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镇党委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
(三)咨询查询制度。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016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芗政办〔2016〕9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运行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严格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
二、主要任务
落细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上级制定的行政审批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市政府关于减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抓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12328”和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三)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该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推进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坚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推进,综合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解读涉及交通行政工作政策及改革措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回应社会关切。
(五)提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公开依申请信息,满足人们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六)提高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政务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推行实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
(七)提高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培训教育和工作指导,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科学筹划,措施具体,责任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涉及的业务内容,分门别类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办理,督促业务股室按规定期限办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网站、固定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实绩,力求实效。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力戒浮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的制度和制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真正提升机关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