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观后感
导语:《十二公民》改编自1957年的美国影片《十二怒汉》,。该片讲述了当代中国一个由富二代“杀人案”引发了最为激烈的法庭智斗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十二公民》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影片开头,是某法律大学英美法补考模拟法庭现场,其实这一设定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整套司法制度。影片介绍了十二位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经历的公民围绕一起命案展开的关于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辩论。我认为,片名之所以叫做“十二公民”而非“十二陪审员”,是因为其实这十二个人并不全符合作为真正陪审员的条件。美国的陪审员制度对于陪审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和筛选体系。一开始是初选。首先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联系的人不得入选。
另外一些职业有可能产生思维倾向的,比如律师、医生、教师等等,也不能入选。此后其余的候选者还必须通过十分严格的审查,来删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
而影片中八号是检察官,六号是外科医生,而一直认为嫌疑人有罪的三号,则是一个与儿子有着重要矛盾的父亲,对于嫌疑人与父亲素有嫌隙这种情况易产生代入感,以致无法客观判断。这些都体现了影片中的陪审团与真正的陪审团的差异。
影片中最精彩的部分应该就是八号陪审员通过两位证人的证词再结合老人自身的身体情况和居住环境还原案发现场,找到时间上的矛盾证明老人证词有误,证实了嫌疑人的无罪可能。而实际上影片主体也是各位陪审员对于证词的推敲,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改变了陪审员们的投票结果。然而实际上,在美国,这一工作检方和辩方做的,相当于我国的原告与被告双方。影片中的两位证人应属于检方证人,那么辩方的责任就应是通过提问或出示其他证据检验证人及其证词的真实性,已达到辩护目的。这一过程叫听证。显然这又是中西司法制度中的又一差异。
我们可以看到,刚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十一个人都是在听取两段未经仔细审查的证词之后便轻易地相信了嫌疑人有罪。然而这种轻信,会使很多人遭受五号和九号陪审员同等的命运,就像五号说的“万分之一的错误,那对于一个当事人来说那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也像八号说的“所谓的百分之百,往往是我们四舍五入的结果,而真相往往是在那些小事里头”“决定一个人该不该枪毙,这事不该吹毛求疵?”“关系到一个国家法律未来是否公正,不该吹毛求疵?”。这就是司法公正的意义,也是法律工作的意义。我们的参与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法律必须是严谨的,吹毛求疵是身为一个法律人该有的态度。
8月25号,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我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当时我不以为然。后来我想,人家那么评价我,一定是我自己没察觉到,但又给了人家那种感觉,我才发现,我是喜欢把一件事情的性质、定义弄得很明确,表述的很精确。那么往往就会把事情放到一个很具体的条件下,以至于产生钻牛角尖、吹毛求疵的效果。而现在我很庆幸能得到这样的.评价,因为法律再用它强大的力量保护了我们这个庞大的社会的同时,也具有同样的力量去毁灭一个受冤者的一生,而我们学法律的,以后既有可能成为一名使用这一武器的战士,也可能会成为误用了它的刽子手。想要正确地使用它,对于各方面的严谨是必不可少的。
“无罪假定”,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不论嫌疑犯被指控的罪行有多么严重,不论检方手中掌握的证据看上去多么有力,在他被宣判有罪之前,必须假定其无罪。而这一方面大大减小了公民受冤失去自由的可能;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导致罪犯最后会因检方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这就导致了美国的社会治安问题。然而在犯罪率走高的背景下,美国公民仍顶着支付重大代价的危险,坚持保护公民最基本的自由,的确体现了他们对生命、对自由的高度尊重。
然而,中国与美国大不相同,大到意识形态,小到公民生活习惯,方方面面都是不同的,这就注定了,美国司法制度不同于我们,并无好坏之说。我们能做的只是在对比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单纯的肯定或否定。影片中,十二名陪审员辩论中的乱象是可见的,这证明至少暂时,这一制度还不适合我们。
影片也反映出了社会中的各色人物,但就思想觉悟、文化水平方面,的确良莠不齐。但是,从另一角度我们也看到,我们的社会,有越来越多的理智、有判断力的公民。而就像片尾展示的,这样一场开诚布公的辩论之后,人们互相感染、了解,卸下了刻薄、冷漠的武装,化解了偏见与误会,成为了互相体谅、尊重的朋友。一切都变得明朗和温馨。我想,这也是法律的意义,在公正平等的思考之后,是光明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