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通用6篇)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观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1
下午,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党办室、团委、保卫科共同组织了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是卫生学校的学生,是学习医学知识的,将来在工作岗位上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在护理病人的时候,要认真负责,端正自己的态度,病人的生命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在我们工作时,不要擅离职守,不然造成的后果,将会让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会给病人及其家属带来一定的伤害。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2
法律是给人一种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为了让大家在生活中多了解些法制常识,我给大家分享下我学到的一些法制知识吧!
当你一个人在外面行走时,要时刻提高警惕,有陌生人主动上前来和你搭话,给你好吃的好玩的时候,千万不要相信他的话,以免被上当受骗,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学校里老师经常给我们讲些形形色色的案例,时刻提醒我们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遇到有可疑人物时,一定要绕道而行,如果遇到坏人时要冷静,机智、勇敢地面对,千万不要慌张,在最近的地方想办法拨打报警电话110,请警察叔叔来帮助自己。如果,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门窗,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先从门镜里观察是否认识的人,当陌生人说是父母的朋友或同事时应先打电话给家长说明情况,以免被拐骗。
每天,老师和家长都不停地在我们耳边说几句相同的话:路上注意交通安全,放学一定要及时回家,不要在外面逗留,不能闯红灯,以免发生危险事情。虽然这句话简简单单,但是每时每刻都在提醒我们要遵纪守法。然而生活中总会发现有些人闯红灯,在红灯亮时,提醒人们现在不要过马路,但是总有些行人不看警告,在车流中穿梭,让人看了心惊胆战。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交通堵塞。可见,不遵守法规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每天十字路口,马路上,我们经常都会看见交警叔叔耐心指导,劝说那些乱闯红灯、不守法的人们。
同学们,为了我们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3
法律是神圣不可触犯的。他是正义之火,是光明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稳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人。然而,在社层上不法分子却屡见不鲜。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电视,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小偷干了一会儿时候,就偷到了几十万元,他高兴得不得了。过了几天,他又偷人家的钱包,却被一个人拦住了,这个好心人看他年纪轻轻,便对他说:“小伙子,你母亲把你培养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如果她知道你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她肯定会伤心欲绝的。”可是这个人却不屑一顾,反而用随身带的刀子把这个人给杀害了,然后逃之夭夭。当我看完这条新闻,心中对那好心人的`遭遇而感到伤心,对那个小偷的行为而感到气愤,你这个小偷知道吗?你这么干,不仅不会变成有很多银宝的大阔老,还会终生坐牢的,这位好心人那么热心的帮助你,想让你该邪归正,你不仅不听,反而将他给杀死了。也许,你为偷得的钱而欢喜,为逃脱罪行而坦然。这对你是件好事,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将永远战胜邪恶,到后来你将被判死刑怎么办?那时侯,又有谁会为你而辩护?,我想,即使是你的老母亲当她看到这一个不孝之子时,也不会上前去帮一把的。小伙子,你这么大了,还干这样的傻事,你不觉得你愚昧透顶吗?
我想:社会上像干这坏事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或偷或枪或骗或烧或杀,有的甚至是忘记了历史上可耻的“虎门硝烟”事件,干起贩卖毒品的勾当等等。这些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12月4日就是法制宣传日了,在那时,我想向全世界人民说:“你们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一定不要干坏事哟!
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4
今天,我校举办了“远离犯罪,保护自己”的法律讲座。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5
一幕幕令人痛心的画面在眼前闪过,一张张因失去亲人而悲痛欲绝的脸庞在脑海浮现,我震撼了,为什么人们总是当生命已经失去,当事故已经发生才感觉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
古语有云:“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是21世纪我国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骨干和中坚,我们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前途国家命运,所以我们的.法制安全知识尤为重要!
而在今天,我们在老师的组织下,观看了法制安全影片,我感触良多:在火灾中最危急的关头越要冷静,在火灾重大案例中死亡大多数都是慌不择路的选择跳楼,这是错误的做法,应该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室内楼梯进行逃生,普通电梯千万不能乘坐,因为普通电梯极易断电,没有防烟功效,火灾发生时被卡在空中的可能性极大。同时,也可以利用阳台、过道以及建筑物外墙的水管进行逃生。这样可以尽量的增加生存的几率。
通过学习,我更了解到: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懂安全、守法纪!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
法制教育大讲堂观后感6
在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在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弘扬传承雷锋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广电台联合推出的一档专题电视课堂节目东山小学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学雷锋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前组织全校教职工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学校课程处根据播出时间提前协调当天课程安排,准备搔放设备和集体收看场所,确保全体学生按时收看。收看过程中,学校行政人员加强收看情况的检查。
观看后,学校还以收看《同上一堂课:雷锋伴我成长》为契机,适时召开主题班开展专题讨论、写观后感并进行交流评选,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花红柳绿,呼吸着带着芒果花和柚花的甜香,吹着温暖和煦的春风,沐着蒙蒙的细雨,唱着《有位叔叔叫雷锋》的歌曲,我们迎来了学雷锋活动的高潮。在这个三月里,我通过老师的介绍、学校红领巾小广搔的宣传和自己上网查找资料,第一次听说并了解了雷锋,知道了雷锋原名叫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盆苦农家,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是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后来参加了儿童团、少先队员、共青团,也当过公务员和军人,获得过很多的荣誉,于1962年8月因公殉职,享年只有22岁。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定为学雷锋活动月。不少人都片面地以为学霅锋就是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但是,妈妈告诉我说,其实雷锋除了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雷锋,是一个艰苦朴素的人,雷锋,是一个善良的人雷锋,是一个又责任心的人;雷锋,更是一个无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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