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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时间:2024-05-16 11:42:2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

读后感1

  《皮囊》一书创作目的:作者蔡崇达希望通过此书纪念他的阿太、父亲、好友等人,他希望用文字‘看见”他们,“看见”世界的`更多可能、让每个人的人生体验尽可能完整的途径。

  此书以蔡崇达的成长轨迹的先后为顺序,通过一篇篇记叙散文向外界展示他的心路历程。作者以平和、朴实、细腻的文笔讲述了一个个令他终生难忘的故事,从而帮助他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人和事。例如:通过《残疾》,他看见了父亲,认识了父亲。

  读完《皮囊》,我的内心始终不安,生出了紧迫感。时不我待,我应该理解我正在相处的人以及今后将要面对的人,尽可能地“看见”我想珍惜的人,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平静而从容。

读后感2

  这篇课文主要说了,一只可爱的白鹅有着独特的叫声、傲慢的步态和从容的走路姿势以及高傲的仪态。白鹅每次吃饭时,总是要有一个人从旁边侍候。那是因为它吃饭时,邻居家的狗,总是趁白鹅去吃野草、水和泥的时候,偷吃它的食物,以至于白鹅再次回到饭罐吃饭时,才发现狗已经把主人给自己的食物全吃完了。

  这只白鹅是幸运的,因为它有关爱自己的'主人,所以才可以过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可是,能够过这种好日子的动物毕竟是少数,我们看见现在的大酒店里,以珍稀动物或者它们的器官做食料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多不胜数。像中国娃娃鱼、中华鲟、鲨鱼翅、熊掌、燕窝等等,都摆上了人们的餐桌。

  唉,这些可怜的动物,它们本该在大自然里尽情生活;在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里自由玩耍,可是一旦落在那些贪婪猎人的手中,它们的命运就再也没法由自己掌握了。它们变成了贪吃人的口中美食,变成了贪心老板沾满血腥的金钱。

读后感3

  孔子,我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他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在他的一生中,无时不闪现着他仁爱、好学的影子,他的一生固然坎坷,但仍阻止不了他对知识的渴望,除此之外,孔子还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使世界和平。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孔子在各国之间奔走,曾在许多国家做过官,但总觉得这官职不适合自己,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就一一放弃了。为了和平,他曾去过楚国等一些大国,他所创立的儒家思想已经成为华夏精神的一种内涵,已经溶入到了我们的生活之中,我可以不夸大其词地说,孔子文化思想是我们中国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是孔子在《论语》中告诫我们后人要忠心,讲诚信,常复习所学的知识。

  孔子在他那个时代得不到的和平,我们今天拥有了,可在他那个时代几乎人人都有的品格,我们今天遗失了,不过也不能说遗失了,只能说是拥有的少之又少了,倘若把这些东西找回来,那么就真的是太好了。

  在《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中,我最赏识孔子的教育思想——有教无类。孔子可以在那个时代不论富贵贫贱,不论年岁地位,只要你好学,他就愿意教,教任何人,使古代诗人倍出。可与之相比呢?现在的辍学儿童、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和这些儿童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育,这是这些儿童所无法享受到的'啊!

  孔子在普及文化教育的事业上做了很大的贡献,我由衷地期望我们这个时代也能有更多像孔子这样的人,以实现我们的美好愿望:使幼有所爱,中有所为,老有所养,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读后感4

  每月一书,这个月的书终于看完了。怎么觉得这周的书看得特别的慢,而且这个月的书也稍微比之前的两本书要厚,是两部。

  看完以后也没什么要说的,感觉跟之前看的那几本书都没啥大的区别。感觉都是在同一个道理,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但是翻来覆去的讲这些和成功有关的几个因素的问题。

  《方与圆》读完后的最大感觉就是很像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所以说,《方与圆》是中国版的《人性的弱点》。书中也同样讨论了在很多书中都会经常提起和讨论的话题,诸如宽容、态度、信心、信仰等的伟大作用和蕴藏的无穷力量。这些书怎么说呢,应该给他们起个更好听的名字,与“成功学”沾点边的名字。

  很多的类似的书,都有类似的'内容,读起来的时候也真的会让人热血沸腾,感觉成功就近在咫尺了。可是,读过这些书的人中又会有多少人会成功?如果读完这本书每个人都会成功的话,这个世界就不会有什么“伟人”和“创造”了。问题是,我们读完这本书一周以后呢,一个月以后呢,半年以后呢?关键是我们都没有把想法付出行动,如果说我们能够要求、强制自己坚持按照自己的计划去执行,那就一本这样的书就足以受用终身。

  成功有很多种,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做的开心了,认真的去做了,都可以说成功。可是,我们对成功的定义却往往局限在金钱、名誉、地位、身份等等很物化的东西上。这就让我联想到信仰这个东西,书中也有讨论的。而中国最缺少的就是信仰和价值体系。

  个人觉得不管哪一个国家、民族或者是个人,都不能没有信仰这个东西,信仰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没有了信仰,人就会缺少归属感和安全感,就会心理空虚。因为没有信仰,所以我们很容易就会把这些不好的感觉转嫁到追求物质的东西上。所以,大家都顷其一生的追名逐利,最后透支了自己的生命还过得不开心和憋屈。而当自己的这些物欲都得到满足以后,人生又没了目标,重新陷入另一轮的空虚之中。悲观主义之父叔本华曾说过,人生的两大痛苦就是物欲没得到满足和物欲得到满足了。因为我们的心灵一直找不到归宿,那生命岂不是就成了“行尸走肉”了。生命,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虐的。

  中国的富豪移民到了西方的一些国家以后都会感到很失望,因为没有人会因为你有多少多少钱,或者是某某大公司的总裁、CEO什么的,或者因为有了多少多少栋的房产和别墅等等而对你卑躬屈膝、阿谀奉承,甚至是可以开着私家车把人给撞x了还可以扬长而去的。在美国,哪怕你是总统也不可以不尊重一个扫大街的清洁工的,因为每个生命是平等的,这也是信仰。

  看过一些书籍,也和一些在国外的同学联系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发达国家的人们心态就能那么的平和和“稳”。这个也是我一直向往欧洲国家的一个原因,呵呵呵,还想在有生之年能到欧洲国家去旅行呢。如果有实力的话,去欧洲国家继续求学。其实,中国人拖家带口的在国外求学的也不在少数。不是崇洋媚外,因为真的有很多需要我们学习的,书的作者不是也有建议我们说,能出国的话就尽量出国。个人觉得,视野开阔了,人的心胸也变得很宽广。

  总结了一下,《心灵软件》和《人生控制论》大多讲的都是内因在一个人成长中、成功过程中的作用。其实也就是一个人的心智在不断的成长和成熟,另外还要真正的去做。

  人生需要理想,需要做“白日梦”,这样才会使生活充满色彩,而且当我们越是想象自己的理想会实现时,就会越容易实现。祈祷吧,祈祷理想照进现实,梦想成真。

读后感5

  以前,我有一个缺点,也是常人的通病,那就是——懒。不愿意帮助爸爸、妈妈干家务。比如,我津津有味地在看电视时,妈妈叫我去帮她倒垃圾,我答应了一声,又看起了电视。妈妈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倒垃圾。爸爸看我不爱劳动,就向我推荐了一篇散文——《背篼》,并对我说:“你看看这篇文章里的人,看看他们是怎么做得。”

  书中的孩子为了给下学期积攒学费,每天早晨上山打柴,有时捡几颗鸟蛋,摘几个山柿子或是拔几株药材。

  文章看完了,我想:原来以前的'孩子们都是自己积攒学费的,放假了也不能痛痛快快地玩,还要帮大人干活,上山打柴,每天都要干得很晚,很晚。而我们现在却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爸爸妈妈的小心肝宝贝。

  他们不让我们干一丁点儿活,学费也爸爸妈妈出,要什么有什么,什么事情也不用做,别人说你一句还要哭,娇气极了!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帮爸爸妈妈分一点负担,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读后感6

  在城市的许多个角落里,蜗居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农村,皮肤黝黑,做着不同的行当,有着质朴的性情,风雨中常常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人们都叫他们------农民工。 当田间的活计忙完之后,他们三三两两的背起行囊,告别亲人走进繁华的都市,然后消失于无数个街头巷尾,用气力去换取为数不多的酬金。

  栉次鳞比的高楼使初来者一阵迷惘,他们拿着兑卖粮食的钱去买了第一顿饭,接着就是感叹城市的馒头太过昂贵。乡间田野上他们可以肆意的叫嚣呼喊,而到了这里,随口吐痰会惹来鄙夷的目光。是的,这里已不是家。

  建筑工地,沿街叫卖,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因为这些职业显然更耗的是力气和工夫,于是无数的高楼大厦在他们的肩膀上傲然挺立!而肩膀上留下的可能是斑斑血迹!“没什么,庄稼人不怕这个”,憨厚的笑容总挂在淌满汗水的脸上,但,过了一段许多人却笑不起来了,工头跑了亦或是什么原因,心里盘算已久的钱忽然间变的了无踪影。无奈,彷徨,更多的是失望!“咋这样?”庄稼汉子朴实的性格怎么能理解奸商的狡诈?倒霉是他们此时对遭遇的表达。愤怒?呵!也就是那几分钟的事情,毕竟再找活儿干才是重要的。兜里的钱已所剩不多了。

  亲人的电话总那么温暖。妻子孩子的叮咛嘱托,可以覆盖所有的`辛酸----哪怕在凄风苦雨中,哪怕在伤痛的折磨里,哪怕在彷徨无助的某个角落……

  放下电话,泪水尽情的流淌在那风霜的一直坚强的脸上,哽咽的哭着!到城市的所有悲愤在这一刻都如画面般闪现在眼前。当然这些只有自己知道,家里人每次电话里听到的都

  是“不错,挺好!”

  擦干泪水继续上路,毕竟用钱的地方很多,孩子上学;父母瘫痪的双腿;还有儿子结婚的财礼钱,房子也该修了,这些个事儿总在脑海中激荡,变成渐行渐重的压力,这压力到了他们的身上就成了好象用之不竭的力气,此时望着他们的身躯,原来如此单薄!

  年关,是一直期盼已久的节日,不管如何还是攒了些钱,这钱带回去先干什么呢?他们在心里计划着,总之从没有想过给自己置办些什么。打起铺盖先回家再说。

  家里,看着孩子们高兴的抢着给他们带来的东西,妻子心疼的望着自己的脸,那份幸福真的好享受!在外面受的所有的苦-----都值得!

  不怕过年,就怕年过。挣来的钱离要办的事还差好多,于是那床铺盖被妻子精心的洗过后,重新跟随自己去抵御外面的风寒。在孩子妻子不舍和无奈的泪光中,他们又上路了,留给亲人的是日渐驼背的身影。

读后感7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后感8

  李森祥的《台阶》,使我真正地体会到,父亲这个词的深刻。

  文中的父亲是努力的,并且十分要强的。或许,原来的旧台阶更适合那一家人,也或许,父亲当初就不应总想着换个新房子、新台阶。他原本以为,家里的台阶低,就意味着地位低,所以变得自卑。当他终于有能力砌高台阶时,他却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自己老了。

  到了最后,想信父亲会怀念当年的旧台阶,原因很简单,因为习惯在哪儿了。

  当作者发现父亲老了时,是看出父亲已直不起腰。而父亲却怎么也不肯服老。他就是太要强,其实人生在世,不必要一定要做到最好,如果后果达不到自己的预期,那么失落感同样也会越来越强。而人生,也总有像文中这样:明明换了新台阶,却高兴不起来的无奈。

  即使如此,我同样感觉父亲十分伟大,他的朴实深深感动了我,也正是这一点一滴的积攒,难能可贵的朴实,才使父亲无法享受高台阶的快乐。或许,是因为越朴实的人,越无法追求高高在上的生活。

  父亲为了那个新家操劳了大半辈子,最后,却并不快乐,并不习惯,而换来的,只是原来能背三百斤的青石板的身子,变成了连水都提不动身子。这难免有些心酸!

  在许多时候,我们都会为自己定下一个又一个的目标,而这些看似动力的.源泉,在我的眼里,却是难以挣脱的束缚,它们会阻碍我们前进,所以,请不要做过多的规划,不要像文中的父亲一样。因为人生的道路弯弯折折,下一秒不知会发生什么。让我们的人生顺其自然吧!

  转过身,看看文中的父亲,再回头看看自己的父亲。比较之下,都是差不多的,他们的内心,总是希望能变得更好。所以,为了自己的父亲不要劳累过度,现在就不要让他为我们担心,为这个家操心。让他在还算美好的日子里,享受一些温暖吧!

读后感9

  浅读本书略有感触,再次以我生涩的文笔记录一下我的感受。

  《叫魂》是孔力飞所写的一本书。书中详细的描写了清朝中期的“叫魂”恐慌,“叫魂”作为民间盛行的妖术竟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上到皇帝贵族、下到乡野村夫,无人不被“叫魂”所震撼,而本书所探讨的就是这次事件的起因和影响。

  这本书让我受到感触的是其分析“叫魂”危机的角度与方法。它不是仅仅描写叫魂危机的典型事件并从中进行分析,相反,它对于“叫魂”案例的描写只给予了较少篇幅,更多是对当时经济环境、阶层矛盾、法制、百姓心理的阐述,并由此进行关联分析。初读时觉得这样的安排似乎偏离了标题的中心而且显得整本书拖泥带水,但细细读来便又觉得精妙绝伦。作者并不只看到事件本身,更看到了事件背后的暗潮涌动。若只从事件本身着手,那这个恐慌就看起来只是一出偶发的盛况空前的历史大戏但若联系上其历史背景,就能清楚地发现这次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而必然,它不只是愚民们的闹剧,更是清王朝覆灭悄无声息的前奏。

  若没有百姓的.愚昧和与时代相关的不安,若没有官员们的不作为,若没有皇帝本人的推波助澜,这场旷古闹剧也绝不会上演。从中我深刻的感受到真正的历史绝非仅有王侯将相所书写,更是由不同百姓生活的一点一滴所构成,我们对待历史应该更加全面,不应只为历史事件的表面研究而沾沾自喜,更要看到它的本质和根源。

读后感10

  《厚黑学》是清末民国初期的李宗吾大师所创作的一门学说。李宗吾在《厚黑学》自序中说:“厚黑学,是我满清末年发明的。”

  其实厚黑学就是揭开了当时社会里的.那种现象,穷困落后的中国人,在人性的一面显示出来的丑陋一面!厚黑学中的精粹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厚而硬,黑而亮;厚而无形,黑而无色。”

  看了《厚黑学》,结合目前网络上的形形色色人等,归结起来无非就是厚黑。厚如芙蓉、凤姐、兽兽之流;黑如污吏、煤矿主、奶粉商之流。不知他们是否看过厚黑学,但我敢肯定的是,他们是深得厚黑之正果。正应了李宗吾先生的“读者倘能本我指示的途径,自去搜寻,自然左右逢源,头头是道”。他们是这么做了,应该也捞了不少好处了。

  不过我想他们还只是学得第一步功夫“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离“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希望这些同学“再接再励”,将厚黑“发扬光大”。

读后感11

  在古代有个楚国人,一个人坐船过江,船到江心,不小心宝剑掉到了江里,大家说:”你赶快下去捞吧。“他说:”不行,等到船到岸边再下去捞。“于是,他用小刀在掉剑的.地方刻了个记号,等船到岸边他跳到水里,可是他没有捞到剑,人们都笑他是个呆板的人。

  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因循守旧、不知变通的人,大家可不能做这种人,以后在学习中要灵活运用知识,举一反三,做一个灵活的孩子。

读后感12

  借了本阿城的精选集,专读《棋王》《树王》《孩子王》,以弥补采写课上未完成老师推荐好文的遗憾。三篇篇篇精彩,语言生动活泼,细节描写丰富,最喜欢的要数《树王》。

  凄美的故事总是让人怀念。这篇《树王》讲述了农村里一个与大自然相依为命,试图千方百计保护树王的肖疙瘩,在无法营救即将被砍的“树王”时因病而死。整篇中使用第一人称,亲切,自然,这些都是他下乡当知青时到的景象,生动有趣的阅历深深地吸引了读者。文中的“我”并不是主角,而是一个和主角关系很好的观察者,同时这些主人公的经历表明叙述者“面对生活及其兴衰的态度”。

  风格独具特色,满篇充满乡土气息却不庸俗,也反映着那个时代人们的状态及蛮干劲儿。一群知青被下放到某山沟,负责砍树。听领导的命令将山上没用的树砍掉,种上有用的树。大片大片生长茂盛的树被砍掉了,看着让人心痛,这可是生长了几十年的树,几天之间就被砍光烧光。而所谓的种上有用的树,不知要过几年才能生长起来。知青们只管听命令,使出一股蛮劲儿卖命地干。烧山时,只见一只小鹿被火围住,无处可逃,最终消失在火海里,肯定有着许许多多的其他生物也丧身于火海之中。那时人类整改破坏了大自然的`平衡却不以为然。另外,农村人迷信的愚昧也透露的一干二净。“树王”成了树精,谁砍谁遭殃,连真正的树王都不砍,别人就更不敢砍了。是知青们跃跃欲试,破了这个迷信,却“害死”了“树王”和真正的树王。

  那棵树王是树王肖疙瘩心灵的寄托,寄托没了,人变得异常脆弱,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他千方百计地阻止别人砍树王,()甚至拿自己的作威胁,但最后没挽救住那棵大树。用肖疙瘩的话说,要留住这棵树,证明老天爷干过的事。可最后一切都泡汤了。肖疙瘩经过几天变苍老了许多,最后竟然一病不起,直至死去。人们听从他的遗嘱,将他葬在巨树地下,与他心爱的树长眠共栖。

  虽然这篇《树王》构思简单,人物不多,简明扼要,但却饱满充实,让读者感动,沉思。

读后感13

  俗话都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全剧得以展开展开的关键条件就是王子哈姆莱特的装疯卖傻,所以我想迁徙一下。他的装疯卖傻可以有很多层面的分析。

  在那个颠倒伦理的丹麦宫廷,王子的叔父毒死皇帝,继位后又娶了嫂子,谁能忍受这样的事实?先王灵魂出现,让哈姆雷特复仇。复仇,一个多么沉重的字眼!为了复仇,王子不惜装疯卖傻。

  首先,他的装疯卖傻是为了迷惑众人。在哈姆雷特见到先王的灵魂,鬼魂交代完离开后,哈姆雷特对迎上来的臣子说了些语无伦次的话,让臣子发誓不泄露他们之所见,并说:“以后无论我的举止多么的古怪,因为也许我要故意装疯。”哈姆雷特这时已经意识到他装疯的需要。宫廷里上上下下这么多号人,会有多少不同的想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疯子,就不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不会被人当作正常人来审视,来猜测。人们也不会对一个又疯又傻的人有太多的兴趣。在常人眼里,疯子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就算有想法,也是乱七八糟不合逻辑的。所以,一个疯子可以不被太多地猜度心理。哈姆雷特首先以装疯卖傻来迷惑众人,让众人以为,自己是真的疯了,并且,是因为得不到奥菲利亚的爱而发疯。

  其次,他的装疯卖傻是进行复仇的需要。在皇室复仇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有差错,不但仇报不了,自己也保不住。哈姆雷特对如何报仇是必须做长远而周全的计划的。他的装疯卖傻,最重要就是为了复仇的成功。他要验证鬼魂的话是否真实,就要观察那些做了恶的人是否心怀鬼胎。他以一个疯子的身份,来完成了这一切。他进行仔细的观察,并设计了一出戏,让进宫戏班子演出,以考验那些人。当他确定了先王被害之事属实后,他就要进行最重要的复仇了。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了争执,误杀了躲在帷幕后偷听的首相。疯子拔剑杀人,并不会被认为是太过分的行为。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利于他与先王鬼魂的沟通。因为鬼魂只有他一个人看得到,当他与鬼魂对话时,旁人仍以为他是在自顾自地胡言乱语。

  再次,他的装疯卖傻是他情绪的发泄。复仇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在复仇者的心里必定充满了喷薄欲出的浓烈情绪。如果情绪长期积压得不到释放,那是个痛苦的过程,并很可能落得糟糕的下场。所以哈姆雷特需要一个发泄他的情绪的途径。复仇是他的谋划,不能公开,所以他要发泄情绪,却也要保密,不能让旁人了解他的想法,不然所有努力将功亏一篑。哈姆雷特看似自言自语地说了许多疯言疯语,但是他的话里,其实都表达了他的观点。只是听者没有理解而已,说者是有意的。就像他对波洛涅斯说:“我认得你,我希望你是个老实人。先生,在此世界,老实人仅是万中有一而已。”说出这样的话的王子当然不是随意的。老实人万中有一,说明他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的失望。那么多的人,都不是老老实实的人了,他们虚伪,他们做作,他们为了名利和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波洛涅斯也说:“哈姆雷特这些答覆有时倒还蛮有含义的';有些疯人能乐而如此,但有理智之常人却反而不能。”

  另外,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客观原因。那个丹麦宫廷里的人们,已经接受了新的国王,并也都接受了原皇后嫁给新国王仍做皇后。这已经是个颠覆伦理的地方,正常的人在此以何生存,更别提要完成为先父的复仇计划了。种种原因使王子哈姆雷特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装疯!从整个故事看来,他的装疯卖傻,确实是他进行复仇的最好铺垫及途径。

  故事最终的结局,是罪恶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王子的复仇,是成功了。可是他自己也献出了生命。一个皇室,就这样似乎荒诞又必然地,结束了。但总而言之,哈姆雷特的装疯卖傻之计,确是相当成功的。

读后感14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读后感15

  “屋里有根藤,藤上结个瓜,一到太阳落,瓜里开红花。”小时候,奶奶指着夜幕下千家万户亮起来“星星”,把这个谜语给我猜。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似瓜的灯是谁发明的,自从读了《爱迪生》这本书,我才知道它是美国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的。

  爱迪生一生只在学校里读书不过三个月,然而,他一生发明电灯、留声机﹑放映机、摄影机等1000多种东西。合上书本,我的心像静静湖面上吹来一阵劲风,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却对人类做出这么大的贡献呢?难道他是天才吗?一位伟人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啊,我终于明白,他成功的奥秘在于“勤”。

  爱迪生从小坚持自学,勇于探索,勤于实践。他遇到失败,哪怕千次万次,却从不灰心,也绝不后退,他总是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刻苦钻研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他所钟爱的科学事业中,他可称得上是全世界最“勤”的科学家。

  与爱迪生相比,我惭愧得很。我酷爱跆拳道,在教练的.指导下努力训练,可比赛从未拿过奖。我灰心了,不想继续学下去。妈妈语重心长地给我讲道理,督促我每天练习,终于,我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于是,我开始沾沾自喜,对自己放松了要求。这时爸爸给我买了《爱迪生》这本书。有人问84岁的爱迪生什么时候告老退休时,他回答说:“在我出殡的前一天!”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羞愧难当。

  爱迪生活到老学到老,在临死时还坐在轮椅上勤奋读书,这种奋斗一生的精神,激励我下定决心,勤于练笔,努力学习。我从《爱迪生》这本书中悟出一个道理:人勤能收硕果,贪玩只会两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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