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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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13 14:49:1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篇1

  根据《湖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年)》、《湖北省麻风病防治工作考核方案》、《省疾控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编写中心院志

  1、根据《湖北省疾控中心关于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中心《关于编写麻风病院(村)志的通知》》鄂疾控函【20xx年3月20xx年版(麻风院(村)管理)》收治,并完善相关手续,如:入住协议书等。

  2、对辖区所有现症病人按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要求进行全程规范治疗,同时按要求对现症病人定期开展随访(包括现场随访和国家信息系统)、氨苯砜综合征预防和相关检查,并保证每年至少查菌次。

  3、对年内所有新发、复发和判愈病人开展查菌和组织病理检查及需要开展手术的病人开展手术治疗,在我中心不具备条件下,报请湖北省麻风病防治临床技术指导中心指导帮助完成。

  三、规范健康档案管理和及时报送全国麻风病管理信息系统

  1、完成病人年度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的电子版信息录入工作,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按要求上报。

  2、及时随访报送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符合条件麻风病人的收治

  加强与各县市疾控中心的联系,开展全州麻风病病人摸底调查,在病人自愿的原则下收治符合条件的麻风病人入住中心(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区域性麻风病防治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和湖北省麻风病患者入院治疗与休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卫规【20xx年版(麻风院(村)管理)》收治病人)。

  五、加强病区日常工作的管理

  1、加强眼、手、足的自我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周围神经炎和眼部的监测,保证充足的`防护鞋、自我护理用具包、溃疡换药等器械。

  2、加强常规医疗(包括麻风溃疡、慢性病等)和生活服务管理。

  3、负责辖区内麻风病的诊断、治疗及麻风反应、神经炎的处理。

  六、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

  1、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节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2、结合中心的皮肤门诊加强对麻风病防治知识而及十大线索的宣传。

  3、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发麻风病自然村麻风病筛查活动。

  4、积极争取经费,组织开展辖区内卫生专业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协助省临床技术指导中心工作

  1、协助完成麻风病畸残矫正手术项目。

  2、协助完成和合治疗仪对麻风治愈者慢性创口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观察与评估临床试验工作。

  八、加强督导,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制定中心日常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督导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我市将以贯彻落实《南通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20年)》为主旨,进一步推进全市麻风病防治事业建设进程。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

  (一)完成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疑似病例报告等指标和任务;

  (二)完成年度全市麻风病控制绩效考核指标;

  (三)完成全市麻风病防治专兼职人员登记注册;

  (四)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 早知道》使用率≥95%;

  (五)市年度麻风病防治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六)市业务部门对辖区的麻风病防治工作2次以上督导完成率100%。

  (七)市及麻风病防治项目县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一篇麻风防治信息完成率100%;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贯彻落实《南通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20年)》

  市疾控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20年)实施方案》;落实市、县、乡麻风病防治专兼职人员和市级麻风病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召开年度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年度麻风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及总结。

  (二)贯彻落实20xx-20xx年麻风病控制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xx年版)有关麻风病控制指标,接受省级相关培训;完成年度麻风病控制绩效考核指标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做好20xx年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

  1、制定年度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市及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协助本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实施方案制发本地区年度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工作。及时召开项目启动会,布置项目实施工作任务。

  2、加强各级麻风防治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

  一是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及医务人员,提高其贯彻执行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的能力;

  二是提高无麻风病专业机构的市辖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区级综合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人员识别、报告麻风病工作能力。

  三是为年度中央财政麻风项目和中残联康复手术项目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积极参加第三期麻风病防治骨干防治技能短期强化培训,选派1-2名麻风病防治骨干赴全国麻风病高流行区接受短期培训,提高其现场处置麻风病的工作能力。

  五是选拔麻风病防治骨干,备战全国麻风病防治知识技能大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3、继续加大发现病人力度

  (1)开展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有现症麻风病人的.县(市、区)按照《江苏省麻风病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年内分别对每位现症麻风病人周围的4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市年度完成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24例。

  (2)巩固麻风病监测点

  巩固20xx年设立的如东县麻风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风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3)各县(市、区)完成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其中如皋市、如东县完成10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全市全年完成56例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任务完成率100%。

  4、开展麻风病人免费救治

  对全市年内新(复)发麻风病人和现症病人进行免费救治和管理,确保各类严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提供溃疡治疗和自我护理防护包

  对全市现症麻风病人及部分残疾者每人提供1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防护用具包内的消耗护理用品1年补充1次),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后使用,并使麻风畸残疾者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2)提供防护鞋

  为全市560例麻木足患者每人提供2双防护鞋,预防足底溃疡发生。

  6、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

  (1)“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市及各县(市、区)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年度“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及时总结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总结后报省中心备案。

  (2)做好发放使用麻风病健康教育材料工作

  根据省级要求,开展公众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抽样摸底调查,发放使用好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折页,引导村医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继续做好20xx版《麻风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和使用工作,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放使用率95%。

  (3)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抽样调查

  开展全市公众和麻风病密切接触者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抽样调查,为规划阶段性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4)加强各类麻风防治信息的报道

  为宣传我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推动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市和如皋市、如东县在省、市疾控中心网站或《江苏疾病控制信息》或市级报刊至少刊用1篇麻风病防治信息或报道。

  7、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试点

  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顺利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的目标,年内在如皋市开展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工作,为推进低流行状态下麻风病的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做好全市麻风防治资料工作

  各地以全省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提高麻风病专科病历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类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分析、归档工作,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五)工作督导与评价

  市疾控中心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十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工作资料、部分县(市、区)麻风防治工作质量等进行2次以上综合督导与评价。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县级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20xx年凤冈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消除麻风病项目各项目标,落实麻风病防治工作,如期实现项目目标,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加强病例发现,采取线索调查为主(上报线索调查达100%)、现存治愈病人通知复查(复查率达95%以上)等多种方式,早发现、早治疗病人。对新发现麻风患者或可疑麻风患者的统一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率达100%。

  2、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对新病人、复治病人进行走访、督导、跟踪管理。

  3、病人监测:临床监测:做好来院病人的监测,服药治疗后观察病人的临床表现,直至临床症状消失。治疗结束后,督导病人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查。

  4、培训:我院将加强对医院防保医生、临床医生及村级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单位在早期发现病人中的作用。

  5、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镇6村1社区。

  (二)项目内容

  1、抓好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要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面、加强宣传力度,以健康教育来促进发现病人工作,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要发放到自然村,张贴到人群活动集中的地方,增进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杜绝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促进患者主动就医。

  2、举办全镇麻风病防治相关诊疗知识培训,加强对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意识,提高全镇麻风病防治医疗队伍的建设和诊疗水平。

  3、开展麻风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病人。加强治疗管理,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和药物反应,按要求定期访视,并做好记录。

  4、重点做好每年对本辖区麻风病病人的基本情况(如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现有存活病人数、现症病人数、畸残病人数、现存麻风村情况等)的数据收集。完成本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5、设立报病奖励制度。对上报线索确诊为麻风病人的报告者,按上级规定奖给提供线索的第一报告人600元人民币。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篇4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17〕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

  (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

  (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

  (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

  (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

  (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

  (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篇5

  为加强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提高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麻风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尽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预防畸残发生,救治重症麻风病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年度目标

  1、加强麻风病监测工作,提高早期发现水平,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650例,检查麻风密切接触者560人。

  2、强化新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及时判愈临床治愈病例。

  3、正确处置严重麻风不良反应病例。

  4、免费医学处置重症麻风病人。完成手术治疗80例,发放自我护理用具包420个、溃疡一次性换药包23640个、防护鞋9294双。

  5、村医疗机构《麻风病 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使用率≥95%。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

  三、项目内容

  (一)强化全省麻风病监测工作

  1、各市、县(市、区)要认真执行麻风病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病疑似病例登记、报告、转诊、复核制度及季报、零报告制度。年内每个县(市、区)报告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每个麻风病监测点或麻风病线索调查项目县年内各报告10例以上麻风病疑似病例;仍未设置麻风防治责任科室的区级单位,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数由所属市级单位承担。全省年内完成报告650例麻风疑似病例。

  2、各市、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及时审核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麻风病监测工作报表,主动对辖区内各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进行一年2次以上核查,在一周内对报告转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疑似病例进行复核。

  3、各省级麻风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风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麻风病监测工作,强化对综合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4、各省辖市疾控中心及时对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复核诊断和处理,确保病例正确诊断与用药。组织有关县(区)疾控中心(皮防所)推进《江苏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提高全省麻风病监测整体工作水平。

  5、实行报病奖励制度。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患者的医务人员给予个人1000元报病奖励。

  (二)加大病人发现力度

  1、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有现症麻风病人的市、县(市、区)对每位现症麻风病人周围至少3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省年内完成560名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2、在灌云等6个县范围内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三)免费救治和管理麻风新(复)发病人和现症病人

  1、对每例新(复)发病人诊断前免费进行相关临床及细菌学检查、皮肤病理检查;用药前免费进行肝肾功能、心电图、血尿常规检查,签订联合化疗告知书。

  2、现症病人联合化疗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免费血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各1次,查菌2次、肝肾功能检查2次。停药随访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查菌1次。

  3、对麻风反应、神经炎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免费提供相应的抗不良反应药品及相关医学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死亡。

  4、对照《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08)有关麻风病临床治愈标准,及时判愈病人。

  5、规范抗麻风药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病人联合化疗药物的正常供应。

  (四)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完成80例矫形手术。泰兴、姜堰、楚州区、吴中区等4个麻风矫形手术医疗点,每个点完成本地和周边地区筛选的.20例手术任务,对每例手术病人免费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及交通补助。

  2、提供自我护理防护包。对全省210名现症麻风病人每人提供2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通过当地专业人员指导,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3、治疗溃疡和提供防护鞋。对1576例溃疡患者每年由专业人员发放15个溃疡换药敷料包;对4647例麻木足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省辖市疾控中心选择有康复工作基础的县(市、区)落实该项工作并提供相应随访工作经费,省疾控中心根据敷料包配置要求,向有关厂家订购和发放。

  (五)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1、加强麻风防治机构服务设施建设。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1辆麻风康复流动手术车;为部分基层业务单位更新10台显微镜和配备少量电脑及多媒体健教培训器材,提高查菌质量;各市利用年度麻风健康教育经费,为所辖县(区)配备摄影小件器材,完善麻风病人图片等相关病史采集工作。

  2、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培训。

  利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一期省级麻风防治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省辖市和部分麻风防治重点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举办一期麻风细菌学检查专题培训班,提高全省麻风检验人员的查菌水平;分片分期举办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研讨会,提升各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对麻风疑似病例核实、诊断以及处置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等能力。

  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篇6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盘州市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盘州卫健通〔20xx〕2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保证我乡麻风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消除我乡麻风病危害,特成立羊场乡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兰岚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行政办公室,邓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罗翔负责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随访等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一)开展普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全乡麻风病病例的搜索,在年底前完成对麻风病的普查工作,对多菌型麻风病密

  切接触者开展重点调查,并对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服药。

  (二)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新病例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协助做好统计上报、护理工作。针对重症麻风病人,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针对严重不良反应患者,统计上报患者信息到盘州市疾控中心,并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乡16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及可疑患者的筛查

  工作要求:

  (1)乡卫生院项目人员组织对卫生院临床医生及辖区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我乡虽然属于低流行乡镇,但要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人群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开展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并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工作。

  (5)各村实行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10元报病补助。

  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黏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要求:

  (1)家属检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5%以上。

  (2)疫点调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的检查。

  3、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要求:

  (1)所有现症病人进行动态追踪管理,通知患者按时参加神经功能监测;

  (2)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

  5、消除传染源主动搜索

  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主动搜索工作。

  工作要求:

  (1)组织医院临床医生、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认真实施麻风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

  (2)乡卫生院组织对我乡中小学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程和学生体检等活动。

  6、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要求。

  工作要求:(1)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以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咨询宣传等多形式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使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0%以上。

  (2)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结合“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日,开展一次麻风病防治集中宣传慰问活动,并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项目人员及时收集相关工作资料上报至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人员培训

  医院安排项目人员参加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项目人员培训结束后对辖区内村级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村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培训对象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项目人员要收集好通知、日程、会议内容、图片、小结资料,并整理归档。

  8、督导指导

  接受盘州市疾控中心对我乡该项目的所有督导,项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督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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