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旗下》读后感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写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通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来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马上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血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马上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来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媚外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角色中略窥一二,可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可以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小说《正红旗下》,描写地是在国家摇摇欲坠的清末,一群没落的旗人,在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和满足,可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在蛐蛐、鸟笼、干炸丸子、鸽铃…….等上面一生都在作着细巧的,明白而又糊涂的梦。我想在现代的社会决计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故事,有的只是隐藏在这个光怪陆离社会的一个角落里一群既爱好生活,又不迷失自我的“新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