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于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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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

时间:2021-04-02 10:19:08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关于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

  更好地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人们深入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加深对中国传统节日的了解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关于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关于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

  【2017关于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1】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和纪念公安英烈,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区局决定组织开展清明节扫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08:00

  二、活动地点

  綦江区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1.直属各单位民警代表;

  2.文龙所、古南所、通惠所民警代表。

  四、活动议程

  (一)为公安英烈邹年伟烈士扫墓、敬献花圈、默哀;

  (二)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三)重温入警誓词;

  (四)向烈士纪念碑敬献小白花;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活动民警一律着春秋常服、戴帽,于4月1日07:40在区局大院集合,统一前往活动地点,活动过程中注意警容风纪,自觉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各单位于3月31日17:00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送区

  【2017关于清明节开展扫墓活动的方案2】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慎终追远的日子。为了祭奠革命烈士,缅怀先烈丰功伟绩,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彭阳,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任山河烈士陵园

  二、参加人员

  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白阳镇、古城镇干部职工;县城各中小学及古城中学、古城镇小学部分师生和附近村组群众代表。(参加活动人数见附表)

  三、主持人

  政府副县长 张小霞

  四、活动议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献花篮5个。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武装部(奏《军乐献花曲》)。

  第三项:向烈士行三鞠躬礼。

  第四项:共产党员代表发言。

  第五项: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第六项: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第七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少波致辞。

  第八项: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及干部群众参加纪念馆开馆仪式、四大机关领导为纪念馆揭牌、参观展厅。

  五、会场设置

  1. 在烈士陵园两侧悬挂两个条幅:

  左:继承先烈遗志 弘扬革命精神

  右:坚持脱贫统领 加快小康进程

  2. 本着节约从简原则,适当摆放花木盆景。

  六、责任分工

  清明祭扫活动主办单位:县委、政府;承办单位:民政局。

  1. 县委办协调参加祭扫活动县级领导,审定领导致辞。

  2. 政府办负责起草活动主持词;安排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统一乘车,祭扫当天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活动结束后统一送回;负责通知各部门、有关乡镇参加清明祭扫活动人员。

  3. 组织部负责落实党员代表发言。

  4. 宣传部起草领导致辞,联系县电视台、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5. 县民政局负责祭扫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负责活动议程各环节的组织衔接工作,组织安排活动现场人员站位,负责领导参观展厅活动事宜;并负责采购花篮5个,盆景木质花20盆,制作横幅两条、准备党旗一面,租用大巴车2辆(40座以上),并负责卫生清洁等。

  6. 县文广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并于9:30前调试完毕。

  7. 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学校参加祭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活动学生在学校统一乘车于10:00前到达烈士陵园。

  8. 县公安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交通疏导,指挥县城到达烈士陵园交通、现场车辆停位,并协调组织武警战士16名,9:00准时到达烈士陵园。

  9. 财政局安排清明祭扫活动经费。

  10. 团县委负责落实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11. 供电局负责清明祭扫活动的电力保障。

  七、相关要求

  1. 相关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着正装、素装准时参加,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需系红领巾),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

  2.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人数于上午9:30前在行政中心广场前统一乘车前往任山河烈士陵园,发改、教体、农林、水务、交通等30人以上部门(单位)自行备车统一前往烈士陵园,其它单位视情况自备车辆前往。全体祭奠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 各部门(单位)、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扫墓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全民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效。

  4.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本着自愿原则开展捐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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