十六

  册让

  贞观八年敕。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六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九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至光宅元年。并停。

  显庆元年九月二十七日敕。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诸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领军。镇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诣朝堂受册。至景云九年八月十四日敕。左右丞相。侍中。中书令。六尚书已上。欲让者听。余并不颁。至开元中。宰相李林甫奏。两省侍郎。及南省诸司侍郎。左右丞。虽是四品。职在清要。亦望听让。大历十四年五月。临轩册尚父子仪于宣政殿。自开元已来。册礼久废。惟天宝末。册杨国忠为司空。至是复行。

  贞元三年三月。御宣政殿。备礼册拜李晟为太尉。晟受册讫。具羽仪乘辂谒太庙。遂赴任于尚书省。故事。临轩册拜三公。中书令读册。侍中奏礼毕。如阙。即宰相摄之。时宰相张延赏。欲轻其礼。始奏令兵部尚书崔汉衡摄中书令。读册。左散骑常侍刘滋摄侍中。奏礼毕。临轩册命宰臣不亲行事。自此始也。(延赏素与晟有隙。至是故特降减其礼。欲以轻之也。)

  举人自代

  武德五年三月敕。令京官五品已上。及诸州总管刺史。各举一人。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亦许听自己具陈艺能。当加显擢。授以不次。

  显庆四年十一月诏。百官群僚公卿尹。除命多存饰让。自兹已后。宜各举所知以自代。仍具才行。送转中书省叙用。

  宏道元年正月。京官六品已上清望官。及诸州岳牧。各以己之职。推让三人。并以名闻。随即升擢。

  上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敕文。每除京官五品已上正员清望官。及郎官御史。诸州刺史。皆令推荐一两人。以自代。仍具录行能闻奏。审其所举。以行殿最。

  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文。常参官及节度。观察。防御。军使。城使。都知兵马使。诸州刺史。少尹。赤令。畿令。并七品已上清望官。及大理司直评事。授讫三日内。于四方馆上表。让一人以自代。其外官与长吏勾当。附驿闻奏。其表付中书门下。每官阙即以见举多者。量而授之。

  贞元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新授三日内。上表举人自代者。比来所举。少有摭实。殊乖求才之意。自今已后。每举人皆令指陈其承前事迹。分析言之。

  元和六年十月。中书门下奏。准建中元年敕。常参官举人后。便具所奏举人兼状上中书门下。如官缺。于此选择进拟。从之。

  咸通四年正月敕。中外官宜准建中元年敕。授官后三日。举一人自代。

  读时令

  贞观十四年正月二日。命有司读春令。诏百官之长。升太极殿。列坐而听焉。

  长安四年。司礼少卿崔融上表曰。臣伏见去年元日。明堂受朝。读时令。谨按读时令。自魏晋已来。创有此礼。每岁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读五时令。帝升御坐。各服五时之色。尚书令已下就位。尚书三公。即奉时令就位伏读。凡五时皆如之。所以祇迓天和。至宋朝亦行斯礼。此后寻废。迄至国初。但存读令之文。亦不行其事。自陛下御极。创建明堂。旧典缺本。莫不补辑。每至元日。受朝布政。因以时令之礼。附于元日行之。今布政等礼已停。不合更读时令。所司因循。去年元日尚读。有乖古典。事须停废。臣谨与鸾台凤阁。考古详议。已停读讫。不敢不奏。

  开元二十六年四月一日。命太常卿韦绦。每月进月令一篇。是后每孟月朔日。上御宣政殿。侧置一榻。东西置案。令韦绦坐而读之。诸司官长。每升殿列坐听焉。岁余罢之。

  干元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立春。御宣政殿。命太常卿于休烈读春令。常参官五品已上。并升殿坐而听之。

  贞元六年二月制。自今已后。每至四孟月迎气之日。令所司宣读时令。朕当与百辟卿士举行之

        太和八年六月。中书门下奏。汉丞相魏相奏云。阴阳者五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圣贤。未有不由者也。请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宣帝纳用。遂致太平。国朝开元中。诏今春夏秋冬。常令以孟月于正殿受朝。读时令。天宝已后。盛典久废。灾沴之作。实恐由斯。臣等商量。来年正月。依礼读时令。命太常寺先撰仪注。务于简便。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