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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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1-03-31 13:07:3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关于基层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篇一: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科工作总结

关于基层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发展规划科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统计原则,加强统计监督,改革考核办法,狠抓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不断规范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充分发挥了发规工作职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夯实基础,做好基层的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今年,我们在基层基础方面,做到三个加强。(一)加强村级队伍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员处在统计(管理)网络最底层,承担着大量基础工作,她们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决定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为此,针对各街道、镇、乡充实调整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并开展业务培训的情况,我们及时对她们进行培训和指导,一年来,我们直接参与授课 7 次,培训人数 685 人次。(二)加强街道、镇、乡计生专干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操作业务水平。重新梳理了一遍网络版逻辑查询系统知识。(三)加强日常规范管理。为了使乡村两级建好、管好卡、册、单,做到不重登、不漏报、不错登,符合逻辑,我们对这些日常性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要求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管理与各项服务并重。

  篇二:罗州乡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在县人口计生局的具体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2011年6月开始,组织人员进入大寨、平原、和平等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示范村活动。通过乡、村两级干群的共同努力,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简要的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加大投入、明确村民自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为加强党员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建立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约束机制,建立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管理形式,为搞好自治试点工作,3个试点村都将村民自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和要求,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向育龄群众宣传。大寨村每天三次播放村民自治内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要求和村民自治章程,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是印发宣传资料到户到人,3个村共印发宣传资料900余份,做到每个育龄对象人手一份,共书写宣传标语20条,每个自然村2条,出宣传栏和墙报30期。同时还把组织机构名单、章程摘抄、三个制度制作成镜

  框共50余个,在岔罗公路树立了五个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牌,印制《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3000份发放到试点村群众手中,这些工作我们共投入一万余元,这与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同时还召开了村组干部和育龄群众代表会议,讲明村民自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启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还上户走访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村民自治及知情选择工作启动快、氛围浓、进展顺利。

  二、组建机构、健全组织、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章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一是成立了乡村、村民自治领导小组,由主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和村组干部为成员,负责抓好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二是成立了《章程》拟草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吸收县、乡人大代表参加,负责全村计划生育章程拟草定稿。三是成立了计生村民自治督查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组干部及协会会长、副会长等人为成员,负责及时反映群众的建议、意见,监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四是换届选举了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通过民主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人。负责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广泛征求意见。首先召开会议充分酝酿,先后召开支部会,党员大会、县乡人大代表座谈会,村小组以上干部会,协会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等,对起草小组拟

  草章程草案进行热烈讨论,确保章程言简易明,实用有效。其次上门咨询,充分完善。起草小组人员主动向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村民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使章程合理合法,便于操作。

  (三)村民代表表决。根据《村民局员会组织法》要求,召开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会议,对章程进行讨论,从而使章程受到法律保护,同时报乡党委、政府严格审定。

  (四)规范章程的内容。每个村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的章程虽然不尽相同,但都由七大部分组成,即:总则、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职责、婚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奖惩。章程中,不仅明确规定了计生领导小组、计生办服务室、人口学校协会等组织机构的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而且明确了育龄夫妇享有的权力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还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有利于推动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10条奖励办法和7条处罚约束规定,使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有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自治管理条约。

  三、狠抓落实、加强监督,确保村民自治工作取得实效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出台后,如何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每个村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章程印发到每家每户,发放率达100%,使章程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避孕方法,并签订了自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合同,明确职责,共同维护村民自治章程的严肃性。三是签订《责任书》,村局与乡人民政府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责任书,村组干部计生专干,技术服务员与村组签订计划生育承包责任书,并实行跟踪考核,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组,实行一票否决,使这项工作落实到人。四是公开办事机制,村所在地均设有永久性墙报。五是为广大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在大寨、平原、和平等村对育龄群众开展了生殖健康检查700余人,深受群众欢迎。

  总之我们在指导群众加快转变传统婚育习俗,倡导新型生育文化。推行“诚信计生”的经验,完善村级组织建设和库地建设,健全村级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的基层网络,按照“五有”标准抓好计生协会建设,实现村专职人员队伍与村协会干部队伍一体化,巩固和完善村人口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等阵地。

  我们决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平稳的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使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为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人口环境。

  篇三:xxx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XXX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幅员面积2314平方公里,辖8镇7乡109个村10个城镇社区,总人口50万。基层既是人口计生群众的重点,也是计生协联系广大群众的对接点。我县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基层群众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自2010年全国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以来,XXX县共有2个村(居)协会获得国家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有11个村(居)获得省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有16个村(居)获得市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注重提高基层协会组织建设质量

  县计生协会按照“分类排队、巩固先进、力促后进、带动升级、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每年都要对村级所有计生协会进行摸底调查,对“墙上协会”、“挂牌协会”彻底进行整顿,同时就会员队伍进行优化重组,广泛吸收了一批致富能手和“五老”入会,为计生协会增添了富有活力、能奉献、会服务的'新会员,使村一级计生协会充满活力 。全县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乡、村两级协会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协会的各种管理制度,为协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广泛宣传,充分认识自治工作目的和意义

  每年3月开始,县计生协都要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的自治示范村,向村两委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小组长和育龄群众代表专门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宣传。各乡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东郊镇厢兰四村充分利用“人口文化大院”这一主阵地,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相关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出来,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通过多渠道的广泛宣传使村民自治工作启动快、氛围浓、进展顺利。

  (三)发扬民主,科学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过程中,各示范村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支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协会会员和育龄群众代表座谈会,对起草小组草拟的《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热烈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完善,确保所制定的章程和村规民约实用有效。制定了有利于推动计生工作的奖励和处罚规定,群众基本做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四)注重利导,不断激发广大村(居)民的参与热情 为了全面提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热情,我们广泛拓展服务,注重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了两期幸福工程项目,累计救助510名贫困母亲。对年满49周岁以上的全县137户计生特扶困难家庭办理了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还建立计生干部与“失独”家庭结对帮扶制度,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工作人员与“失独”家庭进行一对一帮扶责任制,把定期开展上门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列入帮扶联系的主要内容,让孤独的“失独”老人身有着落,心有依靠,使“失独”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自治的工作热情。

  二、存在问题

  (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还需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思想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观念和需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主动参与和管理计划生育的意识明显提高,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计划生育协会建立一套相关的机制制度与之相适应。但有的地方还是停留于旧观念、老办法,还只依赖于强制的行政手段,不能与时俱进,不能以人为本,没有及时改进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二)乡村计生协会组织网络还需健全。村计生协会本身属于群众组织,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在组织群众开展自治的工作中能起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我们大部分的村计生协会往往还是“墙上协会”,“纸上会员”,组织机构、人员网络都还停留在形式上、表面上。工作没人管,事情没人做。

  (三)村民主动参与自治热情还需激发。一是服务不到位,活动不开展,缺少凝聚力。群众对集体的事不热心、不关心、不上心。二是经费不到位,无法兑现村规民约,打击了群众主动参与,自觉遵守的积极性。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参与热情。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要做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管、大家订的制度大家执行”,必须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我们在工作中,把群众参与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各个环节,章程、制度的制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吸收“五老”和致富能人参与民主决策、监督,重要事务向群众及时公开等,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群众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在自我管理中当骨干,在自我服务中挑重担,在自我监督中维民权。

  (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章程,签订基层群众自治协议,规定义务和权力,照章办事、照章理事,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群众的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规范,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是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协会的基本要求,也是适应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所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协会会员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按照“群众所需、政府所急、协会所能”的要求,广泛开展拓展服务、生育关怀以及少生快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幸福家庭、民主维权和生育保险等更多更好的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的热情和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