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邀请专家和公安人员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突发预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见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四、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情况
建立欺凌事件的处理机制: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德育处负责调查处置,年级处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家长,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㈠.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德育处、团委)。
㈡.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安保处、德育处、团委、学校保卫人员)。
㈢.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总务处、医务室、班主任)。
㈣.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德育处、团委、当日值班教师和班主任)
4、每学期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㈠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办公室、德育处)
㈡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安保处、团委)
㈢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德育处)
㈣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负责部门:德育处)
㈤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办公室、德育处)
㈥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负责部门:安保处、团委)
5、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㈠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㈡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㈢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拈轻怕重、玩忽职守,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更多相关文章:
1.2016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