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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1】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汇聚资源合力实施“五大攻坚”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法治、风险、服务、共享、共治”五大财税发展新理念,全面深化财税事业改革,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充分发挥财税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深入推进“二次创业”、努力实现慈溪 “二次腾飞”发挥积极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6〕74号),接宁波市财政局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按中央与地方各50%划分,上划中央收入从原“四税”调整为“六税”,同时不调整上年同期基数。下面按调整后口径报告。
上半年,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完成财政总收入8029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完成年度预算的5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完成年度预算的56.5%;上划中央“六税”收入3493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完成年度预算的55.9%。减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后,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收收入536760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0.8%。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112071万元、改征增值税10134万元、营业税68698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37694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424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441万元、其他地方税收5890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1698万元、财政专项收入3174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53万元、罚没收入606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13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789万元、其他收入16704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61250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2.9%,完成年度预算的4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848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8.8%,完成年度预算的46.1%;上划中央“六税”收入59402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0.4%,完成年度预算的51.0%。
加上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3110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完成年度预算的5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1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完成年度预算的58.0%;上划中央“六税”收入618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完成年度预算的53.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8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为年度预算的48.8%。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为年度预算的47.7%(含街道、市属区596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为年度预算的58.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28217万元、国防394万元、公共安全31107万元、教育47355万元、科学技术165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5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8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8041万元、节能环保4423万元、城乡社区5399万元、农林水20563万元、交通运输473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0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11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34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2372万元、住房保障7517万元、债务付息1020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596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4931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8.3%,完成年度预算的17.3%。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169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04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24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95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42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497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77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5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6%,完成年度预算的37.8%。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169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为年度预算的43.1%。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2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为年度预算的39.9%(含街道、市属区3205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26.5%,为年度预算的34.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726万元、城乡社区48780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30546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0273万元)、农林水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1万元、其他支出494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38268万元、医疗卫生7124万元、体育542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320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万元,均为利润收入,为年度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予安排,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
(六)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454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完成年度预算的47.6%。分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4957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513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7847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654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1521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3295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60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99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49661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4003万元。
(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3519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为年度预算的42.1%。分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2279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2794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6285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59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80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3364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391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93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32387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3762万元。
(八)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32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7%,完成年度预算的61.4%;实现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624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1%,完成年度预算的33.3%。
(九)关于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1.财政收入低位运行。减除杭州湾新区收入,今年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6%,按原口径仅增长1.1%,减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因素,支撑财政收入的一般预算税收收入按原口径计算同比负增长6.3%。同时,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在上年低基数的前提下,又同比负增长47.9%,减收23407万元。
2.个别支出呈现同比负增长。在优先保障教育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财务支出同口径增长的前提下,由于大专项资金财政专户撤销后不再“以拨代支”,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科目调整,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等财政功能类科目支出出现负增长。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在培财源、优征管上着手,力保组织收入稳中有增
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双底线”目标要求,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客观确定、科学分解收入任务,不断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导致组织财政收入步履维艰的状况,积极拓宽收入来源,在巩固存量财源、壮大增量财源的同时,加强替代性财源的调查摸底和挖掘转化,大力引导慈商回归,提高亩产税收质量,增强GDP的税收产出能力;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风险管理,不断完善以风控为龙头的管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各项服务举措,持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深化非税征缴信息化改革,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监管,确保收入及时入库。
(二)在供给侧、补短板上发力,力促财政支出科学合理
积极发挥财税对经济发展的调节支撑作用,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落后产能淘汰机制,保障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第一批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57台,兑现补助资金1072万元;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稳增促调相关政策,取消或停征征地管理费等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3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慈溪市稳增促调专项补助实施细则》,设立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大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上半年累计兑现一二三产业扶持资金20761万元,减免各类税费87354万元。按照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思路,优化民生保障重点,加大对“四城联创”、“五水共治”、G20等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全力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累计用于民生支出381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8%。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上半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525万元,同比下降27.7%。
(三)在尊法治、重创新上使劲,力推财税改革不断深入
深化预算公开透明,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四本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议。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营改增”税制转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国地税县(市)级示范区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给,推动工信产业子基金组建,加快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有序推进PPP模式,新城河区块改造、宁波大学科技学院迁建、中横线、浒崇公路运管等项目完成前期咨询服务采购。推进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52宗,交易金额21325万元。
(四)在提绩效、防风险上用心,力求财政管理高效规范
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的通知》,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通报、考核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扩面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比例。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和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9199万元;着手修订完善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下达年度计划评价项目84个,涉及资金43.3亿元。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范,专题调研地方社保基金财政风险情况。推进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开我市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以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三张清单。建成并启动“电子公物仓”,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权证补办工作,已新办理土地证13处、房产证16处。启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一轮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完成2016年第一批2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三、做好下半年财税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一)强化经济财源预测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营改增”后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风控模型建立,运用风险分析机制堵漏增收;加强欠税征管,完善法院与国地税税费征缴三方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欠税死欠核销工作;加强国地税合作共建,有效防范“营改增”后税收流失。加强财源培育,继续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减免税费基础管理和后续管理,确保纳税人切实享受税收政策改革红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土地出让情况,督促推进批而未供土地供地速度,加快出让收入结算进度,力保列入年度出让计划的地块顺利出让,保障年初确定收入目标的实现。
(二)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一是强化财力统筹,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增强政府财力统筹能力,确保“四城联创”、“五水共治”、G20等市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和资金平衡。二是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清理财政专项资金,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经费支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现增值增效。四是继续做好“减员节支增效”,清理规范编外人员使用情况,推进全市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根据财政收支执行实际,科学合理调整财政预算。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提高科学理财能力。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制订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财政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指导各购买服务主体开展购买服务;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努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PPP项目规范实施。制订出台《慈溪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两学一做”的精神感召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
【2017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合计313333万元,支出合计305165万元,结转下年8168万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1、收入情况
2016年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012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92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97%,比上年增长3.03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20511万元,地税部门23083万元,财政部门16526万元。
2、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支出221185万元,比上年增长14.64%。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4万元,比上年增长10.12%;国防支出430 万元,比上年增长1.18%;公共安全支出9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4.8 %;教育支出37682万元,比上年增长5.46%;科学技术支出2557万元,比上年增长21.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48万元,比上年增长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27万元,比上年增长10.83%;医疗卫生支出29068万元,比上年增长7.16 %;节能环保支出4720万元,比上年增长12.9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21万元,比上年增长18.86%;农林水事务支出29912万元,比上年增长5.24%;交通运输支出8312万元,比上年增长17.2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60万元,比上年增长3.7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56万元,比上年增长18.27%;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4.15%;住房保障支出 10890万元,比上年增长73.91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370 万元,比上年增长23.09%;债务付息支出476 万元,比上年增长72.46%;其他支出2100 万元,比上年增长237%。
3、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22297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292 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17449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200万元,其他调入收入3730万元,上年结余254万元。
全年支出合计22297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221185万元,上解支出178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6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7225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6008 万元,上解支出187万元,调入公共预算支出103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0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93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 20211万元,财政补贴21016万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7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3962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38877万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74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3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520万元。
由于距年底财政关账还有一段时间且尚未完成财政决算,因此以上数据与决算实际数会存在一定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经济发展主动有为
全力抓收入。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业形势下滑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密切关注经济走势,认真分析税源结构和增减收因素,在抓好常规税源控管、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和征管,其中:国税部门通过延缓两个电站的增值税预抵,实现收入总量同比增长42.92%;地税部门在房地产相关税收大幅下滑情况下,大力开展税收清查工作,共查补水利建设、乡村道路、校园校舍维修等工程税收1300余万元。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年减少情况下,加大对重点资源收入清理,全年共征缴股权转让收入和电价补偿收入6400万元,收入缺口进一步缩小。
奋力争资金。认真研究财税政策,把握国家和省资金投向,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的最大化,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4.54亿元。其中:①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获历史性突破。2016年通过不懈努力,我市成功挤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划范围,全年争取资金3614万元,同比增加2862万元。②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争取成效明显。年初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预计新增财力为3426万元,全年实际到位9156万元, 超出年初预算5730万元。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超出预期。全年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27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52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政府债券27500万元),超出年初预期2.77亿元。
倾力扶产业。一是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收费项目12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全力支持园区工业发展,全年拨付园区进场道路、仓储设施建设、节能改造等财政项目资金1225万元,增强园区重大项目承载能力和发展支撑力。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益,设立工业旅游招商发展、争资及项目前期、农业发展、 林业发展、企业奖励扶持等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市域经济发展。
2.优化支出,服务民生,公共财政得到有力彰显
统筹调度各类财政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教育、科技、文体、社保、医疗、农林水、住房保障等事关民生支出达到16.3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同比增长6.1%。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完善校园硬件设施,投入资金3429万元用于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合格学校建设、城市义务教育扩容、六中和宝山学校新建等;保障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时拨付资金3479万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兑现各类助学金、免学费和困难补助1349万元;提高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乡镇教师工作补助、教师人才津贴、选派经费、骨干教师补助和教师奖励等10169万元;大力支持教育事业改革,投入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和职业、学前教育等发展资金656万元。全年教育支出3768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7.15%,有力推进了教育事业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就业及社会保障支出 47527万元。包括: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2077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资、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3万元,城镇新增就业达到327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拨付社会救助资金6087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重度残疾人员护理等补助;安排救灾资金45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以及损毁住房灾后恢复重建。
卫生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29068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13882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年;安排760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1668万元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40元/人年;安排962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等扶持政策;安排2067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综合补助;支持公共医疗体系建设。全市投入2935万元,用于中医院、妇保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业务用房,医疗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切实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持续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筹集资金9120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需求。安排1375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安排127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镇场路灯、公共厕所等公共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安排4067 万元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和安保设施建设以及水毁道路恢复工作,方便群众安全出行。安排1795万元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搬迁避让、应急处置。
文化旅游繁荣发展。安排资金1100万元,支持了“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文化体育和人防中心馆前期规划、工会风雨篮球场改建等文体项目,开展面向全市免费赠阅《手机报》,“欢乐潇湘、幸福怀化、和谐新洪江”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支持城市品牌及旅游宣传。安排资金300万元,举办了2016年“三月三”女儿节系列活动、2016湖南稻谷洪江生态文化旅游节暨“洪江农商银行”首届美食大赛系列活动、2016中国洪江市托口杨梅节系列活动,提升了我市旅游品牌知名度。
3.和谐发展,统筹安排,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围绕全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及时兑现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大力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惠农补贴政策得到落实。拨付资金4155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三项补贴”)、农机购置、退耕还林等,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现。
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安排资金128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技术推广以及柑桔、蔬菜、花卉、中草药等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市的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壮大。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00万元,有效推进了病险水库加固、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拨付移民后扶资金1489万元,及时发挥移民后扶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安排林业项目资金1253 万元,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业原料林造林、油茶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农村公益事业有力推进。安排1200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安排631万元,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4.注重绩效,科学管理,财政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洪江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统筹。2016年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27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专项一起统筹安排。
预算信息公开全面开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把预算公开作为财政工作的“重头戏”,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大额专项支出上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市直单位处置土地、房产等重大资产实行事前审批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①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明确了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五统一”并定期公开的规章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每季末组织检查小组,对全市316个行政村财务进行集中检查,并根据考核排名情况实行奖罚。②加强市直单位和乡镇财务管理。市委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重点加强对单位在账户开设、资金平行和下移等财务薄弱环节的制度建设。③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开展存量债务清理,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④开展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全面清理国有闲置资产,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⑤加强部门和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财政评审进一步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评审。设置项目预审环节,送审项目需先由分管市领导审批同意,再进入评审环节,有效规范了评审程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评审工程项目281个,送审金额68845万元,审减资金11637万元,审减率达16.9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组织政府采购。全年采购资金2.0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966 万元,节约率达12.33 %。
2016年,全市财政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二是财政保障能力还满足不了促发展的要素需求;三是财政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四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需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
(一)当前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财税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从收入看:我市经济形势总体态势趋稳向好,随着我市经济转型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积极招商引资、狠抓平台建设,我市旅游及现代农业产业正悄然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成效亦逐步显现,这些都将为2017年财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应看到,我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如在环评政策影响下我市传统高能耗企业关停多、开工少,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等减收因素日益增多,财政收入低增速常态化趋势已经明朗。
从支出看: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快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仍需要保持较大支出力度,推动我市“一核三极”战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支持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改革、工资和公车改革等工作带来的增支压力不断加大,财政减收增支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对2017年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按照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对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我市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市委“实干创新业,实现新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组织收入,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提高资金绩效,全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本级公共财政收入计划
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计划63130万元,同比增长5.01%。公共财政收入计划分部门情况:国税24200万元,同比增长18 %;地税24250万元,同比增长5.06%,财政14680万元,同比下降11.17%,税占比74.58%,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详见附表1)。
2、收入安排
2017年我市安排公共财政总收入2345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93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387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63387万元),地方债券收入6000万元,调入收入1755万元。
3、支出安排
2017年我市安排公共财政总支出23450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33453万元,上解支出1047万元(详见附表2)。
4、收支平衡
根据以上收支情况。2017年安排公共财政总收入234500万元,安排公共预算支出233453万元,上解支出1047万元,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安排
1、收入预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2012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9180万元(详见附表3)。
2、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12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征拆成本和项目支出16225万元)、基金上解支出1291万元、调入公共财政支出1704万元。
3、收支平衡
2017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1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125万元,上解支出1291万元、调入公共财政支出1704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400万元;支出安排349万元,调入公共预算支出5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5)。
(六)社保基金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0038万元,支出安排5186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168,收支平衡(详见附表6)。
四、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了确保2017年预算执行顺利实施,我们将扎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依法组织收入。面对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我市传统经济升级转型的双重压力,我们将着力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优化税收治理环境。一是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关于“坚持依法征税,不能收过头税,也不允许偷税漏税”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实事求是制定收入目标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和管理,实现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二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加快推进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税收征管规范为依托、信息化为支撑的征管改革。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化信息管税,建立协税护税组织,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社会综合治税合力。三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减税清费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2.推动转型升级。一是培植优质财源,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我市现有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鼓励企业入园发展,为地方经济培育新的增长极。二是提升传统产业,加快高能耗等传统产业转型提升,积极向上争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研究制订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探索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三是创新扶持方式,在市场化改革和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大背景下,积极转变观念,创新财政扶持方式,逐步从专项资金向基金转变,变传统的“补”为“投”,变行政性分配为市场化运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打造节约型政府。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把资金集中用于我市民生实事和重大战略部署上。三是建立支出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调整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支出安排做到有标准、有侧重、有重点,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
4.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原则,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一是加大保障力度,加大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投入,提高城乡统筹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财政资金更多地向民生倾斜。二是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广泛进入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释放民间投资潜力。
5.加强资金管理。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税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创新财税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平衡机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形成相互协调、紧密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开展“三公经费”、涉农资金等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注重风险管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深化行政权力清单改革,大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6.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一是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现代财税制度,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竞争机制。二是加快建立财政资金退出机制,抓住专项资金这个“牛鼻子”,清理整合财政扶持政策。三是加快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以预算绩效管理为突破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各位代表,当前经济形势十分复杂,财政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智慧洪江、生态洪江、幸福洪江、法治洪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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