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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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00字作文

时间:2021-03-19 12:01:5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00字作文

  导语:《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荒野的呼唤》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00字作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爱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子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

  ,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爱。这爱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爱,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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