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汇报材料

2016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24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3.劳务输出,转移剩余劳力。通过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使部分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外出打工或创业,不愿外出的则可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增加贫困家庭收入,解决2.6万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一是针对农村“8090后”有一定文化素质又有进城意愿的,定期举办劳务就业培训,转移就业0.9万人;二是针对一些长期在外打工,但有一定劳动技能且愿意回乡创业的,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带动就业0.8万人;三是兼顾强化特殊岗位职业培训,针对工业园区用工需求,举办起重机动车辆驾驶、电焊、焊工、刺绣、保洁、保安等培训班,带动就业0.9万人。

  4.政府供养,保障基本生活。主要对象为特殊贫困户(含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等)。一是加大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条件。加强敬老院硬件建设,扩建增容,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各乡镇社会发展规划,与五保对象日益增加集中供养的需求相适应;整合各类民生政策,抓好五保户、低保户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好村级集中供养点。二是加强供养经费的动态化管理,确保五保对象生活稳定。为确保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生活稳定,应建立与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五保经费保障体系,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经费每年进行调整,保障其生活水平稳定在农村一般生活水平。三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支持残疾人员参与就业。鼓励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安排残疾人员就业,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障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正常生活。

  (二)存在问题

  1.对象识别还不够精确。尽管从6月底开始,该区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扶贫对象识别办法,以及“一申请二评议三公示四审核”的识别程序,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先后开展了贫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培训、登记造册、初步录入等环节工作,但从确定的扶贫对象来看,还存在对象识别不够精确的问题。一是按照整户识别贫困人口原则,很难把握家庭整体贫困情况,因而出现扶贫对象不精准的情况。二是对农户收入很难准确统计,存在农户隐瞒部分收入的情况,特别是家庭成员分散就业,很难掌握家庭成员各自收入的变化情况,导致少数已脱贫的农户也纳入了扶贫对象。

  2.扶贫成效还不够稳定。一是自身脱贫,致富造血能力较差,会出现一些“扶不起”现象。特别是留守在农村那部分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生产能力偏弱的“三偏”贫困人口,思想保守甚至愚昧,“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二是遭受自然灾害或各类事故、重大疾病等返贫情况,致使扶贫变成反复扶贫。三是收入来源渠道不稳定。贫困人口普遍无一技术之长,发展产业没有技术支撑,很多投入打了水漂。相当一部分人是靠打临工、卖苦力谋生,收入很不稳定,随时都可能返贫。

  3.移民搬迁后续发展存在隐患。实施搬迁扶贫进城的这部分农民,原先大多生活在偏远山区,无论是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还是生产方式,进城后都很不适应,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磨合。虽然住得更舒服了,但原先生产方式无用武之地,“洗脚上岸”后不知所措,无固定收入来源。特别是贫困户本来就没有积蓄,有的为购房又新欠了一屁股债,不仅没脱贫还加剧了债务负担。加上城里生活成本增加,导致日常生活水平下降,不仅生活保障压力加大了,在新的环境下与左邻右舍也会时常出现冲突,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如果社会管理和帮扶政策跟不上,不仅这部分人的生计难以为继,将会引发新的贫困,甚至会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4.动态管理还有待加强。还约有3万户10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工作复杂难度也大。一是被调查的贫困人数多,加上脱贫户担心再得不到扶持而隐瞒真实收入,导致调查数据不真实准确;二是工作量大。各乡村人手不足,也缺乏工作经费,不可能像建档立卡时一样每年都集中大批的专人开展调查摸底公示上报。因此,要确保扶贫对象的精准,必须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走样。

  5.扶贫资金缺口较大。2016年,各级政府安排全区的扶贫资金达3320万元,但对于该区的扶贫工作任务来说相距甚远。尽管区财政每年投入的资金都有所增加,但从扶贫资金的人均占有量角度来看,扶贫资金依然不足,缺口较大。按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10万计算,农村贫困人口平均占有扶贫资金是332元,与人均扶贫资金占有量的最低标准相差较远。资金短缺仍然是贫困地区的“瓶颈”因素,且短期内难有大的转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在总结经验、巩固扶贫成果的基础上,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产业扶贫,夯实农民脱贫致富基础。进一步创新生产扶持方式,用好产业扶贫资金,通过引导帮扶,以发展种植、养殖业为主,帮助农户就地脱贫致富。一是通过加大产业开发扶贫资金投入,推进贫困村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等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撑。二是围绕脐橙甜柚、生猪和蔬菜、花生、油茶、优质稻等“两主四特”产业发展,引导贫困农户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等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格局。三是加大扶贫资金对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入社率达到5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户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户脱贫。

  (二)抓后续扶持,巩固搬迁扶贫成果。一是抓好进城民工就业。通过各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区,吸纳部分有条件的贫困人口就业,确保有稳定收入来源。二是抓好公租房建设。在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公租房,为贫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洗脚上岸”进城就业的贫困家庭“居者有其屋”。三是抓好进城进镇示范点建设。2016年,加快建设3个区级进城进镇进园示范点,争取蓉江桥口示范点安置800户3000人,唐江九驳桥示范点安置100户400人,家具产业园区级示范点安置600户2400人。四是抓好搬迁后续扶持与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加强部门协作,为进城农民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公益岗位,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加强对移民小区设区管理,为进城农民提供生活帮助、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加快融入和适应城镇生活,让他们在脱贫的基础上能住得安心、生活愉快。

  (三)抓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就业渠道。要把提高贫困劳动力技术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转“授其鱼”为“授其渔”,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既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也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实地培训;二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需要什么就培训,培训内容要多元化;三是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市、区周边地区对产业工人的技术需求,组织订单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四是创新培训形式,既要由企业组织培训,也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培训,也可以由农民自己选择培训机构学习,只要取得培训合格证书都可予以经费补贴。

  (四)抓典型示范,深化整村推进工程。在继续巩固村、村整村推进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再选择一个贫困村作为示范点,以优化村庄功能规划、环境卫生整治、土坯房改造、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为主要内容,整合资源,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在帮助当地农民提高收入、稳定脱贫的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精、气、神,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树立典范。

  四、几点建议

  (一)坚持因户施策,不断增强扶贫措施的针对性。扶贫工作是否能出成效,关键在于是否能做到扶“真”贫、扶“准”贫、“对症下药”。要在摸清底数、确保贫困对象真实精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即“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根据不同贫困类型,针对其不同贫困成因,因户施策、“量身定做”,制定针对性强、组合式的帮扶措施,通过扶贫搬迁、发展产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方式,助其脱贫;将“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贫困对象识别情况单列出来,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兜底保障。

  (二)整合各个资源,不断增强扶贫工作合力。要努力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凝聚多方力量,整合各类资金,实现多元扶贫、共同扶贫。一是要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要结合帮扶实际,做到定目标、定对象、定责任、定措施、定政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帮扶单位要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落实。二是要切实抓好专项扶贫。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雨露计划、以工代赈等重点工程,确保专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采取有效措施,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四是要充分用好对口支援平台。要用足用好省委、省政府“四个一”组合式扶贫工作政策及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帮扶政策,发挥对口支援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节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三)坚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扶贫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在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既要对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要进行财政补贴,确保资金来源。也要加大对贫困村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发展产业和改善基础设施。更要突出精准扶贫,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户一对一地进行帮扶。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部门资源,特别是要充分整合涉农部门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支持扶贫对象移民搬迁、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财政、民政、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电力等职能部门要研究专门制定并落实扶贫特惠政策。三是建立金融扶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和水库移民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带动金融资金加大产业信贷投入,开展金融扶贫。积极拓展扶贫信贷业务,为辐射带动力强、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多、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快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积极实施小额贷款扶贫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高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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