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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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时间:2023-06-15 14:40: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疯羊血顶儿》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这周五我从班级借了一本叫《疯羊血顶儿》的书,回到家我就看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 : 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 — 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大大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 “ 利剑 ” 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

  但,头羊绕花鼎依旧认为它是头疯羊:血顶儿怎么能违反自然规律呢?这是偶然,羊始终是狼的食物,狼吃一只羊,羊生下许多小羊,这是自然规律!它相信这种情况不久后就会消失。

  本来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于头羊绕花鼎的干涉,让血顶儿葬身狼腹!血顶儿的目的只是为了报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进悬崖,让羊群的死神消失。可,头羊绕花鼎不相信它,它没有对血顶儿的信任,没有对血顶儿的了解,只有对黑母狼的恐惧,它为了逃离,利用母羊金蔷薇的母性与同情,让金蔷薇与羊群逃离并不提醒血顶儿。 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习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有人爱看《格林童话》……而我喜欢看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三个故事,分别是《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个个都很精彩。《血染王冠》讲述了一个老猴王,因嘴角边长了一些白点,所以大家叫它麻子猴王。一天,一个考察队来到了这儿。他们看见一只叫黑披风的猴子没把自己找到的蜂蜜给麻子猴王吃,违反了规定。麻子猴王便和黑披风打了起来。经过几次打斗,麻子猴王被打伤了,但它还是坚持战斗。厄运并没有停止,麻子猴王被撞到了大河里,渐渐沉了下去。皇后见状也跟着跳了下去。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麻子猴王坚持不懈、勇于面对挑战的精神,也体会到了皇后愿与猴王同甘共苦的情感。

  《雪崩》讲述了牦牛艾蒂和我,还有她的牛犊花面仔去日曲卡雪山。在半路上,突然要雪崩了。一阵风刮过,把花面仔吹到了小山坡下。花面仔滚了下去,摔在了石头上死了。艾蒂一直守护在花面仔旁边,转眼间黑牛变成了白牛。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出了山坡。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艾蒂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是一位很好的妈妈。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血顶儿的妈妈被黑母狼吃了。为了报仇,它把黑母狼的幼崽杀死了。黑母狼也很气愤,与血顶儿打了起来。最终,血顶儿被打死了。其实生活中应该少一些恩怨,多一些友爱,这样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疯羊血顶儿》是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小说,因为沈石溪的想象力很丰富,把动物写得跟人一样有精神。看得出来,沈石溪是一个有毅力、热爱动物的作家。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狼崽。而这时,黑母狼又出去打猎,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复仇机会啊!血顶儿绝不会让它们从眼底下溜走,血顶儿用利角捅死了三只狼崽。

  读着读着,泪水早已模糊我的双眼,猴戏为了保护幼儿而牺牲自己的伟大壮举深深地感动了我,血顶儿为了复仇,不顾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无比敬佩,连动物都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感恩之心,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有什么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犄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把羊犄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犄弄直?那还算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裳。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8

  这本书主要写一头盘羊,自幼就把羊角扳直,相与狼搏杀,替母狼猴戏复仇,就在它即将成功时,羊群抛弃了它,始得它变成了狼的食物。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改变不了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

  其实,血顶儿之所以想杀死黑母狼,完全是因为“铸定式记忆”,在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是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吃的场面,所不同的是,他还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雨酷烈,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还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救它而甘愿葬身于狼腹!

  是的,羊是动物界被捕的对象,为母复仇,好想貌似是件光荣的事,但是羊不可能打败狼,这是从以前就是这样的,任何羊都是被捕对象,怎么能违反呢?但是后来,它屡屡战胜狼,成为羊族的英雄,我也不禁为它战胜狼而感到兴奋!它成功了!它打败狼了!它能保卫羊群了!

  但,书中的头羊(羊的首领)依旧认为它是头疯羊:血顶儿怎么能违反自然规律呢?这是偶然,羊始终是狼的食物,狼吃一只羊,羊生下许多小羊,这是自然规律!它相信这种情况不久后就会消失。

  本来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于头羊的干涉,让血顶儿葬身狼腹!!血顶儿的目的只是为了报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进悬崖,让羊群的死神消失。可,头羊不能信它,决定抛弃血顶儿,害怕狼,害怕血顶儿除不了它,继而狼的疯狂报复!

  我讨厌头羊绕花鼎,血顶儿明明可以除掉狼却在关键时刻抛弃血顶儿它!它没有了对血顶儿的信任,没有对血顶儿的了解,只有对黑母狼的恐惧!!它为了逃离,利用母羊金蔷薇的母性与同情,让金蔷薇与羊群逃离并不提醒血顶儿!

  来读一读吧,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起伏,扣人心弦,建议你也去了解了解!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9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0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1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己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习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习,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2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课外书,有《狼王梦》、《雪豹悲歌》、《黑熊舞蹈家》、《疯羊血顶儿》,这些都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除了这四本,我还看了《小樱桃幽默漫画》系列等,快超过二十本了。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它每天不知疲倦地练习拼杀绝技。累了、困了,就去电击石把角强迫嵌进石缝中,日久天长。原来盘着的角竟变成直的了,又长又尖又漂亮。有一次,竟然把强悍的黑母狼也给打败了。凭着它这股疯劲儿,无“羊”能敌。但好景不长,等黑母狼养好了伤,卷土重来。这一次血顶儿可不像上一次那样幸运了,被黑母狼打败了,血顶儿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虽然血顶儿牺牲了,但是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虽然血顶儿被羊群中的其它盘羊称为疯羊,但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它不但不疯,而且是个英雄。它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原本应该被歌颂,但它为何落得这副下场?这就是大自然恒定的法律,在大自然的法律下,我们都是渺小的,没有东西能改变大自然定下的定律。英勇无畏而愚蠢的血顶儿没能认识到这一点,成为了可怜的牺牲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3

  我在暑假里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正是因为这件事,让它的性格变得十分古怪,甚至连行为也很古怪——居然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放在一块叫雷击石的石头缝里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就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了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要把黑母狼消灭。可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道的:“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就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

  再说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这本《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4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5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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