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久落花多读后感3000字
爱读书的人,多半都会“编辑”这个职业产生一些好奇,那些掌管了文字生杀大权的人,那些决定我们最终能看到怎样的文章的人,他们每天都在干什么?都在想什么?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一位编辑,杨葵。和我猜想的编辑的日常生活很接近,《坐久落花多》就围绕着写作,读书和一些喝茶听琴之类的琐事而写。
作者身为编辑,自然也会对文字有他独到的理解。这本书上来第一篇就是《写作流行病》,这篇文章里就写了作者对于优秀文章的诸多看法。他喜欢炼字,总觉得长句并非他这样的一般人能写好的,没有那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儿。他反对为了彰显气势而滥用排比和比喻。在书中,他管这件事情叫“随习”,“说好听了是笔力不够,说不好听了叫矫情做作”。所以作者建议,“如果没有自诩天才,就不妨从写短句开始练起,多用主谓宾,少用定状补”。
在后面的篇章《木心和顾随》里,他又把这个观点重申了一下。他觉得木心喜欢用比喻,喜欢用排比,多少有一些讨巧。比如这句话“唐是盛装,宋是便衣,元是裤衩背心。拿食物来比,唐诗是鸡鸭蹄髈,宋史热炒冷盆,元曲是路边小摊的豆腐脑,脆麻花……”就被作者驳斥为,为了让人易于记忆而故意写成格言体。实际上内容却空洞,用这样放在四海皆准的比喻来避重就轻和避实就虚,实在是语言效率不高。
在我看来,比喻这件事,就是一件就是这样一件把说道理变得简单,进而提升可读性和传播率的事情。它是一个好工具,但是滥用也不太好。就像产品经理刚刚听说了某种理论之后,总觉得自己手里握了一把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我算是赞同作者的观点,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他说话的语气。充斥着,我这样子阅读量可怕,写作量客观的编辑,都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写得出优良的比喻和排比(你们就别滥用了,老老实实写好短句就ok)的感觉。虽然作者也说自己被长句的气势折服,但是至始至终没有举出过怎样的正面例子,反而一再攻击写作者们,并且不停自嘲为自己虽然当了这么多年编辑,但是依旧很笨,没法写长句。这种奇怪的优越感,让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频频皱眉头。
比喻和排比这种事情嘛,是一件多增加作品情趣的事情。比如张爱玲的文字之所以可以挠到人深入灵魂的痒痒,就是因为她的比喻和叙述特别的入骨三分。在《色·戒》这篇小说中,她描写王佳芝的绝望,是这么写的:“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地在腿肚子上悄悄地往上爬。”如果仅仅是因为觉得自己不可能写好比喻和排比,就反复去琢磨短句,这样或许也可以使得文字变好,但是那将会少了多少情趣呀。
这种高级写作技巧,也是需要反复打磨和实验的。也许我们做不到张爱玲的天才,至少也可以朝着写出钱钟书那样让人觉得有一些刻意但是又十分贴切的比喻而努力。虽然它不适合滥用,但是我觉得,最好也不要完全不用吧。
除了对写作的一些评判,这本书的.其他随笔还写了一些其他的生活情趣。比如说,买书看书。如果仅仅是粗略翻这本书,大概会被作者流水账一般的购书账目的照片所折服。他上学的时候拿生活费,工作之后又几乎拿出自己的工资的大半,每周都要去买好些书。对于阅读这件事情,作者真谈得上是狂热爱好。他在回顾这些书单的时候,笔下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得意,兴奋甚至比书目本身更吸引我。
阅读是一件怎样的事情呢?于我而言,阅读就相当于前往异空间的登录密码。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小小世界的分享。那些作者,把情绪感受流泻成文字,把想象和梦境构建出空间。无论是获取经验和学识,还是体验全新世界,阅读都是可以极大延展我们内心和视野的事情。虽然从文字转化成直接刺激[]我们大脑的信息的过程效率并不高,甚至往往还需要一些有一些让人觉得疲累的练习才能好好掌握。但是躲在字里行间的那些世界,绝对值得我们去好好体验。
还在读中学的时候,我听说过意大利哲学家小说家柯艾的一句话。“一切阅读都是误读。”(虽然他在07年的采访中极力否认他说过这句话)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是空前的。语言它多渺小呀。《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就反复的表达了他对日常语言的不信任感。这是一件多悲哀的事情,我们永远无法真正通过语言把我们的内心传达出去(其实除了语言,别的形式我猜也差不多)。心之壁始终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共情和理解永远只能停留在以为这个程度上。
所以把眼光放得再远再远一些,人是很容易觉得孤独和渺小的。还好我们有阅读。误读也好,哪怕不可能真正的理解也好,在阅读中去接触别人的世界和想法,体味内心一点点的延伸,这大概就是在这个苍茫世界里,让我们自身的些许获得温暖的一种途径吧。
一个文化人的生活该是什么样子呢?因为生活中更多的把精力投射在探寻和感受上了,他们的兴趣也该更感性一些吧?
比如这本书的作者,就选择了听(古)琴。
读这本书的时候,春阳暖得刚好,我坐在落地窗前,一页页将这本书快要翻到尾声。因为对于这本书不那么满意,那个时候的我已经略有点不耐烦了。思绪随着作者描写的那个茶馆一样嘈杂而起伏。
终于,琴师饮完酒,无言端坐于台上。声音就那样铮然响起。一时间风仿佛停了,思绪一下子被抓进了画面里。
对,就是这种感受,不同于听录音或者几千人的音乐会。那种我坐在琴师面前听琴的感受,就是这样!心会随着琴弦一起震动,那些郁结的纷杂的尘垢被琴声用力摇下,人也渐渐变得通透起来。
这样子积淀上千年的乐器,有多少人弹过,哭过。听琴的人又有多少?我忽然很懊恼于我竟这么晚才以第一次走近这种乐器。
听琴:
那次在和平艺苑做活动,很有幸请到林先生。
老头儿提前俩小时到了,把在一角落,穿对襟衫,大口喝酒,目光毫无外逸,只盯自己鼻子,或者酒杯。
来人渐渐多了,红男绿女,都是些场面人物,这主编那老总的,细声细气地寒暄,貌似很洋的高雅,其实俗套。
老头儿还是独守一角,继续喝酒,大口大口的,像是断酒多日得以暴饮。旁若无人,眼睛没抬过。喝的是黄酒。陪他同来的老头儿闺女说,只喝黄酒,而且,什么十年二十年的,一概喝不中意,只喝散酒,在北京,孔乙己打来的散酒最合适。
活动计划的开场节目即是老头儿弹琴。开幕前几分钟,不用任何人提醒,老头像被闹钟叫了,蹭地站起,步子快而坚实,迈上舞台。那里,一把老琴稳稳摆着。
现场人都还在寒暄,声音越来越大。我目光一直不离老头儿,此刻索性离开人群,在老头对面地上盘腿而坐。舞台上光线极暗,与我身后寒暄世界宛若风马牛。黑暗中,老头儿端坐,一个深呼吸,双手慢慢、慢慢抚在了琴上。
开始试弹。试的声音不大,可能满场只有我听到。并非声音那么小,无人在意而已。老头儿还是旁若无人。手在琴弦上滑动时,滋滋滋滋的,苍劲。
老头儿试琴的同时,开场了,主持人介绍完,老头儿并未起身致意,第一个音符已坚定地拨出——《忆故人》。琴音极稳,极定,极准。音符的间歇,满场静得瘆人。
老头越弹越进得深,也是我越听越进深,胸中一块实坨坨了不知多少年的死疙瘩,仿佛渐渐被震松,
再然后,居然仿佛要被瓦解。恐惧一波紧似一波逼上来,刹那间有点不知所措。
可琴音不饶人,步步紧逼,满满的,不留一点罅隙——已弹到最紧要处。突然我有眼泪夺眶而出,叭嗒滴在手臂上。与此同时,老头从进场时就一直低着的头,突然扬起。我离太近了,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只见满舞台的黑暗中,一束追光打在老头儿的脸上,老头的眼里,早已老泪盈眶,但是含着不出,星光闪耀。
那时刻,我被完全震傻了。
这是我第六本文集,和前五本一样,选录文章都是首次结集。
最初想的书名是“无兼味”,取自杜甫诗,“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喜迎客至,满怀欣喜,同时又很羞愧,拿不出像样的饭菜、喝的也只有家酿粗酒。
这正是我编完这本小书,当时切身的体会,既为又有新书敬呈读者满怀欣喜,又为写来写去还是这点儿稀饭咸菜而羞愧。
编辑的那些天,枕边书是王维诗。某日读到“兴阑啼鸟换,坐久落花多”,觉得也是层好意思,不如书名随啼鸟一起换吧,“坐久落花多”。
最终挑出的这些文字,高攀不了什么魏紫姚黄,只是些杂花野草,但也都是有感而发,矜矜兢兢写成。一篇一篇慢慢写,窗外寒来暑往,时日长了,真个就像坐久落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