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在古代曾是最高级祭品:私自宰杀耕牛或被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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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在古代曾是最高级祭品:私自宰杀耕牛或被砍头

时间:2022-07-26 15:19:43 国学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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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在古代曾是最高级祭品:私自宰杀耕牛或被砍头

  牛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组成比猪肉更接近人体需要,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对生长发育及手术后、病后调养的人在补充失血和修复组织等方面特别适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牛肉在古代曾是最高级祭品:私自宰杀耕牛或被砍头,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梁山好汉最爱吃牛肉

  武林人个个都是练家子,练功和打斗都是重体力活,要说没有消耗,那是神话。恢复体力的基本办法,休息以外就是吃,尤其要吃肉,而牛肉无疑是最佳选项之一。今天的科学研究表明,牛肉有“增长肌肉、促进康复、补铁补血……”等多种功效。当年的武侠小说作者们对于牛肉如何有益人体不一定知道得非常清楚或者了解有限,但牛肉有营养却是中国人的生活常识,古代医书中已指出牛肉有益气、补虚壮健、强筋骨等功效。练武之人食用牛肉早有先例。

  “先切二斤熟牛肉来!”

  这是侠义小说鼻祖《水浒传》中豹子头林冲在梁山泊外朱贵的酒店里点菜时的一句名言。

  林冲身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高强,威震江湖,家庭和睦幸福。结果惨遭陷害,发配沧州,沦为草料场看守。然而仇人仍不放过他,派人火烧草料场,意图再次置他于死地。虽然侥天之幸,逃过了此劫,还手刃陆虞候等人,但茫茫人海,有家回不得,仍然只有亡命江湖一条路,林冲的心情又是何等的凄凉和悲怆!当他一路坎坷,终于来到梁山泊脚下,人生终于有了一个临时的安顿处时,心中的极度积郁全在此时这声吆喝中得到释放,何其快哉!

  英雄豪杰与牛肉之间确乎有根紧密的纽带。面黑身矮喜拳棒的宋江在酒店中要“切三斤熟牛肉来”,山东大汉武松在景阳冈下,叫店家先把好牛肉“切二三斤来吃酒”,最后足足干掉四斤熟牛肉方才尽兴。没这些牛肉,光凭十八碗“三碗不过冈”,高大强壮的武二郎大概也是打不了那只老虎的。阮氏三雄和吴用一起喝酒,下酒菜就是村旁小店里切的十斤“花糕也似肥牛肉”,鲁智深没牛肉吃时急得用狗肉代替,石秀劫法场前也是要饱吃一顿牛肉。

  后世武侠小说中的习武之士,莫不以英雄自命,所以牛肉一定吃,而且吃得同样不少。梁山好汉们点菜的经典台词,到了金庸、卧龙生、司马翎、古龙、东方英、柳残阳等广大港台武侠作家手中,再次得到发扬光大。

  金庸《天龙八部》中的云中鹤,一进道旁小饭店坐下,便伸掌一拍,叫道:“打两角酒,切两斤熟牛肉,快,快!”

  梁羽生《大唐游侠传》中的南霁云在饭馆中就喊了一嗓子“打五斤好酒,切三斤牛肉来!”

  武陵樵子《星斗迷幻录》中的主人公沈谦对店主说“来一壶酒,三斤牛肉!”

  卧龙生《风尘侠隐》中矮方朔大声叫道“店家,先切上三斤牛肉,端上一坛绍兴酒来!”

  台湾武侠小说名家云中岳做过特种部队教官,算是习武之人了,他笔下的武林人食量更大。《血剑兰心》的主人公(梅)文俊“招来店伙说道:‘先替我弄些酒食,然后准备五斤熟牛肉,两只鸡。’”

  ……

  一般而言,亚洲人对肉类的消化能力不如西方人。笔者当年多次与巴西客户一起出差,巴西老哥的午晚两餐每次均可以干掉两块厚约一寸、见方两寸的牛肉块,我则是吃一顿顶一天,无法奉陪到底。当时想起《水浒传》中那些能吃几斤牛肉的好汉大侠们,深悔自己没有练过武,现在看着美味却挥不动刀叉。

  牛肉闹革命?

  牛肉在古代被视为最高级的祭品,位居祭祀大典所用的“三牲”之首。同时,牛是重要的农耕畜力,受到格外保护。西周时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之说,自汉朝以下至唐宋元明清各朝,都对私自宰杀耕牛定有明确的处罚办法,如罚钱、流放,甚至严酷到砍头。

  当然,禁宰令下并不意味着无牛肉可食。法律又有规定,老病的牛马等是可以宰杀的,只是须先由官方认可,如宋代就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诸马牛死报本厢耆镇,即时验实开剥。”尽管终归能有牛肉入口,但供应量显然受到了很大限制,无怪乎有人认为,杀牛是反抗法令,于是由此断定梁山好汉四处大嚼牛肉也是一种革命行动,表达了对当政者的抗争精神。这未免有些牵强附会。法有明令,针对的是宰牛人,而不是吃牛肉的人。牛肉好吃而有营养,能吃为什么不吃呢?

  水浒好汉们吃牛肉惬意得令人嫉妒。梁山聚义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据有心人统计,水浒中的好汉正经坐下来吃牛肉的场景有十处以上,提到吃牛肉的次数还要多得多。但这一点似乎没让后世武侠小说发扬光大。民国武侠与港台武侠小说,讲得多是四处行侠,动拳头、动刀剑玩命,吃饭的时候少,所以,书中吃牛肉的次数远没有水浒中那么频繁和过瘾。

  有人认为,梁山好汉在各地都能吃到牛肉是施耐庵的想象,恐怕未必。水浒中某些饭馆没有或者不供应牛肉的情况也是有的。李逵在浔阳江头琵琶亭酒馆中,因为店方不卖牛肉就要打人。通都大邑的屠宰管制通常严厉,没有牛肉卖在情理之中。即使在偏僻的十字坡,孙二娘也要时不时药翻些人,拣肥胖的当做黄牛肉、瘦的当做水牛肉来卖。如此维持生计,或许可以解释为局部地区的牛肉供应偏紧。

  地区不平衡造成的供应短缺以及对私人屠宰的严管,无疑造成牛肉价格的高昂。能吃到牛肉已经很不易了,哪里用得着去追求做出多少花样。《水浒传》中牛肉菜肴的品种十分单调,基本就是熟牛肉。笔者所见众多的后世武侠小说中,也多是卤牛肉、酱牛肉之类的熟食,炒菜类的很少,或许也可以算是水浒遗风吧,哪个武侠小说作者没看过水浒呢!

  一碗牛肉汤

  鲜衣怒马、出手阔绰的武林人物基本出于武侠小说作者的艺术夸张,真实的江湖人十个里有八个经常囊空如洗。即便在乡野小店,牛肉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吃得起的。

  “杜弘坐在邻桌,他的一桌已有八个。他要的食物也简单,出门人能省即省,两角算是奢侈品的大饼,一碗牛肉汤,这是他的晚餐。”

  杜弘是品行端正的江湖人,至于有今天没明天的武林粗汉,则会是这样:“郑爷叫了一碗牛肉汤,一盘熟牛肉,又要南方人难以下咽的窝窝头,敞胸开怀,一脚踏在凳上,左手抓着一只窝窝头,一口咬掉一半。右手抓着蒜粒,技巧地啃出里面的蒜仁,再吐掉蒜皮,抓起一块牛肉往嘴里塞……”

  以上两段都出自云中岳的《草莽芳华》,历史背景是明代,发生地在古磁州,即今河北、邯郸一带。笔者去过几次邯郸,曾请教当地朋友,据说以前穷的时候,逢年过节的肉食多是猪肉和鸡肉,牛肉就没怎么吃过。小说中窝头就牛肉汤,倒是真有北方的风格,也符合下层武林人的身份。

  台湾武侠老作家成铁吾是江苏兴化人,少年时参加同盟会,见多识广,其名作《年羹尧新传》中武林人物在河北邢台的饭馆也是喝牛肉汤,就着馒头吃;武陵樵子的《踏莎行》中,生活在北京的武林人物祝秋帆更说出“馒头就牛肉汤,其味无穷”。其余如柳残阳、萧逸、古如风等人笔下,牛肉汤是给武林人准备的常用食物,而且不是一锅就是一大碗,估计毕竟牛肉太少,所以要靠汤水填补肠胃。

  相信对于西北小吃有了解的读者立刻会想到,牛肉汤就馒头,岂不是很像西安的名吃牛肉泡馍?这道更扛饥耐饿的美味,台湾武侠作家玉翎燕的《木剑惊鸿》中就有,书中写道:“你这家回回店是老字号,牛肉泡馍外加绿豆烧,是方圆百来十里的金字招牌……”

  还珠楼主青年时曾经独自去甘肃和青海旅行,1938年9月他的《雍凉异人传》(单行本改名《皋兰异人传》)开始连载,其中就有牛肉汤泡馍的描写,而且更细致:“二人……先寻了一个小酒馆,要了两壶烧酒、一碟豆腐干白菜丝、一碟咸蛋、一碗红煮牛肉,先就酒喝,临完再拿牛肉汤加上辣子,一泡蒸馍,吃得舒服已极。”

  所以说,吃不吃牛肉其实并不那么重要,那碗牛肉汤却是真正惠及从百姓到普通武林人的美味。时至今日,牛肉汤仍在国内不少地方流行,比如安徽省就有淮南牛肉汤,兴起自当地的回族居民,产生年代传说不一,反正很早就有了。笔者曾去淮南出差,当地朋友使出精湛猛烈的酒功,结果最后被稀里糊涂地拉上车,送往合肥机场,没吃上这道地方名吃,至今有点遗憾呢!

  在古龙笔下,牛肉汤这道为普通武林人士解决营养与肚子问题的美味,又有了新的含义。先是变成《多情剑客无请剑》中蛇蝎美女林仙儿的爱情迷魂汤,让痴情剑客阿飞顺从地天天服用,安睡家中,方便她在外面继续勾结败类,为祸江湖。然后在陆小凤系列《凤舞九天》中,牛肉汤成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只是这碗汤风格怪异多变,一会儿是可怜的牛肉汤,一会儿变成风骚的牛肉汤,一会儿又变成高贵的牛肉汤,转眼却又成为狠毒的牛肉汤……

  据考古所知,早在4500多年前的齐家文化遗址中便已经发现了牛的存在,而能被一同埋于此地,说明已经是驯化好之后的家牛。

  当然,任何一种物种所在的地位并非一蹴而就的,最开始时候驯化饲养牛,还是本着以食用为主的。但是随着后来对牛的了解,发现他仅用来食用过于暴殄天物。

  在驯化之后的牛非常的温顺,发现不仅可以作用交通工具使用,还可以帮助大家耕田犁地,到了大家肯定牛的作用之后,就慢慢的形成了对牛的保护的宪法。

  古代时期对老虎等动物并没有保护的宪法,反而对牛的保护堪比人类。所以,古代能够吃到牛肉的少之又少,电视影视剧本中演绎的大块吃牛肉的环节,着实是来得无根无源。

  其实从各个朝代对耕牛保护的宪法中就可以得到看出,古代牛的地位是如何的崇高?牛又是如何深受百姓与掌权者的重视?

  不同朝廷保护牛的律法

  西周的律法为保护牛奠定基础

  西周针对牛还有一个规定,其记载在《礼》中,规定“诸侯无故不杀牛”。

  从此牛的地位真是直线上升,不可随意杀牛,除去自然死亡或者生病死亡的,如若有私下宰杀牛者,会被依法判刑。可见,在西周时候即便是诸侯都不可随意的杀牛,更何况是寻常的老百姓。

  秦朝护牛宪法简单粗暴

  秦朝时期对耕牛的保护是在西周宪法的基础上,但是却也有一些修改。秦汉时期的法令规定了,不论什么情况下杀牛都是违法的,不管是杀自己的还是杀他人的牛,一旦发现都是死罪,在秦朝时期的牛,当属“国宝”级别的动物了。

  汉朝时期护牛宪法相对松懈

  汉朝时期,我国的农业上面的生产已经提升了一个层次,《汉律》中提到“不可屠杀少齿”,“少齿”指的就是幼年的牛,只有年老体衰的牛才可以屠杀。至于是不是可以屠杀,自然也是经由官府判定才可,不可私下屠杀。

  唐朝保护牛宪法更为严格

  而关于牛的保护,最为严格的当属唐朝时期。

  《唐律疏议》中记载着“官私马牛,为用处重:牛为耕稼之本,马即供远致军。”

  可见牛与战马的地位是一样的。战马是军需用品,确保国家的安全,争战及保卫国家所用,而牛则是民之根本。

  在唐宣宗时代,经他批准的《中书门下请严禁屠牛奏》中有提到:“应天下诸州府,如有牛死,便于所在经官陈状,勘验无他故,然后始令就市解剖货卖,不得更归私家。”

  意思就是如果牛病死或者意外死亡,还需要报官府,经由官府查证之后才可决定此牛的去处,主人也不可随意处之。

  我国一直都是农业大国,耕田犁地都是少不了牛的帮助,所以牛的地位在唐宋时期可是非常高的。其实在古代很多人还用牛作为交通工具,相比马车来讲,用牛拉车会更加稳当安全一些。

  清朝允许宰杀体弱年老的牛

  而到了清朝时期开始,国家对于牛的保护才相对要松懈一些。清朝与以往不同,以往的朝廷认为不论杀何种牛都是犯罪,会被判刑,而清朝时候认为年老的牛是可以宰杀吃肉的。但是前提如果想要宰杀自家牛,还是需要到官府备案,由官府判定是否合法,同意之后方可宰杀,不然也会触犯法律。

  所以,在影视剧本中时常看到的大口吃牛肉环节,其实也是一种杜撰了。古代对牛的保护如此慎重,能流入到市井之中的牛肉肯定少之又少,所以并非人人都可以吃上牛肉的。

  在古代朝廷中,祭祀大典是何等的重要,其祭祀最主要的祭品有一个便是牛,可见即便是官宦人家,也并非想吃牛肉便能吃上的。甚至是到了国民时期,牛还作为聘礼所用,是一件非常拿得出手的聘礼了。

  古代耕牛成为国宝级动物其原因:有其作用,才保其地位

  在古代,很多现在的保护动物其实都不在朝廷保护范围内,现在因物种稀少而成为保护动物,而在古代并非如此。

  在古代遵循的是有其作用,才保其地位的方式,牛之所以能成为古代的国宝级动物,也正是由于它对人类的贡献和作用,所以不论哪个朝廷对牛都是护之又护。

  王祯的《农书》中有说到:“农为牛本,有功于世。”

  我国农耕文化传承千年之久,是为我国的立国之根本,所以但凡能对农业有所帮助的,皆是应当重用的。

  从牛能为民耕田犁地之后,其地位就得到了奠定。尤其历年历代的时间考验,让统治者更加充分的认识到了耕牛对农业发展的作用,所以才使得每个朝代都将其列为珍稀保护动物。

  古人迷信,在《太平广记》中还记载着一个有些传奇的故事,“阮倪者,性特忍害。因醉出郭,见有放牛,直探牛舌本,割之以归,为炙食之。其后倪生一子,无舌,人以为牛之报也。”

  此故事说的是一个叫阮倪的人,偷着将牛的舌头割下后烤着吃掉了,但是后来自己生的孩子就是一个没有舌头的。

  虽然这记载得有些无稽之谈,但是因古人信佛,能将牛的生死存亡与因果报应相提并论,那从侧面来讲古代社会对于牛的重视程度远远的高于我们所认知的。

  古代好战,因皇权兵权的诱惑力着实太大,尤其是诸国纷争的年代中,任何一个可以对战争有帮助的物资,都是受重用的。

  《唐律疏议》记载:“马牛军国所用,故与余畜不同。”

  马能成为战马,辅助将士征战,那么牛又如何与战争扯上关系的呢?

  马和牛在古代冷兵器时代中对战争的意义非常重大,牛可以用于拉送军队所需要的物资,如果在其死之后肉还可以提供给军队使用。

  古代征战,好的盔甲服饰是不可少的,而牛筋和牛皮比普通的材料更加的耐用,在军队中使用最为合适。所以牛筋和牛皮可用于制作战争所用的盔甲还有战靴等。

  甚至弓箭也是可以用牛筋牛皮制作而成的,可见牛的一生都是宝,也不外乎会被古人定义为“国宝级别”的珍稀动物,珍而重之。

  当然,即便是和平的年代中,掌权者也是会为此筹备物资,以免战争突发而缺乏战争的物资,毕竟不可不防内乱或者是外敌人入侵的情况发生,所以古人对牛不可随意宰杀也是有此原因所在的。

  在后周时期,郭威还曾经下令,要求寻常百姓家如若有粮田五十亩的人,就必须上交一张牛皮,此行为就是为了给军队筹集物资,另外一层含义,也是为了防止民间多余的牛皮被其它国家获得,增强他人的战斗力。

  在明朝时期,牛身上的筋角还在其它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比如制作阿胶等都需要牛筋牛角作为主要的材料。

  在《大明令》中记载:“凡马牛老病不堪为用,告给判状,方许宰杀,筋角纳官。”

  其说法自家的家牛,如果是达到了宰杀的条件,也是需要经由官府判定,杀之后的筋角是不可以自己使用,也不能出售的,需要交给官府。因官府需要制作出阿胶,其实能够制作出阿胶的还有驴皮,但是由于耕牛为法律上保护的动物,所以才会有专门的宪法,而驴则无。

  都说有利可图的地方就有违法乱纪,古代对耕牛保护的宪法这般严格的情况下,也有一些唯利可图的商人打起了牛肉牛皮等的主意。很多不怕冒险的黑市商人腾空出世,开始贩卖牛肉,也带到了一部分老百姓也公然的违抗了朝廷的禁令。

  其实在1031年的时候,仁宗皇帝年间还出了一个“牛肉税”,意思就是买卖双方给一定的“牛肉税”给政府之后,地方官员可以不立法处之,其实就是将朝廷的宪法罢于一旁。

  而后一个山东的知府将此事给皇帝上报,说到“朝廷禁止屠杀耕牛,可是下边官员“牛肉税”照收不误,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让皇帝陛下气得够呛,然后再下令将“牛肉税”取消,民间私卖牛肉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总结

  其实不仅是古代如此,即便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也是有着对牛的保护宪法的,只是到了现代科技发达的时代,由于智能的高速发展,几乎很少使用耕牛了,甚至提倡退耕还林之后,农作物也是越来越少,多数年轻人都在外拼搏闯荡,即便老家也有农作物,但几乎都是采用的机械化。

  而牛大部分的作用也是为大家提供肉类,外加现在的养殖基地越来越多,牛已经不似以往的时候那般稀少难养,所以让牛的地位也自然非比以往时候了,现在任何一个小小的菜市场都可以随意买到不同种类的牛肉。

  真不知牛肉汤怎么得罪了古龙,令他如此这般爱恨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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