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要求
(一)患有心脏病、哮喘、癫痫、伤病康复期、身体残疾等特异体质不适宜参训的新生,本人必须如实向学校及院、班说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学校人武部提出申请,校人武部审批后,酌情安排。对于身体有特异体质而隐瞒不报的学生,如在军训中出现人生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各院、班务必要认真严查身体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并如实报告人武部,严格杜绝学生带病参训。关于以上学生军训成绩的评定,由学生写出申请,班主任、院领导审核后交人武部审批备案,人武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军训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由各院、班负责,从始至终,从早到晚,从训练场到寝室,辅导员、班主任除上课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外,必须严格坚持跟院、跟班管理,如有课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跟班作业者,各院、班要指定专人跟班负责。
(三)军训期间,辅导员、班主任与教官要互相尊重和配合,不得对教官傲慢无礼和妄加指责,否则按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四)各院、班不能在训练时间内安排军训学生领取教材,领取教材时间一律安排在课余时间。
(五)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体活动,必须由教官、班主任共同带队参加,班主任跟班管理。活动结束后如在训练时间内,由班主任老师将本班学生统一带到训练场,并联系教官组织训练。
(六)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必须由班主任、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人武部审批备案。参训学生两次及以上缺旷者,军训成绩按零分记。
(七)军训期间,校园西区柏油路段实行封闭管理,供学生军训使用(食堂生活车辆除外)
(八)参训学生要求
1、尊重教官和教师。
2、按规定时间休息,不得迟到和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3、严守训练场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绝对服从施训教官指挥。
4、作风严谨,注重养成,将所训内容运用到平时集合、列队及生活中。
5、除集体安排的活动时间外,不得与教官私自交往。
6、学生不得着军训服装上街。
7、参训男生不准染发、留长发、胡须,女生不染指甲、画浓装、不戴手饰、项链、耳环。
(九)军训教官要求
1、按计划严格施训。
2、模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管理。
3、训练中不得体罚和辱骂学生,男教官不得和所训女生有任何身体接触。
4、参训男教官不得染发、留长发、胡须,女教官不染指甲、画浓装、不戴手饰、项链、耳环。
5、军容严整,言行文明,公共场所活动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按队列要求行进。
6、军训期间不得与学生私自交往,特别是不能与异性学生私自交往,不得与所训学生聚餐、聚会和出游等。
七、评先推优工作
(一)评选先进连
1、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名额分配: “军训先进连”8个。
3、评选条件
(1)对军训的目的意义认识明确,始终保持旺盛的练兵热情,具有较高的自觉性,集体力量发挥突出。
(2)参训人员落实,参训率保持在97%以上,军训期间请假人数累计不超过10%,无缺旷。
(3)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军事知识,所训科目总评成绩在良好以上。
(4)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养成,动作协调一致,队列整齐,士气昂扬,训练成绩显著,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文明,有礼貌,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军训规章制度的人和事。
(5)寝室卫生清洁,内务整洁,按时起床、作息,按规定着装。
(6)能认真落实安全工作。
(7)能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评选办法:由军训团团长根据各营连平时训练和会操情况组织评选并提名,报校人武部批准。
(二)评选“军训优秀学员”
1、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名额分配:按照各班总人数的5%确定名额(四舍五入)。
3、评选条件:
(1)在军训中,组织纪律性强,讲文明礼貌,能团结互助。
(2)服从教官指挥,听从班主任调度安排。
(3)军姿规范,军容严整,单兵动作规范。
(4)刻苦训练,表现突出。
(5)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在军训期间积极认真参加活动。
4、评选办法:由班主任和教官共同协调推选,报校人武部批准。
(三)报送时间:2014年9月20日下午5:00前将评选结果(“军训优秀学员”要求班主任在推荐名单上签名)报校学生处办公室马赛处,逾期责任自负。
(四)奖励
1、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军训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
2、被评为军训优秀学员的学生,将作为学校学生军训教官候选人,在教官选拔时优先录用。
3、军训成绩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折算成学分,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