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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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时间:2021-11-02 17:43: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通用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篇1

  近日浅读了简·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觉得这本书中的内容所处的角度和其他城市规划者的角度是不一样的,简·雅各布斯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以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为例,考察了城市规划的架构并指出不合理之处,使我们对城市的规划发展不只是局限于大建筑,也应该着眼于街区、公园等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对以后的城市规划有深刻的影响。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城市中人的社会行为,城市多样化的条,考察城市衰退和更新的某些方面,对城市规划的不同策略。读完全书,我对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印象深刻。在第一部分中,主要是作者通过大量的事实的调研和作者亲身体验得出的关于城市中人行道、街区公园、街区的特性,引发了我很多共鸣。此外,作者还强调了人行道的三大作用:安全、交往、孩子的同化,以及街区的用途。雅各布斯运用大量亲身经历的事例论述其中出现的问题,还列出了新老街道的对比。我发现美国当时的城市规划所出现的问题如今也在我国高速发展的城市中逐渐暴露出。在我国,人行道并没有起到书中所说的三个用途,只承担了单一的交通用途。随处可见小商贩、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车等随意占用人行道,使本就不宽的人行道变得更加狭窄,很多行人即使在人行道上走,也要让着横冲乱撞的车辆先走,安全隐患很大。在书中发现很多美国人喜欢在人行道上逗留,因为在人行道上有可以交谈的,人行道两旁的商铺也和附近的居民相处友好,而在中国难以看到这种现象,居民和商铺更难以产生信任感,人行道只能当做交通道路。

  在第二部分中,雅各布斯提出了城市的本质是其多样性,这个观点也是和我们的生活体验息息相关的。她在书中有一句话说道:"城市是人类聚居的产物,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城市里,而这些人的兴趣、能力、需求、财富甚至口味又都千差万别。"当城市能满足城市中每个人的需求,这才会让人们想要在这个城市扎根发展。而要保持城市的多样性,就需要具备四个条:

  (1)用途混合吸引、留住人流,使人们能够使用很多共同设施;

  (2)街段要短,易拐弯,使其通达性增强,促进多样化;

  (3)一个地区的建筑应该多样,要保留一定的老建筑,利用街区将老建筑特色突出;

  (4)人流的密度必须达到足够高的强度,一定的密度可以使城市的资得以有效利用,增加城市的舒适性。

  雅各布斯提出的"街道眼"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汕头,在我小的时候,走在大街小巷,人们都会互相打招呼,问问吃饭了没,要出去干嘛之类的家常话,邻居都相互认识,而潜在的"要做坏事的人"就会受到邻居的监督,试想这样的街道谁还有机会做坏事呢?而如今在繁华的大城市中,(fsir)就算有人在大街上碰到"呼喊救命"、"呼喊抓小偷"之类的事情,也很少人会上前去帮忙,大家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现在的小区的人大多相互不认识,小区的居住环境变好了,但是人们的心疏远了。

  而关于老建筑的问题,汕头小公园是汕头老市区的商业中心和化中心,是汕头老城的核心地标和化标志。小公园保留了很多独具历史和地域特色的骑楼,骑楼的下面是小商铺在贩卖东西,上面则可以住人。小公园不仅保留了老建筑,也保留了很多传统的正宗特色小吃。独具特色的骑楼吸引了很多外地的游客前参观,为汕头的旅游业做出了贡献,也让汕头的城市多样性更加丰富。

  作为一名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雅各布斯的理论让我学习到,好的城市规划不仅仅要有好的建筑设计,更重要的是要融入人主义。要想是一个城市长久发展,就要从每一个居民的最基本要求开始,把自己放在居民的角度去体验城市,感受城市。城市规划要有长远的眼光,运用科学合理的规划理论,结合实际创新城市规划。

  随着越越多人深入研究雅各布斯的理论,城市规划理论肯定还将不断前进,最终每一个城市都将成为一个真正的有机体而不断更新、发展下去。用心规划城市其实就是在规划我们的将。

  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篇2

  书中作者所描述的城市街区具有其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其描述的休斯顿大街的情景和我们的老北京胡同,上海的里弄很相似。作者在导论里就说是"要抨击的是那些统治现代城市规划和重建改造正统理论的原则和目的。"有点感触,想到自己所在的城市,想要找一个可以公共参与交流共享的空间太少,几乎是没有,我觉得城市更新不应当只是关注一些表面的东西,应该更深入人的内心,前几年冷漠一度被提的热烈,我觉得不管是建筑师还是城市规划师,设计师,如果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还是应该要尽可能的做出有利于人类情感共鸣的建筑,不应该只是某一个建筑只存在其单一的功能,我觉得完全是可以做到的,其实也不只是我们设计单方面的事,我觉得大众的观念需要转变,其实行走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个人都有过这样那样的设想,但是真正有权利有金钱去做的人可能又会考虑利益最大化空间集约的问题。

  在中国虽有各种拆迁补偿,但年老的人们被迫离开生活了许久的家,心中难免有芥蒂。对规划者来说,那只是危房、废墟和未来的高楼大厦,但对于搬迁者来说,那里或许有着孩子的出生,青年的奋斗和老人的失去,永不可再复制的记忆都埋葬了。城市发展最大的悲哀就在这里,失去的情感只能用物质替代。作者以她的角度研究城市规划问题,她调查和走访结果与学术界的研究结果发现两者差异巨大,这本书充满着人性关怀,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都略有涉及,但讲述的最多的还是人,是生活在这座城市、这个社区、这条街道上的人的情感。当然了,城市改造一直是持续性研究的话题,每年也会有竞赛涉及改造与重塑等等。不仅仅是对城市社区的激活,还有对城市未来的猜测,对每一个居民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对城市改造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也许这也是中国打造城市社区,进行城市改造需要注意的地方。作者说"这个学科的实践者和教授者们却忽视了对真实生活中的成功和失败的研究,对那些意料之外的成功的原因漠不关心,相反,他们只是遵循源自小城镇、郊区地带、肺结核疗养院、集市和想象中的梦中城市的行为和表象的原则——这一原则源自除城市之外的一切".现在中国大部分的城市基本上同质化很严重,城市规划缺乏活力,就像大城市的一些郊区,很多道路设计的并没有那个合理,尤其是在城市外环的出入口处,街道显得无比混乱,现在的城市规划者,大多是在用那些板上钉钉的理论来设计,很少有设计者从人机学、行为学以及从真正的设计上来设计一个街道。

  通常来说,人们总是把"整""洁"绑在一起,"脏""乱"系在一块儿,但是它们彼此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和因果联系。比如说我就喜欢"乱""洁"结婚。打乱后的排列让我感觉更加自由也更加顺手还省精力。首先,物件的摆放虽乱但并不是没有固定的位置,所以不会找不到,可以说是乱中有序;再者,添新的东西的时候可以自然而然摆放而不必为了整齐美观而必须将它强行融合到原本的系统;第三,就我个人的感觉来讲,规整严格的环境虽然看上去美观,但总会给人一种压抑感,这仅代表我个人感受。就像那个著名的例子,说在草坪上如何开辟一条小路呢?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让行人自由穿梭,不久之后踩出的那条就是最佳路线。而这条最佳线路靠科学是无法计算和预测的。当然也不否定在大环境中人工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只是说在某些地方特别是细微之处,科学有时候力不能及。

  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篇3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是一本获得设计界胜赞的规划方面的参考书,还记得似乎被竭力宣传该书是“有史以来关于城市的最出色著作之一”。当时以为这是一本大部头的理论书籍,但是翻开书的序言就被他的第一句话吸引了。

  “此书是对当下城市规划和重建理论的抨击。——《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序”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 雅各布并未面对当时美国城市现象中的所有重大问题,比如强烈的贫富差距,资本主义制度下巨大的阶级矛盾,甚至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但是雅各布作为一名非本专业作家则从的综合的社会学角度,针对当时美国盛行的存在严重问题的规划方式,提出了一些更具人性关怀、激发城市活力的规划原则。总的来说这本书的论述是在多样化的自由发展存在一定的“真善美”的约束的条件下进行的,作者的原意也并非一次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划理论,或者执笔未来美国大城市的总体规划,而是希望在城市规划界引发一种对人,对丰富的城市生活的意义的关注,以及对当时战后美国的以大规模重建计划批判。她通过非专业化的清晰语言,将人们与人们的活动、活动的场所交织起来,为我们展示出一幅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画面,将她的"城市生态学"转化为我们身边真实而生动的"街道芭蕾"(street ballet)。可以说这本书的作用更多是给迷茫的专业规划设计者们一些思想的触动,希望以此唤起一场新的城市规划革命,而她热情同样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

  关于简.雅各布斯和他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简·雅各布斯(1916-2006),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她家族中几代女子都与男性一样拥有职业,而且大多数是教师。在她的家庭中女孩和男孩被同等对待,家族的这一传统塑造了她果敢而特立独行的性格。早年做过记者、速记员和自由撰稿人,1952年任《建筑论坛》助理编辑。1958年,雅各布为著名的《财富》杂志撰写了一篇关于城市中心区的文章《市中心为人民而存在》。在这篇文章中,她充满激情地批判了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大规模旧城更新项目,同时赞美了曼哈顿现状环境中街道生活的欢乐与祥和。之后写作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1968年迁居多伦多,此后她在有关发展的问题上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并担任城市规划与居住政策改革的顾问。1974年成为加拿大公民。她的著作还有《城市经济学》、《集体失忆的黑暗世代》。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一名新闻记者,很显然,雅各布敏感的观察力,和作为一名大城市的生活的参与者。使她清楚地认识到政府对其街区以及她周围的街区原本祥和的生活所带来的大规模破坏。她用她的热情、悲悯和激昂向传统的城市规划观念开战,旗帜鲜明地与“现代城市规划”唱反调:人家呼吁清除贫民区,她却提出要增加城市人口的多样性,让人和各种活动聚集在一起;人家说应该建立现代化的城市开放空间,她却觉得要把城市变得更密,形成一种符合居住传统的适度的混乱。

  这本当时被誉为妇人连篇累牍的唠叨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自1961年出版以来,即成为城市研究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经典名作,对当时美国有关都市复兴和城市未来的争论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作者以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为例,,深入考察了都市结构的基本元素以及它们在城市生活中发挥功能的方式,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使我们对城市的复杂性和城市应有的发展取向加深了理解,也为评估城市的活力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

  二 雅各布关于美国旧城更新问题的核心思想

  1“街道眼” (streeteye)概念

  通过大量事实的调研和作者的亲身体验得出的关于城市中人行道、街区公园、街区的特性。这里她提出了著名的“街道眼” (streeteye)概念。区别于“现代的”广场绿地和城市开放空间,这是一种主张保持小尺度的街区(block)和街道上的各种小店铺,用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们相互见面的机会,从而增强街道的安全感;她论述老社区是安全的,因为邻里有着正常的交往,对社区有着强烈的认同;她指出交通拥堵不是汽车多而引起的,而是城市规划将许多区域生硬地隔离开来,让人们不得不依赖汽车。

  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篇4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是美国作家简·雅各布斯的一本著名作品,作者以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为例,深入考察了都市结构的基本元素以及它们在城市生活中发挥功能的方式,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阅读这本书过后,我对城市管理的复杂性有了更深的理解,许多人说,这本书对我们国家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全书分为导言和四个部分,依我理解,导言主要讲述的是作者表达对当时城市规划的不满,希望提出自己的想法,有一个不同的城市规划;第一部分是城市的特性,主要讲述了作何以人行道的三个功能:安全、交往、孩子的同化以及街区公园和城市街区的用途这几个角度,阐述了自己对于当时城市规划的一些不同意;第二部分是城市多样化的条件,主要阐述了作者认为多样性给街区、城市不同的功能特性,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从而使得街区、城市有自己的活力;第三部分是衰退和更新的势力,主要讲的是作者在城市的使用中,考察了城市中衰退和更新的势力的各种因素;第四部分是不同的策略,主要讲述了作者在住宅、交通、设计和管理实践方面的一些建议。

  整本书精彩的观点十分多,难以一一阐述,所以我选取了两个我认为比较深刻的观点,来讲一下我的看法。

  这本书说到"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受到陌生人的威胁。"我认为是对的,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他们对城市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城市规划者在规划城市时应如何考虑城市地区的安全工作呢?首先,在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界线分明不能像郊区的住宅区那样混合在一起。这样,那些需要监视的地方就会有一个清楚、适用的范围。第二,必须要有监视的眼睛。街边的楼房应该面向街道,这个楼房的居民可以起到应付陌生人和保护陌生人的作用。第三,人行道必须要有行人。行人不仅可以增加"监视的眼睛",还可以吸引楼房里的居民向街道看。街道的作用不仅是要防备那些要做坏事的陌生人,还要保护那些本来善良无辜的行人们。在我看来,有时候深夜仍然热闹的城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人安全感,因为你知道在这街道上你自己不是孤身一人,你遭遇不幸时可以求救,求救也会得到回应。常听人抱怨密集型地方的环境太嘈杂,却忽略了这种拥挤带来的安全感。再有的是,我认为城市的安全不是依靠警察来维护的,他们只是在某些必要事件的维护者,城市的安全最基本是我们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我们在城市中要有认同感归属感,我们才会自觉的维护城市的安全。

  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有感 篇5

  这本书说到"一定量的绿地并不会比同样大小面积的街道更能为城市增加更多的空气。"在中国,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五类:公共绿地、环境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中国对于绿地建设是有规定的,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用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用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所以,现在许多城市会一味盲目的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来减少污染量,这看似十分理智,但是有时候不合理的规划会导致绿地面积扩大了,却导致污染多了,这是因为绿地增加,人行道和车道就少了,所以街道与街道的距离远了,人们的出行不得不使用更多的车辆,最终的污染便增加了。所以说一定量的绿地并不会比同样大小面积的街道更能为城市增加更多的空气。由此可知,我们建设城市时,不应该盲目的一味增加绿地面积,应该好好的规划好,把绿地面积和街道面积协调好,才能达到最优化。

  2011年,世界城市人口占到了全球总人口的一半以上,而中国城镇人口比重也首次超过50%。然而围绕城市化到底是好是坏,以及我们如何建设城市的讨论却刚刚开始。不过作为历史上的农业大国,中国一直以来缺乏现代城市建设的经验,而建国以后苏联模式的城市规划也显然无法适应时代的需求。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本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书籍《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会在21世纪的中国一版再版,一再被提及。

  任何城市都可以成为堵城,一到暴雨季节就全部上演“看海”戏码。太多的高楼拔地而起,城市却没有了以前的温度。与其说人们在谈论《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倒不如说是拿着他山之玉,说自己的担忧。

  当然,经典总是被用于被超越的,所有的理论也必有不完善之处。正如《城市的胜利》作者格莱泽坦言,本书不少理论是基于简?雅各布斯的论述,但却在其基础上通过对城市崛起与衰落的案例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在书中,格莱泽更是彻底颠覆了一些大家引以为常识的观点、甚至是对雅各布斯的观点发起了挑战。

  比如,城市制造了贫穷。在关于纽约的影像资料中,我们总会看到一边是辉煌明亮的第五大道,一边是肮脏破败的贫民区,两者的鸿沟仿佛在印证“城市是不平等和被剥夺的地方”。然而在格莱泽看来,城市中存在的贫民区事实上体现了城市的优势,而非劣势,“城市里充满了贫困人口,但并非是城市让人们变得更加贫困,而是城市利用将会提高他们生活水平的前景吸引来了贫困人口”。这就如同专家们担心农民一旦出卖土地就不得不成为城市的贫民,却没有看到农民早已经出于对城市的向往而来到城市。正如我们虽然担心城中村的治安与卫生,希望通过一个个的改造还城市以明亮,却忘记城中村作为城市的洼地,寄托着太多进城人融入城市的希望。

  比如,城市不“绿色”的。梭罗的《瓦尔登湖》一度是小资们的最爱,借此以表达自己亲近自然而热爱自然的美好愿望。然而格莱泽还是挖出来梭罗小时候曾经引起一场森林大火的轶闻来证明人类对于自然的破坏“天性”。因此,与其倡导着融入自然,但实际上在破坏自然(正如作者自我检讨,为了保证自己郊区住所的供暖,不得不燃烧更多的柴油),倒不如将人们赶进城去,选择雅各布斯所倡导的通过集中居住在高楼里并步行上班的方式,将自身对于环境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比如,应该限制城市的高层发展。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强调底层化社区的重要性,以保证街道的安全,以及生活的质感。然而格莱泽认为,雅各布斯的这一结论源于其在格林威治村的生活经历,但是城市的高楼大山虽然不一定有格林威治村那样漂亮迷人,但也有许多不错的餐馆和各种各样的商店,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行人,街道也是相当安全的。而向上发展的城市,也能够制约人们平面拓宽的野心。

  其实,通过格莱泽的论述,我们会发现格莱泽将问题的关键指向了城市的本相,人所居住的场所。正如他所提出的问题解决之道,与其改造贫民区,倒不如改善“贫民”,而虽然城市是环保的,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人口密度对于城市人的影响。城市应该提供给人们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而城市才会因人而更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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