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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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22 09:19:22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1

  为深入扎实开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石角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水平和整体形象全面提升,根据《重庆市綦江区2017年城市管理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山水田园城市的长远目标,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宜居和谐、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深入扎实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全社会参与、分阶段推进,全面整治人居环境,切实改变“脏、乱、差、堵”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镇人居管理水平和环境形象明显提升。重点对石角社区、新民村杨家坝聚居点进行试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其他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领导小组

  成立石角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镇纪检监察室、建环办、综治办、安监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卫计办、食药监办、财政所、农服中心、水保站、综合文化站、复垦办、石角派出所、石角国土所、石角村建所、三江工商所、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建环办,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邱国其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各班子成员担任,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三、整治内容

  (一)石角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由邱国其常务副镇长牵头负责,涉及相关办(站、所、中心)、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密切配合。

  1.街面、道路秩序

  ①交通拥堵整治。合理规划场镇、江北新城车行道路和客运车辆临时停靠点、社会停车场,加强对各类违章行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善目前场镇交通拥堵的现状。

  ②乱停乱放整治。加强对场镇内各种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重点治理303省道公路沿线、新街、王爷庙、政府大院及周边),严控占道停车,保证市民出行方便和安全。

  ③场镇秩序整治。加大场镇秩序维护与管理力度,加强场镇“牛皮癣”整治,遏制乱搭建、乱摆摊、乱堆放、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

  2.环境卫生

  ①加强对鸿恩寺环卫公司清扫保洁的考核力度,确保场镇干净亮丽,加大社区对背街小巷、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和其他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区域内公路、铁路、人行道、聚居点、山坪塘、水库、街面、河道等地段及办公、生产周边卫生整治,实现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全覆盖。

  ②环卫设施整治。加强对重庆鸿恩寺环卫公司环卫设施管理,加大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及垃圾运输车辆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有效杜绝二次污染,保持环卫设施整洁常态化、服务规范化。

  ③规范场镇家禽、畜饲养管理,取消场镇区域内家禽、畜饲养和乱挖乱种植现象。

  3.市政、园林设施

  ①道路交通设施整治。清理规范辖区交通标识标牌设置,完善优化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完善设置道路指示牌,清理维护破损、脏污的道路指示牌。

  ②场镇照明设施整治。完成路灯改建改造,消除城镇照明盲区。开展老旧照明设施整治,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

  ③加大场镇及周边铁路、公路、人行道排水沟设施畅通维修整治,力争完成二、三级污水管网改造,确保排水通畅。

  ④综合整治石角下场特色商业老街,提升人居环境。

  ⑤维修整治陈旧老化公厕及居民化粪池。

  ⑥加大河堤约2000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居民休闲娱乐场所。

  (二)新民杨家坝人居环境整治。由赵永生副镇长牵头负责,涉及办(站、所、中心)、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密切配合。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聚居点医务室建设;进行聚居点路灯建设;房屋立面改造;公路及人行便道改造。

  2.环境卫生。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聚居点园林绿化等建设,配置环卫垃圾设施设备。

  3.文化建设。聚居点农家书屋、小广场、健身器材等建设。

  (三)其他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人居环境整治。

  由各联系村(社区)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按照《石角镇2017年-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职责一览表》要求,认真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需自行做好本单位辖区及重点路段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整治步骤

  石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采取重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当地群众广泛参与,实现场镇形象和宜居宜业宜游水平大提升。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30日前)

  石角镇政府于2017年3月25日前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各相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于3月30日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并成立城乡环境整治队伍。各村(社区)制作规范固定的环境整治标语5幅以上,各企(事)业单位制作规范固定的环境整治标语1-2幅,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场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力更生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4日至2017年9月30日)

  1.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重点抓好石角瓦窖坝桥头至蒲河后山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石角镇加油站至石角镇铺子村新民场;石角场镇新街口至王爷庙沿线及场镇河道(含初一中)“脏、乱、差、堵”的整治,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5月1日至6月30日抓好其他村(社区)区域内“脏、乱、差、堵”的整治,4月至11月对市政、园林设施进行逐步整治改造。

  2. 2017年4月30日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民村杨家坝聚居点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设计;2017年9月30 日前完成新民村杨家坝聚居示范点的总体目标 “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具体目标为:“五改、六有、三个好”。“五改”,即:改危房、改饮水、改厨房、改厕所、改圈舍。“六有”,即:有庭院、有联户路、有垃圾收集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互联网宽带、有闭路电视。“三个好”,即:风貌好、环境好、生活好。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整治经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容村容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做到前进一步,巩固一步,反复抓、抓反复,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群众居住环境全面提升。

  五、督查小组

  成立石角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刘德松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代劲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罗义武、钟成树、敖玉芳及邀请部分区、镇人大代表、村居民代表。

  负责督查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每月打表推进,每周对整治工作任务及“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把“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和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社区)、办(站、所、中心)年终目标考核。对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相关村(社区)、办(站、所、中心)、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强化措施;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机关干部要积极带头参加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用整治工作成效检验干部作风,确保整治工作立说立行、整治到位、长期保持。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把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作为行动的重点和突破口,下决心解决和整治热难点问题。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辖区内各项整治工作;各办(站、所、中心)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整改、监管、指导力度。围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和措施,密切协调、通力合作,强力整治、狠抓落实,尽快完成重点项目任务,加紧落实管理长效机制,在常态化长效管理上下真功夫、深功夫,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请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石角镇2017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人员安排》、《石角镇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石角镇2017年-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职责一览表》、《石角镇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分解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和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

  根据《中共广元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的通知》(广直委发〔2017〕27号)精神,继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广元市水务局开展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要紧紧围绕美化办公环境、强化人文环境、净化职业环境、绿化人居环境“四个环境建设”,更新思想观念,注重局部治理向整体推进深化,进一步拓展延伸治理工作范围,重点围绕推进问题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对机关公共区域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治理和提档升级,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常态管理,积极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向广度、深度拓展,大力提升我局机关良好形象,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和实现水务跨越发展奠定优美和谐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围绕“四个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质量,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机关形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美化办公环境

  1.加大对办公室、过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洁力度,做到门窗、桌椅、沙发、文柜等设施设备干净,资料、物品摆放规范,墙面整洁,地面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无污水、无灰尘,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到垃圾分类处理。(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2.在机关办公区域分阶段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有关内容。(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强化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加大薄弱环节问题整治力度,使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二)强化人文环境

  4.开展“厚德崇法、积学广才”机关党员干部读书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讲修养、讲道德、讲法治,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文化修养和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单位:机关各党支部)

  5.增强人文底蕴,培育提炼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和独具特质的机关精神,弘扬机关的文化品格与精神品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文化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要顺应新形势,进一步丰富局机关“廊道文化”内容;结合行业特点,提炼我局机关精神表述语并加强宣传。我局机关精神表述语务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宣教科。(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6.加强行为养成,树立文明形象。把加强人文环境建设和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培训,规范文明行为,着力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规范。(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三)净化职业环境

  7.坚持在保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品格中强化职业信念。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服从组织、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真正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8.坚持在保持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公仆本色中树立职业形象。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关、政绩观、利益观,树立乐于吃苦、乐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努力以远大的追求、崇高的精神在珍惜岗位、干好本职、奉献事业中树立职业形象。(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9.开展“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大讨论,按照《广元市水务局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解决好新常态下思想、工作、行为、能力不适应等问题,进一步净化职业环境,优化政治生态。(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党支部)

  (四)绿化人居环境

  10.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机关。积极开展环境文化、综合治理、健康安全等宣传活动,全面整治办公区域、机关小区“脏、乱、差”现象,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在清洁家庭、植树种花、低碳节能等方面的自觉性。(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突出文化主调,促进修身养性。着力打造机关小区人文景观,改善机关办公区文体设施,让干部职工能在休闲中感受文化、消除疲劳。(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12.崇尚文明新风,转变生活方式。以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为导向,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家庭和文明市民,切实做好机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办,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责任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做到领导、措施、责任、投入“四到位”。各牵头、责任科室要紧紧围绕“四个环境建设”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做好“进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以干部职工学习会、党支部党员学习会、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干部职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认识,努力营造“进机关”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人人参与。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在机关形成人人重执行、事事抓落实的工作氛围。调动干部职工支持环境建设、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机关环境治理,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机关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