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通用3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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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时间:2022-05-26 17:26: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通用38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通用38篇)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6

  《一千零一个愿望》讲述女孩李力子,她虽然是女孩,但形象却是扑克脸,钢丝头,嗓门粗。上街的时候不止十次被当成男子汉。她有一个工作狂妈妈,一个至今音讯全无的爸爸,她渴望爱却得不到,假装可以骄傲的活下去。

  幸亏一只叫李甲甲的小鸭子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她的视野,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小鸭子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变成和世界、和大人抗争的勇气的女王甲。后来,李甲甲不幸夭折,失业又颓废的妈妈意识到自已在女儿心目中已经出局,醒悟的妈妈想找回自已在女儿心中的地位。而李力子也奋力背起同学们的一千零一个愿望,要让它们通通都实现!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悲凉,也很美满。每个人的心中都未免有一些伤感和失落。李力子和李甲甲一起度过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心里真为他们感到开心。李甲甲死后,我也像李力子样,悲痛欲绝。但是,这些痛苦和悲伤都属于李力子一个人,谁也不可以、没有权利抢走她的悲伤,她的难过,她的苦楚,她心中的失落和寂寞。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把快乐与温情传递到了每个人的心灵。

  我从中感受到了一个个美好而鲜活的事物在天地间闪耀;一段段传奇的经历在我心中萦绕;一份份亲情之友像一颗颗美丽的金是在人性中闪闪发光。亲情之爱、同龄人之爱、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爱,都让我沉醉其中。心中有恨,只会让人不再纯洁、友善,变得不可理喻。只有爱,才能改变一切。

  让我们为爱而生吧!只要心中有爱,人间胜过天堂!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7

  书,是无声的老师。它能够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学习。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你有丰富的知识,在写文章时就有神,能够在关键时刻点明中心,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读过一本好书——《联想语文》。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想象、自身体会、景色、动物朋友、人物等方面的许多优秀作文,使人读过之后能够深有体会,从中悟出道理。

  我从《我的心在哭泣》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作者是用心来写,哭着写完的;我相信,当作者的父亲看到他孩子是这样地盼望自己来到他身边时,宁愿自己变成和平鸽,变成纽带将他的父亲和母亲牵在一起。天下的父母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我真心祝愿每一个家庭都和和美美地度过每一天,幸福终身!

  我从《助人为乐的乐乐熊》这篇文章中懂得了当你帮助别人时,最快乐的人并非是被你帮助的人,而是你自己。这虽然是一篇想象作文,里面的主人公是大自然中的动物朋友们,可每当乐乐熊帮助完别人后,它没有任何怨悔之意,则是满怀欣喜。因为当别人向你说一声“谢谢”后你的心里准是乐滋滋的。

  我从《春》这篇文章中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枝头上是鸟儿清亮的歌声,大地上是花香扑鼻,一幅繁荣的美丽画卷。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晨是一天的开始,春天是一年的开始,要想有好成绩,我们就该开好头。

  书,是无声的老师。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成为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9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万年龟说得很对,人,心老了可怕。心为什么会老呢?是因为许多家长常常以‘一切都是为孩子好’为借口,理直气壮地不尊重孩子,肆无忌惮地去做伤害孩子的事情,像书中的安琪儿,她本来是喜欢书的,可是就因为她妈妈一定要她读她读不懂的书,这样也许她会一辈子都讨厌读书了。

  现在有很多大人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美好的、真正的童年。没有童年的孩子长大后也不让自己的孩子有童年。没有童年的人,就不会有一颗真正的童心,这样自然界也会随着人心衰老。没有童心的人,他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没有生气的,老得皱巴巴的太阳,不再射出明亮灿烂的阳光;老得起皱纹的树,叶子是黑的,没有水分;河流是衰老的,河水几乎流不动,让人感到暗淡无边。而有童心的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一切是多姿多彩、引人注目、光彩夺目的,长大后不会因为没有童年而遗憾。

  童年是一片云彩,懵懂地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童年是一场梦,虚虚实实,一眨眼就丢失,当你丢失的时候才感到珍贵;童年像一幅画,色彩斑斓、流光溢彩。

  让我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让我们在爱的呵护下长大,让童年变成我们一段真实、快乐、幸福、难忘的回忆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

  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1

  《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尤其是前面的那两个部分,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

  外科医生格列弗出生在诺丁汉郡的一个家庭,曾就学于剑桥大学,学的是医科。格列弗更喜欢在船上当外科医生。而不是在岸上谋求一个较好的职位。经过几次深海航行之后,他成了“羚羊号”船上的一位外科医生,这艘船在万迪门西北海岸遭遇的一场强烈的风暴中失事了。

  船上所有的人中,只有格列弗一个逃到了岸上。他筋疲力竭,一倒在地上就睡着了。醒来时,格列弗发现他的胳膊和腿都已被绑住,周围是一群群极小的矮人。他们给他拿来食物和水,把他运送到他们的京城去。威严的国王比他的臣民们整整高出半英寸,他和他的官员们一起来看格列弗。

  格列弗终于弄明白了,他是在小人国。他们把他捆绑了好长时间。最后格列弗让他们相信,他并无恶意,并以名誉担保,绝对不伤害他们,他们就把他松开了,还请来六位教育学教授,教格列弗学习他们的语言。为了使格列弗维持体力,他们给他提供了足够他们自己一千七百二十四个人吃的肉和饮料,这个数量是他们根据格列弗的身子和他们的身子的比例用数学精算出来的。他们叫来三百个厨师和七十二个待者为格列弗做饭上菜,派了二百个女裁缝给格列弗缝衣服,三百个裁缝给格列弗做外套。

  在格列弗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后,格列弗也想为他们做点事儿。他第一件要做到的事是在到处走动时不伤害他们的人或是他们的财产。这是极可能发生的危险,因为这些人是这么小,格列弗可以把他们中的一两个人偷偷藏在外衣口袋里。在街上走,如果格列弗的脚步重一些,就有可能让他们的大楼摇摇晃晃倒下来。或者说,如果眼睛不留意下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一脚踩死几头牛。

  一天,国王极其友好地来找格列弗,因为他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毗邻的布来夫斯古国的君王已威胁要把小人国夷为平地。布来夫斯古国的海军有五十艘大战船,正在准备启航。格列弗就又趟水又游泳地到达了他们停泊船只的主要港湾。用小刀割断了五十艘战船的锚索,接着,在每条船上栓上一根缆绳,拖着船走了回来。这一来,就迫使布来夫斯古国投降了。

  这一功绩为格列弗带来了荣耀,也给他树立了几个强敌,其中的一个是小人国海军的高级将军。当然如果格列弗愿意的话,他可以把他们这些人和整个王国都碾碎在他的靴子下,但格列弗曾保证不伤害他们。因此,当他们密谋要审判格列弗并将他的眼睛刺瞎时,格列弗别无他法,只好逃走了。格列弗来到布来夫斯古国,他们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会,请他留下来。可格列弗对国王和亲王们都感到厌倦了,他告诉他们,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一只船离开。

  他们在船上储备了一百头牛、三百只羊,有母牛,有公牛,还有四百个厨师准备好的肉,这样格列弗就不会挨饿了。第三天格列弗启航了。在途中遇到一个英国商船船长,当格列弗把他的故事告诉他时,他认为格列弗疯了。直到格列弗从口袋里拿出几头牛,他这才相信了格列弗。让格列弗非常伤心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船上的一只老鼠拖走了他的一头羊。

  回到家,格列弗才知道叔叔约翰去世了,他把在埃皮附近的庄园留给了格列弗,这些财产足以使格列弗一家不再遭受贫困。但格列弗心中还是热切渴望着漫游,他又一次出海了,这次乘的是到苏拉特去的“冒险号”船。

  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之后,船驶进了一个陌生的海湾去找淡水。在岸上漫步时,格列弗和他的同伴们走散,落入了当地大人国的巨人手中,这些巨人几乎没有哪一个身高低于六十英尺。

  他们把格列弗拿出去展览,格列弗的名声传到了国王和王后的耳朵里;他们命令把他带到宫廷去。格列弗被带到了那儿,由一个抓获他的人的女儿照管,那个小姑娘名字叫格卢姆达克里奇,她九岁了,个头长得比年龄小,还不到三十英尺高。乘着王室的火车,格列弗游遍了他们的王国,这个国度长六千英里,宽三千至五千英里。京城长五十四英里,宽四十五英里,是个很奇妙的城市。国王的宫殿方圆七英里,主殿高达二百四十英尺,宽度和长度相称。国王的马厩也是一幢漂亮的建筑,能容下五百匹马,这些高贵的牲口都身高五十四至六十英尺。

  格列弗常说,小人国里的人从外表看没有瑕疵,而大人国的人却粗糙不堪。后来他才想到,小人国里的人的瑕疵与他们的个头成比例,缺点太小,看不出来;而大人国的人可能比他们实际上显得更粗糙一些,那是因为他们巨大的身子把每一个缺陷都放大了。这些身体庞大的人至少在有些问题上心胸更开阔,比如说:打开一枚鸡蛋,是从大的一端打好,还是从小的一端打好?这个问题几乎使小人国一分为二,但是大人国的人根本就不会被这种事搞得睡不着觉。这一点格列弗是从大人国国王谈到一个政治问题时看出来的。格列弗讲起了自己的国家——英国。“一个政府要求持不同观点的人改变或是不改变他们的意见,”他说,“这是专制。”

  陛下对英国很感兴趣。格列弗详细地讲述了英国的历史,他为此感到十分惊讶。他断言那似乎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阴谋、凶杀、革命、流放,都是贪婪、内讧、虚伪、憎恨、欲望、怨恨和野心带来的最不的结果。“怎么能让这种可恶的害人虫在地球上爬行呢!”他说。他的这种诽谤性的判断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现在,格列弗已经成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宠儿。但却是以丧失人类的尊严为代价的。格列弗多想又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啊,他还想吸一口面对着祖国的大海的空气。格列弗的恳求得到了允许,他被带到了海边。格列弗的小保姆格卢姆达克里奇病了,由一位诗童来照看他,他把格列弗独自一人留在海边,只管自己去找鸟蛋了。就这样,在格列弗单独一个人时,一只大鸟叼起了他睡在里面的那只旅行箱,把他带到很远的大海上,接着箱子掉进了大海。几乎就在这一刻,一艘英国船只正好驶过,把格列弗捞了上去。就这样,格列弗奇迹般地被救了,再一次安全地被带回了英国。

  格列弗又去航行了,经历了几场冒险。最奇特的一次是一个岛上的居民把他从荒芜的陆地上救了出来,他们的岛是在空中飞的,同样神奇的是有一块巨大的磁石在吸引着飞岛上升下降。飞岛上的人把自己看作是高人一等的种族,而在格列弗看来他们无非都是一只眼睛向里凹、另一只眼睛直瞪天顶罢了。

  后来的一次旅行把格列弗带到了人形兽和有理智与人性的马的国家去了。这些人形兽是马的奴仆,他们有一些与人类十分相似的恶习,而那些叫作“慧马”的聪明而有道德的马甚至到最后都把格列弗看作是一个人形兽,这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慧马”的外形像马,他们订有比格列弗以前与之一起生活的人所拥有的更为合情合理的法律。他们对人类的许多习惯深恶痛绝,以至于使格列弗后来也蔑视他的同类了,格列弗但愿自己也是一匹“慧马”,能让自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可是他们怕格列弗成为人形兽的头头,有朝一天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就把格列弗从他们的王国赶走了。他们答应给格列弗造一条小船,又装满了食物。这样,格列弗划着小船离开,最后又到达了英国。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2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忧愁寂寞的时刻,它陪伴我左右;紧张慌乱的时刻,它送我一个好心情;欢乐充实的季节,它教我学会珍惜;苦闷烦恼的时候,它耐心启迪我,别用苛求的目光看世界……它就是书。而要说好书,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大概也可以算一个。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朱重八由一个放牛娃华丽转身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故事。

  元朝末期,国力衰败,偏又逢上黄河泛滥,百姓叫苦不衷,流离失所。朱重八的家人相继饿死,导致朱重八不得不去做了和尚。可和尚们都把杂活给他做,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只要能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饥荒严重,迫使朱重八出门讨饭。这时被抓来的民工又在河道里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石人,背上还有一句话: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于是一个个造反军队便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冒了出来。朱重八本想继续当和尚,却又有人揭发汤和给他寄了一封投军信。朱重八只得算了一挂,算出: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无奈,他被逼走上了造反路线,并改名为朱元璋。

  朱元璋凭着过人的军事天赋、大度的品质和智慧的头脑,一举打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人,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便是朱元璋和陈友谅一手打造的。此时,常遇春、徐达这样的名将,也开始崭露头角。在打败了自己的阻碍后,朱元璋开始了自己的复仇——灭元!元朝虽有像王保保那样的名将,可面对比他们强大许多倍的朱元璋,还是显得不堪一击,连连搬家。当徐达纵马奔入大都的城门,这载入史册的一刻标志着失去400余年的燕云地区收复了。打败了元朝,朱元璋便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明。

  由于朱元璋同志十分勤奋肯干,开国没多久就干掉了许多人:贪官?杀!不服?杀!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一个个人物倒下了,虽然有些冤,但表明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废除丞相、恢复生产、设置法律……,一个个政策下达了,虽然有漏洞,但证实了朱元璋治国的实力。他让之后的蓝玉给了元朝致命的一击,还给附近的高丽王国取了一个新的称号——朝鲜。可生命是有限的,朱元璋也已渐渐的失去了原先旺盛的精力,在将所有的事都解决后,朱元璋纵马驰奔,向壮美山河投去最后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太祖朱元璋崩,年七十一。

  朱元璋驾崩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可九个藩王的身影又笼罩在了他的头上,他只能削藩。本不想造反的朱棣在削藩的威胁和姚广孝的劝说,不得不造反了!在军事白痴李景隆的“英明指挥”下,南军节节败退。可此时朱棣的部下——平安又出兵平叛,朱棣差点被打败,但如果不是朱允炆下达了勿伤我叔叔的命令和刮来刮去的大风,只怕朱棣的坟头都可以收庄稼了。铁铉和盛庸的奋力抵抗还是没能防住朱棣。之后朱棣用创造性思维让南军追得团团转。最后,叛徒李景隆迎接朱棣进城,可他们发现建文帝失踪了!之后,朱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经过四年的造反,朱棣终于可以仰视自己的国家了。在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个费解的疑团,都令人回味无穷……

  春秋更迭,朝代兴衰,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作为后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汲取古人的教训与经验,扬其优,弃其劣,如是而已。这,便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的心得。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3

  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透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油麻地的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这些孩子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还有一股孩子气,作者对他的描写,我似乎能看到一个脏的像泥猴却还算俊朗的大眼睛小孩,却又是那么善良。作者将孩子的那种因一点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儿的事情生气,描绘出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桑桑。而杜小康,红门里富贵生活带给他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那是生活在油麻地的普通孩子不可企及的一种骄傲,即使家门衰败、被迫辍学后,这种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我尤其喜欢作者安排给杜小康的故事结尾——在校门口贩卖文具。有时,我在想,这些孩子现在如何了,感觉这已经不是故事那么简单了。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少年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大奶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4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5

  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6

  一次大地震,让人行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熠熠生辉。

  黄春荣,一个留守少年,一个在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他很孤单,被人视为垃圾,为了女孩宋佳玲,他与男生钟雷在郊外山坳上决斗。地震突然来临,他和钟雷、宋佳玲等六位少男少女被困在山上,最终,他们一起共度难关。

  钟雷,一个优秀学生、英俊少年。他把宋佳玲当成了自己的妹妹。面对黄春荣的挑衅,他选择了决斗。在灾难面前,他突然发现,自己懂得了许多。

  女主人公宋佳玲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黄春荣和钟雷竟为了她闹得要决斗,但是在地震中,这个老师眼里成绩平平、麻烦不断的漂亮女生表现出来的却是她坚韧一面。

  大地震爆发了,六名少男少女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镇上。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与复杂。这几个少年。性格和人生经历都完全不同,其中还有好几个还是别人眼中的“坏小孩“,他们居然能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我想,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会从此选择坚强!在灾难面前,个人的恩怨原来如此渺小,灾难让很多人重新认识了许多事情;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在灾难面前,他们不管从前的利益纷争,不管从前的矛盾,他们团结一心,走出困境。这也让我们明白:一切的一切在危险降临时,便统统化为乌有。

  王巨成的小说总是那么感人。这本书对心灵的震撼,不亚于一次地震,它会告诉我们许多。让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感受温暖,学会团结,学会坚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7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感动小学生100个故事》。我轻轻的翻开故事书,第一眼看到了《父亲》这个故事,我是流着泪看完的。故事中的父亲是用延长生命来保护女儿,创造了三天的生命奇迹。我觉得父爱真的很伟大,父爱的力量可以创造奇迹!

  读到这,我想到了我的父亲,一年到头,我的父亲读在外面打工,我觉得父亲给我的爱不够多,可是读完这篇文章,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也是非常的幸福,父亲虽然常年在外,但是他经常打电话我,每次回家都给我买礼物,关系我的学习,而书里的小孩却永远失去了父亲,也没有了父爱!我明白了这就是父爱!

  我爱我的父亲,我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我爱他,尊敬他!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8

  星期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我爱不释手,里面的《白雪公主》这篇故事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让我很感动。

  美丽的白雪公主善良可爱,可惜一出生却没有了妈妈,父亲给她找了继母,邪恶的继嫉妒白雪公主的美丽,让猎人去杀白

  雪公主,幸运的白雪公主化险为夷逃过了这一劫,因祸得福遇到了奇怪小矮人,小矮人和公主一起生活,继母更是虎吼了,就给了白雪公主一个毒苹果,白雪公主吃了后昏过去了一位老奶奶谁只有得到一个王子的吻才能醒了,最后王子出现了,公主的救了,继母掉下了悬崖,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从小应该做好事,害人之心不可有,做一个好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9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0

  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每次看到童话故事书,我就会看的津津有味,乐不思蜀。每当晚上看到十多点钟的时候,妈妈定会催促我赶紧漱口、洗脸、上床睡觉,妈妈总是喋喋不休地催促:“早睡早起,明天再看”我总是口是心非,表面答应,实际却“按兵不动”往往是看到深夜,或者直到看完一本才睡觉。

  我觉得这一本本童话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书中的一个故事,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一个人很笨,可是那个人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在很晚的夜里,那个很笨的人看见一个老人,她是个瞎子,可是,那个很笨的人就提起灯笼,搀扶着那位老人到家。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又看见一个人,一不小心摔倒在地,那个人是一个小女孩,他同样就是马上把那个小女孩扶起来;还有一次,他回到家,妈妈说肚子不舒服,他二话不说赶紧将妈妈送到医院,自己送饭、端水。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深的被他的事迹所感动,无论是他的助人为乐的思想,还是他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的行为,每当别人有困难时,他却总能帮组别人。我作为四(3)班的一员更应该做一个热爱同学、热爱班集体的人,做一个让同学们羡慕的佼佼者。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1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使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多么艰辛啊!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2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3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4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讲述格列佛坐船时遇到风暴,不得不逃到小人国的岛上的奇妙经历。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人乔纳森。斯威夫特,他应该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人。

  在这本书中,格列佛还逃到了其它“国家”,其中有大人国、飞岛国慧驱囯。在小人国,他帮人们打败了敌人;在大人国,他被当成了“宠物”;但在最后的两个国家,他与那里的人们和谐相处;最终,他回到了正常世界。

  《格列佛游记》里面的事情虽然在现实社会里是不可能出现的,但是这是一部讽刺现实的小说,他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人的贪婪、狂妄及自大。比如格列佛战胜了敌人,但国王还想利用他把整个敌军的地盘都抢过来,格列佛当然不同意,结果他和国王的关系就此瓦解——这说明了当时社会的人十分贪婪。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当时社会的阴暗,还知道了如何改进自己。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类似《摆渡人》,都是讲人死后会去哪里?不过这本书比较美好,作者在书中写道,人死后,会先去排队登记,然后会来到一个叫“他乡”的地方。

  这里有永远不会落下,永远散发着光芒的太阳,还有一些其他死去的人,在这里,我们的主角,哈里在这交了一个好朋友,他叫阿瑟,是150年前死的。他带着哈里,回到了人类世界,看望了他的好朋友,家人和同学,渐渐的,他开始有些失落,甚至开始向往所有的人,也向往那些不开心的人,是啊,至少他们还活着。故事的最后,哈里回归了天蓝色的彼岸,至于他去了哪里?作者没有再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诚可贵,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6

  通过和妈妈谈论钱,可可和乐乐从妈妈那里学到了很多与金钱相关的有趣的知识。从钱的发展历史,到不同国家之间钱的汇率,再到钱的制造过程和银行的运行方式,通过了解这些知识,两个小朋友对钱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更有兴趣了。

  事实上,这些知识仅是财富教育的启蒙,有更多与经济学和金融学相关的知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很多人却对这些有用的知识视而不见。是什么决定了玩具汽车的价格?为什么有的旧物品比新的还贵?如果能理解这些,就能从小树立对金钱的正确观念,为一生的财富积累打下基础。

  我们需要学习金钱的小知识,正如可乐姐姐所说:“从小培养孩子的财商,是一件佷有价值的事情,值得每一位大朋友为之努力哦!”所以听听关于钱的经历和故事也是很有用的!

  这个观念值得我们学习,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看了由著名作家汤素兰写的一本书:《时间之箭》,光看书名我猜想:是不是一个可以穿越时空的弓箭带了一个人回到了古代。我带着这个疑问看起了这本书。

  原来是在玩“疯狂冲浪”的一个小男孩误入了一个叫“蚯蚓洞”的虫洞,让他回到了白垩世纪,还让他遇见了55年前失踪的古生物学家桑吟,更让他目睹了各种各样的恐龙。这个运气好的不行的小男孩叫木里。

  看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也希望人们能够好好保护我们唯一的地球,和动物们和平相处,不要破坏生态平衡。如果你也遇见了“蚯蚓洞”你会去什么时候呢?你又想去干什么?快来告诉我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8

  每一封家书里都蕴含着思念、亲情和教育人生,指引我们方向,唤醒理想!

  人生就像一条线,一开始有人的陪伴,非常快乐,到了最后,只有自己慢慢离去。

  纸短情长的背后,是真正的流露,是善意的期盼,是美好的家风。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书中所写的内容都和亲人和往事有关,也感受到了每一封信,不仅仅是信,也是爱的传承。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9

  你能漂流到荒岛之后还有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吗?你能在荒岛上生活二十七年吗?不可能,但鲁滨逊做到了。

  鲁滨逊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所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他喜欢航海,有一次,来了一场暴雨,只有他自己漂流在了一座小岛,活了下来,他在那鼓起勇气消灭了种种困难,他在那足足活了二十七年才返回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鲁滨逊积极乐观、不怕困难、非常勇敢的精神,我们要像他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被鲁滨逊的积极乐观给感动了,有一次,我不好好学习,考了很低分,回家给揍了一顿,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把里面精彩的部分都读了一遍,我知道了学习是多么的兴奋和快乐啊!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0

  《做个从小懂钱的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陈可乐女士,她在知名高校完成经济学的系统学习和思维训练,毕业后在大型金融机构从业十余年,经手亿元以上项目无数,却对个人财富管理情有独钟。陈可乐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女儿可可已经读小学二年级了,是个聪明懂事的小姑娘,喜欢跳舞、滑冰,喜欢问问题;儿子乐乐还在读幼儿园中班,是个机灵、鬼点子多的小男孩,喜欢出去玩,喜欢吃各种好吃的东西。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钱是从哪里来的,钱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我们的钱可以拿到美国去买东西吗,钱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我们生活中的钱是什么样子的,零花钱该怎么花,生活中有哪些收入和支出,不同职业的人是怎么赚钱等等……

  我还知道以前是用贝壳当钱,之后又用铜来当钱,到了宋朝才有了纸币。收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动收入,是劳动才能收入的,而另一类是被动收入,就是不需要劳动就能收入。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1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2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一个大约14岁的男孩,个子又高又瘦,长者浅黄色的头发。他很调皮,喜欢做恶作剧。

  一个天气很好的星期天,调皮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非成效的小人儿了,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去了许多地方。也冒险了许多次!

  尼尔斯和大雁联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用魔棒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他用尖刀勇敢的与抢劫的大鸟搏斗;他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就出绿水鸭;他从熊口死里逃生;他把瀑布当滑梯玩……最后和雁群告别后,最后男孩又变回了原形。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老尼尔斯的许多优点有勇敢、聪明、可以勇敢的面对困难,而且我也找到了自己最大的缺点那就是粗心,我以后要想方设法地把他改掉,我还很希望能像尼尔斯一样与动物去一次大冒险!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3

  近些日子,我读了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名叫《草房子》,主要描写了少年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一些看似平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心里如同有一瓶柠檬水咕嘟咕嘟往外冒——-酸酸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杜小康的孩子,家境从优越到贫穷,虽然他渴望读书,但迫于生计不得不退学,只能跟随父亲以卖羊维持生计,最终,家里的债还清了,但他家那令人骄傲的红门却被债主带走了……。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细节,是因为我被杜小康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打动了。虽然他只有12岁,但为了父亲的身体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他主动放弃了自己挚爱的学业,毅然和父亲一起踏上谋生的道路,他多次因为思念家乡而悲伤不已,要么小声抽泣,要么放声大哭,父亲因为杜小康的哭泣心情烦燥而动手打了他,而杜小康在冷静过后仍向父亲道了歉。仅凭这点,就让我对杜小康心生敬意,如果是我,也许我会大吵大闹,永远不理父亲,和他相比,我是多么任性。

  当他和父亲一起去卖羊的时候,面对人们的歧视和嘲笑时,他不卑不亢,依然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人,并没有因为生活迥迫而失去尊严。回到家,面对债主,他亲眼目睹父亲将那庄严美丽的红门卖掉,那可是他们一辈子的遗憾啊!我想,杜小康那一刻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愤怒?无奈?痛苦?不舍?还是遗憾?也许都有,但他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平静的心态映衬他高贵的尊严。如果是我,或许我会吵闹、会争辩,杜小康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处事平静也可以让人获得尊严。

  读了《草房子》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残疾,都应挺起胸膛,敢于直面生知中的坎坷,不必过度地意别人的意见,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做真实的自己,活出我们自己的尊严。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4

  前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骆驼祥子》,这本书,拿起来又看了一遍。我发觉每次阅读,都有着不同的感觉,里面总会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道理。

  《骆驼祥子》讲述了在那个凄风苦雨、动荡不安的社会里,一个不怕吃苦、要强的人最终因没实现愿望最终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刺头儿”的故事。

  老舍的在书中描述祥子没有实现愿望的故事,可在通篇阅读后我看祥子似乎已经实现了愿望: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拉车后,立志买一辆属于自己的洋拉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刻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他经过了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拉车。他终于梦想成真了!但好景不长,一些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就这样厄运持续着,主人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一个比较安定的工作。而“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体和精神都带来了巨大的磨难。

  即使如此,他仍然想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虽然他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但很快他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我并不喜欢文章的结尾:祥子为了多挣钱,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很早就买上了属于自己的洋拉车,并不顾个人的名誉,拼命的拉,最终对拉车也不那么热心了,变得懒惰,脾气也大了。

  虽然结局是这样,但是我还是有些感慨,如果祥子活在现在这种平等,人人讲法的年代里,他早就是一位富翁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5

  暑假里,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老人与海》。我被书中坚强不屈的老人所感动,所折服,所以我很配服他。

  书中讲述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漂流了八十四天,却没有不到一只鱼。这一天,老人在小男孩马诺林的鼓励下重新出海,终于独自钓上了一只大马林鱼,可这鱼实在大,把圣地亚哥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精疲力竭,被他绑在小船的一边。

  可天不顺人心,在归途中一再遭受到鲨鱼的袭击,圣地亚哥殊死拼搏,可最后还是只剩下了大马林鱼的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这虽然是一个故事简单,篇幅不大的作品。可让我们明白了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所以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6

  翻开《水孩子》这本著名的童话故事是,书中的资料深深的吸引了我。

  《水孩子》主要讲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他不会读书、写字,也不明白自我的爸爸妈妈是谁,每一天过着痛苦的生活。汤姆天天都被他那狠毒的师傅逼着去替人家打扫烟囱。

  汤姆从小就受师傅格林姆的严厉管教。有一次,他陪师傅去帮一个大户人家打扫烟囱,由于汤姆不细心闯下了大祸,吓得到处逃跑,最终在仙人的指导下,跳进了水中,并且变成了一个水孩子。起初,汤姆还是像以前一样很调皮,在水里总数跟各种动物捣蛋,之后在仙人的帮忙下汤姆逐渐长大了,也成熟了。有一次仙人派他去帮忙他的师傅格林姆摆脱困境。汤姆听了很不愿意去,因为他害怕师傅会再一次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小孩。可是仙人告诉他,一个人如果想成功就不能只做自我喜欢的事情。最终,汤姆战胜了自我,鼓起勇气去帮忙自我的师傅脱离了困境。

  经历了重重考验,水孩子——汤姆,从一个淘气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聪明、懂事的好孩子。

  跟汤姆相比,我觉得羞愧极了,我是一个外表温柔,内心却淘气的女孩子。妈妈说我哪里不对,我却不服气,还经常顶嘴,此刻想想,妈妈说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是培养我将来能够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水孩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它成为了我心灵上的好朋友。让我们一齐做一个懂事、勇敢、善良的好孩子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7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生命生命》。作者杏林子利用飞蛾、香瓜苗、心跳几个方面写出了生命的伟大与重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异常是文中一些精彩的句子,使我陶醉其中。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类似于作者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在上书法课,一只飞蛾不停地在我旁边的一个笔砚前飞来飞去,像是对它很感兴趣。一会跑到笔砚的这边,一会跑到笔砚的那边。正在它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个同学的毛笔上没有墨汁了,过来蘸墨,把它一下子摁到了墨里。小小的它,在墨里无助的挣扎着,虽然它也明白自我已经逃可是这一劫了,但它还是尽自我的全力,试图从这黑乎乎的墨里逃出来。过了一会儿,蛾子忽然不动了,我心想:“蛾子呀蛾子,你真是不自量力,就凭你,还想从那里逃出来?你就等死吧!”又过了了一会儿,蛾子又用一股新的劲头挣扎了起来。这一幕,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生命是宝贵的,大家要珍惜生命!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8

  读了《慈母情深》这篇课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热泪盈眶;我更加懂得了母亲的爱;使我明白了母亲工作地钱是辛苦的;使我……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我想买一本《青年近卫军》这本书,就去母亲工作的地方要钱,在那时,我看见母亲及其瘦弱。当母亲给了钱我时,我去买了水果罐头,回家后,母亲把我数落后,又凑够了买书的钱,所以,我拥有了第一本小说。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这位母亲十分伟大,在家里供她的孩子上学,哪怕母亲工作是多么艰难,哪怕环境是多么恶劣,哪怕母亲工作是多么疲倦,都会掏出钱,给孩子们买书。当我读到“母亲却已将钱塞在我的手心里了,大声对那个女人说:‘我挺高兴他爱看书的!’”我感受到了:作者的家里在贫寒,母亲都带着微笑,心充满着高兴,把辛苦挣来的钱给我买了这本昂贵的书,文中的母亲挣来的钱是艰辛的,却那么支持儿子读书。作者渴望这本书,母亲的通情达理,支持作者读书,这证明一位母亲是给予儿子最伟大而最深沉的爱啊!

  母亲工作在震耳欲聋的地方里,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赚钱钱,挣的钱实在是十分困难的,挣的钱也带着辛勤和汗水。而她毫不犹豫地给儿子买书,让孩子满足读书的愿望,更让我体会到: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最无私的爱了,同时,那浓浓的爱子之情,使我再一次为那位母亲充满感动。我还记得在汶川大地震来袭时,在废墟中塌下来的房子,发现一具遗体,她的死亡姿势引人注意;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一个救援员费力的把手伸进去,在女人的身子下摸索,摸到了一个孩子。在救援人员的帮忙,救出了一个3、4个月大的婴儿。这件事令我十分震撼,那位妇女不顾一切,就把自我的孩子搂得紧紧的,生怕孩子有一丝的损伤,母亲的爱是最伟大,最无私,最圣洁的,这位母亲给了她的孩子两次珍贵的生命。我听到过这样的一句话"上帝不能亲自到每一家,所以,上帝创造了母亲。”母亲的光辉笼罩了整个世界,母亲这样爱我们,我们应当用感恩的心去回报她,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回报;好好学习,不辜负他的期望也是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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