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开展以“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勇利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了解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全方位展开。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他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及时宣传省、市、县、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安排、指示及会议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等。
(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对山河防火中队和11支应急小分队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和自救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四)宣传封山禁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大力宣传封山禁火指令、森林防火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文明祭祀新风。结合“清明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四、宣传方式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喇叭、微信、短信、标语、传单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彩旗、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等,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利用镇政府大厅的电子屏幕持续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要及时张贴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大力宣传根茬、秸秆等可燃物禁烧规定;及时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防灭火提示短信,遇有极端天气,要根据预警提示准备应急工作;利用彩旗营造氛围,镇指挥部布设不少于1000面森林防火彩旗,防火重点村要适当增加。
(二)积极参与佩戴红袖章活动,为防火包片干部、巡査督查人员、护林员、村干部、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三)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辆在林区沿线开展巡回宣传,每天至少巡回宣传一圈,针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村庄区域和重要时节节点每天要增加巡回宣传次数;在进山路口和居民区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对在208国道以及马月路、牛土路、衙核路等主要干道设置的100块固定宣传碑牌进行粉刷更新。
(四)各行政村要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与农户签订防火承诺书,并送上一份告知书,在村口和进山路口张贴封山禁火令,刷写不少于3条(固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通过宣传要特别对特殊人群(老、弱、智、残)落实双重监护,加强对监护人宣传教育。
(五)追山中学及各小学要在学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进行防火知识答题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六)镇政府设置的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火宣传力度,做好旅游团队、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为每一个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或发送提示短信,在景区、林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七)林业站要加强对村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要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可利用村级微信群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形式,及时总结。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有作用,确保宣传效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林业工作站。镇防火指挥部在防火特险期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基本方针,围绕“三保一降”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深入基层、突出实效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筑牢林草防火安全防线,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宣传。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决策部署以及火灾危害、扑火安全、避险常识等内容宣传,持之以恒开展全年宣传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一人不漏,扩大宣传影响。
(二)坚持重点宣传。农事用火多发期,要面向农村,保证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特殊人群全部受教育。祭祀用火集中期,要在公墓区和村口、沟口重点宣传,引导公众植树、献花文明祭扫。春游活动密集期,要在林区、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路口、沟口等部位,加大宣传警示,劝诫游人野外不用火。3月份要围绕“携手森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三)坚持深入宣传。要积极利用森林防火“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容忍度低”这一社会特性,组织发动广大干部重心下移,面对面作群众工作,把防火法规、政策、常识送进千家万户。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四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公众接受度和认同感。
三、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市政府《全面加强全市森林防火管理八条措施》《晋中市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八条措施》,县级政府颁布的《森林草原禁火令》等火源管理制度等。
(二)国家森防、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举措,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有关规定。
(五)“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等。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经验做法,防火先进事迹、模范人物、野外用火惩处案例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舆论引导。一是推广一次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要求乡、村两级所有从事森林防火人员必须在3月1日前关注“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和“山西森林公安与防火”微信公众号,加深对森林防火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开展一次“四进”森林防火宣教活动。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进景区、企业、校园、村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日记或画一张防火宣传海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信;开设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或组织学生观看防火宣传片、开展防火知识现场问答;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板报。三是组织一次拉练活动。镇森林消防队伍要分别组织一次声势响亮的拉练活动,充分引起群众关注,形成广泛舆论效应。
(二)强化宣传手段。一是媒体介入。要积极利用微信传播迅速的优势,分级建立微信群组,及时推送每周天气情况和火险等级预警信息。二是标志突出。各村和林区景区经营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固定标语、宣传横幅、警示牌、旗阵工程进行全面亮化和量化,林区单位标语、横幅、警示标志不少于30个、每村宣传横幅不得少于5条、林区路口警示牌不少于2个。同时要在流动标语上下功夫,宣传车上要看到防火标语,巡查和看护人员身上要看到红袖标。三是声势响亮。巡逻宣传车辆、村组和站卡扩音喇叭要全天候响起来,渲染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加深社会公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认识。
(三)营造警示氛围。加强防火巡逻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燃放行为。对发现的违规用火行为统一顶格罚款3000元,树立反面典型,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转发周知。同时要加大对《左权县森林草原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对举报违规用火和火案线索的人员要依办法给予奖励,充分带动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
(四)开展自我教育。镇、村两级要在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国、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和森林防火决策部署学习活动,学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熟悉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掌握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基础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全体防火人员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景区和厂矿企业要切实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思维,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积极担负监督和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在野外不抽烟、不使用明火”的森林防火保证书签名活动,主动向他人和游客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劝导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野外用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二)凝聚宣传合力。森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防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全力凝聚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宣传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实际,借鉴好的做法,发挥好的优势,认真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1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5月和11月底报送春防和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制的工作原则;我局和学校各室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实现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我局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周密布置,科学调度,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将森林防火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
(二)、在学校要充分利用班队会时间,多形式、多角度宣传野外违法用火的恶劣后果,教育小学生不在野外用火。
(三)重点把握“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段的野外用火,有计划、有组织的抓好“五个一”宣传,通过上防火课、召开主题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让学生懂得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四)、加强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五)、狠抓野外火源管理,重点管住中、小学生,严防学生因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野炊、烧烤等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的有质有量的完成,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指导和落实。
组长:土登泽仁
成员:各股室股长负责人、县中小学校长、各乡镇学校校长组成。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4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全力防、配合救”的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实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永宁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城市市区除外。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光武、负责开展永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职能职责及具体分工
(一)防火办
1、信息发布、上报。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级业务部门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防火工作信息,并结合自然自然领域相关宣传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水平。
2、宣传教育。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火区、村(社区)、学校等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
3、基础设施、经费和投入。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县发改局做好防火物资装备的采购配备,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及时将防火物资调配下发给相关林区、林场,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4、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半专业扑救队伍、群众扑救队伍,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5、检查整改。做好日常森林草原防火的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防火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企业)下达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二)生态林场
1、做好林场日常的防火巡查、值班、预防火灾发生等工作;对发生火灾情况除及时组织人员灭火,同时还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局;做好林场防火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通过林分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3、根据防灭火需要,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防灭火道路、消防水池等设施。
(三)林技中心
1、做好自然资源局负责管理养护的林木防火工作。
2、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日常管护巡查工作时,对发现存在防火安全隐患问题时,配合局防火办及时给相关乡镇或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3、做好聘用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护林(草)员在执行森林草原巡护任务时,应当佩戴标识。督促护林(草)员承担以下职责:
(1)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2)巡护林(草),管理野外用火,劝阻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及时报告火情,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4)做好日常巡查登记工作。
(四)执法监察
1、将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纳入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工作中,在巡查中,发现火情后,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局值班领导报告。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沙石资源盗采、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森林防火等夜间一体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在夜间巡查中发现火情后要,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督查室做好工作督查及工作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各责任站所及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密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务必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昼夜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加强火情调度,及时掌握火场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灾。
2、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3、严肃追责。违反本方案相关内容或者未履职到位的干部职工,由局党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5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6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乡村森林草原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和宣传大理州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一系列内容。
(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极大地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人物及事迹。
(七)依法治火和违规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七大宣传工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村要利用“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宣传安全用火、安全防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等基本知识,森林高火险期必须在城镇面山及国道、省道和林区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实行永久性标牌与临时性标牌相结合的原则,以增设和修缮永久性标牌为基础,以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性标牌、标语为抓手,实行宣传标牌、标语“本土创新”原则,结合本村文化风俗、生活特征和防火重点、难点来设计标牌、标语内容,做到“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二)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全媒体、高互动的特点,是当前最容易被接受的宣传方式,要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主要方式,主动适应、积极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力角微讯”、“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新媒体宣传工作体系,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
(三)抓实依法治火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小组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利用“大喇叭”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地方性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民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突出野外用火各项规定,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系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计划,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通讯设施等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地段,设置更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碑),并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要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五)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宣传。各村要在元旦、全国两会和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节、高火险期、“三月街”民族节、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五一节等重点时段,突出重点林区、城镇面山、坟山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普及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安全用火、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特别在12月防火宣传月、3月和4月的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要集中开展针对城乡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要求深入人心。
(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割除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入山扫码登记,宣传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七)开展林区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主动协调中心校和各小学校,联合开展林区学校“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春节、清明节、重点森林防火时段来临之前,开展一次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要适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评选,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教师、学生等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主动性。
(八)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镇宣传办要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深入挖掘、整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群体、模范人物,通过宣传片和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唤起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案例宣传。结合当地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本着“人人明白,教育深刻”的原则,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教育,人人受警示;普及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宣传。注重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严格按照特色优先、质量并重、主题突出、及时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准确地了解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正确引导群众、教育群众、激励群众,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7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用火、治火意识;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三、宣传重点时段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四、宣传具体安排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8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9
为全面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隆德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隆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的通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八)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九)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监管系统使用。
(十)宣传倡导上坟不烧纸,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禁止野外上坟烧纸。
(十一)宣传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制作并插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看见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春分、清明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点集中宣传
1.强化重点时段。针对春分、清明、“五一”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稻茬、烧秸秆)、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制作防火彩旗、印制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强化重点部位。针对森林草原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强化重点人群。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为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狠抓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地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等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翔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彩旗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挥快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大密度的编辑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制定方案。3月份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第一周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采取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深入推进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再明确职责,再细化措施,开展不得少于3次集中宣传。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总结于4月1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10
2022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樊晋刚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xx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村、各林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一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xx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它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一)增强传统宣传力度。一是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二是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形成浓厚的防火工作氛围。
(二)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防火宣传,将防火短消息和短视频推送至村干部和村民的手机,使广大村民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加强防火督导检查。镇护林防火巡逻车及警车分片、分组、分区域巡查监督,对责任区划内居民点、田间地头实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做到巡查不间断、无死角。对村主干和护林员在岗在位、防火措施落实和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实行进村入户宣传。一是镇、村干部携带森林防火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一对一讲解,积极向村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二是逐家逐户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护林防火公开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及海报,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林区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林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三是各村要签订《南岭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承诺书》,各村和农户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五)夯实防火应急队伍。加强各级防火应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扑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提升扑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林场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村、各林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村、各林场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所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12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x}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活动方案14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加大“防火码”推介使用力度,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桐梓县森林防火禁火令》、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知识等,大力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森林防火码”的普及运用。
(二)重点区域。要在娄山关红色风景名胜区、凉风垭森林公园、东山坡山体公园、黄莲柏箐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边缘、乡镇集镇所在地和林缘人员居住密集村组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在贵州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重点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今年是新版《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性;加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学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速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入口、防火检查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村(社区)都要设有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三)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月”浓厚氛围。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国森林防火宣传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灭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护林巡查人员持之以恒的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等。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宣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将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林区调研、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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