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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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时间:2021-08-13 12:00:37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做好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下面请看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金秋助学活动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1】

  开发区部、各镇、街道办事处总工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工会:

  为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家庭因子女上大学造成的实际困难,更好地打造“金秋助学”工会帮扶工作品牌,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胶州市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子女(提供民政部门证明)、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困难家庭子女,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本、专科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被工会“金秋助学”帮助过且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突出的在校大学生。资助对象要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和胶州市贫困人群综合救助管理系统。对于已经受到教育部门、慈善总会等其他社会机构救助的学生,不重复救助。

  二、资助标准

  1、符合胶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本、专科录取的,本科资助5000元,专科3000元,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突出的在校困难职工子女,给予跟踪助学帮扶金1500元。

  2、开发区、各镇、街道总工会,市直工会和企业工会自行资助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条件、标准。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级工会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做好与教育、民政、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作好衔接,实现分工协作,避免重复救助。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2.完善助学帮扶机制,因困施策,精准助学。一是进一步疏通助学渠道,建立健全受助高校学生跟踪帮扶制度,对被工会“金秋助学”帮助过,且学习成绩优秀、品德突出的在校大学生,实施跟踪助学帮扶,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跟踪帮扶,组织动员创业带头人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助岗助学活动,尽可能地提供培训、实习、就业的.机会,鼓励和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三是实施人文关怀,利用市总工会实施的“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普惠项目,对有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工会“金秋助学”的实效性。

  3.对符合市总工会资助条件的市直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职工本人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出具失业证或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收入证明)、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需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子女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家庭》证明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地址、人口、身份证号码)及职工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工会。基层工会要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查核实并填写《胶州市总工会2017年资助大学生登记表》,《困难职工档案》,同证明材料一起于7月31日前以镇(街道)、系统工会为单位,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备案、审核,不进行预先备案的不予资助。

  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审核后带回)及复印件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市总工会受理时间截至到2017年8月20日。

  4.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依档施助”和“实名制”的原则,及时将金秋助学帮扶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和胶州市大救助平台。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宣传困难职工子女勤奋好学、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进取精神,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6.对各单位上报情况,市总工会将组织人员专门进行统计调查,经研究、公示后给予资助。

  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2】

  各乡镇(街道)工会,区直各系统工会:

  为了减轻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深入实施工会“送温暖工程”,更好地打造工会“金秋助学”帮扶工作品牌,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确保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2017年,西峰区总工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下岗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2017年,西峰区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20名(见附表一)。

  四、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职工子女向父母原所属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乡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审查加注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工会,由乡镇、街道工会审查收集好相关资料及证明后如期上报西峰区总工会复审。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A4纸书写申请1份;

  2、填写救助申请表;

  3、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4、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5、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原件),农民工需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6、家庭困难证明(低保证、农民工(工会会员)所属村部证明)。

  注:3、4、5、6项需提交复印件各1份。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街道工会,教体局工会要高度重视,在高考录取之前对救助政策、程序、申报条件等全面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及家长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

  2、在申报过程中,请各乡镇、街道工会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精准扶贫及“双联”户子女优先考虑。

  3、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二本录取结束之日,过期不再受理;已取得教育、民政等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要按申报程序,先填报《西峰区困难农民工登记表》,再填写《西峰区特困职工子女助学申请表》。

  5、凡申请救助的特困下岗职工子女及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经上报市总工会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救助。

  6、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申报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7、各乡镇、街道工会于8月10日前将“金秋助学”申报材料、汇总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13790

  西峰区总工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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