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策划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xx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xx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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