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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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9:01:02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中华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今年的清明节是怎么放假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欢迎阅读。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一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壮族三月三”、 “清明节”放假调休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6天。4月5日(星期三)上班上课, 4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4月3日(周一)的课。

  二、放假调休要求

  1. 请各部门单位按需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2.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于3月28日17: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通过OA系统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保卫处(飞天楼117室)。

  3. 请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4. 放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8号)精神,现就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至4号放假,共三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三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及学院校历安排,现将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三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为法定节日,4月3日(星期一)原计划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六)上课,4月1日(星期六)全院照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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