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初中范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这句话使我懂得了要多读书,这样写起文章来就如行云流水了。我觉得不光要博览群书,还要读好书。前段时间,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曾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心里一直有股暖暖的感动,脑海中留下了许多思考,让我久久陶醉其中,不能忘怀。
这本书的主要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它因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得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一只亨利猫和一只塔克鼠的帮助,它们成了好朋友。柴斯特最会拉小提琴,而且演奏的非常好听,成了著名的演奏家,可是在成名后,柴斯特却想回到以前乡下过自己快乐自由的生活,所以,就在夜晚时,它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书里描写的几个主人公,我都非常喜欢,如调皮善良的塔克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蟋蟀柴斯特,因为它非常厉害,能拉出美妙的乐曲,连意大利民谣都能演奏出来!它不但在拉琴方面技艺高超,还勇于担当!有一次,柴斯特因为梦游吃掉了一张二美元的纸币,这在白利尼夫妇以及玛利欧家中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柴斯特为了还债,就与塔克商量,塔克想出了许多馊主意:1.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2.把剩下的一半也吃了,毁尸灭迹。3.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把半张钱放在他的洗手间里就有他的偷钱证据了。4.把所有的东西弄乱,别人就以为小偷来过。可是柴斯特都不同意,它不想把责任推脱给别人。最后,被玛利欧妈妈一顿痛骂。但在我眼中,他是一只敢作敢当的小蟋蟀,勇于承认、面对自己的错误!也正是他的种种这些优秀的品质,才赢得好朋友之间真诚的、令人感动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掩卷深思,我深深被蟋蟀、老鼠和猫之间的友谊感动了!书中的它们,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共同想办法战胜困难!尤其看到柴斯特在功成名就之时,毅然放弃名利决定返回家乡,让我突然明白:如果一个人不追求快乐,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那会有什么意义呢?
总之,这本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许多感动,许多思考……它将永远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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