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的征文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征文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征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写读书的征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写读书的征文1
与书结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习惯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坐在透着阳光的窗子前,捧读一本书,或是沉浸于余香满口,词藻警人的句子中。或是带我穿越时空,到了金戈铁马的古战场。或是体会一段感天动地,缠绵悱恻的感情。书见证的,是我一路走来精神上的成长与成熟。
与书结缘,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小时候家里有一个书柜,那里放满了爸爸的书,有厚厚的一摞报纸,不知是哪些年头的旧物。爸爸十分看重对我的教育,三四岁的时候,爸爸每天都会从他那丰盈的书柜里拿出那本带漫画的《唐诗三百首》,他用腿把我夹住,搂着我,一句一句的教我唐诗。从最简单的“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开始,是我最早接触诗歌的印象。到了四五岁,我已经会背上百首诗歌了,爸爸也是自信满满,每逢亲友或朋友来家做客,爸爸都会让我为客人背诵几首诗歌。我如爸爸所愿,倚在爸爸怀里,一口气背出了十来首,客人连连称赞,这时爸爸摸摸我的头,很满意的笑了。
我五岁上了学,在十几年前不算早也不算晚。入学后,与书的缘分并没有中断,父亲的那个书柜,依然对我有着莫名的吸引力。我习惯踩着板凳拿爸爸的书看,我看不懂内容,只是为了看里面的插图。那时候,爸爸也会时常从旧书摊上给我淘些适合我看的书,比如《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通常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把它作为礼物送给我,并在扉页上写上我的名字,又注明购买日期和地点。每次接过爸爸手中的书,我都如获至宝,一个人趴在书桌上,被窝里,读书中引人入胜的故事。美人鱼,灰姑娘,夜莺,那些精灵与邪魔并存,美与丑同在的童话世界,令我徜徉其中。
爸爸淘来的那些书显然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妈妈又觉得买书太浪费,爸爸就从谯城区的图书管给我办了张图书证。我依然记得十几年前小城的图书馆,它隐蔽在古城区的一个小巷子里,有的人在它周边住了十多年,都不知道谯城区还有这么一个图书馆。小城经济不发达,十几年前的图书馆只是几间旧房子,里面的藏书也不多,尤其匮乏的是少儿读物。图书管里大多是旧书,藏书中更多的又是成人看的武侠,言情小说。在古旧的书架边上,贴着这样一张纸,上面写着“不读金古柳,枉在世上走”,那时候正是武侠小说风靡的年代,金古柳指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庸,古龙,柳残阳。有时爸爸有事不能陪我去图书馆,我就一个人过了涡河大桥,穿过巷子独自去图书馆。我在阅览室里看着一排排图书,找不到童话故事,也找不到少儿读物,最后我借了一本厚厚的《神雕侠侣》,那时候,我九岁。
我一放了学,就坐在院子里的泡桐树下,捧着厚厚的一本《神雕侠侣》来看,四五年级的我时常遇到不认识的字,我便拿着书去问爸爸。那本《神雕侠侣》大概花了我一个多月的时间才看完。接着我又看了金庸的射雕三部曲,但始终觉着最钟爱的还是《神雕侠侣》。那时候,一位十来岁的少年,沉浸在刀光剑影,剑气箫心的武侠世界里,幻想着自己成为一位郭靖式的大侠,书中郭靖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让我至今难以忘怀。江湖里的正义和奸邪在我脑海里泾渭分明,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让我在今后的人生路途中,始终怀着一颗正义之心上路。这些,是从书中得到的感悟。
后来,因为各种缘故,我随着爸爸妈妈去了千里之遥的常州,那一年我五年级,十岁。第一次走出小城,看到了外面更广阔的世界。爸爸为了生意整日操劳,可他依旧没有忽略对我读书兴趣的培养。我们家住的地方距离最近的一个区图书馆还有十多里的路程,爸爸给我在那儿办了图书证,每个月都会去一两次。即使在冬天,爸爸依旧骑着一辆摩托三轮带着我去图书馆,一路上刺骨的寒风吹得我直打颤,爸爸也顶着寒风,顶着风湿复发的病痛,只是为了送我去图书馆。现在想起那段与书结缘的时光,真的到处都充满心酸的往事。如今,能安闲地坐在图书馆看书,在我看来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事。现在,家境渐渐地好转起来,我也有能力买我钟爱的书籍,我的书柜也逐渐充盈起来。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张潮的《幽梦影》,成了我的枕边书。
等到我上了初中,依旧是在常州,爸爸带着我找到了市青少年图书馆。那是我见过的规模最大的图书馆,它建在常州局前街一个太平天国护王府里,如今已经另迁别处,只留下护王府这座古迹。我去市图书馆,通常一去便是一整天,中午图书馆下了班,我就在附近的公园里坐着,年纪尚小的我不敢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乱逛。等到下午图书馆开门,我便又坐一下午。那时候开始逐渐接触一些小说和历史书籍,爸爸让我多涉猎一些知识,而我对历史又有莫名的喜欢。图书管里有一套青少年版的《二十四史》,厚厚的一摞,我不知道是花了多长时间把他们看完了。最喜欢看的是当时比较流行的一些儿童文学作品,黄蓓佳的《淘气包马小跳》,曹文轩的《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秦文君的《男生贾里》《女生贾梅》,如今依然印象深刻。
因为学业的缘故,初中的我又辗转一个人从外地回到老家就读。第一次回到阔别数年的小城,我第二天就又去了载满我满当当记忆的图书馆,图书馆正在装修,看上去比五六年前要气派的多。从初中到高中,那段日子,书一直陪伴着我,我接触的知识面更加广泛,四大名著,中外经典,只要有好书,我都如饥似渴的扑在上面。那几年,最喜欢《红楼梦》,把它看了四五遍,那个万艳同悲,千红一窟的太虚幻境让我沉浸其中,达到近乎痴迷的地步。人也变得有几分女人气,在书中悲观的气氛里也变得消沉起来,颇有几分走火入魔的征兆。后来,依旧是父亲告诫我,他说书不只有一本,知识也不止一面,《红楼梦》固然很好,但在它之外,还有更多值得去读,值得研究的书,不要钻进一个圈里,出不来。我又把目光转向更浩瀚的书海里,阅读各个方面的书,体会不同的知识。
我一路走来,书一路都在。曾经的懵懂无知,如今的沉稳成熟,时间带来的,不只是身体上的成长,还有书对我精神的塑造。我一直谨记着一句话“你知道的越多,你就越无知”。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怀着谦卑的姿态去探求知识,不自满,不浮华,人生的路途才会越来越清晰。
与书结缘,恍惚间已是十几年的事了。每一本书,它告诉我们的,不是你昔日之所处,而是你今日之所在。
写读书的征文2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璀璨,是因为,我可以看着它在光滑的纸页间静静旋舞,演绎出永恒,浅吟低唱岁月的旋律。
——题记
那时,我是班上最不受欢迎的“怪物”。在炫烂的阳光下,乌云为我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角落。庆幸的是,我没有把自己背弃,我并不是形单影只,还有书,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他忍受了我古怪,孤僻的性格,他接纳了我丑小鸭似的脸蛋。
书,一个好温暖,好亲切的称呼,如雨后的太阳闪烁着湿润的光泽,永远令我爱不释手。
在寂寞里,他告诉我“成大事业者必须忍受孤单”;失败后,他鼓励我:“就算有一千零一次失败,也要做一千零一次努力”;众人的嘲讽,白眼中,他叮咛我“冷静是给羞辱你的人最好的表情”……
于是晶莹剔透的文字在一个个夜晚、白天,以金子般细碎闪亮的光芒串连起一个空灵无暇的世界。我以新的最清澈明亮的目光剖析这个天地。我学会了稳重,笃实,开朗而沉静,活泼而严谨。
在人生的冬天,书有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融化了南极的冰雪。
大赛的颁奖台上,我平静地接过特等奖的证书;当我面对闪烁的镜头时,我平静地举着话筒采访著名主持人董浩、鞠萍;当我抱着琴,在全国五十周年纪念的礼堂里平静地致谢……我已经学会平静地收获,学习。是灯下读书的日子点燃了我一个个梦想。
读书,成了生活的主旋律,成了生命的主心骨,它是生命最简朴的表达形式。
生命中,许多味道会随着岁月的风冲淡,但一缕温柔的书香久久在袖中萦绕,不用嗅,就沁人心脾。
写读书的征文3
这个寒假我读了《影响孩子一生的世界大科学家之爱迪生》这本书。它的内容十分有趣,有时候可以让我哈哈大笑。
这里面的爱迪生小时候十分天真,十分有趣,他经常会奇思妙想。而且还有不少相关知识的链接呢!最好玩的是书末尾有一些教你自己做的小实践。
我选了其中一个自己放小电影的手工实践。我先向爷爷要了一些老的幻灯片,爷爷问:“你要幻灯片干什么?”“我要放一个小电影。”我边找工具边回答。接着我找出一个大的'手电筒按照书上写的,放在桌子上面对墙壁,把幻灯片放在手电筒前面,打开电源,“小电影”就大功告成了!
咦!怎么投影在墙上又小又模糊呢?我想是不是幻灯片上有很多灰尘,用纸擦掉后还是一个样,我感到十分苦恼,当我准备放弃时,爷爷跟我说:“你加一个放大镜,再把幻灯片那远一点,会不会好一些?”按照爷爷的建议果然清楚多了,我还叫爸爸妈妈一起来看一场“小电影”。
这本书不但好看,而且有这么多好玩的小实践!我相信,只要你看了这本书,你肯定会喜欢。
写读书的征文4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经常阅读会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还会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八岁那年,我家的小狗欢欢一见熟人就摇头
摆尾,这是为什么呢?我心中便产生疑惑,于是,我找到了“书”老师——《十万个为什么》。啊,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原来,狗也是有感情的,家狗与人处熟了,见到熟人就会兴奋,摇头摆尾就是它们表达高兴心情一种方式。瞧,生活中有不懂的问题,在书中就能找的期待的.答案,可见多读书有好处。莎士比亚说“书是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得多读课外书。
也许有人会说课外书谁不会读?当然,只要识字就会读书,但怎样读好呢?我觉得首先是要带着新鲜的感觉去读第一遍。第一遍下来会有一些疑问,这时候再去读第二遍,对心中的一二做出来解答。第三遍就要拿出笔和纸,记书中的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做笔记能够锻炼我们的记忆力,也增强了我们的理解力。第四遍就仔细读,到读懂为止。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希望大家多读书,做一个知识丰富的人。
写读书的征文5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读书对我来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我可以从书中得到快乐,汲取营养。看到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从小到大,书一直陪伴着我成长!
小时候,我还不识字,所以都是由爸爸或妈妈为我读书,我就一边吃,一边听得津津有味。只要他们一停下来,我就大声地说“念!”逗得他们哭笑不得,直夸我是个爱读书的好孩子。
长大上学了,我认识了很多字,可以自己读书啦!记得有一次,(那时我还在雅居园上学,中午有午休班)我拿着沈石溪先生写的《鸟奴》,早早跑到操场上等参加小饭桌的同学集合。由于我到的`较早,所以便在篮球架下看书。这一看不知看了多长时间,我一抬头,才发现操场上早已空无一人!原来所有的小饭桌队伍都已经下去吃饭了。因为我看的太专注了,竟一点也没发现。妈妈知道了,笑我是个废寝忘食的小书虫。
因为太爱看书,我走路也看,坐在车上也看,但这些都不是好习惯,我要改正过来,注意读书的方式,让自己正确、健康的读书。并且扩大读书的范围,做一个博览群书的好学生!
写读书的征文6
我看书认真可是出了名的,无论走路还是吃饭,我都会看。每每看书,都会留下许多难忘的趣事。
那一次,正值盛夏,我与妈妈一起去了市民中心的图书馆借书,刚进图书馆门口,我便飞一般地冲向海一样的书柜旁,为的是我那心爱的书。没过一会,我就找到了“情有独钟”的笑话书,我立刻将它借了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如获珍宝,一直捧着那本书,我仿佛置身其中,时而飞入云中,时而潜入大海。直到妈妈打开车门,说:“到家啦!”我才如梦方醒,心想:这车怎么开得飞也似的,怎么这么快就到家了呀?妈妈看错了吧。我仍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慢腾腾地下了车,缓缓地向家中走去,不是地爆出几声歇斯底里的大笑,引得路上的人都用手指着我。
走着走着,我觉得人轻飘飘的,像是步入了仙境般,但接下来的事就马上把我从虚幻的世界中拉了回来。我突然听见“咚”的声响,接着就是脑门儿上一阵疼痛,一下子就眼前一黑,摔在地上,半天起不来。等我回过神来,在我眼前的居然是一辆白色的教官车!妈妈见了,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你啊,怎么走着走着就撞上来了?撞了宝马可赔不起啊!”听了妈妈的话,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的这件事真的是可以编一句名言了,那就是“走路不看书,看书不走路!”
写读书的征文7
“读书使人灵秀,读书使人明智”,培根大师对读书的理解,深刻而富有内涵。愚笨的我读书不算多,也总能体会到一股登峰造极的豪情!
我们常常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在湿润的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精彩”的元素,而要捕捉这种灵感却十分困难,原因何在?是“发散型”的右脑思维不够称职,还是“极限型”的左脑思维不够专业。其实真正的原因在于你的“level”(级别)不够。其实跟玩游戏有些相似,每提升一个级别,就会得到相应的能力与极限。假若你手无缚鸡之力,又怎敢指望你到沙场去保家卫国?所以无论是为了转动科技的巨大齿轮还是豪赋一篇锦绣文章,若没有足够的能力,也就不能谈什么有所成就。对于人类这个靠头脑吃饭的物种,想要提升“level”则简单的多,而读书正是一个有效且富含情趣的方式。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曾一度沉迷于《十万个为什么》和《少儿百科全集》。这两套书是我的第一任老师,当我懵懵懂懂地触摸这个世界的轮廓时,它们带领我进入了一个更为精彩的位面。我看到了大地出汗的奥秘,听到了雪怪的脚步声,张开双臂加入了飞鸿的'队伍,撑开小船感受大海的无际。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书的渴望似千里长堤身后的万顷江水,闸门一旦开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我惊奇的闯入了这个神秘的国度。与唐吉诃德对战于风车草原,与鲁宾逊共建自己的王国。有时我会遨游追寻《星球大战》的“力”的真谛,有时我会困惑于《好兵帅克》的直白。
我为《名人传》的巨人们脱帽,为《巴黎圣母院》的伽西莫多喝彩。惊奇于《家》的高朋满座,静听《老人与海》的姗姗道来。
一页间纤纤细指翻动几多春秋,一徘徊,迥目穿越了几层星海。
书是爱,是情,是未来。无论是愉悦的慢读,还是严谨的精读,陶渊明的不求甚解,抑或诸葛孔明的雄才大略。敏感的神经随优美的文字而沉醉,胸中的热血随冰度的词藻而起伏。读书虽沉默,却主宰了几度春秋,虽然矜持,挥手间又是一片山河。
读,随心而动。读,随情而扬。在专属自己的桃樱满天,拾一片花香,与你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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