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征文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征文的经历,对征文都不陌生吧,征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怎么写征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征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征文1
课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书。书能通古今,纵横万里,书中所表现的万千气象,会令我心旷神怡,获益匪浅。一本好书,能使我“乐而忘忧”,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读的书——《爱的教育》,大家一定知道这是一本小学生课外必读的书!这里有许多生动、感人的故事;这里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与友谊;这里有师生与亲人的关爱;这里有对祖国的眷恋之情······书中描述的都是一个个经典而又有趣的小故事。
这本书的原著是意大利的德·亚米契斯,是我国著名作家鲍风云改编的,两位大作者都让我们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们感受到尽管人与人之间难免有一些矛盾,但都可以主动地向对方说一声“对不起”。在书中开头还有许多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小诗,让我们明白要做一个善良、纯洁、快乐、懂事的孩子。
书中一共有230个小故事,从“我”入学,到“我”离开最爱的同学、老师和巴雷蒂学校,书中还有许多教育人们的信。我建议大家有空到书店或图书馆里去看一看,这本书真的值得我们去阅读哦!
我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成为一个懂礼貌、讲文明、开心、善良、纯真、聪明、高素质的好学生,成为人人夸奖的好孩子。同学们,赶快行动吧!让我们一起感受新鲜而又快乐的童年,抛弃一切的忧伤与烦恼,让愉快的心情永远伴随着我们。我想,读完了这本书,你也就获得了一分永恒的关爱。
我喜欢征文2
中国拥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其中的英雄更是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便是他。
他不似诸葛亮拥有神机妙算,也不似黄盖那样忠心不二。他生性多疑,心狠手辣,一心想要雄霸天下,更是有言过“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而我也正式为此句话喜欢上了这个不可一世的枭雄。
他张狂有他张狂的本领,他能文会武,擅于兵法,打过无数胜仗,也打败了许多优秀大将,就连武力高强的吕布也曾是他的手下败将。即使在赤壁一战中失误大败而归,他却依旧能稳定军心,四处招揽有才之士。如此这般,怎能让人不为他臣服。
都说他喜好美色,我却不以为然。网络中常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一个花心的男人心中一定有一个他最爱的女人。”我想如果谁能成为他心中最爱的那个人,那她一定会很幸福吧!虽说他残忍,但他对家人却是无微不至十分细心周到。我看过这么一个胡编的小说,上面写着他最爱的人乃是小乔之母乔夫人,但乔夫人对乔大人的爱让他又气愤又无奈,便常与其他大人的夫人往来,希望她们能让乔夫人改变心意,所以才会有他好女色,尤其爱美妇人之说。他却也不去解释,一心只求美人归。如此情深意切,怎么让人不感到敬佩。
他也很懂得王者之道,所以他很会演戏。对于下面的人一举一动他明明知道的一清二楚,却也微笑的与他们谈笑风生,为此赢到了不少人心。他本对权利无欲,却因三国乱世,董卓太过放肆他才会一点一点改变。有人这样评价他“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他确实有这样的本事。
三国乱世,魏国本就奄奄一息,所以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或许才是人心所向。他整顿上下,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条条井然有序,让魏国百姓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说他是奸雄,他又何尝不是一位明君呢?
后人评价他,多半是用“阴险”“狡诈”等字眼,但那样七窍玲珑的心思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或许,他也只是想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罢了,只不过他不懂得天下分分合合终究不会是头。或许换句话说,他是想做好事,只不过用错了方法罢了。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独自走下长坂坡,月光太温柔。曹操不啰嗦,一心要那荆州。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淡泊……”林俊杰这首歌中的他不正是寂寞的那个他么?或许只有历史回顾,时间倒流才能让我真正的了解到他。
他的名字已经耳熟能详,“说曹操曹操到”这句俗语早就众所周知。当然,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曹操也一同被大家所知
不论他在历史中留下的名声究竟是属于“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他都是我心中的英雄,伟大的英雄。
我喜欢征文3
她,戴一副眼镜,微胖的体型。不高的个子里透露着大智慧,特别是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课堂上的她最美,人们都说认真、专注的人最美丽,我想她就是这样。她总是能够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用她那张嘴巴将我们带入属于她的化学世界︰微皱的眉头,不停走动的双脚,就连手也不安静,一直在胸前挥舞着,模拟各种物质的样子。他把每一种我们难以理解的物质都通过形象通俗的比喻让我们理解,我永远记得Na2Co3这种盐,它虽然是盐,却有个俗名叫纯碱,她为了让我们把它与其它碱区分,就编了一个排比句:“纯碱不是碱,就好比水银不是银,浪花不是花。”这句话再配上她摇头晃脑的动作,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但她并不生气,反而似乎很享受这种乐趣,上她的课总是很轻松、快乐,没有其它课堂那么枯燥,她也没有那么古板,有时即使上一节课还昏昏欲睡,但下一趟上了她的课便马上活力充沛,像注入了一支强心剂,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的课堂。
课下她也与我们聊天畅谈,经常与我们讲她女儿的小故事,或者谈谈她从某种书上看到的什么内容,有时还专门拿一节课来与我们讲“学习的密码”,那些平时上课从不听讲的同学,也竖着耳朵,直起身子,坐起来,讲到有趣的部分,还会与老师调侃一两句,老师也开心地回答他。记得期中考后的一天放学,我们走出校门口,她坐在门前坡上的小石阶上,正抱着一本书专注地读着,我们悄悄地坐过去,发现她读的是七年级朗诵的《生律启蒙》。我说:“老师,您要给您女儿讲故事吗?”她注意到了我们,很坦然的说:“不啊,读懂这些东西,以后可以教她一些,其实也是培养自身的兴趣,有时候啊,你行走在文字之间,体会古人的那种闲适、旷达和那份古韵古香啊……”她闭上眼睛,一副梦想向往状,然后又说天黑了,赶我们快回家去,我们偷偷一笑,打扰了她看书的清闲。
她也会发火,比如在她布置的作业我们没有完成的时候。一看到空白的作业本,她的脸就立刻板下来,但她不发脾气,而是语重心长的教诲我们,再心高气傲的人在她面前都愧疚的低下了头。
这就是我们的化学老师,与其说是老师,我更觉得她像个知心大朋友。
我喜欢征文4
我最喜欢看《好故事,金道理》,因为它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每个道理都有一个对人生有很大帮助的启示。
比如有一天,我正在看《好故事,金道理》中的《心愿石》,内容是这样的:“有个年轻人急于想发财,一个路人知道了,便告诉他:‘在山的另一头有个仙人,仙人有求必应。’于是,他走了五天五夜,终于找到了仙人,他问仙人如何发财,仙人告诉他:‘你每天早晨去海边拣石头,那石头不仅会发光,还会发热。’他听了仙人的话,便在每天早晨去拣石头,但一无所获。有一天,年轻人又去拣石头,当拣到第三颗时,他突然哭了,因为他拣到一颗会发光又会发热的石头,但手却习惯地把他扔进了海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你在做事情的时候,不用脑思考就去做了,成功就就很容易溜走。”
当我读完这故事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便不禁想我的学习会不会也出现这样的失误。我觉得当我在学习时必须经过思考、整理,才能记起来,如果不思考,硬记,那我就会事倍功半。另外,在与人相处上,如果不思考,就容易一些小事上与人发生冲突,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这样,我的朋友就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排斥我。所以,我必须懂得这些道理,在社会上做个有用的人。
我喜欢征文5
一提起喜欢的老师,我的心中就会浮起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记得那天,我乘车来到了学校,我们拍着队走进了校园。我快乐极了,想早点来到教室,就不顾老师的教导,甩开腿,向教室跑去。我嫌前边的同学挡着我,我就顺着花坛的边,想窜上台阶,只听得“彭”的一声,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我手拿的东西,撒了一地。我想爬起来,可一股巨疼传了过来,我觉得我的膝盖像是被狗咬了一口似的,我坐在地上,一看膝盖摔破了,正流着血。旁边几个同学围过来,帮我把书包捡了起来,几个女同学把我的东西也都捡起来帮我拿着。几个男同学问我怎么样,我强忍着疼,眼泪在我眼眶中直打转,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孙海燕老师正巧赶了过来,她看见我的腿摔破了,赶忙把书包放在地上,掏出手绢,捂住了我的伤口,对我说:“来,赶紧捂住,别感染了伤口,我扶你到教室去。”说完,她用力搀住了我,我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教室。老师让我坐好,又急匆匆走出去了。过了一会儿,老师拿着碘酒和纱布,走了进来,对我说:“来,我给你擦擦,这样会比较疼,你要忍着点。”说完,老师用棉签蘸了蘸碘酒,轻轻擦拭我的伤口,我只觉得钻心的疼,不由自主地吸了口气。老师觉察到了我的感觉,对我说:“疼吗?来我给你吹吹。”说完轻轻的“呼呼”吹了几下,真的,我觉得疼痛顿时减轻了许多。老师给我包扎好,微笑着对我说:“没事了,以后走路,可要小心了。”我的心惭愧极了,自己没有按老师说的去做,而且还给老师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可老师并没有批评我。这节课,我听讲认真极了,仿佛受伤的并不是我。
这件事虽然过去一年多了,但每当我想起时,心里总充满了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我喜欢征文6
同学们,大家好: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情变好;读一本好书,能丰富人的知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文笔越来越好,妙笔生花!读书,就要读优秀的书,读书,就要读对自己有帮助的书!下面,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童话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丰常的调皮,天真无邪,纯洁朴实,勇敢坚强,他任性,淘气,捣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谎。有趣的是,他每撒谎一次,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成为长鼻子木偶。他自从诞生后,就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卖掉课本去看木偶戏,被猫和狐狸骗到奇迹田,凶手把他吊在大树上被小仙女所救,跟最调皮的同学去“玩具国”,变成小驴子后被卖掉,被吞进鲨鱼腹中遇见了千辛万苦寻找它的爸爸······在吃尽苦头后,开始明白事理,在仙女的帮助下,从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不仅仅是书的内容,更知道了做人要诚实,不自私,懂礼貌,关心他人!同学们,让我们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知识的世界里,一起寻找快乐!
我喜欢征文7
在百花中,我最喜欢纯洁的荷花。它虽然出生平凡,不太引人注目,但它却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高丽品质,是无比可贵的。就在那一次,我看到了荷花。
那是去年的夏天,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有幸和妈妈一起去海尾公园的池塘去看荷花。因为妈妈早知道我虽然知道荷花的样子,但很乡亲自看一下荷花,哪怕是一眼。所以她借此机会带我去见识见识,广阔一下视野。我那时简直欣喜若狂,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啊!我终于目睹荷花了!我终于实现我的愿望了!刚走到池塘边,一股清香就扑鼻而来。仔细一瞧,雨过天晴,清风一吹,荷叶转眼间撑开了雨伞,给自己披上了绿色的衣裳。池塘一瞬间变成一片粉妆素裹的世界。荷叶上挂满了晶莹的露珠,这不仅是雨对它们的滋润,而且是雨滴玩耍的好地方,更加是荷叶欢喜的眼泪。有的荷叶大如圆盘。小青蛙在荷叶上到处跳,高兴地笑着、叫着、嬉闹着,要把自己的愉快心情告诉给人们。就连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和勤劳的小蜜蜂也在荷叶上唱歌、翩翩起舞,它们用甜美的歌声和优美的舞姿告诉了我:荷叶的幽香真令人陶醉!
下面到荷花仙子出场了,荷叶上挺立着一朵朵粉红的荷花。有的活泼可爱;有的娇艳欲滴;有的冰肌玉骨;还有的朝气蓬勃……有的已经完全展开了自己迷人的身材,展现自己的风姿,还露出了嫩黄色的小莲蓬呢!有的只展开两三片花瓣,大概它们还在贪婪地睡着懒觉吧。它们颜色粉得像小妹妹可爱的脸蛋。每一朵荷花,都是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展动着绚丽的舞姿。有的在给夏哥哥招着手,有的在给太阳公公问好,还有的竖起了“耳朵”聆听大自然的“音乐”。形状像天上的仙桃,仪态万千,是这样的美不胜收啊!
听妈妈说:“这荷花不仅纯洁、迷人、清香,而且全身皆宝。这藕和莲子能食用。你知道吗?秦汉时代,先民们还将荷花作为滋补的药用呢!”“哇!”我当时在想:荷花原来还可以做药的,真是太神奇了!
我难道还不喜欢荷花吗?还记得有一晚,我忽然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朵鲜艳夺目的荷花,给千家万户带来泌人心脾的幽香的斑斓的色彩……“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诗人杨万里写的诗句。描写得多么美啊!写了荷花受到朝阳的艳照,越发红得光彩照人。荷花它尽管出身平凡,也无时无刻地放着光彩,散发着自己的清香,追求着光明。它朴素、圣洁,我还知道,荷花还是代表佛教神圣净洁的象征的。而且它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更加值得我学习。我想:如果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像她那样,在污浊的环境里洁身自爱,堂堂正正地做人不受邪恶势力的引诱、腐蚀,那该多好啊!
有高丽品质、圣洁、清香的荷花还不值得我喜爱吗?我真的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像荷花那样的人,为千家万户带来幽香……
我喜欢征文8
从进入专业院校学习对今后工作的迷茫开始,到踏入工作岗位最初时的那份激情,再到工作了14年之后的今天,护理这份工作带给我的是什么?我热爱她吗?面对社会大环境给卫生行业带来的许多负面的东西,我感到自己的激情在退却,也随之把一点点的困难滋生成烦恼和不快,甚至经常的在埋怨和不满中。 自问我真的'厌恶这份工作吗? 不是的,其实我很喜欢! 穿上这身洁白,戴上漂亮的燕尾帽,迈着轻盈的步伐,闻着消毒水的味道,穿梭在这些需要我的病患之间,我喜欢听他们称呼叫“护士”的这个名字! 我喜欢拿来药后透过洁白的工作服来核对药物时的那种专注,喜欢给砂轮割过后的安踣消毒时的那种规范,喜欢拆一次性针筒前检查是否漏气捏一下包装的动作,喜欢一手握住药物一手拿住针柄抽取药液而不让手碰到针栓的那种专业,喜欢拿起被灌入药液后的葡糖糖再次检查药液是否均匀或有无杂质的那份认真,喜欢插入输液皮管后捏住茂菲氏滴灌药液顺管而下而没有丝毫空气的流畅!我喜欢这些,真的喜欢!
经常的我会自我欣赏这些一气呵成的属于我们特有的专业水平的操作中! 我也喜欢在遇到那些穿刺难度大的患者时穿刺成功后的那份喜悦,感受到患者那份感谢而崇拜的目光时,我更是感到了自豪!我喜欢我的一点点帮助给患者带来了方便解决了病痛时的那种满足,哪怕是一句在他咳嗽时你主动给他倒杯开水得到的一句真心实意的谢谢!我都喜欢! 哪份工作没有困难?哪份工作没有怨言?哪份工作没有烦恼?我们不可以太过浮躁!我们也不可以索要太多!这样我们就会让自己简单些,让心情愉快些,我们喜欢的就会多一些!
我喜欢征文9
我的书柜里有一本书,其中一篇《爱迪生救妈妈》的文章让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写的是爱迪生小时侯的一个故事。
爱迪生吃过中饭就象往常一样,一头钻进他的小实验里去直到天黑才离开一蹦一跳的回家。还没进门他就喊:“妈妈,我回来了!”可是没人答应。咦?妈妈不在家爱迪生一边想一边推门走进了房间。房里很暗靠墙有一张床,只见妈妈正躺在床上只哼哼,床边站着一位医生,他一下子扑在妈妈身边:“妈妈,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是的,孩子你妈妈病得很重医生对爱迪生说。医生说:“最保险的是马上开刀。可是屋里太暗了,怎么动手术呢?爱迪生左想右想忽然眼前一闪,“我有办法了。”他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的蜡烛都找了出来,一只只都点燃放在长桌上妈妈和医生就呆住了。后来爱迪生叫医生帮他把镜子太过来。由于镜子会反光把整间屋子都照亮了,惊呆了的医生不住的点头。手术十分顺利,爱迪生的妈妈的救了。
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明白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你会不会去思考。就象爱迪生那样为了救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想办法救妈妈。
朋友们,你不妨也看看这篇文章吧!
我喜欢征文10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们家养的一只鹩哥,这只鹩哥全身除了眼睛后面有一片黄之外,都是乌黑发亮的羽毛,一双宝石蓝的眼睛炯炯有神,在我第一次见到,曾说过:“这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鸟了!”
这只鹩哥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一个字:凶,除了我爸之外,它对谁都一样会毫不留情地啄下去。因为,它的喙又长又尖,所以被它啄到,只有一个下场,必伤无疑。
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到该给鹩哥喂食的时间了。我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笼子,将一小嘬鸟食放进盛鸟食的杯子里。正当我准备将手缩回去时,鹩哥突然转身,向我的手啄去。我顿时感到一阵刺疼,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在上述事件中,我被啄了,现在右手背上还有一条1厘米长的伤疤,导致我以后再也不敢靠近这只鹩哥了。
这就是我的鹩哥,一只让我留下惨痛记忆的鹩哥。但它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征文11
聆听陈旧的老歌,回想以往的岁月,低迷、失落、怀恋也沉痛 用文字流泻缠缠绵绵的爱恋,让笔尖勾画凄凄凉凉的悲哀 字里行间溢满心底的无奈和最真的感慨 键盘的敲打出世俗的流离 想着-
天长地久,梦着相携而老,结果也只是南柯一梦
梦回处,眼泪湿枕
以为时间可以洗涤一切,以为麻痹自己就可以绝情一点 可某天看见那熟悉的画面依然触动酸涩
在文字里,我学会了诉说 学会了淡然,却还是学不会绝情吧 轻掂着心扉,问了问自己,我开看了吗 心却颤抖了一下,纠结着无法回答 莫名的失落还是侵袭了我 或许注定此生不快乐 流年不断的变迁,风景在四季里徘徊流转 站在城市的边缘,我兜兜转转,找寻一个唯一终点 听下来突然想起,地球是圆的 无论我怎样兜转,却也总是在这个圆圈里打转 渐渐的我明白了简单的幸福 其实是爱情里的奇迹,是来不及想象的浪漫
不夸张,不轻浮,不让泪流下来 .....
慢慢习惯了用随身携带的笔纸,记下一路上的点点滴滴 睁大眼睛遥望着天空 记忆里美美的蓝色如今只剩下讨厌的灰色
我如一副失了灵魂的躯壳
浑浑噩噩的过着,用浅薄的文字禁锢岁月 让其深深的嵌入了我的每个细胞,每滴血液,紧紧与我相连,不可分割 曾经被一笔一划勾勒的伤痛翅膀,也成就了我桀骜的眸光,不惧风雨,不慌流浪
倾尽思绪所铸就的诗篇,深深浅浅,长长短短,渲染了似水流年.
我喜欢征文12
世界上有很多好书,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最喜欢看的书,当然,我这个“小书迷”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了,《安徒生童话》的作者叫安徒生。《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非常生动、感人,是孩子们的好书,也是值得人们看的书,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道理,让人们学到不少的知识。
高尔基说得很对,“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安徒生童话》里就学到了不少知识,我在里面不仅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而且还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读了“拇指姑娘”,我懂得了善良的人会有好报;读了“玫瑰花精”,我懂得了恶人终有恶报;读了“手捧空花盆的孩子”,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这些故事陪伴着我的成长,让我成长为一个好孩子。
书是我的好伙伴,它们送给了我知识,还让我懂得许多道理,每次我看书时,都是我最富有的时刻,我将永远伴随我最亲密的好伙伴书。
我喜欢征文13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宁静的夜晚中飘落。我喜欢那份玲珑剔透,喜欢它没有喧嚣的洁白。
我喜欢在那春雨中走过细细的古道,小芽像个精神的卫兵,一路殷勤的站立着。我喜欢看那平房的房尖,可爱的小鸟中透着大自然的生机。
我喜欢夏日的夜晚,我喜欢在多风的阳台上看着夜的降临。一切都在夜的陪伴下静了下来,一切是那么静,似熟睡的婴儿般可爱。
我喜欢在秋风里看摇晃的夕阳,一抹殷红色的夕阳照在西山上,夜幕像渔网,从天上慢撒下来。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的那份奇异。我梦见我会飞,能飞过千山万水,我梦见我飞上天空,站在云彩上,看下面的万千世界。我梦见我登上彩虹桥,在彩虹上跳舞。最让我难忘的是那次我梦见我变小,变得只有指甲盖小,在花朵的露水中淋浴,和小鸟一起飞翔,一起玩耍。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但我最喜欢在冬天的雪中傲然挺立的梅花,她含苞待放的花蕾,如果你走过她的身边,一定不由得为它而感叹!
我喜欢的另一种花是绽放在人们脸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别人对你说“早上好” 时,你就会忽然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好。
我喜欢书,不管是哪一类别――我喜欢优美的散文,搞笑的小说,华丽的诗词以及忧郁的元曲。我也喜欢有许多知识的科技书,星球类的、植物类的、动物类的、微生物类的,我认为它门享有同样的内涵。
我喜欢朋友,喜欢模仿别人的声音给他们打电话,尤其喜欢在阴天一起去野餐。当他们连跑带跳地迎接我时,晴天后空气就似乎活跃起来……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身边有这样的喜欢!
我喜欢征文1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一定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龙应台所著“人生三书”之三《目送》。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鲁》后,龙应台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深情之作。
此书分为三大板块,内含七十三篇散文。
一大板块: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二大板块: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三大板块:满山遍野茶树开花
第一部分主要讲述自己对父母的爱恋之情。开场第一大章就爆发出极大的感情交集。运用熟练的语言,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与父母分别时的莫大痛苦,又以一些节日、旅行经历来衬托出这些情感的汇聚。“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第二部分特别着重写景,作者在此章写出了自己的家园之美,又或是一些旅行方面的景物纪录。由这些曾经沧桑的山、河、川,似乎可以侧面体现作者的浮沉身世。四处行走,这些也是作者的心。“路过一场草地上的婚礼。白色的帐篷一簇一簇搭在绿色的草坪上,海风习习,明月当空,凤凰木的细叶在夜空中飘散、像落花微微。几百个宾客坐在月光里,乐队正吹着欢愉的小喇叭。”
第三部分运用回忆,将自己的童年生动形象地映照在了纸上。想到自己童年的喜怒哀乐,无不让作者欣慰起来。现代人们的生活就是用人们以前的所作所为、所看所想做的铺垫,如同作者所写“其实不是鞋,是布。布,剪成脚的形状,一层一层叠起来,一针一针缝进去,缝成一片厚厚的布鞋底。原来或许有什么花色已不可知,你看它只是一片褪色的洗白。”
《目送》一书,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作者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忧伤,美丽。
整本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我最喜欢的书,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我喜欢征文15
当我学完《天火之谜》这篇文章后,我就觉得富兰克林是一个仔细观察,勤于思考,大担实验的人。他面对人们的冷嘲热讽,没有气馁,而是去用实验揭开这个秘密,让人们不再觉得天上地下是两个世界。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兰克林在儿子的帮助下,在一片空地上做“风筝实验”。最终,通过富兰克林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了。他也为此发明了避雷针。
我佩服富兰克林那勇于去探索,善于观察的精神。我曾经也观察过,只不过是观察那些微不足道的小蚂蚁们。
一天暑假,我在一片小树林里散步。突然,我发现有一只小蚂蚁从我鞋子上走着,它像爬山一样。我蹲下来,端详着它。这只小蚂蚁在东张西望,好像在寻路似的。看了一会儿,这只小蚂蚁往后又走了几步,这时我才发现,一片大叶子后面有许多小蚂蚁,一只、二只、三只、四只、五只……可多啦!原来,那只小蚂蚁是探路看看情况的。那只小蚂蚁观察完毕就回来报信了。只见它把它的两根细细的触角和另一只蚂蚁的触角互相抖了抖,好像在说:“前面一切都正常,现在可以搬家了。”于是就一个接一个的通报了信息。一会儿,它们开始放心地搬家了。只见后面的小蚂蚁们个个都背着一块小小的、黄黄的粮食,它们一会儿慢,一会儿快。看来它们都很吃力,因为它们的触角上有汗水,但它们还在对自已说:“加油!加油!”一会儿,蚂蚁们便搬到了一个新洞。这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幸好我带了把伞,我撑起了我的小花伞往家的路上走去。边走边想:看来蚂蚁搬家,天要下雨还真准呢!现在小蚂蚁们一定非常安全和温暖!
观察,观察,再观察。这是巴甫洛夫的一句名言!只有观察才能成功!这就是我喜欢《天火之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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