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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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2-11-03 20:52:05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合集15篇)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读书心得(合集15篇)

《家》读书心得1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可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异常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可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终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终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可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往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明白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可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可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家》读书心得2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家》读书心得3

  这本书是毕淑敏写的,书中记录的都是孩子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所思所想,以及遇到的一些大人们觉得正常但是并不符合他们心理认知的一些事,从而或多或少的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记得有个故事是这样的,以为虚荣心很高的母亲,在怀孕初,对孩子满怀希望,希望她的孩子能全部遗传她和老公的优点,长得比一般人都好看。可结果呢?生下来之后,孩子是天生的兔唇,这位母亲表现的很冷漠,奶也不喂孩子。仿佛这个孩子的到来与她没有关系,甚至说是她的难堪。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去咨询医院能不能做手术,为了防止别人嘲笑她。总于,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孩子必须得见人了。她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求医生给孩子做手术。在手术的过程当中,她也曾想过要不手术不做了吧。但是她的虚荣心使得她坚持了下去。手术结束了,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做得很成功,但是孩子不行了……这时候她懊悔不已。

  联想到我们生活,孩子不是我们的附庸品,我们就要必须要求孩子怎么怎么做,其实孩子他有自己的思想,我们成年人要给孩子发表自己想法的机会,要给他们做自己的机会。孩子的外表的美与丑,并不能代表孩子的内心,我们要积极的引导孩子追求内心美。

《家》读书心得4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家》读书心得5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就应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家》读书心得6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读书心得7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8

  中国古代的启蒙教材,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百家姓》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

  中国人有着非常浓厚的宗教观念,非常看重自己的姓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一个家族的荣耀。早在汉代就有人看史编撰启蒙的姓氏读物,而宋代的《百家姓》则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我们启蒙的必读之书。阅读《百家姓》后,让知道了中国的每一个姓的来源,例如王姓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相传周灵王姬泄心,太子晋曾对其直谏,触怒龙颜而被废为庶民,主要居住在太原(今属山西)、琅邪(今属山东胶南县一带)等地,因晋及其后裔祖宗为周天子,因此人们便称其为“王家”,以后便以王为姓氏了。又比如唐姓,相传帝尧是黄帝轩辕氏的玄孙,姓伊祁,名放郧,尧是他的谥号。他最初被封于陶,后来迁于唐,所以被称为陶唐氏。成为天子后,开始以"唐"为国号,所以又称唐尧。尧做了100年天子后禅位给舜,尧死后,舜封他的儿子丹朱为唐(今河北省唐县)侯。到周武王时,唐侯作乱被成王所灭,唐国之地就被改封给成王之弟唐叔虞,原来帝尧的后裔则被迁往杜国,称唐杜氏。唐杜氏的后裔有以国为氏的,称唐氏。

  阅读《百家姓》,让我知道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还了解了祖先们几千年的历史。

《家》读书心得9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读书心得10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书心得11

  我读了汤素兰阿姨写的《笨狼一家人》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笨狼天真可爱,笨狼爸爸幽默风趣,笨狼妈妈温柔可亲,它们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一样,过得很幸福。

  我最爱小笨狼了。虽然它表面上看上去很笨,读不懂山羊先生的意思,想诚心帮助山羊先生却把山羊先生气昏;到手的梦想号吉普车又由于说了真话而丢失了;连最容易的智力题都答不出来,弄得笑话百出;想帮助笨狼爸爸实现梦想,却弄砸了演出……但它诚实、勇敢、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它奇妙的`想象力,捉摸不透的行动,天真可爱的心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笨狼,你真是太可爱了,我非常喜欢你,你带给了我欢笑,带给了我快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朋友们,赶快来读《笨狼一家人》这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小笨狼的可爱和带给我们的快了吧!

  今天我读了《笨狼一家人》的故事,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素汤兰写的,我非常喜欢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笨狼。

  小笨狼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的妈妈温柔可亲,他的爸爸幽默风趣,他的家庭充满了欢喜和温馨。笨狼有一群关心他的小伙伴。例如:伶牙俐齿的小白兔,漂亮娇气的小猫,善良胆小的小浣熊。笨狼和朋友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开心。

  读完《笨狼一家人》后,我想自己和笨狼相比真是相差很远,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爱发小脾气,不能和小伙伴友好相处,我有时候很自私,所以总是抱怨别人,而自己不开心,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笨狼学习对待朋友要宽容、友善、遇到事情要多动脑筋、做事要有信心,对人要诚实善良,让我们周围多一些阳光多一些微笑,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美好。

《家》读书心得12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是小时候妈妈一句一句念给我听的。那时,我认为《家》只不过是在写高公馆那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听的,只是它热闹的气氛罢了。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无意间又翻出这本《家》,粗粗的又读了一遍,读出了一些人物的特点,不由得想起了作者。《家》虽然是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有将近十年创作积累,依然不失华丽的文学色彩。

  当我再一次读起《家》,不仅读出了更深一层的人物性格,而且感受到了封建道德的黑暗与无情。

  这本书最主要的人物是高老太爷,他是封建道德的化身,也是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的君主。觉慧是在家中反抗封建力量的代表,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但却被高老太爷囚禁,但是他敢于反抗,在经受了一次次挫折与失败之后,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取得了反抗封建制度的胜利。最终,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觉慧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家》读书心得13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

  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书心得14

  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感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好比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滋味。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或许不是很贴切的比方,却如实地反应了我真切的内心感受。

  很多人都认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朋友,创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如今我能感受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生命中不曾有过鸣凤,不曾有过在恋爱中寻求庇护的杂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相似的性格特征,但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此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他却拗不过礼数的束缚、家族的摆布以及自身的懦弱。就连人类最伟大、最神圣的“爱情”也只能够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制度。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为此他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理想;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更在悲愤中消磨了一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反省,但不久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抗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原本能大有作为的青年就这样惨死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

  作者朴实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层次的思考。这一切悲惨的结局究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灿烂的华夏文明难道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难道还是国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根本无法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发。

  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希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许,我就应该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淡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体验守候那份异彩迸发前的点点滴滴,用心感悟每一刻的感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相信你一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活中的巴老一样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相信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家》读书心得15

  这一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艰苦暗淡的乡村生活,包含着苔丝的梦想和期待。十六岁的苔丝,在家庭虚幻的期望中,攀上了高贵的家庭。她跳跃身变成了一个贵妇,之后跌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的深渊。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淳朴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来到高贵的德伯家当女佣,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从而受到邻居们的嘲笑和指责,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

  苔丝遇到富有的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告诉克莱尔,没想到换来克莱尔的无情离去。

  苔丝遭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痛苦,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宽恕和任何消息。

  迫于生活的压力,绝望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的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

  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所有外国小说中,《德伯家的苔丝》也许是最有诗意、最吸引人的一部。

  作者对19世纪英格兰西南部乡村自然风光的优美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特别是当他采用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

  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

  在我看来,悲剧的原因肯定是亚历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

  亚历克只是赤裸裸地剥去了苔丝的贞操,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曲;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

  如果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戴上那层虚假的道德面纱,就不会有这种悲惨的发展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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