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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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现在我国教师道德面临极大的困境,教师道德现状也不尽如人意,教师道德平庸和教师道德建设究竟走向何方?对于教师道德的两个层面: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对两者关系的理解和认识,会有助于我们从不同的角度认清现存的教师道德困境,为困境的解除提供借鉴。
一、教师道德
教师道德是教师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教师伦理学主要是一门关于教师道德的学间。教师道德是根据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对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进行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个体道德要求的总和。
教师道德至少包含着两个层面:教师作为人的道德和教师作为教师的道德,也就是教师个体道德(德性)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这两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前者是后者构成的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教师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二、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道德包含两个层面: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那么,教师德性究竟是什么?教师职业道德又是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一)教师德性
“德”同“得”,有获得和把握之意。“性”即本性,指事物的本质,如《中庸》中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到,修道之谓教。”在“性”、“道”、“教”中,“性”处于最高位置。在西方哲学中,德性也备受推崇,柏拉图认为“德性是心灵的秩序”,把德性作为与天赋相应的位置。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一种用来使个性达到善福的性质”。伦理学家麦金太尔则认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实践,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因此德性是一种个人内在的,在外界环境与内心体验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品性。它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个体的人格品质,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和普遍性等特征。
那么,教师德性就可以理解为个体的德性在教师这一特殊职业领域中的具体实现。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既是教师人格特质化的品德,也是教师教育实践性凝聚而成的品质,是一种习惯于欲求正当事物并选择正当行为去获取的个人品质。教师德性是内在的,需要在教师的教育实践中形成。教育实践对教师来说,既是为完成社会赋予的教育责任的付出,同时又是个人各种需要,尤其是精神需要获得满足的生命历程之组成,是获得与满足的统一。
(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是对于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道德要求,实现这些道德要求是从事这一职业的最基本的条件。教师职业道德也就是对整个教师群体,作为一种特定的职业群体所应具有的带有普遍性的要求,属于教师团体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属于一种职业规范,是对教师职业的约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确立成为现代教师专业得以成立的‘个必要条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至少包含三个基本层面:教师道德“标准”、对教师的“要求”、违反教师道德规范的“制裁”,也就是人们对教师提出的道德标准,根据这些道德标准对教师提出相应的道德要求,对违反这些要求又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性措施。
(三)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
1.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道德的两个层面,两者有着先天的联系。前者构成了后者的根基,而后者是前者在教师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尽管在教师职业共同体的意义上说,教师规范具有优先性,但是从教师人格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关系层面来说,教师的人格道德却具有优先性,“先学做人,后学做事”。也就是说,一个人格高尚、德性高尚的教师当然会成为一个惜守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反过来说,一个不能够惜守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至少是一个人格德性有欠缺的教师。
2.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有着根本的区别。首先,教师德性是教师个体自身的道德自觉,是个体道德;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则是普遍性的要求,是教师团体道德。个体道德和团体道德是传统伦理学和现代伦理学关注视域的分野,传统伦理学关注个人道德的完善,更多地思考关于个人的道德规范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体伦理学,它虽然也强调社会性,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他们关注的还是关系中的个体;而现代伦理学则更多地关注社会和组织所应担负的道德责任,更多地将一个团体、一个共同体作为道德考量的对象,探讨一个团体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团体中的人的相互依存性,这与现实社会中要求行业规范和集团规范的趋向相吻合。教师德性作为个人道德是自我追求的结果,是一种私人道德,是间接性道德。而教师职业道德是一种直接的教育性道德,直接涉及学生道德生命的成长,它是所有教师都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
其次,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机制不同。教师德性的约束机制是道德自律,因为,教师的德性在相当意义上可以还原为人的德性,人的德性必定是出于必然的、普遍的、自愿的,即教师自愿选择去做符合德性的事情,才具有德性的品质。而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则来自于外部,不遵守规范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惩罚,不论个体是否愿意,个体都毫无余地地必须服从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再次,教师德性的目标是追求卓越,教师职业道德则追求基本的秩序。个人的德性预示着个人人格的卓越和高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目标则是建立最基本的秩序。
三、教师道德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上和教育界对教师道德问题十分关注。人们普遍认为,我们的人民教师道德出现了问题,人们指责教师的道德水平大不如前,责任感不强,“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对学生缺乏爱心等等。确实,我国的教师道德面临着困境,教师的道德水平受到普遍质疑,教师的道德失范现象时见报端。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些问题归咎于教师个人,或归咎于教师法律法规,而应该合理反思,探寻教师道德失范现象背后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当前,我国教师道德确实面临着极大的困境,这个困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教师道德平庸,二是教师道德失范。这两个间题说到底,就是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问题,用教师德性代替教师职业道德去要求教师群体,会导致教师职业上的焦虑,心理上的道德负担。同样,用教师职业道德代替教师德性来约束教师,则使教师安于履行基本的教师职业道德,而放弃对教师高尚美德的追求,不利于教师德性的提升和完满。
(一)教师道德平庸问题
社会上和教育界人士都在抱怨说,现在的教师不如以前的教师素质高,道德水平有所下降,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为师的样子,古时先贤圣师的高尚品格在他们身上完全丧失。说他们“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进取心,“身在曹营心在汉”—缺乏事业心,疲于教学等等,这其实就是教师道德平庸问题。
进人现代社会,教育成为一项公共事业之后,人们需要对教育这一事业进行制度性的设计,教育由非正式形态进人正式形态,即制度化形态。所谓制度化就是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制度化意味着规范化、有序化,其中的一种表现就是制度体系的完备。教育制度化过程中,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严密的制度规定,对于教师这一重要部分更是不例外。现代社会对所有的教师提出了相应的、普遍一致的要求,并进而确立其基本的惩罚措施,就这样,教师职业道德诞生了。最初,社会试图用原来的个别道德高尚的教师作为标准来要求全体教师,但是,这些高尚的道德很难让所有的教师达到,这样看来大部分教师都是不合格的,这样底线道德就应运而生。
现在我们所说的教师职业道德就是一种教师底线道德,只要不突破这条道德底线,大部分教师的行为就可以说是道德的行为。教师底线道德是相对于传统道德而言的,传统道德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精英道德、圣人道德,这种道德具有很高的标准。作为底线道德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大部分从事教育职业的人都能达到的一种群体道德规范,这些规范失去了古代先贤圣师给教师道德留下的光环,教师在这些道德规范面前成了不折不扣的执行者。教师不再追求个体道德的提升和人格的完满。这样就出现了社会上普遍的对教师的成见,就像人们所看到的一样,教师这一职业仅仅是一份工作而已,是谋生的手段,社会对教师职业丧失了神秘感,从事教职的教师也不再有幸福感和实现感。这种生存状态导致教师“八小时”心态、“完成任务”的心态、“只要不出事就好”心态,这些心态就像底线道德一样,是消极的、颓废的,长此下去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不仅危及教育,危及教师的道德,而且会危及整个社会的道德。
这样,教师底线道德就成了约束教师行为的惟一因素,现代社会为了维持预定的秩序,达到预想的和谐,将教师个体的道德放逐到私人领域,即不论你个人德性是怎样的,只要你能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就是一个合格的教师。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教师道德平庸就是对教师作为人的个体道德的忽略导致的后果。
(二)教师道德失范
除了教师道德平庸之外,教师道德失范现象也是现在教师道德问题之一,而且社会上大量存在。市场利益的经济驱动特点诱发了一些教师的“重利轻义”“见利忘义”。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朝着利益关系趋势发展,教师特别关心会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学生,如学习成绩好的,遵守纪律的学生,而对于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影响教师前途的学生,则受到教师的蔑视和贬低,甚至暴力相加。还有教师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形也屡见不鲜,他们利用学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做出各种对学生不公平的待遇,利用家长的“一切为了孩子”的心理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我们上面讨论了教师从事教育事业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违反职业道德要受到制度和法律的相应制裁。但是,面对制度和法律的严厉惩罚,为什么教师道德失范事件还频繁发生呢?笔者认为,教师道德失范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包括教师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教育制度问题,还有社会风气问题等等。但是,应该说,教师道德失范与教师德性的缺失有着紧密的联系。教师群体公共生活中道德底线的悟守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仰赖于属于私人领域的教师的个人德性,而教师德性问题又因为是属于私人领域,而被认为纯粹是教师个人的事情,很少被人们关注,长期受到忽略,这是教师道德失范现象时常发生,道德底线失守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上面对教师道德问题的探讨和原因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教师个体道德,即教师德性问题十分重要,教师职业道德是约束教师行为的外在因素,而教师德性却是保障教师道德的内部因素。虽然教育研究者都能意识到教师道德的这两个层面,但在实际的研究论述中,往往因追求教师道德的特殊性的习惯思维而淡化对教师个体道德的关注,这恰恰是舍本逐末。另外,一谈到教师道德问题,人们往往关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完善方面,对教师德性的关注不够,现代社会用规则伦理取代美德伦理就是对道德和人的忽略和误解。因此,在师德建设中应该提高对教师德性关注程度,充分调动教师建设自我道德,提升个人德性品位的积极性。教师德性建设和教师德性的提升对我国教育事业意义重大。
四、教师德性建设的价值
师德建设既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同时也包括教师个体的德性完善,教师个体道德的建构和完善具有利己利他的双重价值。
首先,教师德性的完满可以使教师获得自我实现的价值。德性伦理学家麦金太尔指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缺乏这种德性,就无从获得这些利益”。德性的获得“将不仅维持实践,使我们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而且也将使我们能够克服我们所遭遇的伤害、危险、诱惑和涣散,从而在对相关类型的善的追求中支撑我们,并且还能将把不断增长的自我认识和对善的认识充实我们”。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都有自我实现的需要,拥有教师德性的教师可以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获得教育的内在利益—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这一内在利益是任何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所不具有的,获得这种内在利益是教师独特的精神享受,教师从中还可以获得职业的幸福感,这种从学生那里传达出来的幸福感是“幸福+幸福”,是双倍的幸福。困拥有教师德性就必然可使教师获得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利益—一种完完全全精神的东西。拥有教师德性就会产生一种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内省意识和责任感。也可以获得对教师本身而言的一种高尚感。比如,学生学习的进步、教育实验的成功、新的教学方法的发现和运用,这些都能给教师带来无比的快乐和满足,这就是教师的自我实现。
可见,教师德性的发展是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充实自己,发现生活意义,获得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教师德性的获得和提升是教师生命的表达和潜能的释放,它有助于教师明晰教育工作的意义。
其次,教师德性的获得能给学生带来巨大的利他价值。教师对学生的最大的影响不在于教师教了什么,而是教师做了什么。教师的身体力行对学生的影响意义深远。有德性的教师潜意识里会有一种善心、爱心和责任心,把学生教好是教师发自内部德性的迫切需求,而不是来自外部的社会和家长的压力,而这种内在的巨大需要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他们在教育中表现出的伟大师德和师魂,会对学生的人格成长带来莫大的鼓舞和感化,而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专门的课堂教学所没有的。这会让学生在教师德性的熏陶下获得巨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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