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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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

时间:2024-07-10 14:40:16 征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集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征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征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集合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

  世界上有很多好书,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最喜欢看的书,当然,我这个“小书迷”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了,《安徒生童话》的作者叫安徒生。《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非常生动、感人,是孩子们的'好书,也是值得人们看的书,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道理,让人们学到不少的知识。

  高尔基说得很对,“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安徒生童话》里就学到了不少知识,我在里面不仅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而且还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读了“拇指姑娘”,我懂得了善良的人会有好报;读了“玫瑰花精”,我懂得了恶人终有恶报;读了“手捧空花盆的孩子”,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这些故事陪伴着我的成长,让我成长为一个好孩子。

  书是我的好伙伴,它们送给了我知识,还让我懂得许多道理,每次我看书时,都是我最富有的时刻,我将永远伴随我最亲密的好伙伴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2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妈妈带我和妹妹去书店看书,妈妈说我们可以各挑一份礼物,我和妹妹听了很兴奋,经过我的选择后,我选了一本书,书名叫《四指钢琴 家》,这是一位店员向我介绍的,她说这本书很感人,我立刻就买了这本书。回家后,我就用心的看着那本书,看着看着,竟留下眼泪,果真被店员说中了。

  我喜爱这本书,大家肯定很奇怪 ,我为什么最喜爱这本书。简洁的说她的内容很动人,让我感动不已,印象深刻。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四指钢琴家》。有一个人韩国人,他到越南去打仗,韩国全军覆没,只有他活着,在战场中他也被射中,大腿以下截肢了,截肢就是由于医疗需要而去除身体的`一部分,但他没有这样就放弃盼望,一年过去了,他跟一位女护士结婚。很不幸的,他们生出来的孩子叫喜芽,却是个畸形儿,一只手只有两根手指,下半身从膝盖以下就没了。许多人都叫他们夫妻放弃喜芽,认为喜芽是怪物。后来喜芽长大了,上一般的学校,很多人都渐渐接受他,不再骂他是怪物。喜芽很喜爱上钢琴课,有一次,喜芽办了一场钢琴会,许多人都去听,喜芽表演到一半,突然口吐白沫,还好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后来,喜芽的爸爸出车祸过世了,这样的事情让喜芽受到不小的打击,但是喜芽仍旧很顽强的面对。最终,喜芽遇到一位生命的贵人索沙先生,他不但邀请喜芽参与音乐会,还让他到加拿高校习钢琴演奏。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很佩服喜芽的精神,勇往直前,不怕困难。虽然她是残障儿,但她没有放弃盼望,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四指钢琴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3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养分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学问和无尽的欢乐。我喜爱读书,更喜爱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闻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晰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转变很多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很多人的思索。”就是这句话,驱使我专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以一个学校生的口吻叙述了仆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熟悉了几个新伴侣,“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关心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爱这本书,由于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实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行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假如你观察这本书,肯定要专心的、仔细的品尝,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布满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4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然而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小说,它就是著名的美国大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

  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童话故事,它深深的打动了我。故事情节里有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令我最感动。它用了它的一生在蜘蛛网上编织字,为的就是让威尔伯出人头地,不让它被朱克曼一家吃掉。第一次,夏洛熬夜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这三个字,人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十分惊奇,纷纷过来看,夏洛怕看腻了,就叫老鼠“坦普尔顿”找一些字,让自己在网上编织一些有用的字。到了最后,又编了“光彩照人”几个大字,让大家以为是神迹,最终,编了两个字,那就是“谦卑”二字。可就在这时,夏洛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泪珠已哗哗的流淌下来,谁能把承诺演绎得十全十美?我想只有夏洛能做到,别人是做不到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明白了承诺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无论怎么样都要信守承诺;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互相关心。

  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只有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以让我们获得真挚的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你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上海嘉定区疁城实验小学四年级:谈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5

  说到小学生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

  仔细一想,其实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家人,不是朋友,而是书。在这十二年来,我与不少书交了朋友,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好的一位“朋友”——《江东双壁》

  这本《江东双壁》讲的是围绕在周瑜与孙策身边的故事,是作者非天夜翔取材于《三国志》《三国演义》,结合一部分野史,创造出的一部历史题材的同人向小说。作者笔下的文字大气而不失细腻,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了三国,回到了那个星光璀璨的时代。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乱世烽火连天,这是江东双壁自巢湖中奏响的一曲三国战歌,虎牢关下长天万里,孤山飞鸟横绝,赤壁烈焰焚江……

  周瑜与孙策的故事,始于历阳,终于赤壁,从191年到200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仅有九年。九年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简直不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在我们短暂的生命里,亦占不到多大分量。但是这短短九年足够让这两人生死相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中记载了陈寿不愿记的衣食住行的温暖,记载了罗贯中懒得提的挥斥天下的潇洒。这本书让我由衷地喜欢上了他们俩,我对孙策的印象,不再是那个在《三国演义》中跑跑龙套,总戏份不过刘备一人三分之一的酱油瓶子,而是书中胸怀大志的东吴主公;周瑜也不是记忆中那个争强好胜最后被诸葛亮气死的强迫症,而是那有勇有谋的东吴智囊。

  在这本《江东双壁》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赤壁之战的情节。赤壁之战,烽火满江,战船轰然崩毁,火雷绽放,红莲遍目,船桅倾侧,浮尸百万,血流成河。不知为何,在周瑜眼中映出这修罗血海之时,想起的却是与孙策相识的那个下午,血海之中,周瑜轻抚自孙策离世后就再未弹过的古琴,音浪急催,与江水裹在一起,犹如湍流,犹如雷霆,犹如一条巨龙挣扎着跃起,带着壮志未酬就归于江山的英灵,带着江东所有的怒气,扑向曹军。江面铺满或有,曹军猛然停下,战船相撞,大火连天而起,铺天盖地。

  我承认,周瑜和孙策并不是什么大善之人,事实上没有谁是真正的好人。三国之战,乱世之争,不像电视连续剧,最后坐拥王位,指点江山的,绝非纯良无害,满嘴何为正义的傻白甜主角。他们不是善人,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有着必须战斗的理由。孙策死于200年,周瑜死于210年,不多不少,刚好十年。记得孙策曾说过,待他死后,望周瑜为他守十年江山,于是周瑜就真的拖着病重的身子,为孙策守了东吴十年。也许这只是巧合,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周瑜在实现他对孙策的诺言。

  多令人羡慕的一段友情啊!也许正是所谓乱世之中出豪杰吧,在这安宁的世间,这样断气回肠的情谊实在是少见。我并不奢望能有一个如此了不起的朋友,当然,我也不厌恶现在与好友的相处模式。在学校的时候一起复习功课,交流学习方法;空闲下来时喝一杯奶茶,散着步,说着班上的八卦;周末时聚在一起打打闹闹,一起去游玩旅行;有错误时两人一起检讨改正,互相督促。这样的生活,在某种方面也还原了他们的友谊吧,有着不输于他们的感情,有着不败于他们的信念,与他们一样,可以为了友情付出一切。别人家的饭香,我们羡慕乱世的豪情壮志,他们又何尝不向往我们平淡而又美好的日常?

  酒倾江祭亡灵,殊不知,负约十年;夜色寒长河叹,故人稀,如何解离憾。人世事几圆缺,江山乱,旧墨一篇;江水逝浪淘去,古今变,付谁笑谈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6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特别喜爱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由于我也特别喜爱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满意的时间。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足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芜。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信任将来》,什么无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难过时、在快乐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觉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久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7

  我喜爱的一本书:《金庸小说作品集》

  新年好!在此,我介绍一套书《金庸小说作品集》你去读一读,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我先为你介绍一下作者,他是大名鼎鼎的作家——金庸,原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一九二四年生,曾任报社记者、编辑、电影公司编剧、导演等。他是一位文学大师,先后撰写了武侠小说十五部,且其中十四部小说,第一个字合起来正好凑成了一副对联,即:飞雪连天射白鹿,笔书神侠倚碧鸳。金庸所写的小说,开创了中国当代文学新领域,广受当代读者欢迎,至今已蔚为全世界华人的共同语言,并兴起海内外金学研究风气,荣获多个国家最顶级的奖项,有英、法、日等多种译文。

  你知道吗?我已看了他写的《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书剑恩仇录》等七部小说,都非常好看,一看便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每天晚上脑子里全是书中的人物。以前妈妈会对我说:“你别看电视了,去看书吧!”可现在妈妈却对我说:“别看书了,下楼去运动一下吧。”这就是金庸小说给我的吸引力,你去看了以后肯定也会被迷住的。

  我再介绍两本最具有代表性的书,是《天龙八部》和《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主要是讲段誉、虚竹子(当和尚时叫虚竹,还俗后叫虚竹子。)和乔峰三兄弟的故事。这三个人物我都很喜欢,因为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段誉心地善良,本不想习武伤人,只是无意中会了六脉神剑、北冥神功。哦!我还要跟你讲一讲段誉这个人真是“吉人自有天相”,竟然在四大恶人岳老三手中逃脱了!你说他有没有福气,可是他福气还没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居然学会了段家的六脉神剑!这可是段家很多武功高手都练不成的武功,没想到却被他这个小孩儿练成了!虚竹子武功高强,原先如段誉一样,不会武功,但东打西撞,暗中受高人指点,破了逍遥派掌门人的珍龙棋局,获得了逍遥派帮主的指点,又将七十余年的内功功力传输给了虚竹子体内,后来又被乔峰教会了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乔峰,此人行侠仗义,身为丐帮帮主,汪帮主之徒,可身份却是一个凶暴民族的后人,被人们侮辱,可他还是希望大家和平,让我非常敬佩。《天龙八部》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尤其是乔峰三兄弟在少林寺抗敌的片段,更加精彩激烈。乔峰一个人独斗游坦、慕容复、丁春秋三人,情形非常危急。这时,虚竹子不顾自己的安危,便展开了天山六阳掌,对付丁春秋,虽然乔峰少了一个对手,可剩下两人武功也很高强,对战还是很吃力,段誉自己虽然不会武功(当时他的六脉神剑几乎不灵),但也毫不犹豫地加入到了战斗当中,差点被慕容复杀死,这足以看出兄弟三人的情义何等的深厚。看完了这本书,我从乔峰、虚竹等人物的身上知道了:世界要和平,不然受苦的是老百姓。

  我还喜欢《倚天屠龙记》这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是张翠山之子张无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个成语在张无忌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也帮张无忌写了一个生活简录:复明教,得教令,救狮王,当教主,让教位,归山林。张无忌不仅人品好,而且他精通各路的高级武学。比如昆仑派的七伤拳,少林寺的金刚坏身,明教的乾坤大挪移,武当山的太极拳等。我想你一定喜欢这武功高强、淡薄名利的张无忌了吧。你知道这本书为何叫《倚天屠龙记》吗?字面上的意思是:倚天——人名;屠龙——杀死龙,即倚天杀死龙的故事,但书中实际写的.是倚天剑和屠龙刀的故事。大家知道吗,这两个武器在一起销毁的时候会显出两个天大的秘密,只是秘密是什么呢?你们自已去看吧,我可以给你们一句提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你们看出来了吗?

  你一定要去看金庸的小说。他写的小说不但具有文学价值,而且每一本书都记载了一段历史。如襄阳城失守,乾隆皇帝继位等。他的小说不仅能让你感觉到读书的乐趣,而且还能让你增长历史知识。听了我的介绍,你会很想读一读吧。

  祝你新年愉快!学习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一定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龙应台所著“人生三书”之三《目送》。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鲁》后,龙应台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深情之作。

  此书分为三大板块,内含七十三篇散文。

  一大板块: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二大板块: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三大板块:满山遍野茶树开花

  第一部分主要讲述自己对父母的爱恋之情。开场第一大章就爆发出极大的感情交集。运用熟练的语言,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与父母分别时的莫大痛苦,又以一些节日、旅行经历来衬托出这些情感的汇聚。“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第二部分特别着重写景,作者在此章写出了自己的家园之美,又或是一些旅行方面的景物纪录。由这些曾经沧桑的山、河、川,似乎可以侧面体现作者的浮沉身世。四处行走,这些也是作者的心。“路过一场草地上的婚礼。白色的帐篷一簇一簇搭在绿色的草坪上,海风习习,明月当空,凤凰木的细叶在夜空中飘散、像落花微微。几百个宾客坐在月光里,乐队正吹着欢愉的小喇叭。”

  第三部分运用回忆,将自己的童年生动形象地映照在了纸上。想到自己童年的喜怒哀乐,无不让作者欣慰起来。现代人们的生活就是用人们以前的所作所为、所看所想做的铺垫,如同作者所写“其实不是鞋,是布。布,剪成脚的`形状,一层一层叠起来,一针一针缝进去,缝成一片厚厚的布鞋底。原来或许有什么花色已不可知,你看它只是一片褪色的洗白。”

  《目送》一书,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作者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忧伤,美丽。

  整本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我最喜欢的书,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9

  有这样一所神奇的学校,由不得你不向往。

  这所学校人数不多,1—6年级只有50几人,他们的教室不是由钢筋水泥做成,而是由六辆电车组成,很是宽敞。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座位,今天坐在前面,明天坐在后面;今天跟女同学坐,明天跟男同学坐。他们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选择科学的做着实验;选择语文的写着作文;选择数学的.解着难题……学自己想学的,做自己想做的。他们的饭盒里装着“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有鱼有肉,有蔬菜也有水果。校长先生的教育方法也很奇特,他带领孩子们在礼堂里露营,给他们讲述自己旅行的故事;去九品佛探险,把“装鬼”的男孩子们都找出来……他从不训斥学生,很是亲切和蔼。

  写到这儿,同学们一定充满了疑问,这是真的吗?学生能学到知识吗?学生们长大有没有成才呢?想了解更多的话,就赶快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头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头期盼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欢乐、哀痛,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味道,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颜色单调的武士,我想那肯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留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头沉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挽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惊慌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缄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急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其次座城堡——学问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遗忘那原先漂亮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知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久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终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行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情愿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1

同学们,大家好: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情变好;读一本好书,能丰富人的知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文笔越来越好,妙笔生花!读书,就要读优秀的`书,读书,就要读对自己有帮助的书!下面,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童话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丰常的调皮,天真无邪,纯洁朴实,勇敢坚强,他任性,淘气,捣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谎。有趣的是,他每撒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成为长鼻子木偶。他自从诞生后,就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卖掉课本去看木偶戏,被猫和狐狸骗到奇迹田,凶手把他吊在大树上被小仙女所救,跟最调皮的同学去“玩具国”,变成小驴子后被卖掉,被吞进鲨鱼腹中遇见了千辛万苦寻找它的爸爸······在吃尽苦头后,开始明白事理,在仙女的帮助下,从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不仅仅是书的内容,更知道了做人要诚实,不自私,懂礼貌,关心他人!同学们,让我们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知识的世界里,一起寻找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2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爱好,而我最大的爱好便是看书了。书看多了,自然而然的便有几本最珍贵最喜欢的‘珍宝’了。而在我为数不多的几本‘珍宝’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一本稍显幼稚的《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我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说起爸爸,我的.脑海中没有太深刻的印象,留给我的更多是陌生,因为在我3岁时父母便离异了。而这本书陪伴我的日子说不定还比父亲和我待在一起的日子长。因此,在没有父亲的日子里它成为了我唯一是情感寄托。这本《一千零一夜》对于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来说已经略显幼稚了。但不知道为何每每读起这本书我总是沉侵其中不能自拔,在这个时候我和父亲在一起的片段总会一览无疑的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是因为这本书里有着我和父亲亲情的见证,它蕴含着父亲对我浓浓的关爱吧,所有它是我心目中最珍爱最无可代替的一本书!

  尽管这本《一千零一夜》在别人眼里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但是它在我眼中却是无价之宝。这本书在我9岁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了,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两个年头了。一开始,我并不觉得这本书由什么特别,因此最开始我读完一遍后就放在一边,后来一次无意之间翻开这本书细细回读才明白那浓浓的父爱。以后,每读着本书就会觉得自己和父亲的距离没有那么远了,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心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我在想他,他也在想我。

  因为种种原因,这本《一千零一夜》成为了我的知心好友,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打开它,它就像有魔力一样让我忘掉烦恼。也许它里面的故事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价值了,但它传送的温暖却永远不会停歇!《一千零一夜》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愿你永远陪伴着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3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好书不仅能教给我们知识和智慧,还能陶冶我们的品格和情操、激发我们的理想和追求。我热爱读书,常常情不自禁地进入那“此处无声胜有声”的世界,和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起同悲同喜,仿佛身临其境、仿佛感同身受、又仿佛悲喜与共。我觉得,一本好书的魅力像一朵花,花香四溢;像一杯茶,香气扑鼻;更像一壶酒,醇香浓郁。让我不禁陶醉其中、有时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呢。一本好书丝毫不比一台好的电脑逊色,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名字叫《橡树上的逃亡》,它是法国著名作家丰拜勒的作品,该作品获得过法国文学最高奖。

  它是一部长篇历险小说,也是一部幻想曲,更像是一部保护生态环境的宣言。它讲述了一个生活在树上的种族——树人,他们只有1.5毫米身高。有一个男孩托比,他的父亲为保护橡树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秘密,所以全家人被流放、入狱,只有托比一人逃脱。可全族人都在追捕他。危急时刻,他遇到了女孩艾丽莎,艾丽莎不顾一切地救了他,但是托比后来又误解她,知道自己父母被处死的讯息后,他彻底失去了活着的希望,想让一只大鸟吃掉他,但大鸟却把他变成了另外一个种族的人——光人,他在陆地上无忧无虑地生活,结识了另外一个伙伴月亮头。但得知父母还没死的情况下,找到了艾丽莎,带领树族人打败罪魁祸首密西,救出了父母,大树又重获新生!

  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用词优美、回味久远,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告诉我一定要保护好环境、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家园,同时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因为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记得刚学古筝时,不堪其苦,才学了一段时间便想放弃。等我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托比坚持不懈的精神,就坚持了下来,如今已学了四年多了,再也没有中断过。现在想来,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也将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因为我知道,在未来成长的道路上,有好书相伴是一件多么幸运、多么幸福、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4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一个老师,让我们知道无穷无尽的知识,书是海洋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你们看过《白牙》吗?如果没看过,就让我来介绍吧!

  《白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一本儿,它是由《野性的呼唤》反过来的故事,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沈石溪主编。故事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外出捕食吃了松鸡的孩子,鸡妈妈怒了小灰狼怎么打也打不过,但妈妈来了吃了松鸡。一天饥荒来了,小灰狼都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妈妈拿回来一些肉,这是山猫幼崽的肉,你以为就没有危险了吗?不危险,正悄悄地靠近他们,狼妈妈知道吃了山猫的孩子后果是什么?但他不在意,这时山猫妈妈来了,狼妈妈和山猫打斗起来,小灰狼也加入打斗,最后山猫死了,但他们也伤的不轻。小灰狼好了,以后他独自一人出去,不料被人类抓走了他的生命被上了枷锁,想知道后面的`故事吗?那你就去读一读吧!

  这一本是曲折离奇的书,我津津有味的读了一遍又一遍,勇敢的小灰狼和狼狼妈妈一起战胜比自己强大的动物,尤其是小灰狼,无论多大的疼痛,小灰狼都无所畏惧,它是真他们真是让我佩服。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一个道理,沈石溪之所以写这本书,是为了让我们保护动物不去捕猎和杀害他们他相信人类和动物一定会成为好朋友,读一本好书等于交一个好朋友正如冰心所说,“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5

  小时候很喜爱看书,虽然不肯定每周都买书,但肯定每周都看书。现在虽没那么频繁了,但也在看。这其中,曾有段小插曲。

  那时候,每到周末便会迫切的想让妈妈带我去书城。到了,找到想看的书,找个座位就那么看着,忘了时间,经常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每次这种时间我都觉得过得很快,精神世界也变得充实起来。事情在六年级的时候发生了点小小的变化,虽说是小小的变化,但认真想来却并不小。

  不知是哪一次,有个同学拿了本言情小说给我,让我带回家去看看,我当时也不在意的答应了,心想:反正是书,看看也没事,而且这种类型的书我还没看过呢。抱着奇怪 的心态我看了下去。刚开头没什么感觉,但后来同学每天都把新的书借个我看,慢慢地我开头远离了那些名著,也不在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城了,即使去了,也是去找那些小说看。我开头主动的去找小说看,实体书看完就到网上去找,放暑假的时候还经常窝在被窝里看。养成了坏习惯不说,还近视了,戴上了眼镜,因此还总被妈妈说。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想要戒掉,但我却已依附上了它,想放也放不开。

  随着我慢慢从初一到了初三,想去看些好书的心情越来越迫切,我想出了一个方法就是两种类型的书都看,在家里没有想看名著的'心情就到书城去,那里有着我想要的看书氛围,慢慢削减我看小说的次

  数,以此来做出转变。

  现在很少会看小说了,只是间或会看看,放松一下。

  现在想想,小说真是害人不浅,真正值得去看的是可以给你以精神的满意,暗含哲理的,多看看这些书必定是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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