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不以成败论英雄
《史记》是充满悲剧色彩的英雄主义赞歌。出现在《史记》里的人物有三千二百多个,司马迁浓墨重彩刻画的,有一百二十余个大大小小的悲剧人物:宁死不肯过江东的项羽,社会改革祭坛上的牺牲者吴起、商鞅、晁错,位高震主而遭屠的韩信、彭越、黥布,因才遭谗受害的司马穰苴、韩非、信陵君、白起、伍子胥,舍生取义的伯夷、叔齐、屈原、李同,为报仇雪恨而忍辱发愤的范睢、孙膑、勾践……这些悲剧人物,他们的人生信念、生活目的各不相同,有高下之分,但他们不认命、不逆来顺受,敢于直面人生而抗争的精神都是一致的。他们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奋不顾身,勇往直前,显示了人的`不可征服的力量,这种力量超越了人生的悲苦和命运的凄凉,给人以力的震撼和希望,显示了一种崇高、庄严的壮美。
我曾对朋友说,如果只能带一本中国书,我肯定选《史记》,除此,我宁可一本不要。人生本来无所谓意义。但一个生命一旦确定了远大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这个生命就有了意义。读《史记》,让人感觉到生命的不可屈服,人的尊严的不可侵犯,充满了人类的自豪和对人类理想追求的激情,让人不愿、不忍、不甘、不会当奴隶。而《汉书》以后,每况愈下,人的精神逐步矮化,奴性渐浓,阳刚之气消失,充满了阴柔和诡计,教人要么做主子,要么当奴隶,独难寻到一个尊严、自由、大写的人。
读《史记·刺客列传》,则另有一股沛然英雄之气扑面而来,让人热血沸腾,让人看到人之所以为人的生命的灵光。
《刺客列传》写了五位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成功地完成了使命的有三位:曹沫是鲁国的将军,与齐国三战三败,不得不割地求和。在齐鲁盟会上,曹沫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迫使他签订了和约,退还了侵占的鲁地。专诸将匕首放进煮熟的鱼腹中,趁上菜之机,在千百人的卫兵丛里为吴公子光刺杀了吴王僚,使光成为吴王。聂政为严仲子报仇,在防卫森严的韩国相府,单刀直入刺杀了侠累。
而豫让和荆轲没有成功。豫让因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士为知己者死”,要为死去的智伯向赵襄子报仇。第一次行刺被执,赵襄子认为“彼义人也”,放了他。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再次行刺,又被发现。面对死亡,豫让只要求取赵襄子的衣服击斩它,以表示报仇息恨之意,然后“伏剑自杀”。“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
荆轲是司马迁着墨最多的刺客,也是一位失败的英雄。当时,秦王雄心勃勃,欲一统天下,燕国岌岌可危。燕太子丹为求得燕国喘息之机,阻止秦军继续北进,解燃眉之急,决定刺杀秦王,以图侥幸。于是,这一历史的重任落在了一个“好读书击剑”的荆轲身上。刺客是出手的标枪,离弦的箭,不管成与不成,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必须抱有必死的决心才行。所以,燕太子丹等易水送别荆轲时,是白衣白帽,着的是丧服,唱的也是挽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见秦王时,带了秦国亡将樊于期的头,燕国奉献国土的地图。“图穷而匕见”,于是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打斗。但荆轲临时改变了刺杀秦王的初衷,欲效法曹沫,劫持秦王签订和约,结果,劫持不成,自己反喋血秦廷。
以荆轲论,即使劫持秦王签下和约,也无法阻挡秦国隆隆北进的战车,一心要独霸天下的雄主会被一纸契文约束?中外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而且,即使秦王遇刺身亡,以秦之强,照样会灭掉六国。但为什么失败的英雄照样被人赞叹?因为不管意愿成功还是不成功,他们都有着明确的理想或目标,肩负着坚定执着的信念,勇往直前,视死如归。千古艰难惟一死。能做到这样的人,天下能有几个?
同样作为副使的秦舞阳,尽管十三岁即杀人,谁也不敢惹他,号称勇士,但捧着地图一进秦廷,即“色变振恐”,不敢移步。而荆轲在刺秦前,许多侠士如盖聂、鲁句践都认为他怯懦。荆轲与燕国的高渐离是知己,高是狗屠,善击筑(乐器),常“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死后,高渐离为朋友报仇,尽管被秦王弄瞎眼睛,但他利用为秦王演奏的时机,“举筑扑击秦王,不中”,再一次慷慨赴义。
同那些成功的英雄相比,这些失败的草莽英雄更真实,也更令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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