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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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2-09-11 00:05:22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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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又到了备战期中考试的时候了,以下是由语文迷整理的关于期中考试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1】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初二年级期中考试安排在4月17日、4月18日进行,其他年级期中考试在4月19至21日进行!

  初二年级期中考试涉及到的考试科目和时长如下:

  语文 120分钟 数学 100分钟 英语 100分钟

  物理 100分钟 政治/历史 120分钟(各60分钟)

  具体考试安排表教务处通知!

  1、考试范围:

  各学科自本学期开学初到期中所学知识。

  2、试卷统一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十中学初二年级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X X(学科)试卷

  乌鲁木齐市第十中学初二年级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X X(学科)答卷

  3、出试卷采用交叉出题方式,初一、初二交叉出试卷,请各年级各学科备课组务必协商好,问清楚上课进度,出好试卷,本次期中考试初二年级的试卷由初一年级各学科备课组出。

  4、各科考试难易适度,要让大部分学生通过期中考试,对所学知识点有更清晰、明了的认识,会做题,不能出现题目过难,大面积学生无事可做,出题时,可以适当扩大题量,知识点、题型全而精。各科考试难度在60%以上。

  5、本次考试,采用网上阅卷,建议用智学网出卷,如自己出卷务必在智学网上制作答题卡。

  6、请出题人员,务必将试卷(问卷)、答卷(答题卡)、答案的'电子版在4月12日前发邮箱中。

  7、出题人员遵守保密协议,考试结束前,不将试卷、答卷、答案泄露,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2】

  各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本学期各类课程仍进行期中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在第7、8教学周。

  二、 考试课程

  1、教务处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有:微积分(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含工科)、高等数学(下)、高等数学Ⅱ(下)、宏观经济学(专业基础课)、财务管理(专业基础课)。

  2、其它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自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法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新闻学院学生的期中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三、 命题

  1、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请学院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期中考试命题由学院和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做统一要求。

  四、 工作分工

  期中考试的组织实施仍实行考试二级化管理。

  1、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责任学院的安排以及监考任务的'调剂,负责将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反馈给学生,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课程归属学院须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管理(4月7日印刷厂到学院收试卷)和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安排。

  3、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具体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如发放试卷、收回试卷等。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成绩比例问题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

  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占比60-70%。

  3、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通知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期中考试。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时间为4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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