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

2016年度营改增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2-21  编辑:舒文 手机版

  (五)助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试点成效显著

  2016年,我州试点行业总户数累计有243户,比2015年新增215户,增长767.86%;从业人员1041人,带动就业1719人,较2015年增长165.13%。

  三、压实责任,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新要求

  (一)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检查

  开展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自查工作,对全州国税系统2014年至2015年的185户注销清算企业进行立项监察,对各县(市、区)局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签订617份承诺书,干部主动上交纳税人赠送购物卡、礼品礼金约3000元;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视,查找共性问题7条、个性问题9条;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走访党委政府、纪委等领导11人,问卷调查税务干部168人次、纳税人186户次,开展谈话90人次,针对问题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州局督查工作得到常务副州长的肯定性批示。

  (二)深抓细抓,强化廉政教育

  开展“四季风”廉政教育活动,全系统共开展各类典型廉政教育78次,受教育人员3600余人次;编制《税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通廉政教育微信平台“清风税苑”,累计发送廉政教育信息45期;发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书籍400余册,在内网上发布该条例和准则及权威答疑等内容,及时传达中央反腐新要求、新规定。

  (三)从严查案,推进以案促管

  开展“一案双查”9户次,查出问题7条;通过明查暗访、立项监察、“一案双查”等检查,全年共经济惩戒77人次、金额19950元,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26人次,廉政任期谈话41人次,廉政提醒约谈46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5人次。

  四、严管善待,奋起力争干部队伍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18名正科后备干部、36名副科后备干部纳入管理;贯彻落实《2015—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建立《加强县级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与领导班子巡视、纪检监察和绩效管理等“四位一体”监督机制进行整合,对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处理和调整,共调整任免干部20人,4人转任非领导职务,1人免职。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制定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建立了13类共333人的专业人才库;强化干部全员培训,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1期,培训总量达到3334人天;强化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培养目标和考核奖惩措施,组织年轻干部上台讲学,开展“实战演练”,加强轮岗锻炼、挂职锻炼,全面提升年轻干部能力。

  (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全州国税系统共获省级表彰46项次,国家级表彰19项次,18人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1人获“贵州省先进工作者”,1人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并进入全省行业道德标兵候选;州局机关获得“全国文明单位”,12个县(市、区)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44个基层征管单位获得了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授予的“青年文明号”或“文明单位”。

  五、严格履职,坚决落实依法治税新部署

  (一)健全制度机制

  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公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工作流程;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上报政策执行情况日常反馈2期、专题报告3期、政策调研3篇;认真执行税收救济制度,全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继续简政放权

  按规定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全系统无违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行为;公布清理后行政审批事项28项,并督促各县(市、区)局和局内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

  (三)开展示范创建

  推荐福泉市局作为州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且被省局命名为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四)办好提案建议

  回复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1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报告以及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建议100余次,联合地方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调研2次,落实依法治州、全面深化改革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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