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工作总结与2018年工作计划
晋州市卫生局在晋州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石家庄市卫生局精心指导下,以落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为核心,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保障,攻艰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展顺利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xx年我市参加新农合430839人,参合率96.12%,筹集参合资金6031万元,人均140元。截止到11月底,全市参合农民1088438人次得到报销补偿3898万元。市政府拨付100万元用于参合农民大额医疗保险,参合农民可最高得到13.5万元的'补偿。我市与14所石家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出院即报”。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付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运行平稳。省卫生厅称晋州市新农合为全省提供了样本。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自4月30日起,我市10所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财政每月拨付20万元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已让惠于民130万元。在省招标中标公司中,遴选7家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0所乡镇卫生院核编313人,设置标准岗位460个。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卫生技术人员,招收2名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31名市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培训乡镇卫生院人员143人、村卫生室752人。制定《晋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晋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市医院与石家庄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与省中医院、和平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市医院还对东卓宿中心卫生院、槐树镇卫生院,中医院对桃园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对口支援。加快一体化建设,全市222个村卫生室实现了一体化管理。
组织巡回医疗186次,受益群众达36087人次,惠民60余万元。
5.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筹资1793.7万元落实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四项重大卫生服务项目。截止11月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158463人/份,开展健康教育15次,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111320针次,传染病报告1752例,儿童保健36744人,孕产妇保健6821人,农村老年人保健44982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8437人、糖尿病患者7210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695人。改厕8500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5663人次,增补叶酸29790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39618针次。
6.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筹资1.1911亿元迁建市医院,综合楼工程于6月份开工建设,xx年12月份峻工。筹资8000万元迁建中医院,明年开工建设。利用市财政资金150万元对4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两化”建设。引进社会资金8000万元建设“刚进泽仁”医院。落实《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补助83.4万元。
(二)医疗质量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发表国家级论文18篇,开展诊疗新技术7项,对20个单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晋州市被河北省卫生厅授予“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全市医疗机构住院3.4万人次、门诊51.6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7%和11%。
(三)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深入开展创建餐饮消费放心城市和乳品及含乳制品专项清查活动,检查餐饮单位820户次,全市餐饮单位ab级率达到84%。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900余户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开展了创建“化工医药行业职业病防治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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