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我县大多数民政工作者没有编制,一部分是以钱养事的聘用人员,还有一部分是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聘用人员。目前关于编外人员福利待遇、绩效考评、技术培训、职业认证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还很不健全,没有形成对人才队伍的有效管理和整体开发。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认证考试,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激励保障机制,编外人员参加考试的积极性都不高。
(四)培训形式较单一。当前对民政工作者的培训多是以会代训的模式,培训内容往往是上级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培训过程中实践锻炼少、调查研究少,培训结束后往往忽视了对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加之参训人员热情不高,往往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对落实《规划》,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民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建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基层民政组织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明确各级民政组织人员配备标准和要求,建立充满活力的民政人才流动、职业生涯发展机制。
(二)强化人才教育培训。针对现有民政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要根据条块管理原则,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单位,大力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外出观摩学习、开办专题讲座、开展防灾演练等形式,有计划、有层次的对各级民政组织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建立人才保障机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薪酬保障制度,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设立合理的社工薪酬标准。要切实改善编外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职业威望和职业发展空间。要采取嘉奖、评优、培训等多种方式,留住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的民政工作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民政工作队伍,促进民政人才队伍稳步发展。
【2016基层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
乡镇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乡镇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一、乡镇民政工作的现状
我县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2015年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民政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我县49个乡镇(场)都设立了民政办公室,配备了民政专干。2005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为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基层民政办34个,配备民政专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职)。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乡镇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只配一名民政专干,而我县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 41900余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30余人,也就是说每个民政专干要管1230名民政对象的事。其中里耶镇民政对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乌鸦乡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一个民政专干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大部分民政专干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对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层民政工作粗放。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各乡镇民政专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被作为“搭头”,我县34名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大部分是不在职的老同志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领导不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由副书记或副镇(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办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老、少、边、山、穷”地区,乡镇级财政十分困难,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目前各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还有民政专干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专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专干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更替频繁,稳定性差。从调查中发现,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几个乡镇。其它乡镇的民政干部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人,一年一个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几个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乡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不重视,随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乡镇主要领导更替频繁,造成了连锁反应。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专干的确立上没有自主权。
(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我县34名乡镇民政专干都不是专业“出生”,没有一人是学民政专业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专以上18人,中专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龄偏大,34名民政专干平均年龄42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3岁。乡镇民政专干绝大多数是随意指派,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帐后,不知怎么发、发多少,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四)加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民政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基层民政专干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业务知识的培训,对乡镇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落实得好的民政专干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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